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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张九龄墓发掘简报



  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 华南师范学院历史系

  【中文摘要】张九龄墓在韶关市西北郊罗源洞山麓。自宋以来经过多次修葺和被盗掘,已相当残破,为了做好保护工作,1960年7月组织了一次清理,结果墓室内除葬具,人骨架已不存在,但尚且保留有残破的随葬器物三十三件,另有壁画二幅,板钉72枚。

  Abstract:Zhang Jiulings tomb locates at Luoyuandong piedmont in northwestern suburban of Shaoguan City. It has been repeatedly repaired and illegally excavated, and is quite ruined. To provide a better protection, a cleaning-up was organized in July of 1960. It turned out that in the coffin chamber, there was on sight of the skeleton, but there remained 33 pieces of broken burial objects, along with two murals and 72 plank nails.

  

  张九龄墓在广东韶关市西北郊罗源洞山麓。自宋以来,曾经过历代不同程度的“修葺”和盗掘,其中以1919年所进行的那次破坏为最甚,墓室顶部与封门券顶均被凿开,盗痕累累。1958年冬,在农业生产中露出该墓墓室,为了作好保护工作,广东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与华南师范学院历史系于1960年7月组织了一个十四人的工作队,到该地进行清理发掘,历时八天。墓内除葬具、人架已腐朽无存外,尚保留有残破的随葬器物三十三件,另有壁画二幅,铁棺钉七十二枚。

  墓葬结构

  为砖室结构,方向125度。
平面作“古”字形,分墓室、通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作四面攒尖锥形顶式,长4.82、宽4.80、高5.35米。(图1-1)墓底铺砖横直平放,中央设砖砌的长方形棺床,棺床左右用二层平放顺砖砌结,第二层比第一层稍向里砌,其上敷石灰一层,灰面尚残存铺板接口痕迹,由此可见当年还可能加铺木板,棺具即置于其上。棺床的底部为生土,没有铺砖。墓室四角设有高1.62米的三角形假柱,周壁用二行平放横砖加一行平放顺砖砌叠,至起锥顶处,则改用三列一顺竖、二列一顺竖和平放顺砖直砌到顶。通道设在墓室南壁中央,长3.18、宽1.09、高1.70米,用平放横顺砖砌两壁,项作船蓬形单券式,铺地砖作“人”字形,并低墓室一平放砖位。耳室两个均设在接近封门的通道两壁,也作船蓬形单券式,一长0.52、宽0.4、高0.33米,一长0.54耳宽0.8l、高0.33米。墓口封门砖排成人字形,顶加砌一券,因而形成双券封门。从墓室至通道均敷有一层厚达1厘米的石灰粘料,表面用墨作壁画,间用红朱和緑彩,惜已剥落,尚能看出的有通道左壁侍女蟠桃墓室前右壁侍女身部和墓室左壁的青龙。墓砖有长方形、长方刀形、和长方梯形三种,其中长方梯形砖是砌锥形顶的。砖全为素面,间有一些砖面带青色釉,大小不一。长方形砖37×16×6、37×18×6、32×16×6厘米;长方形刀砖32×11×6-4厘米:长方梯形砖37×16-11×8厘米。在墓室顶部压砌有二列平放砖,砖顶则用大块石板加压,再上即为红壤填土,因而凸起一个弧形坟堆。

  出土遗物

  (一)四耳青釉陶罐四件,分二式。

  (1)I式三件:椭圆形腹,短领,直口,平底,肩附四耳。表里施青色透明厚釉,但没施到底。器表刻有“人”“口”等字。通高16.5-19、口径11-12.5厘米(图2);

  (2)Ⅱ式一件:器身与I式略同,但仪有直口卷唇,而无领,釉色青黄不透明。通高20、口径10.5厘米(图3)。

  (二)六耳黑釉陶罐一件:器身与青釉四耳罐I式同,侈口,肩附六耳,表里施黑色浑釉.通高20、口径13.5厘米(图4)。

  (三)青黄釉陶盆一件:侈口,圈足,表面施青黄色不透明釉,釉不施到底。通高9、口径24.5厘米(图5下)。

  (四)青釉陶碗一件:器身与盆同,惟较小,施青色釉。通高4.5、口径18厘米(图5中)。

  (五)青黄釉小陶碗一件:器身与上碗同,圈足不向内凹入。通高4.2、口径11.5厘米(图5上)。

  (六)青釉陶盘一件:侈口,圜底,表里施青釉,表釉亦未施到底。通高3、口径1 3厘米(图6上)。

  (七)滑石盘六件:石英石制成,口微侈,圜底。通高2-25、口径15-16厘米(图6中)。

  (八)滑石碗一件:石英石制成,圆腹,侈口,圈足,腹部刻一弦纹,如施釉状。通高7.4、口径15.5厘米(图6下)。

  (九)陶砚一件:泥质灰陶,作“风”字形,有二足,表里磨光。里略残,存有墨迹,底刻一“拯”字。长20.5、宽18.3、高5厘米(图7)。“拯”乃张九龄之子张拯名字。

  (十)玉佩饰七件:全为素面,一作五角形,一作浪花形,二作半月形,三作云形。长6-25、宽3-1、厚0.5-0.4厘米。

  (十一)铜镜一件:残存一角,镜背面有云龙纹,圆径23厘米。

  (十二)铜钱五枚:为“开元通宝”,背廓边上有一偃月。

  (十三)镪饰具一枚:作剑形,锋端带圆勺,用途未明。长7.5、宽0.8、厚0.2厘米。

  (十四)铁钉(包括棺钉)七十二枚:分头大末尖和两端弯曲两种。最长19、最短0.4厘米。

  (十五)石墓志一合:志石长85,宽83、厚15厘米,盖长86.5、宽8 3、厚18厘米。盖上无字,仅在四个斜面上阴刻十二生肖。墓志铭文共二百七十六字,全文如下:

  唐故尚书右丞相赠荆州大都督始兴公阴堂志铭并序。

  

    太中大夫守中书侍郎集贤院

    学士东海县开国男徐安贞撰

  公姓张氏讳九龄其先范阳人四代祖因官居此地 公诞受正性体于自然五行之气均九德之美具才位所底不亦宜欤盖所阚者降年之数不延苍生之望未足耳源以秀才没赠都督历任典  诏翰居连率自中书令而迁端右凡十八徙焉序夫官次存乎事迹列于中原之碑备诸良史之笔矣公之生岁六十有三  以开元廿八年五月七日薨廿九年三月三日迁窆于此韶江环浸浈山隐起形胜之地灵域在焉 神其安之用永终古呜呼嗣子拯号诉 罔逮而谋远图刻他山之石志予玄室人非谷变知我公之墓于斯铭曰:

  

    龟筮从兮宅其吉 山盘踞兮土坚实

    呜呼相国君之墓 与气运而齐毕

  

  以上器物除四件滑石盘、一件滑石碗,一件青釉小陶碗出土时紧贴墓室前端左角底部,未经移动外,其余器物位置均已扰乱,墓志亦底盖分开,平面图(图I—1)所示,是按基志石出土位置复原的。

  结 语

  张九龄是广东历史上最早参与封建皇廷中枢决策的一个人,因此有“岭南第一人物”之称。他的先代原是范阳方城人,后因四代在韶州做官,落籍于广东曲江。

  此墓因过去曾经过盗掘,故仅存较完整的墓葬结构和一些残缺不全的零星随葬器物。从墓室结构、规模及设有棺床等情形看来,和广东一般唐墓(单券式,不设棺床,规模较小)不同,足见这与死者官位有关。可是,所出随葬器物的质地和制作均很差,为一般民间用器,甚至还用其子张拯的陶砚随葬,这与张九龄的地位及当时的制度是不相称的。据我们推想,可能有下列几个原因:1,可能是曾经历代多次盗掘,仅剩下质地和制作较差的东西;2,可能由于作过迁葬之故;3,可能是与张氏晚年政治失意有关。

  墓的通道两侧设有耳室,墓砖尺寸在37×18×6厘米间,为广东已发现的唐墓所少见,但在汉墓里却很普遍,尤其是砖的规格,差不多与汉砖相同。死者生前是以“遵汉制,守古礼”见称的,这可能是他的后代“遵承遗志”的结果。

  出土的墓志铭在研究死者生卒时间、逝世地点和其他方面提供了一些新的材料:

  关于死者的卒年,过去曾有过两种不同的说法如:徐浩所撰张文献公碑中说:“公卒于开元廿八年,享年六十三”;新旧唐书本传说:“公卒年六十八”。这次根据墓志,可知应以徐浩所记为准确。

  关于死者的逝世地点,徐浩所撰张文献公碑中说:“开元二十八年春请拜扫南归,五月七日遭疾薨于韶州曲江之私第.享年六十三,……越来岁孟冬葬于洪义里武临原,近先茔,礼也。”但墓志有“廿九年三月三日迁窆于此”及“序夫官次,存乎事迹,列于中原之碑,备诸良史之笔矣”等语。看来张氏的逝世及埋葬地点当不在“曲江私第”,而是在中原。撰墓志铭文的徐安贞,据旧唐书职官志注,“明皇即位,张说、陆坚、张九龄、徐安贞、张垍等召入禁中,谓之翰林侍诏。”张九龄曾任中书令,徐则任中书侍郎。徐对张应该较瞭解,所以墓志铭文中所提供的资料也就比较近实。从“嗣子拯号诉罔逮,而谋远图,刻他山之石志于玄室”看,墓志当是其子拯所立。

  徐浩的碑文是在大历三年(公元769年)撰的,据新唐书徐浩官岭南节度使当在大历间,离张氏之卒,已三十多年(参见温汝适曲江集考证)。而碑则是长庆三年(公元824年)由张九龄侄张抗(即张九皋之子)所立,那时张抗身据长安,距张氏之死已有八十多年了。其间还经过了“安史之乱”,因此所记张氏的生前事迹,不免会有些出入。所以应以徐安贞所撰墓志铭文为可靠。

  此外,墓志铭述张氏简历“自中书令而迁端右,凡十八徒焉”,也和新旧唐书中所记吻合。至于死者之子张拯,旧唐书中作“极”,当误。新唐书本传世系表中则作“拯”。按这次出士墓志中作“拯”,发现陶砚背面亦刻“拯”字,因之可证实“极”应作“拯”了。

  

  (执笔者:杨豪)

   (原载《文物》1961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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