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香港8月1日电/浙江大学国际战略与法律研究院王贵国日前表示,科技的发展是元宇宙的基础,科技的发展也使得元宇宙成为一个不确定的概念。所谓“千钩之重,乌获不能举也;众人相一,则百人有余力矣”,即元宇宙的发展离不开国际合作,没有国际合作就无法形成全球性的网络系统,元宇宙便将失去其应有的意义。然国际合作需建立与之相关的国际法律秩序,而所有的法律秩序都必然以其所在社会的文化和传统为基础。元宇宙的国际法律秩序亦然。他提出参考中华传统文化,构建元宇宙的国际法律秩序。
一、对元宇宙理解之异同
元宇宙是一个尚处于发展中的概念,故人们自然对之外延与内涵、发展方向等的理解有很大差异。
元宇宙一词源自于Neal Stephenson1992年的科幻小说《雪崩》(Snow Crash);“元宇宙”(Metaverse)一词距今已有30年的历史;距S.Mann发明并创造“元视觉”(Metavision),作为使用可穿戴计算的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XR)已有48年的时间。Meta是一个古希腊词汇,意为“超越”,故Metaverse意味着超越现实世界。
(一)什么是元宇宙?
作为一个新概念,元宇宙的定义尚未形成通说。王贵国教授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元宇宙,元宇宙可以理解为一个全计算机生成或合成的虚拟世界,可通过虚拟现实等沉浸式技术访问,人类可以独立参与并与他人和周围环境互动。
王贵国教授指出,元宇宙作为一个未来的愿景,它本身具有不确定性。如,有专家认为,狭义地讲,元宇宙可以简单地理解为持久虚拟现实;广义地讲,元宇宙是数字化转型的高级阶段和长期愿景。易言之,元宇宙是一个新的技术,是分布于全球的一种前所未有的多维度、多感官的通信媒介(Thomas A. Furness)。作为互联网技术的延续和发展,且基于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预测元宇宙将以何种形式存在(Neil Trevet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