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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财产保护范围价值评估亟待明晰
http://www.CRNTT.com   2022-07-05 17:13:18


  中评社北京7月5日电/据法制日报报导,近日,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双方经营的可以直播卖货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归属及分割问题冲上了热搜。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日渐火热,一些粉丝流量较大的短视频账号也成为了“活招牌”,凭借直播带货等操作成为“吸金利器”。其中,很多账号都是夫妻双方共同出镜、共同经营,如果离婚,除房产、汽车等常见财产外,短视频平台账号如何进行分割则难以界定。这是数字经济背景下夫妻离婚一个极具代表性的问题。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婚姻继承部主任张荆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在婚姻继承类案件中,涉及虚拟财产的情况日渐增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对虚拟财产的内涵、范围、评估体系等作出明确界定。

  虚拟财产分割日渐增多

  方某和廖某于2014年10月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随着短视频时代的到来,夫妻二人也开设了一个有关钓鱼的短视频平台账号,通过专心经营粉丝已达10万多人,日常开直播售卖渔具的收益也很可观。

  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今年3月,方某向临湘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共同财产中,除一套正在按揭付款的商品房外,夫妻双方主要就该短视频平台账号的归属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

  承办法官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短视频平台账号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同时,用于商业经营的账号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商业价值,具有财产属性。

  最终,经临湘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短视频平台账号由廖某使用和经营,该账号经营的应收货款和现有货款归其所有,双方婚姻期间因共同经营对外所欠货款的债务也由廖某负责偿还;廖某分期向方某支付共同财产补偿款30万元,分期期间如果该短视频账号因不可抗力被封号冻结或不再经营,方某对剩余未支付的部分放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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