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供给——
出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31条”,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5条……过去一年,从中央到地方,政策频出、暖风劲吹。有学者直言,一年来仅中央各部委出台的相关政策就超过100条,这些政策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有的政策倡导性与原则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弱,“药效”有限,部分民营企业家甚至产生了“耐药性”。怎么解?法治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相比行政性的政策支持,法律更具权威和刚性。及时总结经验,把好政策、好措施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能够强有力稳预期、提信心,带给企业更强安全感。此外,针对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碎片化、覆盖面不够、执行力不强等问题,完善相关法规、补齐短板弱项,强化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将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开路、破冰、除障,护航民营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打开更广阔天地。
那如何“立”?至少有两个原则,当一以贯之。一是问题导向。问题就是方向,方向必须盯紧。要聚焦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市场准入、投融资、公平执法公正司法等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着力回应民企核心关切,确保务实管用、操作性强。二是汇集众智。要坚持开门立法,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搭建更多元的渠道、平台和载体,更有效地问计于企、问需于民;广大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也应主动建言献策、积极表达诉求,提高参与感,合力提高立法质效。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脚步开始提速,期待这一专门立法切实提信心、疏堵点、破壁垒、解难题,以“法治之水”催生新绿、润泽草木,进一步厚植民营经济发展沃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