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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作战及计划参谋次长联合作战计划处长董冀星。(中评社 郑羿菲摄) |
董冀星报告时表示,现行“禁止、限制水域”执法任务由“海巡署”负责,国军依据与海委会“海巡署”签署“海上任务综合支援协定书”应援。
董冀星说,国军发现大陆船舶接近、进入限制、禁止水域,及大陆海警船对台民众船舶,从事临检或袭扰时,除依“经常战备时期突发状况处置规定”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应处外,本“不接介入、不升高冲突”原则,保持监控及协助海巡单位应处。
董冀星称,研拟冲突样态及处置作为,国军全程掌握水域动态,已要求外岛防卫部及海军研拟冲突态样及处置,纳入平时演练,做好支援“海巡署”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