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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政策性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
文/朱光文
随着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公布,我国正式拉开了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序幕。针对众多历史小城镇、古村落没有得到有效保护的客观实际,从政策和法律上首先进行保护便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从分析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和广东传统村镇的概况入手,结合国家对历史文化名镇(村)政策和法律保护措施,简要回顾了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的政策性保护体系的起步、酝酿到开始建立三个阶段,认为不管是从属于传统文物保护体系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还是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都不意味着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独立体系的建立。尽管此前广东省已陆续拥有了三批共5镇8村,共13座国家级史文化名村镇,2007年,开平碉楼与村落”成为世界遗产,使广东省拥有了世界级的历史文化村镇;但直到从2007年广东省开始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广东才开始真正迈出建立独立的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的第一步。
一、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
国际上对历史小城镇、村落保护一直都十分关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先后于1975年和1982年通过了《关于保护历史小城镇的决议》(Resolution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Towns)1 和《关于小聚落再生的Tlaxcala宣言》(ICOMOS Declaration of Tlaxcala on the Revita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2 ,均对如何保护和继承历史村镇的文化遗产提出了极有价值的措施建议。我国历史文化悠久,历史小城镇、古村落众多,它们是各地传统文化、民俗风情、建筑艺术的真实写照,反映了历史文化和社会发展的脉络,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但是近年来不少历史文化村镇在进行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建设过程中,忽略了历史文脉的科学保护,一味地采取拆旧建新或营造仿古建筑、仿古一条街的做法,对历史文化村镇的传统风貌、街区建筑造成很大程度上的破坏。如何科学有效地保护历史文化村镇,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首先从法律和国家政策上对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就成为当务之急。
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首次涉及到了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龢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也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3
2002年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幷且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村庄”。4 而在此之前各类研究以及各种官方文献中多以“传统村镇”、“传统聚落”、“古镇”、“古村落”等名词出现,而且与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街区、古建筑群等混合使用,概念还相当混乱。
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在联合公布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时,又对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作进一步完善,即“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幷且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可以认为,历史文化村镇包括两部分,即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名村,也可称历史文化名镇(村),或简称名镇(村)。
二、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政策性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
广东地处岭南,属南亚热带温暖潮湿气候,背山面海,地形复杂,既有南岭山地河谷,又有珠江三角洲河网平原以及台地、临海平原等地形。历史上这里是南越族等百越民族居住地,秦汉以来,随着中原汉文化的南来和受外来文化的影响,广东形成以汉族广府、客家、潮汕三大族群文化为主体,既保留有古越族等民族底层文化和又深受西方文化的熏陶,导致在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方面也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如以广州西关大屋、佛山东华里、三水大旗头村、东莞南社村和塘尾村等为代表的单门独院式的粤中广府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以大湾民居建筑群为代表的粤西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以粤北始兴满堂围、粤东大埔泰安楼、粤中深圳大万世居、鹤湖新居等为代表的客家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以揭阳丁府、潮州许附马府等为代表的潮汕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5 还有连南南岗古瑶寨等为代表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村寨,广东各城镇骑楼街区、赤坎、汀江圩、开平碉楼与村落等受西方文化影响的近代侨乡历史文化村镇及其民居。此外,广东沿海地区营造了一批具有军事防御功能卫、所、铳城,保留至今的有深圳大鹏所城、饶平大埕所城、大埔三河城、阳西双鱼所城、汕尾捷胜所城、陆丰碣石卫城、惠东平海所城、雷州康港所城、南澳猎屿铳城、揭阳青屿汛城、珠海东澳岛铳城等。
至2007年,广东省共开展了三次全省文物普查,初步摸清了全省历史文化资源情况,广东省将认真做好《广东省文物保护“十一五”计划》编制,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核定公布,全省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登记,完善省市县(区)三级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实施《广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理》。6
本文所提及的“政策性保护”主要以国家、省市地方政策依据国家文物法规、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历史文化村镇、街区等形式公布的历史村镇和古建筑群。
1、从属于传统文物和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起步阶段(20世纪70,80年代中期-2002年)
(1)从属于传统文物保护体系的历史文化村镇
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首先提出“对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龢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7 。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不少省份陆续开展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命名工作。从此,拉开了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序幕,也为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与全国一样, 广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从一开始从属于传统文物和名城保护体系,幷且从名称看来,大都以“古民居建筑群”的形式出现。其中,从属于传统文物保护体系的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从上个世纪70、80年代的第一、三两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两座历史文化村镇列入文物保护,开始了广东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第一步。
继1978年7月18日,粤北双峰寨列为文物保护单位后8 ,1989年6月29日,在广东省公布的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中,又把人境庐及其周边的客家村落民居古建筑列入保护范围。9 到2002年,从属于传统文物保护体系中的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进入瞭高潮阶段。这一年,广东省公布的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中,作为岭南文化载体的历史文化村镇大量出现。体现了广东省文物保护体系中对历史文化村镇的空前重视,昭示着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新时代的到来。10
这一大批被定为广东省第四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文化村镇,涵盖了花萼楼、石寨土楼、饶平土楼、泰安楼、龙田世居、茂盛世居、鹤湖新居、大万世居、桥溪村古民居建筑群、人境庐及古民居建筑等粤东和东江下游客家民系传统村镇古建筑群;粤中(珠江三角洲)元勋旧址、南社村古建筑群、塘尾村明清古建筑群、黎氏大宗祠及古建筑群、大旗头村古建筑群、资政大夫祠建筑群、林家厅及古民居群、金楼及古建筑群、粤西的大湾古民居建筑群、功武村古建筑群、侨乡历史村镇赤坎旧镇近代建筑群、汀江圩华侨近代建筑群等广府民系传统村镇古建筑群。此外,还有大埕所城,大岭山抗日根据地旧址(即东莞大王岭客家历史村落)等。
进入20世纪90年代,广东省的历史文化村镇开始成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首先是1996年,在第四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广东省的满堂围客家村落民居列入保护,成为第一座登上国保的广东历史文化村镇11 ;2001年,国家公布的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广东3处历史文化村镇(包括古镇中历史街区和村落群)成为国保:大鹏所城、开平碉楼(含近代侨乡村落)、东华里古建筑群(佛山古镇历史街区)12 ;2006年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广东历史文化村镇(古民居)包括:双峰寨、南社村和塘尾村古建筑群、道韵楼、广裕祠(包括其保护环境的钱岗古村)、从熙公祠、陈芳家宅13 。
作为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政策的延伸,这一时期,广东各地级市也纷纷开展文物普查,公布的本级文物保护名单中包括了大批的历史文化村镇。广州、清远、惠州、佛山成为市级文物保护体系中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主要代表。
广州市共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在这几次的普查中陆续发现不少的历史文化村镇,1999年7月,在广州市公布的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时,首次把作为历史文化村镇的横沙古村(公布的名称为“横沙民俗建筑群”)列入保护;14 2002年7月,在公布的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时,又把高溪村民居、聚龙村民居、黄埔古港遗迹和黄埔村早期建筑列为市级别重点文物单位;15 同时公布了包括大江埔村古建筑群、岗埔围垄屋、西溪祖祠与松柏堂村、钟楼村古建筑群等历史文化村镇在内的广州市登记保护的文物单位名单。在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中,历史文化村镇是本次普查中发现的普遍而又十分突出的一类,大多分布于城郊,有广府式民居村落,也有客家式民居村落。这些古村落规划统一,布局有序,规模宏大,保存较完整,祠堂、更楼(碉楼)、门楼、书塾、书舍、庙宇、牌坊、古井、古桥、古树、池塘、山丘、石路、田野等相映成趣,与乡村自然风貌融成一体,幽静恬雅,古意盎然,反映中国人历史上重读书、求功名、讲风雅的传统,是中国人文化灵魂的最具体生动的体现,成为人类学研究的活的范例,有很高的历史价值。作为普查成果之一,2005年9月22日公布的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记保护文物单位中龙潭村兴仁书院及古桥(含迎龙桥、利溥桥、汇源桥及康济桥),招村清代民居、包括南滘门楼、武帝古庙、陈永泽堂水埠在内的水乡古建筑群、三吉堂古建筑群、练溪村古建筑群16 ,而广州市新一批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还在酝酿当中。
惠州方面,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该市多次对历史文物展开大规模的普查,先后公布了4批惠州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22处,特别是2002、2003这两年,更是加大力度,对过去文物普查时疏漏的、有待考证查实的、在旧城改造后遗留下来确有保存价值的各类近现代优秀建筑、有特色的传统民居建筑、文物、有纪念意义的其他历史遗存也一并进行调查,历时2年多,收集文物线索上千条,2004年,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普查,又公布了第5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3处,为惠州市的文物保护单位体系的建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至此,惠州市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2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85处。本次公布的第5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有几个特点,一是以有特色的客家古民居为主。17 这类古民居可分为3种:传统的客家围龙屋;带有西洋风格的华侨故居;有纪念意义的、曾经历过革命活动的古民居。二是古民居从形式上分有围龙屋和传统的二、三进的多进多开间型民居,围龙屋有建筑平面呈方形和马蹄形的、四角形设碉楼的等,多为砖木结构。三是艺术构建非常丰富,惠州市正组织力量对这批新公布的文物做出保护规划,将切实做好新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说明碑、保护范围、专人管理和资料、档案的工作,对存在险情的新公布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修缮。
清远方面,该市境内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 (连州惠光塔)、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市级3处,县(市、区)级95处。历史文化村镇是清远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调查初步统计,清远市现存古村落18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堪称“中国排瑶第一寨”的连南南岗古寨、“九厅十八井”,连州的东北古镇、丰阳古镇,英德的浛洸古镇、大湾古镇,阳山的七拱古镇,佛冈的龙山镇民安墟、上岳古屋村等。近几年来,清远市文化部门对重要的历史文化村镇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具有较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历史文化村镇建筑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按文物“四有”做好保护工作,南岗古瑶寨、九厅十八井2004年曾推荐申报为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佛山方面,2004年之前,市政府已公布了三批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第二批的叶家庄、任围,第三批的隔塘霍氏家庙建筑群、区家庄、石路巷古民居群、适安里古民居群、培德里古民居群、石头霍氏家庙祠堂群就属于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范畴。
(2)从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历史文化村镇
到20世纪90年代末期,依据国务院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通知,广东省在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时就把当时的历史文化村镇棉湖、碣石两镇列入。18 作为广东省会城市和国务院公布的首批24座国家级别历史文化名城的广州,在广东省内率先把保护历史文化村镇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之中,并在立法保护方面走出了第一步。此间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名称多以“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形式出现。
1998年6月12日,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1999年3月1日起施行的《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名城)内,应当予以保护的主要内容就包括“体现传统特色的街区、地段、村寨等”;第十条还规定:在名城内,文物古迹比较集中的区域,或比较完整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镇、村寨、风景名胜,应当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19 此后不久,广州市公布了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其中,历史文化村镇成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长洲镇(岛)(内含深井村)、小洲村、横沙街(即原横沙村)、坑背-莲塘村、聚龙村、钟楼村、松柏堂20 ;广州市内部控制历史文化保护区:安宁西街(沙湾古镇)、大岭村、朗头村、高溪村田心庄、瓜岭村、凤院村、大江埔村、木棉村、钱岗村、东风殷家庄、大墩村。21
2、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的酝酿阶段(2002年?006年)
经历了从属于传统文物和名城保护体系中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发展以及延伸阶段后,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开始进入酝酿建立自己独立体系,制订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基本条件和评价标准的阶段。2002年,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2003年和2005年国家先后公布两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是该阶段的主要政策性推动力量。
到2002年,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中又明确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名镇(名村)在我国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22 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护这些优秀的文化遗产。以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都是依靠乡规民约、依靠宗教、依靠当地一批文人志士的聪明才智来保护,没有建立国家的强制保护。这在市场机制作用力日益强大的今天是远远不够的。23 2003年10月8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村),指出:“从今年起在全国选择一些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幷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革命纪念意义,能较完整地反映一些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的镇(村),分期分批公布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对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镇(村)已经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撤销其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称号。”24 广东省的大旗头、鹏城两村率先成为首批广东省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其中大旗头村被誉为“广东第一村”。
国家公布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不但在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引起了地方政府决策者和专家学者极大的重视,而且在广东省各地也掀起了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热潮。其中,地处粤西的雷州最值得关注。雷州市委市政府根据建设部《关于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申报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工作。根据有关村的实际和经济能力,最后敲定八个村做为第一批参加申报评选:南兴镇东林村、龙门镇潮溪村、北和镇鹅感村、附城镇土角村、调风镇禄切村、调铭村、英利镇青桐村、昌竹园村。
2005年9月16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再次联合公布了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在《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中再次强调:“对由于人为因素或自然原因,致使历史文化名镇(村)已经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将撤销其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称号。”25 广东的沙湾、吴阳、南社、自力、碧江5座历史文化村镇成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
200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启动了江门开平碉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2002年7月26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以省长令的形式颁布的广东省第一个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枣江门开平碉楼的专项法规《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26 ,该规定是我国所有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保护法规中第一个以省长令的形式通过的法令,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散落在开平田野之间的1833座碉楼有了“金钟罩”。在国家对历史文化村镇概念的明确和保护政策力量推动下,2005年12月,基于开平碉楼与村落的息息相关、不可分割性,根据有关权威专家的建议,开平碉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名称在日前正式由“开平碉楼”变为“开平碉楼与村落”,冲刺世界文化遗产,这延伸了开平碉楼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价值,更有利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点的名称、保护规划也作了相应调整,原来五个申报点合并成四个:迎龙楼改名为“三门里村落”;自力村、方氏灯楼合并改名为“自力村村落与方氏灯楼”;锦江里改名为“锦江里村落”;马降龙村落群名称不变。广东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以“开平碉楼与村落”这一华侨特色近代历史文化村镇群落为起点,开始了冲刺世界文化遗产的旅程。这表明瞭“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得到包括地方政府和学者的广泛关注。
这一阶段,佛山市在保护历史文化村镇方面后来居上,该市把传统文物、名城历史街区以及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一次性集中完成,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独立体系,既补了课,又实现了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跨越,为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酝酿建立提供很好的范例。首先,在文物保护方面,2004年,佛山市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文物普查工作。作为普查巩固成果,2006年10月25日,佛山市政府重新核定前三批的文物保护单位,并公布了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27 比较前三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以佛山老城的大批历史街区和传统古建筑群为主不同,第四批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大量的村镇单体乡土建筑列入保护,并注重保护文物周边的环境;二是大批具有历史文化村镇性质的古建筑群体列入保护,,如张槎仙槎书院建筑群、良教祠堂群、桃村报功祠古建筑群、克勤堂古民居群、龙江石龙里古民居群、桑麻北街古村落、沙滘南村牧伯里古民居群、碧江泰兴大街祠堂群、碧江村心祠堂群、黎氏家庙及民居群、朗锦祠堂群、深水古民居群、西村低地民居群等。
其次,在名城保护方面,佛山市同时还开始组织编制《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8 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扩大到全市五区。整个保护规划体系划分为4个保护层次:市域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佛山老城的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文物古迹的保护。重点为佛山老城的保护。该规划,佛山市划定了的首批11处历史文化保护区,大体有四种类型。(1)城市型:所在地域较长期位于城区之中,具有城镇的一般特点,往往是更大范围的城镇旧区的重要组成,如石湾南风古灶重点保护区,大良老城重点保护区;(2)过渡型:所在地域处于城市化进程当中,由于近年的快速城市化进程,其所在地已属建制镇以上级别的行政区域,存在大量村落和城市之间过渡形态特点,如黎涌重点保护区,碧江重点保护。(3)村落型:表现为乡村聚落形态,通常存在农田,河涌等自然生态环境,同时乡村也是传统文化,习俗和生活方式的重要保留地,如沙滘重点保护区,大旗头村重点保护。昌教重点保护区,逢简重点保护区。(4)风景名胜型:所在地为风景名胜区如西樵山重点保护区,相应的保护规划措施应成为风景名胜区专项规划的依据。在这首批11处历史文化保护区中,黎涌、仙岗、黎边、大良老城、碧江、逢简、昌教、沙滘、大旗头村属于历史文化村镇范畴。
第三,继三水大旗头村、碧江村先后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后,佛山各地还启动了逢简、昌教和沙滘等村的申报工作。
与其他地区保护历史文化村镇主要以政策和法律为依据和驱动力不同,地处粤西的肇庆保护历史文化村镇从一开始就是为了使当地具有优秀人文古迹、秀美山水风光、民间传统工艺和历史名人的古村落发掘出来,成为新的旅游景点。肇庆市在近来推动生态文明村建设热潮基础上,部署投入3600万元的启动资金,精心营造21个集文化、旅游、生态、特产于一体的古村落。根据21个古村落现有的资源情况和不同的特色,拟分为四种类型。 山水生态型:鼎湖区蕉园村,德庆县金林村、荔岸村,怀集县黑岩村、何屋村。 古建筑文化型:高要市槎塘村、蚬岗村、黎槎村,广宁县石桥崀村、大屋村,德庆县武垄村,封开县杨池村、江尾村,怀集县大浪村、孔垌村、扶溪村。 民间传统工艺型:端州区白石村,四会市白龙扶利村。 名人故居型:封开县平岗村、西村、汶塘村。肇庆市目前已组织力量对古村落进行调查研究,作出分析评估,并命名一批古村落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比较其他城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市、区、镇三级的文物保护体系。除市级和市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外,深圳市已经公布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共31处(其中福田区9处,宝安区10处,龙岗区12处)、镇级文物保护单位48处(其中,沙井镇28处;福永镇20处(共51个点))。其中,历史文化村镇仅存80余座,这当中不仅拥有壮观、奇特的客家围历史文化村镇,而且有历史悠久的广府围历史文化村镇。29 深圳客家围中的龙岗客家围,是深圳现存最重要、最多的可资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客家民居建筑,据不完全统计有200座之多,其时代、姓氏、类型、大小、布局各有不同,除在2002年已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4处(大万世居、鹤湖新居、茂盛世居、龙田世居)外,还有包括洪围(是深圳市现存最早的客家围屋)、新乔世居、青排世居等在内的坑梓黄姓客家围;包括石灰陂围等在内的坪山曾姓客家围,还有龙岗镇赖姓、李姓、刘姓、官姓等客家围,横岗镇廖姓等客家围,坪地镇萧姓等重要的客家围;深圳广府围除在2002年已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罗湖区笋岗村的元勋旧址(又称笋岗老围)外,还包括南山区的南园古村,宝安区沙井镇新桥村的曾氏大宗祠历史文化区、上合村黄氏宗祠古建筑群、福永镇的凤凰村明清古建筑群、松岗镇燕川古建筑群、福田区下沙村黄思铭公世祠历史文化保护区、沙井镇新二古村落镇新二村、沙井镇的黄埔洪田围、南洞古村落(现存民居二十余座)。拥有38座历史文化村镇的宝安区将根据不同情况,将采取5种模式进行全力保护:一是对遭破坏比较大的重点文物进行紧急重点保护;二是对一个古村落中有价值的部分进行局部保护;三是对整体结构完整的古村落进行全面保护;四是对可结合其他资源做文章的古村落要划出一个较大的圈来,进行拓展性保护;五是点面结合,以古村落为依托,把古村落保护和当地木雕文物、石雕文物、艺术遗迹等文物的保护结合起来进行整合性保护。
3、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的开始建立阶段(2007年)
从2007年起,广东省建设厅和文化厅联合发文开始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30 根据评选的基本条件与评价标准,凡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某一地区或全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具有地区、全省或全国范围的影响;或系当地水陆交通中心,成为闻名遐迩的客流、货流和物流集散地;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建设过重大工程,并对保障当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过显着效益且延续至今;在革命历史上发生过重大事件,或曾为革命政权机关驻地而闻名于世;历史上发生过抗击外来侵略或经历过改变战局的重大战役以及曾为著名战役军事指挥机关驻地;著名历史人物出生地,或者为全国杰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人物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能体现广东省传统的选址和规划布局经典理论,或反映经典营造法式和精湛的建造技艺;或能集中反映某一地区特色和风情、民族特色传统建造技术的,均可参加评选。
2007年,广东省以开平碉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名称由“开平碉楼”变为“开平碉楼与村落”并于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兰基督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顺利通过表决,成为中国第三十五处世界遗产,这也是广东省第一处世界文化遗产;31 “开平碉楼与村落”这一广东华侨特色近代历史文化村镇群落,成为继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后,第二个列入世界遗产的中国历史文化村镇。
2007年5月31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又联合公布了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 广东省的开平市赤坎镇、珠海市唐家湾镇、陆丰市碣石镇三镇和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东莞市石排镇塘尾村、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三村入选。32
2005年,东莞提出建设博物馆之城的目标。未来5年内,东莞将通过大力发展各类小型专题博物馆,创新博物馆发展模式。要积极发展各类型博物馆,促进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结合东莞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和产业特点,积极推动镇(区)、村建设各类小型专题博物馆、其中重点建设的博物馆中就包括东莞古村落博物馆。2007年6月14日,已拥有南社、塘尾两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的东莞市开始启动。包括历史文化村镇在内的文化遗产保护维修工程,从此拉开了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由政策性保护到实质性维修保护的阶段。该市的南社村古建筑群、塘尾村明清古建筑群、半仙山村古建筑群、埔心田村古建筑群、西溪村古建筑群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历史文化村镇列入名单。将按照 “不改变文物现状”和“四保存”(即保存原形制、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的原则,做好文物维修工程。同时,加强对大遗址的保护和管理。
至此,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将使广东开始建立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名録;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公布使广东省已拥有了三批共5镇8村,共13座国家级史文化名村镇;开平碉楼与村落”成为世界遗产,使广东省有了世界级的历史文化村镇。这进一步完善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加快了广东省以历史文化村镇为核心的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向广度和深度的发展。
三、结语
不管是从属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历史文化保护区”中的历史文化村镇,还是作为传统文物保护体系的各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历史文化村镇列入保护,都不意味着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独立体系的建立。
首先,按照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对历史文化村镇主体部分保护的叙述,只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延伸部分,但已经表明,我国已经开始把历史文化村镇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架构之内。此后,一直延续到2002年新出台《文物保护法》以后,广东省文物部门和市级地方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名城公布保护的“历史文化保护区”法令、法规基本上都是在贯彻国务院1986年的通知精神;
其次,到2002年,新出台的《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并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名镇(名村)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体系中的地位的时候,表明我国已经正式以法律的形式把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纳入文化遗产保护架构之内。2002年《文物保护法》的这一规定具体到2003年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公布了中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村)的时候,才得以真正得到实质性的推行实施,也标志着中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的正式建立。到2005年9月16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再次联合公布了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在此期间,尽管大旗头、鹏城、沙湾、吴阳、南社、自力、碧江7座历史文化村镇成为中国第一、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但是广东省属于自己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体系仍在酝酿之中。
第三,直到从2007年起,广东省开始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确定评选的基本条件与评价标准33 ;2007年5月31日,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又联合公布了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 广东省的开平市赤坎镇、珠海市唐家湾镇、陆丰市碣石镇三镇和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大岭村、东莞市石排镇塘尾村、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三村入选。34 至此,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公布,使广东省已拥有了三批共5镇8村,共13座国家级史文化名村镇;遗憾的是,从空间分布看,当前已公布的广东省国家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如前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中的广东部分絶大多数集中在珠江三角洲,粤西、粤北、粤东不少颇具历史文化价值的传统村镇未能列入保护,这一方面与珠江三角洲在社会、历史、经济等方面均主导全省有关,另一方面与名镇(村)的评选指标有关,第三方面还有可能与当地政府的重视程度、经济财政能力有关。2007年,广东省以开平碉楼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项目名称由“开平碉楼”变为“开平碉楼与村落”并于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兰基督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顺利通过表决,成为中国第三十五处世界遗产,这也是广东省第一处世界文化遗产,也表明广东有了世界级的历史文化村镇;35
未来,随着广东省开始评选第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各地市将纷纷建立历史文化村镇保护机制,广东省也将在此基础上开始建立省级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名録,并陆续推荐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历史文化村镇与文物、名城一起,将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并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共同构筑起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网络。
此外,广东省文联、省民间文艺家协会全面启动的“全省古村落抢救与保护工程”,也将对广东省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独立体系的建立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作者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室)
1ICOMOS:Resolu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Towns(1975),http://www.icomos.org/docs/small_towns.html.
2ICOMOS::Declaration of Tlaxacala on the Revitao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1982), http://www.icomos.org/docs/ tlaxacala.html.
3《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1986年4月24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单行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5龙家有:《广东不可移动文物概况》,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广东文物》2004年第1期。
6龙家有:《广东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广东省文物局编:《广东文物》2006年第1期。
7《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1986年4月24日)。
8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02】56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件2,广东省第一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02】56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件2,广东省第二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02】56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件1、2,广东省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11《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1996年,附件: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部分)。
12《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通知》,2001年6月25日,附件: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部分)。
13 国务院(国发【2006】19号):《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
14广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1999年7月。
15 广州市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2002年7月。
16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的通告》,附件《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2005年9月22日。
17袁学军主编:《惠州古民居》,中国文联出版社,2005年3月。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广东文物》,1996年第2期。
19《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9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0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单行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单行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单行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22仇保兴:《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龢利用策略》,中国名镇网, 2005年7月12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2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附件,2005年9月16日。
2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经2002年7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6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7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佛府【2006】124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6年10月25日。
28佛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报告》,2006年8月30日。
29参见彭全民:《深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因素及意义》,广东省文博学会“文物保护与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2002年10月,黄中和、赖德劭:《深圳传统民居述略》以及赖德劭、黄中和:《深圳客家民居的建筑文化特色》。
30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文件(粤建规字【2006】153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的通知》,2006年。
31 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兰基督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顺利通过表决,成为中国第三十五处世界遗产。
32《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通知(建规字【2007】137号)》,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33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文件(粤建规字【2006】153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的通知》,2006年
34《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通知(建规字【2007】137号)》,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35 2007年6月28日,在新西兰基督城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三十一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顺利通过表决,成为中国第三十五处世界遗产。
参考文献:
1、赵勇、张捷、秦中:《我国历史文化村镇研究进展》,《城市规划汇刊》,2005年第5期。
2、赵勇:《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研究》,《城市规划》,2004年第8期。
3、赵勇、张捷、章锦河:《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内容与方法研究》,《人文地理》,2005年第1期。
4、ICOMOS:Resolu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the conservation of smaller Historic (1975),http://www.icomos.org/docs/small_towns.html.
5、ICOMOS:Declaration of Tlaxacala on the Revitaolization of small settlements(1982), http://www.icomos.org/docs/ tlaxacala.html.
6、仇保兴:《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龢利用策略》,中国名镇网, 2005年7月12日。
7、《国务院关于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1996年,附件: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部分)。
8、《国务院关于公布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与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通知》,2001年6月25日,附件: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广东省部分)。
9、《国务院批转建设部、文化部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报告的通知》(1986年12月8日),附件:《关于申请公布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的报告》(1986年4月24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单行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2年10月。
11、国务院(国发【2006】19号):《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03】199号)附件1、附件2,2003年10月8日。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公布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的通知》,附件,2005年9月16日。
14、《建设部关于公布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通知(建规字【2007】137号)》,附件1、附件2,2007年5月31日。
15、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02】56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件1、2。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广东省开平碉楼保护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76号,(经2002年7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9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2年7月26日发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17、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文化厅文件(粤建规字【2006】153号):《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的通知》,2006年
18、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广东文物》,1996年第2期。
19、龙家有:《广东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广东省文物局编:《广东文物》2006年第1期
20、龙家有:《广东不可移动文物概况》,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广东文物》2004年第1期
2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我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的通告》,附件《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2005年9月22日。
22、《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8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9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23、广州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1999年7 月。
24、广州市公布的第六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2002年7月
25、广州市第一批历史文化保护区名单,http://www.gzwh.gov.cn/whw/channel/whmc/wwjz/wwbhdw/
26、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佛府【2006】124号):《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附件,2006年10月25日。
27、佛山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佛山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报告》,2006年8月30日。
28、袁学军主编:《惠州古民居》,中国文联出版社,2005年3月。
29、彭全民:《深圳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因素及意义》,广东省文博学会“文物保护与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2002年10月。
30、黄中和、赖德劭:《深圳传统民居述略》。
31、赖德劭、黄中和:《深圳客家民居的建筑文化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