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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于法有据
http://www.CRNTT.com   2021-07-29 12:31:15


 
  新修订的军事设施保护法的重点之一是如何处理军事设施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这次修订一是明确经济社会发展与军事设施保护统筹兼顾的原则;二是明确地方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三是明确规定军事设施规划、建设征求地方政府意见;四是明确完善军事设施退出机制。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规定了国家建立参战退役军人特别优待机制。“这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将有益做法上升为国家法律,更好地保障参战退役军人权益,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的重要措施。”退役军人事务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向东表示,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会同军地有关部门,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要求,在不断完善现有参战退役军人优待政策、提高相关优待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专门研究、出台参战退役军人专属的优待政策。

  关于如何确保军事法律的贯彻实施,中央军委法制局副局长赵东斌表示,军事法律审议通过后,军队有关单位及时抓好宣传解读,通过各大媒体发布新闻消息,组织宣讲辅导,搞好深度解读,回应各方关切。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措施,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操作性。统筹推进立改废释,及时修改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维护军事法制的统一和权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军事执法监督检查,督导军事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把法律学习贯彻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官兵把落实法律法规要求转化为认真履职、练兵备战的实际行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本次会议还针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和兵役法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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