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11人尖沙咀暴动罪成 押3·4判刑
http://www.CRNTT.com   2023-02-04 16:58:39


  中评社香港2月4日电/大公文汇全媒体报导:2019年10月1日有示威者聚集尖沙咀一带示威,向尖沙咀警署投掷汽油弹,多人被捕。其中12人被控参与暴动,有11人今日(4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押后至2月18日听取求情,3月4日判刑。

  11名罪成被告为袁均颖(31岁、文员)、黄蔚霖(23岁、电影制作人)、黎颖霖(23岁、学生)、吴沛伶(18岁、学生)、甄卫儿(18岁、学生)、彭汉深(29岁、地盘工人)、张俊轩(17岁、学生)、韦珍儿(22岁、尼泊尔籍学生)、梅卓羚(24岁、会计师)、林耀基(26岁、摄影师)、郑子健(27岁、售货员),他们被控于2019年10月1日,在尖沙咀警署与长乐街之间的弥敦道参与暴动。

  对于脱罪被告姚志杰(24岁、运输工人),法官指其没有示威者常有的装备或物件,可以说是“零装备”,另外他的衣服有非常耀眼夺目的图案,装扮易于辨认,且当时没有戴上口罩遮盖面容,即使他出现在涉案地点实在可疑,但未能肯定他曾参与暴动。其余被告方面,法官指考虑到一众被告遭截停的时间、地点、行径方向,认为各被告刻意穿上黑衫黑裤,又配有装备,藉此互相鼓励支持进行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裁定11人暴动罪成。

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网移动版 】 【打 印扫描二维码访问中评社微信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