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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支持释法保障国安维护司法独立
http://www.CRNTT.com   2022-12-03 00:19:01


 

  社评表示,允许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参与香港国安法审理,难免与保障国家安全的要求出现原则性冲突,潜藏巨大国安风险。包括在现行的制度下,香港无法有效排除海外律师因其国家利益而产生利益冲突,无法有效确保海外律师不受外国政府、组织或个人施压、胁迫或操控,无法有效确保海外律师会遵从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三条有关保守国家秘密等的规定。如何避免这些忧虑和风险,国安法在这些问题上的立法原意和法理逻辑到底是什么,唯有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才能厘清。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厘清了、解决了,“香港国安法的法理”才有了符合立法原意的正确、有益的发展。

  社评表示,中央是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总兜底人”,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扮演着重要角色。香港特区国安委是中央在特区设立,并授权依法行使维护国家安全权力的权威机构,统筹领导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所有事务,具有特殊凌驾地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列席特区国安委会议,就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中央意志通过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提出,特区国安委必须执行。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区国安委主席,就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事务向中央政府负责。香港国安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特区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覆核。香港特区国安委在维护国家安全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各界必定全力支持香港特区国安委工作,共同维护国家安全。

  香港《大公报》发表社评《释法无损香港的司法独立》指出,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作出五次释法,实践证明,“人大释法”是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的重要组成,早已成为香港法治的一部分,是维护香港繁荣稳定的“定海神针”,不仅不会影响香港司法独立,更将进一步巩固香港法治基石。

  社评表示,回归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曾作出五次释法决定,实践证明,每一次释法,不仅帮助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清晰了基本法有关条文的法律含义,而且及时平息了香港社会因理解基本法相关条文的争议所引发的社会动荡,为香港的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一个稳定的法律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不仅完善了香港回归后“一国两制”下的宪制新秩序,同时还极大地丰富了基本法的实践经验,并完善了落实与基本法解释实施相关的制度和机制,巩固了香港法治,也早已成为香港法治的一部分。社评提到,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早前在记者会上所表示,国安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订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安法有解释权,今次是用现有机制来处理,见不到与司法独立有很大关系,也不认为会破坏香港的司法独立。他重申,香港有足够的人才,大律师公会亦有足够成员处理国安法案件,如果人大常委会释法,对国安法被告聘用大律师的自由和权利不会构成冲突。

  社评表示,此次释法所涉及的案件,当事人黎智英被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当中涉及勾结外国势力的因素。基于当前存在的制度漏洞,以及维护国安的现实需要,行政长官建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六十五条作出解释,以厘清相关问题。这一决定,充分体现行政长官坚定履行宪制及法律责任的担当精神,体现了依法治港,符合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的规定,彰显了对法治的高度坚持。香港特区的“司法独立”受到基本法的坚实保障,得到中央的坚定支持,不会也绝不可能受到任何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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