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谈判就是杀价,越低越好。担任此次医保谈判药品基金测算专家组组长的郑杰认为,“这是对医保药品谈判工作的曲解,基金测算追求的不是最低价,而是合理价。”
“结合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综合考虑患者个人负担可承受能力,通过测算找到一个绝大部分患者都能够用的起的价格,最大范围惠及百姓,这样谈判才有意义。”郑杰表示。
罕见病用药、抗癌药等高价药进入医保,会不会挤占普通人慢性病、常见病用药的医保费用?答案是否定的。郑杰进一步解释道,目录调整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保基本”。
石远凯注意到,一些价格极为昂贵、远超“保基本”定位和患者负担能力的药品,幷未获得谈判资格,无法被纳入目录。同时,一些原来价格昂贵的药品,开出了“平民价”、符合“保基本”定位的药品,经谈判后顺利进入目录。比如,治疗骨髓瘤的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等年治疗费用超过100万元的“天价药”,经谈判降至30万元以下。
这些“天价药”降价后,加上医保报销,患者家庭的负担水平显着下降,极大降低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来源:工人日报 作者:李丹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