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公司称,“签收确认”收费1元是快递行业的通行做法。对于这一说法,有关管理部门应当进行调查,如果它真是行业通行做法,那么对这种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业规则”,应该一禁了之;如果行业幷没有这样的通行做法,就要给出权威说法以证伪,避免公众被误导。
虽然1元钱不是什么大数目,但一定要取之有道,要让消费者花得明明白白。顺丰推出的“签收确认”,本该是应有的服务,怎么能以增值服务为名乱收费呢?
增值服务可以提供差异化服务,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有助于服务提升,但如何保证增值服务合理又合法,考验着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服务理念。它不是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更不是将原本的法定义务“有偿化”。(来源:钱江晚报 评论员:项向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