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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重温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http://www.CRNTT.com   2020-12-05 09:49:18


  中评社北京12月5日电/据澎湃新闻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对宪法的性质、地位、权威、实施、宣传教育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2020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一起重温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宪法的性质、地位

  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实践证明,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巩固国家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并运用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障了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稳定性。

  ——2020年2月5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

  国家根本法、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着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2018年2月24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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