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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曲江鲶鱼转、马蹄坪和韶关走马岗遗址



  莫稚 李始文 黄宝权(莫稚、李始文,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黄宝权,华南师范学院历史系。)

  【中文摘要】本文介绍的是在1959年5月发现,于1960年7月进行重点发掘的属于曲江范围的鲶鱼转、马蹄坪和韶关走马岗三处遗址的情况。发掘面积共235平方米。在文化层中发现了丰富的石器,陶片和建筑遗存。三处遗物特点相同,均属于几何印纹陶的文化系统。

  Abstract: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circumstances of three sites discovered in May 1959, and emphatically excavated in July 1960. They are the Nianyuzhuan site, the Matiiping site and the Zoumagang site of Shaoguan, all of which locate within the boundary of Qujiang County. The excavation covered a total area of 235 sq m, and abundant stone artifacts, potsherds and architecture remains were discovered in the cultural stratums. All the three sites share common characters of geometrically stamped pottery culture.

  

  1959年5月,韶关市文化馆梁永鉴同志和广东省博物馆杨豪同志在韶关市西北走马岗发现了一处遗址。同年9月,韶关专区文物博物馆干部训练班曾到这处遗址进行复查[1]。1960年7月,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莫稚和华南师范学院历史系黄宝权等十六人,组成韶关地区文物调查发掘工作队,在曲江鲶鱼转、马蹄坪和韶关走马岗三处遗址进行重点发掘。发掘工作自7月9日至27日,计开探沟25条,探方6个,面积共235平方米。在文化层中发现了丰富的石器、陶片和建筑遗存。现按遗址分别叙述于后。

  一、鲶鱼转遗址

  遗址在曲江县西北30公里周田圩西南面的鲶鱼转山上,东北与浈江相接。浈江东面是一个大盆地,鲶鱼转山就在盆地的西面,其南、北、西三面都是绵延不断的山岗。遗址面积南北长300、东西宽180米。在山的顶部和东部、中部的山脚,均有遗物暴露。

  (一)地层

  这处遗址的发掘共分5个区,开探沟14条,探方1个,面积共94平方米。探方均正东西或正南北向。甲区在山中间一脉的最南端,高17.05—26.5米,开探沟2条(T3、4),地面暴露的文化遗物较多,而文化层却没有保留;乙区在甲区东北50米处,高31.2—38.5米,开探沟3条(Tl、2、7)和探方1个(F1),地面无遗物,但文化层的保存情况很好,发现有房子、柱洞、窖穴、小洞穴等遗迹;丙区在乙区北60米处,高42米,开探沟4条(T4、5、8、9);丁区在山的顶峰,南距丙区80米,高50米,开探沟3条(T10、13、14),地面有少量遗物,文化层仅保留厚0.2—0.4米,遗物亦不丰富,在探沟14中发现一个灶坑;戊区在山的东面一脉,在其顶部偏南处开探沟2条(T11、12),地面有少量遗物,但地层被扰乱得相当严重。 

  现以探沟1南壁的地层为例:第一层为耕土层,黄褐色土,厚0.04—0.2米。第二层为文化层,按土色分为两层,2A层为紫灰色土,质较硬,厚0.42一0.6米;2B层为灰褐色土,质较松,最厚0.5米,西面还有2个深0.12米左右的小洞穴。出土有石器、夹砂粗陶和很少的泥质软陶片。2B层还夹有较多的炭屑和红烧土。再下为纯红色生土层。

  (二)遗迹

  发现的建筑遗存有房基、窖穴、灶坑和小洞穴等。

  1号房基(图一)在乙区探沟1和探方1内发现。平面呈方形,方向195°,宽3.2、进深3米。房基挖入生土中深0.13—0.3米,房基平面由北向南倾斜5°左右。门道在南面偏西处,宽0.83米,从门外0.8米处开始向房内逐渐倾斜成坡形。居住面有厚0.05-0.08米左右的硬土层,纯红色,质硬,而以门口和门道地面为最硬。

  房子里三个角上和中央各有柱洞1个,呈圆锥形,直径0.16—0.24、深0.23—0.26米。西北角柱洞与窖穴重叠在一起。柱洞内含灰褐色土,质较松,有的还夹杂有很少的炭屑和夹砂粗陶片。据房子结构来看,东北角似应有柱洞1个,但未发现。

  房基东南面有一火膛,呈长方形,长1.84、宽l.32米。坑壁倾斜,深0.15-0.3米其内堆积可分两层:第一层火膛中央为灰黑色土,长宽约0.8米,周围为灰褐色土,最厚0.2米,质较松,夹杂着大量炭屑、红烧土和夹砂粗陶片等;第二层为紫红色土,质稍硬。最厚0.15米,夹杂有少量第一层所见的遗物:在火膛内及角上还发现两个圆形小洞穴,内含较松的灰褐色土。估计这些小洞穴,是放置圆底陶器用的。 

  在房子西北角发现一个圆锥形的窖穴,亦挖在生土中,与柱洞叠在一起。窖穴长0.6、宽0.56米,其内分两级,西面一级深0.35、东面一级深0.5米。内含较松的灰褐色土,并有少量炭屑和夹砂粗陶片,还有一件石凿。这里可能是存放物品用的。

  房基上堆积分为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紫灰色土,是房子废弃以后堆积起来的文化层,厚0.68一0.78米;第三层为灰褐色土,质较松,厚0.2-0.28米;第四层为房子居住时原有的文化层,按土色可细分为4A和4B两层,相当于火膛的第一、二层;以下为居住面。

  出土遗物有石器和陶器碎片,以火膛附近靠南壁一带最多,均出于房子堆积的第三层和第四层之中。石器有砍伐器6、锛2、刀2、镞2、弹丸1,磨盘和磨杵各l、砺石4和残石器2件。陶器有纺轮2件,夹砂粗陶片成堆发现,泥质软陶片只有少数。

  房屋结构从房基现存情况来看,是用五根立柱支撑屋顶的,平面呈方形,为有斜坡门道的半地穴式的建筑。

  此外还发现不能确定关系的柱洞3个。最大一个口径0.35、底径0.28、深0.25米。内含灰褐色土,偶有夹砂粗陶片或者竹木炭屑发现。 

  窖穴  1个。在l号房基外北面0.1米处。平、剖面呈椭圆形,口则向西,横进,口小坑大,圆壁平底,口径0.2-0.28、坑径0.2-0.4、坑深0.34米,并在其坑口相连处尚有一个口径0.8、底径0.49、深0.3米的圆形坑,构成了一个里外两层的大窖穴。内含灰褐色土,幷夹有少量炭屑、石锛1件和夹砂粗陶20余片。

  灶坑  2个。平面呈长方形,直壁平底。l号灶纹在探沟7北段西北角,东距1号房基仅2.7米,尚有1/3未揭露。口径0.55-0.7、底径0.5-0.65、坑深0.15米。2号灶坑在探沟13北端,口径0.6—1.32、底径0.52—1.24、坑深0.4米。里面全为灰黑色土,含有大量竹木炭屑、红烧土和夹砂粗陶片等。

  小洞穴  3个。分布在1号房子附近,均圆底,最大口径为0.2、底径0.16、深0.14米。内含灰褐色土,并偶见碎炭末。

  (三)遗物

  出土石器分磨制和打制两类。磨制的以半磨最多,通体磨光的较少。器形有斧、锛、凿、锥、镞、矛、戈、弹丸、磨盘、磨杵、纺轮和环等共226件。打制石器数量也不少,多用石锤直接打成,保留砾石面的非常普遍,第二次加工简单,以不经第二次加工即行使用者最多。器形有砍伐器、刀、敲砸器和网坠等,共120件。石器的质料多砂岩,其次是板岩,也有燧石、变质页岩、角页岩等几种。

  砍伐器32件。多为扁平椭圆形的砾石制成。可分三式:

  Ⅰ式:7件。在砾石一端、一侧缘一面打出刃部,无第二次加工(图二,Ⅰ)。

  Ⅱ式:19件。在砾石的一端、一侧或两端、两侧的边缘,一面或两面打出刃部。一面打制的和Ⅰ式相似,两面打制的均经不同程度的第二次加工。刃部较薄而锋利,以平刃最多,也有圆刃和凹刃的。其中SNFI:100的一件(图二,5),一侧边缘采用交互打击法,具有明显的刃部,另一侧边缘则采用一面打击,特点与东兴贝丘遗址的十分相似[2]。 

  Ⅲ式:6件。在砾石的一端和两侧边缘,一面或两面打出刃部,均有简单的二次加工,刃部较薄而锋利,均为平刃(图二,2、3)。

  刀  87件。多用扁椭圆形或长条形的砾石制成。可分二式:

  I式:39件。长方形。刃部在一侧或两侧,为平刃,经比较仔细第二次加工(图二,6、7)。

  Ⅱ式:48件。长条形。平刃,亦经比较仔细第二次加工。有几件刃部有简单的磨制痕迹(图二,9、10)。

  敲砸器 6件。均用圆柱状的砾石作成,其敲砸留下的坑疤主要在尖端,用于一端的有4件,用于两端的有2件。

  网坠 1件。用扁椭圆形的砾石,两侧边缘打出一对凹缺。

  斧 7件。仅磨刃部,均扁平长身,刃部对称(图二,4)。

  锛35件。有半磨的,通体磨光的较少。单面平刃或圆刃。可分三式:

  Ⅰ式:12件。扁平而长,部分两侧有打制的凹疤。

  Ⅱ式:2件。扁平而短(图三,1)。

  Ⅲ式:18件。有段石锛。磨制精细,有圆段、直段、直段带沟三种。另3件为有肩有段,段在肩中(图三,2)。

  凿 32件。磨光的最多,单、双面刃的均有,有平腹平刃。可分二式:

  Ⅰ式:7件。扁平而长,(图二,8)。

  Ⅱ式:25件。器身较短小,中有一件穿孔(图三,3)。 

  锥 5件。呈长条状,均仅尖端磨成圆锥状,余满布打制痕迹。1件磨光。 

  镞 45件。均磨光,大多数由锋、铤两部组成。可分三式:

  Ⅰ式:5件。扁平无棱,或是梯形、平面为菱形和柳叶形,铤部扁平,锋、铤间无明显的关(图三,7、8)。

  Ⅱ式:37件。双棱,以柳叶形最多,菱形很少。铤部多扁平,锋、铤间大多数有明显的关(图三,6)。

  Ⅲ式:3件。三棱锥状,铤均呈圆柱状且略较锋部为小,棱隅磨制整齐,有平直和微凸两种,锋利精致(图三,9)。

  矛 7件。均磨光。可分二式:

  Ⅰ式:4件。柳叶形,正背面有扁平、弧形,铤部多残缺。其中SNT5:016-呈长三角形,中穿一孔,后锋因使用折断,复磨成单面刃作锛使用(图三,4、5)。

  Ⅱ式:3件。双棱,均呈柳叶形,与同式镞的特点相同(图三,10)  。

  戈 2件。皆残断,穿孔,仅余内部。

  弹丸 3件。用圆形砾石作成,未经加工,表面留有使用过的摔击痕迹。

  磨盘 6件。多呈长椭圆形,中部凹入。

  磨杵 6件。作圆棒状。其中SNTl:035一件,与sNTl:117的磨盘一起出于1号房子内。

  纺轮 3件。作圆饼状,中有一个穿孔。

  环 1件。采集,残断,环壁扁平。

  方形石块 8件。呈长方形,均磨光,边缘起棱,但无刃部,用途不详。

  砺石 16件。均有平直或倾斜的磨面,有的带有磨槽。

  此外,还有残石器44件,有打制或磨制痕迹。

  陶器碎片出土十分丰富,但均不能复原。陶系可分为夹砂粗陶、泥质软陶和磨光黑灰陶等种。从发掘的地层中看到,这几种陶片是共存的,其中夹砂粗陶最多,约占88.8%。

  夹砂粗陶可分为粗砂陶和细砂陶两种。粗砂陶占63.9%,有分灰、黑、红三色,以灰色最多。细砂陶以红色最多。火候低,质松脆,胎厚薄不等,均手制,表面多抹平或附红泥陶衣,少数饰篮纹、绳纹,方格纹、曲尺纹和圆圈纹。可辨的器形有罐、缶、盘、鼎、豆、器座等。口沿有敛口、敛口突唇,短颈的大小敞口、敞口突颈或凹颈、卷口几种,其中以短颈的大小敞口最多。底部除豆、器座为喇叭形除外,全为圜底。锥状的鼎足仅发现一件。不见器盖和附耳。完整的有纺轮5件,分圆饼,乳状、半圆球状三式。

  泥质软陶胎有红、灰、黑三色,以红色最多,黑色最少。陶土均经淘洗,有的有少量细砂为羼和料,火候略高于夹砂陶,薄胎,多为手制,部分口沿经轮修。表面修饰有打印、刻画、抹平和磨光等种,中以打印最多。花纹简单多变化,多为篮纹、曲尺纹和方格纹。磨光黑陶和次陶仅占泥质软陶的10%左右,多饰精细的划纹。可辨的器形有罐、缶、盘等。口沿以短颈的大小敞口最多,敛口极少,底部仅见圜底,亦不见器盖和附耳。 

  二、马蹄坪遗址

  遗址在曲江县西北36公里新庄圩西面约2公里,西距鲶鱼转遗址10公里,南与浈江相接。浈江的南岸是一个狭长的谷地,南、北两面环山,遗址在谷地北面的边缘,其东、北、西三面环山。马蹄坪山高约20、南北长约100、东西宽约80米,遗物多暴露在地面上。

  (一)地层

  在遗址的南端边缘开探沟3条(T1-T3),面积共14平方米。文化层保存很好,在T1和T3中发现2个灶坑。现以TI为例:第一层耕土,黄褐色,厚0.16-P.25米。第二层为文化层,也可分为两小层,2A层厚0.76-0.9米,2B层是一个方形的灶坑,最厚为0.28米,其底部有三块石块垒筑的灶,附近有厚0.8米的灰黑色的灰土。出土遗物与鲶鱼转相同,但为断续的发现,在文化层0.2—0.4米的地方只有极少的遗物。

  (二)遗迹

  灶坑 2个。l号灶坑在T1南端,平面呈长方形,直壁平底,口径0.5-0.78,底径0·44-0.7、深0.5米。坑中有用三块扁平的砾石砌成一个品字形的灶,上有烟熏痕迹,中间全为竹木炭屑和灰烬。可见当时在方形的火坑里,用石块以承托炊器。2号灶坑在T3西端,平面呈圆形,直壁平底,口径0.8、底径0.72、深0.72米。里面全为灰黑色土,并有大量竹木炭屑、红烧土和夹砂粗陶片。

  (三)遗物

  这处遗址出土的石器,形削与鲶鱼转遗址相同。但磨制石器仅有锛、凿、旋和戈等,共7l件,打制石器仅有砍伐器、刀和网坠等,共27件。

  砍伐器  8件。I式1件,Ⅱ式7件,不见Ⅲ式的。

  刀 17件。工式8件,Ⅱ式9件。

  网坠 2件。均为单腰式。

  锛 24件。Ⅰ式5件,Ⅱ式1件,Ⅲ式15件(图四,1),另3件为有肩有段的(图四,2)。

  凿 8件。均为Ⅱ式,不见I式的。

  镞 12件。I式4件,SMTl:05一件锋的正背面呈弧形,铤为圆柱状,锋、铤间有明显的关。(图四,6)Ⅱ式5件。Ⅲ式3件,SM:012、SM:084两件,仅锋部的尖端呈三棱状,末端磨圆,铤部圆柱状,其中SM:012一件的棱隅微凹。

  戈 3件。皆残断,穿孔。其中SM:039一件,援内呈弧形,上有穿孔,上下并有外凸的阑,十分罕见(图四,3)。

  另有砺石3件,残石器21件。

  陶器碎片也很丰富,亦无可以复原的。可分夹砂粗陶和泥质软陶两种,也可以夹砂粗陶最多,占88.4%(粗砂陶占71.1%,细砂陶占17.3%),泥质软陶仅占11.6%。陶器的质料、颜色、火候、制法、花纹和器形等,大体与鲶鱼转遗址的相同。惟这里未见饰精细划纹的磨光黑陶和灰陶,也不见锥状的鼎足和纺轮。

  三、走马岗遗址 

  遗址在韶关市北2公里的走马岗上,这里是一个三面环山的盆地,西距武水约3公里。走马岗山呈椭圆形,南坡较长而平坦,遗址就在南坡的南北长250、东西宽230米的范围中。有不少遗物暴露在地面上。

  (一)地层

  这处遗址的发掘分3区,共开探沟8条、探方5个,面积共127平方米。甲区在,的南端,高10米,开探沟3条(T1、2、4),文化层遭到耕作破坏,最深处不超过0.1米,高12.4米,开探沟1条(T3)和探方一个(F 1);丙区在乙区东面偏北23米处,高13.95米,开探沟4条(T5-8)和探方4个(F2-5)。文化层保存很好山出土遗迹有房子、窑址、柱洞、窖穴、灶坑和小洞穴等。

  现以探沟3东段北壁的地层为例:第一层为耕土层,黄褐色土,厚0.6-0.18米。第二层为文化层,紫灰色土,质较硬,厚0.33-0.52米,出土石器和大量的泥质软陶、夹砂粗陶片,也有少量的炭屑和红烧土,以深0.35米左右为最多。底部还有一个直径0.42、深0.6米的圆形窖穴,里面为灰褐色土,质较松,出有很少的软陶片。再下为纯红色的生土层。

  (二)遗迹

  1号房基位于丙区探沟6、7和探方2、4、5内,平面呈椭圆形,四壁略有弧度。方向226°。宽3.6、进深2.5米。系在生土中挖成,比原来地面低0.2-0.72米。整个房基由西北而东南倾斜7°左右。门道在南面中央,宽1.1、长1.2米,倾斜约3°左右。房基地面不甚平坦,中央部分稍为凹入,并逐渐由东向西面火膛的方向倾斜。地面有一层厚0.05米左右的硬土层,以门口和门道处最坚硬。

  房子的柱洞,前壁2个挖在房基的外面,相距东西壁0.2-0.25米。呈圆锥形,大小、深度相仿,直径0.34、深0.46米。内含有少量竹炭屑。后壁的2个挖在房基的边缘两角,三分之二在竖穴的外面。呈长圆形,大小、深度相仿,径0.54、深0.44米。在门道口西侧也有一个柱洞,直径0.24、深0.2米,内含灰褐色土。

  火膛在房基西侧,呈椭圆形。长1.04、宽0.72、深0.32米。坑壁明显,里面全为疏松的灰黑色土,夹杂有大量的竹木炭屑、红烧土和夹砂粗陶片。发现石凿、石锛和砺石共4件。

  房基的中央附近,发现2个大小相似的圆形小洞穴,相距仅0.2、直径均0.1深0.12米,内含灰褐色土。用途当与鲶鱼转遗址1号房子小洞穴一致。

  房基所在的地方堆积可分四层:第一层为耕土层;第二层为房子废弃以后堆积起来的文化层,紫灰色土,质较硬,厚0.2-0.54米;第三层为灰褐色土,质较松,厚0.04-0.6米,第四层为房子居住时原有的文化层,按土色可细分为4A和4B两层,4A层为深灰色土,最厚0.2米;4F层为灰黑色土(即火膛内堆积),最厚0.32米,质较松。以下厚0.05米左右的硬土,纯红色,是当时人类的居住面。再下即为生土。

  出土石器和陶片,以火膛附近最多,其中石器多见于房子中央靠南壁一带,均出于房子堆积的第三、四层之中。石器有砍伐器4、锛6、凿l、刀2、镞l、环2、磨盘1、坠1,砺石3和残石器3件,还有陶纺轮2件。夹砂粗陶片和泥质软陶片成堆发现。

  从房基现存的情况推测,是用四根立柱支撑屋顶的,屋顶呈硬山状,与现今农村简单茅舍的形状相似,为平面呈长椭圆形,并有斜坡门道的半地穴式的房子。

  1号窑址位于乙区F1内。是一座在原地面挖成的竖穴的,结构可分窑室、火膛、烟道三部分,保存得相当完好。在窑室底部有一个深0.2米窑坑,内含紫红色土。在窑址的壁部(主要是窑室),涂上一层草泥土,因经长期火径已变成坚硬的微带黄色的红烧土。

  窑室为一圆形竖穴,口部大于底部,口径0.98、底径0.4、高1.06米。窑室东北面和西面的半壁,高约0.5米处,有3个长形的小洞向外伸出。洞宽0.16-0.18、长0.22-0.34,最高只有0.2米。可能是用来放置小件陶器的地方。

  火膛在窑室的东部,呈一长筒形的管道,长1.8、宽0.45米,从外端逐渐向窑室缩小,与窑室相接处仅宽0.34米。火膛底部呈圆形,从窑室向外分两级倾斜,最深处在火膛的中间,深0.54米,与窑室相接处仅深0.4米。

  烟道在窑室北壁高0.2米处,呈斜坡状向上通过一段宽0.4米的生土层,然后向上伸出。烟道内呈椭圆形,长径0.23、短径0.16米。烟道出口处的直径最宽为0.37、与窑室相隔仅0.28米。并在其中挖成一条深0.1-0.16米而向外伸出长达l米的横沟。这条横沟和烟道一样,均起着通烟的作用。

  窑址内的堆积,在窑室和火膛部分为灰黑色土,最厚1.06米;在烟道部分为灰褐色土,最厚0.62米。质均较松。并在烟道的上部和窑室之间夹有一块宽和高均0.4米的纯红色的生土。里面夹有大量的竹木炭屑、红烧土、夹砂粗陶片和泥质软陶片,幷发现了石锛、凿、砺石及残石器6件。以下为红烧土。在窑址各个部分受火的地方,微带黄色,质坚硬,厚0.05米左右。

  此外,发现不明关系的柱洞2个,形状、堆积均与鲶鱼转遗址的相似。最大的一个口径0.35-0.4、底径0.31、深0.25米。

  窖穴均分布在房子和窑址的周围,系在生土中挖成。里面全为灰褐色土,含有少量炭屑,有一个里面叠有大石块。陶器碎片常有发现,以泥质软陶为多,有的并有石器。形状可分圆锥形、半球形和扁椭圆形三种。圆锥形是口大底小而深;半球形是口大底小,较浅,坑壁与底呈弧形;扁椭圆形是平剖面均呈椭圆形,口侧向,横进,口小坑的,圆壁平底。其中1号窖穴,是在生土中挖成品字形的3个小洞穴,直径仅有0.1-0.13米,以顶端1个较深达0.1米左右,其余2个较浅仅0.06米,三者之间并间以隔梁。

  
  灶坑 2个。平面呈圆形,直壁平底。1号灶坑在T5西南角,西北距1号房子1.3米。口径0.7、底径0.62、深0.3米。2号灶坑在F5东北角,西距1号房子2米。口径0.86、底径0.84、深0.4米。里面全为灰黑色土,含有大量竹木炭屑、红烧土和夹砂粗陶片等。

  小洞穴  8个。均分布在房子和窑址的周围,形状、堆积与鲶鱼转遗址韵相似最。大的一个口径0.28-0.4、底径0.2-0.32、深0.17米;最小的一个口径0.1-0.12、底径0.08、深0.08米。

  (三)遗物

  这处遗址出土的石器,亦与鲶鱼转遗址相似,但种类和型式较多。打制石器仅有砍伐器、刀、敲砸器和网坠等,共79件。磨制石器仍以半磨为多,通体磨光的数量也有很大的增长。器形有斧、锛、刀、凿、镞、弹丸、磨盘、杵、纺轮、石坠、环和壁等,共216件。石器的质料多了玉石一种,是用来制造环和壁等饰物的。

  砍伐器42件。I式5件(图五,2),Ⅱ式28件(图五,1),Ⅲ式9件(图五,4)。

  刀 37件。有打制和磨制两种。可分三式:I式21件。Ⅱ式6件,均打制。Ⅲ式10件,均磨光,呈方形或长方形,对称平刃在一侧边缘(图五,3)。

  敲砸器 2件。均用球状的砾石作成,因敲砸留下的坑疤多在一端。

  网坠  9件。在扁平椭圆形的砾石的两侧打成缺口。可分三式:I式6件,两侧边有一对缺口。Ⅱ式2件,两侧边缘有两对缺口。Ⅲ式l件,边缘有一周琢成的凹槽。

  斧 7件。均扁平长身,通体磨光者有4件。

  锛 50件。I式29件(图五,3),Ⅱ式2件,皿式17件(图六,l、2、3),另有两件有肩有段。 

  凿 18件。Ⅰ式8件,Ⅱ式10件  镞  25件。Ⅰ式6件,Ⅱ式18件,中有两件为圆铤。Ⅲ式l件。  另有弹丸1件,磨盘5件,磨杵3件,纺轮2件,均与鲶鱼转的类同。  坠  1件。器身略呈三角形,其上有三个对等的凹缺,可能是纺织用的坠子。  饰物共25件。均磨光,有环和壁两种。  环20件。可分扁平和高身二种,其上均带四棱。  壁  2件。质为玉石,体薄而宽。  还有砺石22件,其它石器46件。  这处遗址出土的陶片十分丰富,能复原的仅有一件。陶系亦仅有夹砂粗陶和泥质软陶两种。而泥质软陶较前两处遗址要多得多,占50.7%,夹砂粗陶已经减少,仅占49.3%,其中粗砂陶占40.2和,细砂陶仅占9.1%。

  这里所见的夹砂粗陶和泥质软陶,与前两处遗址区别不大,所不同的夹砂粗陶有花纹的极少,仅见方格纹、曲尺纹和篮纹,不见绳纹、条纹、圆圈纹和划纹。锥状的鼎足和豆未见。泥质软陶,不像前两处遗址那样以红色的多,而是灰、红二色各占一半左右,幷且不见黑色的,花纹虽仍以方格纹、曲尺纹、篮纹最多,但也有不少编织纹、圆圈纹、云雷纹、划纹,并在各种陶器上饰以附加堆纹。磨光的黑陶和灰陶未有发现。根据残片辨出的器形,亦多与前两处遗址的近似,但有不少短颈敞口、鼓腹圜底、圈足的尊碎片发现,这种尊和广东各地几何印纹软陶遗址中常见的尊的特点是一致的。口沿则以长短颈的大小敞口最多,底部多为圜底和附加圈足的。

  完整的陶器有纺轮7件,均为夹砂粗陶,内有圆饼、乳状、梯形、半圆球状四式。陶缶1件,大敞口,敛颈,鼓腹,圜底,红色软陶,手制,口沿有轮旋痕迹,器身及底满布编织印纹。通高11.2、口径20厘米。这件器物出于探沟5的2号小洞穴中。

  四、结束语

  这三处遗址的遗物特点均相同,它们属于几何印纹陶的文化系统。

  鲶鱼转和马蹄坪二处遗址,最主要的特点是,陶器以夹砂粗陶为主,泥质软陶较少。圜底的陶器是最重要的,因而盛放它的器座大量出现。除了圜底陶器而外,就是短喇叭形足的豆。

  石器以半磨为多,磨光的数量也不少,打制的仍占一定比例。砍伐器、刀、斧、锛、磨盘、磨杵的出现,它所反映的经济生活显然是以原始的锄耕农业为主,大量镞、矛、戈、网坠、弹丸的存在,也表明渔猎经济占有一定地位。

  这时人类的居住的房子,是方形半地穴式的,屋内有火膛,有储藏东西的窖穴和放置圜底陶器的小洞穴,与各地发现的房子相似,这不单揭示了广东地区原始住宅的形式,同时,也说明这一时期各地房子的形式是很相似的。在广东已有早期居住洞穴的发现,而居住在地面或地上的干阑式建筑,最确切的出现年代是在两汉,这一发现对中间的一段漫长历史时期,人类居住半地穴式房屋得到补充。有人根据南方自然气候的特点龢民族学的一些材料,论证过西南地区(包括广东)的原始住宅形式是干阑式的建筑,幷且还提出了住干阑的文化,要较住地面的文化为低[3]。这和广东地区目前考古发现的材料是不一致的。

  走马岗遗址最主要的特点是以几何印纹的泥质软陶为主,而夹砂粗陶仍占一定比重,但多限于炊器。器座的数量大大减少。圜底的陶器虽普遍使用,但出现了附加圈足。从陶器残片中看出,附加圈足的圜底尊为数较多,这跟广东其他地区具有相同的特点。 

  烧制陶器的窑规模较小,不设窑箅和火道,只有一侧受火的火膛。从陶器多为灰,黑、红三色,火候一般不高,多一触即碎等等情况观察,烧制技术仍较原始。

  石器中打制石器比较少,使用磨光石器更加广泛。镞、矛出现少,网坠较多。其经济生活和前二处遗址一样,是以原始的锄耕农业为主,并菅辅助性的捕鱼活动。

  人类居住的房子,是椭圆形半地穴式的建筑,里面有火膛和小洞穴,窖穴还增多圆形一种,并有圆形的灶坑。这些都与鲶鱼转遗址有所不同。

  我们认为,三处遗址虽属于同一个文化系统,但鲶鱼转和马蹄坪为时稍早,它们为广东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两个不同发展阶段的文化,年代大体约相当于中原地区的殷商时期或略早。

  

  (原载《考古》1964年7期)

  

  注释:

  [1]广东省博物馆:《广东北部山地区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考古》1961.年11期。

  [2]广东省博物馆:《广东东兴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考古》1962年12期。

  [3]  中山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组:《广东原始社会初探》,《理论与实践》1959年12时:  戴裔煊:《干阑——西南中国原始住宅的研究》59-67页,云南大学西南社会经济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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