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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景全靠滤镜衬 “种草帖”一键代发 虚构“种草”涉嫌虚假宣传
http://www.CRNTT.com   2021-10-20 21:15:06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燕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表示,明知或应知“种草”内容不是发布者的真实经历,以盈利为目的伪造素人“种草”涉嫌虚假宣传,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反不正当竞争法》也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陈燕解释说,违反《广告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由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对此,北京知识产权库专家董新蕊表示了肯定。他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虚假“种草”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至于违法责任,不同主体身份在《广告法》项下的权利义务乃至法律责任是有差异的。但《广告法》规定,在明知广告虚假仍制作、发布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法均面临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的,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多数时候对于分享好物的“种草帖”真假难辨。“部分平台采取了诸如调查取证、赔偿等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这些手段仅仅停留在事后监管范畴。”董新蕊认为,可以在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打击的同时,结合举报等措施进行管制。对于用户而言,应加强自己的判断甄别能力,不被大数据束缚在算法设定的“信息茧房”里。(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王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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