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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文明化进程研究关节点之一:石峡文化研究



  赵善德(赵善德,暨南大学历史系。)

  【中文摘要】本文从石器制作的水平、陶器工艺水平、陶器组合所反映的家居生活,以及社会观念发展到生产“大人物”或“权威”的阶段等方面的分析,认为石峡文化是研究岭南文明化进程的关节点之一。

  Abstract:The author believes that Shixia Culture is one of the keys to the research of civilization progress in Lingnan area, based on analysis of some aspects including the level of stone tool making, the level of pottery technology, domestic life reflected by the combination of potteries and the social stage in which social concepts were so developed that the “Great Man” and the “Authority” appeared. 

  

  岭南文明化进程研究是讨论岭南(以广东为主)先民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因此除了青铜文化之外,还要讨论其前的石峡文化,和其后的“秦汉文化”。

  20世纪七十年代发掘了曲江县石峡遗址,其中的“石峡二期文化”丰富而新颖。苏秉琦教授亲临指道初步的整理,并与《广东曲江石峡墓葬发掘简报》同时发表了《石峡文化初论》(《文物》1978年第7期),确立了石峡文化。后来樊城堆文化遗存被发现,则提出“樊城堆文化”的概念。实际上,它们当属一个考古学文化的两个地方类型。1998年对“石峡二期文化”材料进行系统整理,笔者有幸至现场学习了两周,下面以这批材料为主,讨论石峡文化与文明因素有关的认识,希望加深理解青铜器出现之前的岭南社会。

  现知这个文化的分布范围跨越了南岭这个著名的地理屏障,但未及现在的珠江三角洲地区。表明在当时情况下,经济文化类型受自然环境的制约要大于地理位置。它的年代约为距今4800-4300年,大致相当于龙山时代这个大动荡时期。

  1. 石器制作水平

  锛,15l件[1]。大多数个体较小、器身较宽、磨制精细。这是加工木料使之平滑的木工工具。  

  凿,39件。M417出有大小4件一套的卷刃凹口凿。凿是制作卯的,有卯就有榫,有卷刃凹口凿就有圆卯圆榫。可见其产品特别讲究实用与美观的结合。

  石器的加工水平是衡量生产力水平的一个尺度。像石峡这样——掌握了切割、雕刻和打磨技术,并能将15厘米左右的玉材(最长的一件玉琮高13.8厘米)管钻规整,制作成器,雕刻细密的花纹;一些石器还用兽皮进行抛光,说明已达到石器加工技术的最高峰。

  2. 陶器工艺水平

  这里的陶器流行三足、圈足、子母口和带盖器,形态复杂。轮、模制为主,兼用手制。灰色为主色调,烧成温度约1000℃,工艺先进。地层堆积中所出的器物个体大,罐类器口直径一般都在20厘米以上,烧制难度大。

  青铜器的发明和使用,对社会的发展会产生重大的影响。研究社会,一方面要注意是否使用、铸造了青铜器;但更要注意它是否具有铸造或冶铸青铜器的能力。一个社会具备了这种能力,只要有居住地附近埋藏有铜矿等自然条件,或者战争等社会因素的刺激,而显示出社会对青铜器的强烈需求等,就能很快发展利用青铜,进入青铜社会。从制陶水平看,“石峡社会”已经具备铸造青铜器的能力了。

  3. 陶器组合等所反映的家居生活

  1)陶器组合

  主要的夹砂陶炊煮器有:

  甑,7件。如果先民将淀粉类主食(如各种块根)蒸来食用,那意味着相当讲究食物的口感;但还可能与酿“酒”有关。总之这类器物的需求量不大,不能排除在主流炊煮器之外。

  釜,70件。釜和釜身鼎都是炊煮淀粉类主食的,数量不少,当为石峡文化的主流炊煮器。

  鼎,185件。可分为盘身鼎、釜身鼎、盆身鼎三种。盘身鼎的数量多,几乎均为实用器。个体大,较早的鼎身略深,三足足根顶着器底;较晚的略浅,足根附着器底和器身结合处。盆身鼎数量不多,个体也小。

  器盖,119件。简报说“夹砂盖豆絶大多数是鼎类的器盖”,它的用途首先是器盖,但还可能兼用于盘、碟。这样,鼎里煮的应是副食,而且数量多,不能一餐用完,每次都必须舀到“豆”里去食用。这很容易联想起20多年前农村的家居生活。

  泥质陶主要饮食器有:

  壶,35件。第一,南方水资源丰富,似乎不必贮水;第二,结合甑的功能;第三,植物的汁和果汁也可用来制作麻醉品,所以说壶与“酒”有关也未尝不可。

  圈足盘,142件。这是典型器物。圈足上一般都有镂孔,而较早的M59:22却酷似人面像:稍高部位的、较大的凹形镂孔像鼻子,其下的中等大小的三个圆镂孔像嘴巴,两侧更小的一列圆镂孔丰富了人的表情。准此,其他镂孔的组合是人面像的简化。

  三足盘,122件。从制作方法上来说,三足盘也是由圈足盘衍生出来的,做好了圈足盘。将圈足切出三个“拱门”来,略加修整余下的三擎“拱门柱”,就是三足了。大胆地说,这三个“拱门”是镂孔的进一步简化。

  豆,110件。除了“须弥座”豆把的豆之外,其余的都应叫高圈足盘,它是由圈足盘演化来的。

  这三类都是食器。其他还有贮藏用的罐和瓮等,这是远古文化中常见的器物。

  藉助陶器组合可以估计一个文化的生活水准。例如在这里:贮藏粮食的器物,有了。炊煮是相当讲究的,幷且还可能发明瞭“酿酒”。副食与主食是区分开的,虽然缺乏碗类,但众多的泥质圈足(或三足)器完全可以代替。进而言之,“石峡人”的饮食生活内容并不贫乏,而且讲究质量。

  2)生活内容

  反映这方面的材料有:A、众多的石、玉或緑松石的装饰品。B、烧烤墓壁的二次葬;祭祀用的琮和璧;有些圈足盘的镂孔装饰组合成人面像(如M59:22);……;可见现实生活中有一定的宗教性活动,这些活动的另一种功能是娱乐,是充实生活内容。

  4. 社会观念发展到产生“大人物”或“权威”的阶段 

  1)聚落规模

  石峡文化的聚落规模可以“石峡二期文化”遗址为例估算以下。有四个假设,其一,测有三个碳14数据,由早到晚分别是(B.C.,均经树轮校正):M79:2730±155;M26:2480±a:150;M43:2380±90。少点算其延续时间也有400年。其二,现代特高的死亡率达27-28%o,如我国20世纪30年代,一般的在10%以下。考虑到是远古,死亡率按15‰计算。其三,如果整个墓地已清理完毕。这只有102[2]座墓。其中56座是二次葬,46座为一次葬。其四,按简报,“小孩和成人都是单人葬,不见集体迁葬或合葬。二次葬墓中有两套随葬品,一套是原一次葬墓中迁来的,另一套是第二次葬时放置的。”这样计算死者的人数时,只能以一次葬的(46人)或二次葬的(56人)为准。多点算也只有56名死者。这样,每年的死者为56÷400=0.14人/年。则常住人口=年死亡人数÷死亡率=0.14÷15‰=9-33(人)。

  这是不可能的,不足10人的“聚落”不可能创造出这样的高度文明。那么问题出在哪呢?看来前两个假设不会有很大问题,后两个就与客观实际相差甚远了。大胆点说,像已被发掘的这样规模的墓地,在石峡聚落里还有好几个。假如全部发掘了,那材料该有多丰富,也许会有更多与文明有关的资料让我们惊喜。

  2)聚落的布局

  在1998年的全面整理中甄别了沟槽(其中一条跨三个探方,长十余米)、槽中柱洞、红烧土等与住房相关的原始记録,为此还到原发掘地点踏查了两次,对其聚落的景观和结构,有了一定的认识:居住地势高亢,可能有三栋长条分间式的房子,注意采风,向心式团聚的结构。

  宋恩常先生在《云南少数民族社会调查研究》  (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中谈到独龙族的公共房屋:“皆木玛”(母房)每所的面积约160平方米。其间先被隔成相对的两排,每排又再隔出几个更小的“得厄”,每对夫妻及年幼的子女占有一个。随着家庭公社走向解体,这种大型的“皆木玛”便被小型的“皆木巴”(父房)所代替。“皆木巴”仅设一排三至四个“得厄”。这种小型的房屋建筑正是适应公社解体的需要而产生的(第30~3l页)。这条材料值得参考。

  3)随葬品所反映的占有欲膨胀和贫富分化 

  “石峡二期文化”共有102座墓,除了16座为一次葬随葬品被迂走之外,其他有随葬品者:一次葬墓30座、二次葬墓56座。根据朱非素先生对墓葬的分类和对随葬品的统计:  大型二次葬墓:1-496件/23墓  中型二次葬墓:559件/24墓  中型深穴二次葬墓:144件/6墓  浅穴二次葬墓:36件/3墓。

  中型深穴一次葬墓:87件/14墓。

  浅穴一次葬墓:127件/32墓(其中16墓为“一次葬随葬品被迁走者”)。

  共2449件。其中二次葬墓的2235件,一次葬的214件。

  这样计算:二次葬墓中所出的随葬品~2235件÷二次葬墓的数目.56=39.9件/墓。这虽没把一次葬中有随葬品的墓(30座)和迁走了随葬品的一次葬空墓(16座)包括进去,但这里的葬俗是,一次葬是临时性的,只有二次葬才是永久的。所以这样的统计接近于石峡人的习俗实际,即每墓约有随葬品40件。虽然多数陶器为明器,但这仍然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可见占有欲之强。

  又其中,出随葬品最多的墓葬:

  M104,172件,并出玉琮;

  M47,117件,有6件石钺和仅见的雕花玉璜,引入注目。

  M43,115件,其中石镞较多,但出有玉璧。

  M42,110件,出土有肩石钺和宽带环等。

  最大的玉琮出于M105,但仅有42件随葬品。

  随葬品最少的是M26(浅穴一次葬墓),仅1件。

  这一组数字让我们看到了贫富之悬殊。

  此外,这里的6件琮和4件璧当属于祭地祭天的“礼器”。此“礼”决非体现人们等级关系的礼,而可能说明人们已经形成了对自然界、对别的人群的共同的看法,也可以理解为世界观、民族观的雏形。

  占有欲膨胀的一种刺激因素,是占有更多的物产将可能获得更高的社会地位——这在马林诺夫斯基的著作中已有详尽的论述。我们无法准确地说明占有比别人多得多的物产的“大人物”,是通过自己的劳动,还是占有别人的劳动,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这里的富人如此富有,也许现实生活中的“大人物”,比特罗布里恩岛的还要富有,社会地位还要高,而其获取的手段还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

  又推测,祭祀人是肯定存在的。但又从出土较多的石钺(可理解为权威或武力的象征物)的墓葬不出琮和璧考虑,祭祀人和头人不一定重合。

  

   (原载《中国文物报》2001年6月13日)

  

  注释: 

  
[1]以下数字据《简报》,略有误差。

  [2]以下这一部分数据承蒙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朱非素研究员垂告,并同意引用,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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