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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黑名单”制度,让行贿人不再心存侥幸
http://www.CRNTT.com   2021-09-14 20:19:06


 
  在此背景下,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而就约束行贿行为而言,将行贿人纳入“黑名单”,对其取消市场参与、资质吊销等举措,显然比行政罚款更具震慑力。正因如此,在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之时,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的呼声就很强烈,之后由地方纪委监委主导的行贿人“黑名单”探索也就不断出现。

  这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联合多部门明确提出,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显然是着眼于统筹反腐全局、加强顶层设计,让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发挥出更大的威力。

  可以看到,这次对行贿行为的治理颇具系统性:明确了职能职责权属、对于行贿所得“收益”的处理方式以及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还明确了“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针对行贿人的惩戒标准,也提到“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由此可知,具体惩戒举措对全国各地的行贿人都有一体适用的约束力。

  在反腐正朝着日益完善的方向“更进一步”的情形下,这来得正当其时。在大数据技术、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渐次成熟的当下,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可能面临的数据共享互通难题也能得到更好的攻克。

  说到底,遏制腐败增量,就该补齐反腐制度设计可能存在的“缺环”。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着眼的正是反腐制度的完善、完善、再完善。当行贿人进了黑名单的“班房”就不能轻易“越狱”,行贿行为自然会顾忌更多,权钱勾兑的腐败也能得到更有效的制约。(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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