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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护航乡村振兴
http://www.CRNTT.com   2023-06-27 09:20:10


 
  有的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石下村村委会原副主任兼出纳成传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十组16亩泥塘计入个人名下,违规领取粮食补贴0.4万余元;通过虚增水稻种植面积、虚构危房改造的手段,骗取水稻补贴、危房改造资金共计4.86万余元;虚构贫困户张某等人遭受水灾的事实,以张某等人名义进行理赔,骗取产业受灾保险金1.2万元。

  有的在工程建设中搞暗箱操作、权钱交易。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原党委书记李照明在2017年至2022年期间,先后为私营企业主张某文等11人承揽荣邦乡福英村委会福英三组美化亮化道路工程、岭尾村委会百香果种植项目附属设施修缮工程和荣邦乡希望养猪场等43个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从中非法收受财物共计347.77万元。

  有的贪污项目资金。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唐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白继勇,在协助管理移民款物过程中,与唐岗村村组公路工程承包人张某某相互勾结,共同贪污国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20.59万元。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乡村振兴首要任务。在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中,有不少涉及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南曹村第9(1)组原组长刘保家大搞土方处理生意,授意他人将废弃土方多次倾倒在农田上,造成10.885亩耕地的种植条件被严重毁坏,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陕西省宝鸡市庆丰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连科,以虚假粮食购销业务、虚增玉米收购价格、增加收购成本等方式,处理公司无法通过正常财务报销的支出;违反规定将农发行拨付的地方储备粮贷款用于商品粮经营。安徽东至河西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赵凯,违规决定将水分、杂质不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稻谷收购入库,并弄虚作假通过主管部门验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08万余元。赵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这个罐体里面有锈斑、塔基上还有青苔,不像是新建的。”2022年9月,浙江省安吉县纪委监委涉农领域专项监督组在实地检查时,一处异常现象引起了检查人员注意。检查人员进一步瞭解到,该农糠储藏罐来源于安吉县某粮油专业合作社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的“粮食产储加销一体化”提升项目,于2021年11月通过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的验收,获得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

  新建不到1年的项目为何锈迹斑斑?安吉县纪委监委立即对该问题展开核实。经深入瞭解,县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总农艺师吴旭东,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机化管理科副科长侯建军二人的不正确履职问题浮出水面。

  2021年6月,为获取乡村振兴领域财政资金的支持,该合作社违规将2019年已建成投用的储藏罐作为新建项目进行申报。在现场审核中,侯建军瞭解到该项目不符合项目补助标准,并向分管领导吴旭东汇报了情况。吴旭东考虑到与该合作社负责人关系较好,便示意侯建军让合作社照常申报补助材料。为了让该粮油合作社项目能顺利通过验收,侯建军提议对罐体重新刷了一遍油漆,在实地验收时,吴旭东、侯建军也未指出储藏罐以旧当新问题,致使该项目通过审核。2022年12月,吴旭东、侯建军因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职造成损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强调,要着力纠治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实践中,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重点,推动各单位各部门真抓实干、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在各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不正确履职的问题被严肃查处,释放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强烈信号:海南省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学伟等9人不正确履职,违法办理25亩和63.54亩临时用地审批,造成耕地被占用并破坏,9人均受到相应处理;湖南省双峰县自然资源局对2020年度旱改水项目监管不力,未对项目公司提交的实地举证照片审核把关,未及时发现3个项目23个地块举证照片造假的问题,导致相关项目水田耕种措施未落实到位,并被省自然资源厅通报,3名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交流岛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广寿在交流岛村征地拆迁项目审核工作中把关不严,未发现村民王某伪造承包合同证明材料问题,造成王某非法领取动迁补偿款131万余元,王广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

  实现乡村振兴,离不开一支懂农业、懂农村、爱农民、本领过硬的干部队伍。村干部处在农村工作第一线,是乡村振兴最直接的实践者,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梳理各地通报可以发现,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廉政风险隐患较为突出,其中个别人在利益诱惑面前迷了眼睛、栽了跟头,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治。

  2023年6月6日,湖北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其中4起涉及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人员;5月11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3起涉及“一肩挑”人员;在湖南、海南等多地的通报中,涉及“一肩挑”人员的案例也并不鲜见。

  《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持续推动移风易俗。

  云南省丘北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强化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教育引导,由县纪委副书记、乡镇纪委书记、包村领导以廉政党课、专题报告的形式为全县村干部讲授廉政报告;每季度由乡(镇)纪委书记或包村领导对村干部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督促村干部严格执纪、严于律己、认真履职;收集近两年来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丘北县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重点选取21名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村(社区)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打好廉洁“预防针”,全县共组织1000余名村组干部开展警示教育。

  针对村干部违规承揽或插手村级工程项目的现象,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对村干部廉政档案、近三年来已完工村级工程项目情况、村干部及其亲属兼职情况等6000余条数据进行碰撞,发现村干部在本乡镇内跨村承揽村级工程项目红色预警20条。随后,对预警信息进行实地核查,共下发监督执纪交办函11份,查处村级工程招标程序不规范等问题12个,对4名村干部进行追责。制定出台了《江山市村级小微权力清单35条》《江山市强化基层监督“1+7”工作导图》等系列制度,让村干部履职更加明晰,有效规范了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领域的权力运行。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加大线索存量处置力度,严查违纪违法问题,共梳理2021年以来立案查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95件4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2人,其中涉及“一肩挑”人员13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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