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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长”潘文忠。(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7月5日电/针对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现任新竹市长林智坚遭爆2008中华大学硕士论文及2017台湾大学“国发所”的硕士论文皆涉及抄袭,“教育部”今天下午表示,如学校接获检举,于收件之次日起4个月内完成学校查处作业;如“教育部”接获具体检举案,则函请学校依前述规定查处。
林智坚论文抄袭案涉及台湾大学与中华大学两个学校。
“教育部”指出,有关学位论文的学术伦理案件疑义,已订有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学校应依该原则及学位授予法规定查处。
依处理原则规定,如学校收到具体检举及证据资料,应依处理原则第8条及校内学术伦理相关规定程序,于收件之次日起4个月内完成学校查处作业。而学校依学位授予法与专科以上学校学术伦理案件处理原则进行后续查处后,应将查处结果函报本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