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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互联互通”,法律制度建设需要跟上
http://www.CRNTT.com   2021-09-22 16:52:01


 
  容易想到的问题是,如果互联互通仅限于头部平台之间,反倒容易形成新的垄断,进而挤压其他平台的生存空间。

  支持或反对互联互通,背后都是利益博弈,关系到各方利益的协调。如何界定、平衡数据权益,仅靠行政干预显然是不够的。另外,平台经济领域内业态复杂、产业多样,有些属于管制行业,比如非银支付业务,有些幷不属于管制性行业,比如大量存在的新零售、新生活等业态,在如此复杂的领域推动互联互通,法律制度建设肯定不能缺位。

  互联网安全的底线更不能轻忽。“微信外链放开会不会导致营销、诈骗信息满天飞?”网友的类似担心也许尚不难通过技术提升和投入更大成本来化解,更重要的是,平台之间互联互通必然涉及数据信息的传输与交换,如果双方原有的数据采集、使用、管理的基准存在差异,在互相开放的过程中究竟以何者为准?一旦发生数据安全问题,又如何划定各自的责任?……

  正是基于上述考虑,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屏蔽外链”这些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从发展角度来解决,确保互联网安全是底线”。

  从发展角度来解决“屏蔽外链”等问题,就不能不在设定目标的前提下选择循序渐进的方式。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接下来将按照整改要求,“务实推动分步骤、分阶段得到解决”。这显然是理性、稳妥的办法。而从长远角度考虑,为全面实现互联网行业的互联互通,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也需要尽快跟上。(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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