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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中国共产党树立民主和法治典范
http://www.CRNTT.com   2021-06-13 00:19:55


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中评社 梁帆摄)
  中评社香港6月13日电(记者 张心怡 梁帆)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昨日在中国共产党与“一国两制”主题论坛上发言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一国两制”的创造者,是和平统一中国的实现者。他强调,中国共产党不仅开创了以“一国两制”和平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和主权问题的先河,也树立了法治和民主的典范。

  梁振英表示,1984年12月19日,在共产党领导下,中国政府和英国政府完成谈判,成功地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国策,实现了长期以来中国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愿望,保持了香港的繁荣稳定,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既是全国性法律,也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将中央对地方的基本方针政策以全国性法律和香港法律“规定之”,在全国范围内遵守,是法治的最高体现,奠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政府授权“港人治港”的法律依据。

  梁振英回忆,1985年4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第一次会议上,《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决定用五年时间起草《基本法》,并发起筹组《基本法谘询委员会》(《谘委会》)。《基本法》的谘询,为期四年多,是香港至今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具有广泛代表性的谘询工作。

  梁振英亦提到,《谘委会》的180名委员来自工商、劳工、政界、专业、宗教、公务人员、小贩、教师、学生等多个界别,也有外籍人士。《谘委会》设专题小组,在会内会外展开广泛的谘询,包括设立会见市民制度,让市民可以当面表达意见。《谘委会》并将谘询所得,形成了大量包括专题报告和逐条的条文报告等,供社会和《起草委员会》参考,市民反应热烈,索取的报告超过12万份。1988和1989年,《谘委会》分别就《基本法征求意见稿》和《基本法草案》进行了全港性的深入谘询工作,每次谘询,香港市民都取阅了近100 万本文本,并据此反馈意见。他认为,以这种态度和方式起草《基本法》,是民主的最高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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