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5日电/治国之道,富民为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这些重要论述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凝聚了共识,是习近平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理解其中的深刻内涵,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做好经济工作,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认识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多元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由此可见,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要聚焦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也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的需求具有多元性,除了最为基本的物质需求外,还有对民主法治、精神文化、和谐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需求,与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密相关。因此,共同富裕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富裕,还包括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富裕,其内容上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呼应,与高品质生活相契合。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是指全体人民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全体人民能够更加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认识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阶段性
共同富裕是个相对概念,会经历一个历史发展进程,在逐步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尽相同的内涵目标,体现出历史阶段性特征。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要与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相协调,不能超越现有发展阶段“吊高胃口”提过高目标,搞过头的保障,陷入福利主义陷阱。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科学把握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这个最大实际,才能更好理解和把握共同富裕战略目标的阶段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制定了推动共同富裕的战略部署,明确了不同阶段的发展目标,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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