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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镜景点”背后的生意经
http://www.CRNTT.com   2021-10-21 21:35:27


 
观点:“种草文”若基于推广目的发布,可认定为广告

  除了代写、代发笔记进行推广,在相关平台,把广告包装得“不像广告”似乎已成为了要诀。南都记者收到一份某平台营销课程课件显示,在进行营销推广时,要“从个人体验出发,一定要软(广)”、“用表情符号提升文章阅读性”等。

  而对于较多人吐槽的旅游类笔记,则有教程表示,做软植入时要“加入攻略和避坑指南”,从而显得较为客观。还有专门的“民宿推广攻略”,详细写出应如何写出帖文、如何进行推广、如何避免软广被平台官方屏蔽。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告诉南都记者,对于此类种草文章,如果是基于商品或者服务推广之目的发布的,就可以认定成广告。难点在于,平台博主与广告主之间的合作存在多种形式,如果采取一些隐蔽的合作方式,例如以种草文章篇数、点赞数、转发数等作为推广费用结算方式,而文章本身没有导向消费的链接等内容,则认定其属于个人种草分享还是软文广告就存在一定难度。

  方超强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被种草用户自主转发软广文章,不改变软广的性质,但被种草用户无需承担广告发布的责任,最终由委托制作和发布广告的广告主、广告制作者和发布者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杨天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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