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血色之日,刘鑫受援于江歌无可否认,但正如审判长所言,刘鑫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幷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显然,这一判决,是通过法律惩处,振伦常、“教做人”,从而支持和宣扬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的道义。
让施恩者有力,让受恩者感恩,这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治的要求。那种以为江歌母亲与刘鑫的“纠葛”只是一种案外情绪冲突的认识,可以休矣!江歌母亲在司法程序上的坚持到底、决不妥协,反映出一位母亲的坚韧,也折射出一个呵护社会公平正义时代的担当。而围绕此案所凝聚起的共识,必能向世道人心投射一道法理之光。(来源:现代快报 现代快报评论员:戴之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