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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险公会宣布,3月20日起COVID-19轻症已不符合防疫险理赔条件。图为民众接种COVID-19疫苗。(中评社 资料照) |
中评社台北3月10日电/疫情指挥中心3月20日起调整COVID-19病例定义,牵动防疫险理赔。因防疫险承保范围为“法定传染病”,台湾产险公会今天说明,3月20日起COVID-19轻症已不符合防疫险理赔条件。
根据“金管会”公布最新统计,今年截至2月28日止,一般法定传染病防疫险理赔件数达82.07万件、理赔金额达新台币334.72亿元,疫苗险理赔件数达19.78万件、理赔金额达82.71亿元,合计防疫双险今年已理赔417.44亿元,防疫双险2022年全年理赔金额则高达2116.45亿元。
防疫政策逐步松绑,3月20日起,COVID-19(2019冠状病毒疾病)确诊轻症者免隔离、免通报为法定传染病。随指挥中心调整COVID-19病例定义,牵动防疫险确诊理赔,引起外界高度关注。
根据《中央社》报导,产险公会防疫险理赔小组今天召开会议研议,并在下午发布声明说明,按防疫险商品契约条款约定,被保险人经医师诊断确定罹患法定传染病者,保险公司依约给付确诊保险金。
产险公会指出,指挥中心已于今天对外说明,COVID-19病例定义将于3月20日调整,由于新定义未包括轻症,即COVID-19轻症已非COVID-19确定病例,而不属于法定传染病范畴。
因此,产险公会说明,自今年3月20日起,若经诊断属COVID-19轻症者,依疾管署规范不再认定属法定传染病,保险公司依约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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