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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团副总召黄珊珊(中)。(中评社 郑羿菲摄) |
黄国昌无奈笑道,吴思瑶的论调荒谬到极点,法学常识完全不及格,大法官释字729号解释讲的是“立法院”对于侦查中的案件,不可以跟检察官调案卷。并不是针对任何违法争议,只要进入行政司法程序,“立法院”就不可以成立调阅小组向行政机关调阅资料,吴思瑶再重新读一次释字729号,没有那么难理解。
黄国昌举例说,民进党“立委”在2013年9月30日针对马王政争,提案成立“针对九月政争及违法监听疑虑成立调阅委员会”,当时特侦组正在侦办中、2017年10月18日,“立委”共同提案并通过,成立“猎雷舰采购案“财政部”所属公股行库等联贷案”真相调阅专案小组,当时陈庆男父子也正遭受侦办,这些都违宪吗?
黄国昌批评,调阅专案小组成立后,可以针对行政机关对整个争议事件从头到尾怎么处理?开过什么样的会议?讨论过程是什么?结论是什么?相关的调查报告文件等资料,都可以调阅。这是“宪法”的ABC,吴思瑶的说法显示民进党为了护航行政部门,“立委”自我阉割“国会”调查权,令人愤怒又遗憾。
黄珊珊认为,民众党要求的只是非常单纯的事,“立法院”针对行政部门的调阅,是“立法院”的职权,至于有没有涉及侦查案卷,那是检察官的职权,这两个职权并没有冲突。若吴思瑶不懂,可以请教一下庄瑞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