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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跟自己签订了劳务合同
http://www.CRNTT.com   2023-06-04 16:20:31


 
  “ 这个……是有点自相矛盾。”孙某某涨红了脸,边抹汗边寻找理由开脱,“但是领取这个费用,程序上要求签订合同,合同是有模板的,我们就是按照合同模板来操作的。”

  督查组发现,虽然向田村每个村干部所负责的工作内容完全不同,但是合同金额却都是每人每年2400元,而且报销时间、支付方式也都是一模一样的。这真的是单纯的劳务费吗?

  “你们签订这种合同,比如说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工作,它的工作量按道理应该不一样,为什么报酬标准都是一样的?”核查人员问。

  “……我们考虑到村干部很辛苦,就开会商定每个人领取2400元钱报酬,拿村里的运维经费来支付。”随着调查深入,督查组掌握了更多证据。相关人员见无法隐瞒,便交代了实情。

  原来,镇政府要求每个村配备森林防火员、网格员、交通安全员等,每个岗位工作人员每年有2400元钱的报酬,村干部走访动员,很多年轻人都外出务工了,年老的又不符合要求。在一次村委会上,刘某某、孙某某、张某某三人商量,决定由他们三人把这些工作“承包”了,还可以增加点待遇,于是由刘某某来兼管森林防火工作,孙某某兼管网格化工作,张某某监管交通安全工作。

  后来,镇上下发资金的时候,必须要按照规定签订合同,三人就按照会上的分工签订了“劳务合同”,于是就出现了“自己跟自己签订合同”、“村干部跟村干部签订合同”的情况。

  至此,向田村孙某某等3人因在村级运行维护经费报账、领取劳务费等弄虚作假问题水落石出。古蔺县纪委监委对刘某某、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分别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违规资金也如数退回镇财政所。

  随后,龙山镇纪委责成职能部门对各村农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底排查,对存在问题立查立改,同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来源:四川省古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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