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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的批判与批判的文学



  ——“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提出及其“前因后果”   

  在1980年4月号的《广州文艺》和《湘江文艺》上,同时发表了我写的两篇文章:《提倡社会主义创作方法多样化》和《论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文中提出了“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理论观点,在当时产生了强烈反响。文章发表不久,同年7月号《新华月报·文摘版》(《新华文摘》原名)即转载了前者全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研所的《文学研究动态》发表了后者全文摘要。接着,《美国之音》作为新闻,向全世界广播了这理论观点提要;当时在原苏联文艺报刊所发表的关于中国文坛报导中,称这个理论观点是中国现实主义“新学派代表之一”。翌年,这理论观点被列入1981年的《中国文艺年鉴》和《中国文学研究年鉴》的大事记中。1982年7月,美国纽约圣若望大学举行以“当代中国文学的现实主义”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邀请我和作家王蒙参加。王蒙和当时在美国的大陆学者黄秋耘、乐黛云到会。此外,到会的尚有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以及台湾、香港的学者。我因故未能赴会,只能提交论文,由会议主持人金介甫博士委托华人作家于梨华女士,在会上代读我提交论文的提要。美国《世界日报》《北美日报》《美国之音》《华语快报》《华侨日报》,台湾《联合报》,香港《中报》《七十年代》等媒体,均作了报导。可见当时在国内外的影响是颇大的。我提出这理论观点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呢?有什么“前因后果”呢?

  一、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当时在论文中,我提出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或称革命批判现实主义)就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着重通过揭露批判革命进程和人民内部存在问题去反映现实,并在真实的、具体的描写中体现社会主义思想的现实主义”。“它的特点就是:揭露、批判、思考,即:在揭露中表彰、在批判中歌颂、在思考中前进”;“它既是一种文艺潮流,又是一种创作方法”。

  这个理论观点,是我根据1977年至1980年连续涌现的“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的创作实际概括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是:1976年10月6日粉碎“四人帮”后不久,“两个凡是”的阴影还笼罩着,“左”倾路线思想余毒尚在。但党的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发出了时代的新曙光。以《于无声处》为代表的揭露“天安门事件”真相的作品,以《班主任》《伤痕》《神圣的使命》为代表的“伤痕文学”,以《天云山传奇》《大墙下的红玉兰》《剪辑错了的故事》为代表的“反思文学”,以《乔厂长上任记》为代表的“改革文学”等等,像狂潮般地接连涌现。我们广东的《作品》和《广州文艺》,也在这大潮中发表了:《我应当怎么办》《姻缘》,以及王蒙当时尚在新疆流放时写出的首篇“伤痕文学”小说《最宝贵的……》。这些作品的创作实践,从对生活的观察反映的取舍面、从反映矛盾冲突的侧重点、从描写人物的侧重点、从思想倾向体现和人物典型特质,都无不鲜明地体现出在揭露中表彰、在批判中歌颂、在思考中前进的特点。对新出现的文艺现象和文艺思潮作出新的理论解读,对新的创作实践和作品实际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是文艺理论批评家的天职,是文艺理论批评的生命。没有直面社会现实和文艺现实的勇气和责任心,就等于放弃自身的天职;不能说明文艺新现象新实践的文艺理论批评,也就等于失去自身的应有价值和生命力。

  我提出这个理论观点,还在于这种文艺新潮和创作方法,是历来规定的“基本创作方法”(即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或提倡的“最好创作方法”——“两结合”(即:革命现实主义与革命浪漫主义相结合)的理论所不能包括和不能说明(实则是不允许)的,因为历来是规定以写光明为主、以歌颂为主。另一方面,在这巨大文艺新潮的冲击下,当时的官方理论也有点解禁的迹象。当时在刚开过的第四次全国文代会上,周扬的权威报告首次提出:“我们要提倡我们所认为最好的创作方法,同时要提倡创作方法的多样化,不应强求一律”。又指出:“任何创作口号,都不应成为束缚创作生命力的公式和教条,在遵循文艺必须正确地反映现实生活这个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每一个作家或艺术家采用什么样的创作方法来从事创作,这是作家艺术家的自由。”另一方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周扬在这报告中还同时指出:“文艺创作既要描写生活中的光明面,也要揭露社会的阴暗面。有光明面就有阴暗面,有颂扬就有批判。社会主义负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任务。‘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是批判的和革命的’(马克思)丢掉了这种批判精神,它的革命性就丧失了。我们不仅要批判敌人,对于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实践,也必须采取批判的态度,否则我们就不能前进了”。这段话说得多好呵!尽管这位数十年主管全国文艺工作的周扬同志,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实际上他一直是按他现在所批判的做法去做),但能在灾难后“复出”的时候,总结出这点觉悟,实在是难得的了。由此也可见,我所提出的理论观点正是与周扬总结出这点觉悟是一致的,因而是有理论和实践依据的。

  二、提出的“前因”和“后果”

  我提出的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理论观点,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时代的文艺,有无批判功能或作用,同时能否允许批判文学出现或存在的问题,简言之,是文学的批判与批判的文学问题。如果周扬从延安解放区时期到建国后十七年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能按他所总结的这点觉悟去主管文艺创作,恐怕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了。当然,这不是(也不仅是)周扬个人的事,而是一种社会性、体制性、历史性的事,是一个带政治性、实质性、一贯性的文艺问题。

  正因为如此,我所概括的这种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文艺思潮和创作方法,不是社会主义新时期“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涌现时才有的,其实早在延安解放区时期、以至建国后十七年并直到现在,一直都在反复地、不断地出现的。但影响较大的还是在某个特定历史时候,所出现的若干或一批带潮流性的作品,又由于当时的政治原因而造成历史性事件的。例如:在延安解放区时期出现的、后来在1958年拿出来“再批判”的“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作品,包括:丁玲的《三八节有感》《在医院中》、王实味的《野百合花》、艾青的《瞭解作家,尊重作家》、萧军的《论同志的‘爱’与‘耐’》、罗烽的《还是杂文时代》等;1956年和1957年,在“双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鼓舞下,涌现一批“干预生活”、不久又被批为“毒草”的作品,如王蒙的《组织部新来的年青人》、李国文的《改选》、宗璞的《红豆》、邓友梅的《悬崖上》等;1962年前后,连续涌现的《三家村札记》等作品;以至在“文革”期间白色恐怖下冒出地面的《天安门诗钞》等作品,真可谓前仆后继、层出不穷,一直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而为这些文艺创作和文艺思潮鸣锣开道的理论,也都一直是应运而生、立论不断,另一方面却又是批判不断的。如:五十年代初批过胡风的“写真实论”,五十年代末又批秦兆阳的“现实主义广阔道路论”,六十年代又批邵荃麟的“现实主义深化论”等等。这些都可以说为文学的批判和批判的文学鼓与呼的理论,都一直是在不断地冒出而又不断地处在受批判的境地中。这不就是数十年来文学的批判与批判的文学问题始终未得真正解决的最好说明么?

  这些,都可以说是我提出这个理论观点的“前因”,也可以说这个理论观点的历史依据,包括创作依据、理论依据,以及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依据。但是,在我提出这理论观点的时候,由于受时代的局限,这个理论观点的内涵和这些“前因”依据,尚不能受到普遍接受或认同,有的人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地加以反对。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清除精神污染”的时候,将我作为“典型事例”和“代表人物”之一而组织批判,要我作检讨,并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以“讨论”名义批判。这个“后果”,同前面所谈到的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的“后果”一样,我是有思想准备却又是出乎意料的。这些“后果”表明:同前面所述的“前因”一样,文学的批判和批判的文学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这种文艺作品及其理论仍在继续着受压制、受批判的历史。但是,与其相反的、抗争的历史也在继续,甚至较前更深、更广、更妙地继续着和发展着。这样的“后果”,也是我有所预见却又颇感意外的。

  从文艺思潮的现象上看,自1980年我提出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理论观点,也即是在“伤痕文学”、“反思文学”、“改革文学”等思潮之后,接连出现了:人性人道主义文学、朦胧诗、意识流、荒诞派、黑色幽默、寻根文学、文化小说、新写实主义、后现代主义等等,像长江后浪推前浪似的,一浪高过一浪,从20世纪跨过21世纪,仍在不停地继续。这些文艺思潮,尽管名称不同,创作方法各异,但在着重揭露、批判、思考的基本点上,在发挥文学的批判作用上,其基调和倾向是基本一致的,都可称之为批判的文学。直到本世纪开始后,现实主义回归的潮流明显,其有较大影响的代表作品,如:柯云路的《新星》《夜与昼》,贾平凹的《废都》等,实质上也仍是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文学。

  从文艺创作实践上说,具有较大影响的作品,大都是具有批判性的,即使不能说是批判的文学,也是具有文学批判功能的文学。就拿具有标志我国文艺创作水平的茅盾文学奬获奬的长篇小说来说,每届的获奬作品都有这类作品,如:首届的《芙蓉镇》(古华)、《将军呤》(莫应丰)、《许茂和他的女儿们》(周克芹)、《冬天里的春天》(李国文),第二届的《沉重的翅膀》(张洁)、《钟鼓接》(刘心武),第三届的《平凡的世界》(路遥)、《穆斯林的葬礼》(霍达),第四届的《白鹿原》(陈忠实),第五届的《扶择》(张平),第六届的《天字》(张洁)等,都具有这种特征;在历届短篇小说、中篇小说、戏剧、电影、电视的获奬作品中,属这类作品者更是多如牛毛,不胜枚举。

  从文艺批评和理论研究上说,在我提出这个理论观点的前后,全国文艺界曾就“伤痕文学”是“歌德”还是“缺德”、是“向前看”还是“向后看”的争论,关于《假如我是真的》(又名《骗子》)等三部作品的争论,关于朦胧诗、现代派等等的争论,都直接或间接地关系到文学的批判性问题。在80年代中期先后进行的“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清除精神污染”,矛头所向也主要是这类作品和理论。我提出这个理论观点虽然在当时受到了批判,幷且由此而受到“冷藏”(即不让发表文章和参加文艺批评活动),但我却利用这机会冷静下来,在教学之余,坐了四年冷板凳,潜心研究世界从古至今数千年的文艺思潮和创作方法,写出了《创作方法史》和《创作方法论》两部共70多万字的学术专著,1986年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这两部曾先后获得两届“广东省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奬”、被学术界称为“中国首部创作方法理论专著”,既是我坚持所提出理论观点和研究的继续,又是在更大的创作方法理论体系中,确立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价值和地位。这个结果,真可谓从消极的“后果”转化为积极的“后果”。

  最近几年,文艺界和学术界对当年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论争事件似乎已经淡忘,对创作方法和现实主义理论问题也很少注意。难得的是,有一些学者仍在执着地研究着。如:2000年6月,广西师范学院中文系学者巫育民、顾凤威撰写了长达2万余字的论文:《关于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若干问题的理性反思》(见附件),他们认为:我所提出的社会主批判现实主义文学“是当今中国文坛的客观存在”,“要否定这种理论,先得否定这种实践;而要否定这种实践那就必须否定我们的现实、我们的生活。当然,这一切都是办不到的”。他们还指出:“20年前由黄伟宗先生引发的一场并未真正展开起来的学术论争,当时即注定了它遭扼杀的失败命运。20年后,我们的旧事重提但愿不会重蹈覆辙。中国毕竟前进了一大步”。2005年1月,在《北大中文论坛》上,阎浩岗发表了《文艺学不该放弃创作方法概念》一文,文中称:“在中国,黄伟宗1986年出版的《创作方法史》一书也开始对该概念(创作方法)作此理解,称之为‘有相对独特性、较小范围的创作方法概念’。只是他们未作出明确界定并展开论述”。(注:其实在拙着《创作方法论》中已有明确界定和详述。1992年《学术研究》第1期发表何楚熊《论黄伟宗的创作方法理论研究——从[创作方法史]到[创作方法论]》一文也有较详论述)。这些论文都是认真下了研究功夫、甚有学术水平之作,可惜至今未见有其回响。虽然如此,我也是对此特感欣慰的,因为这些学者的注目和努力,体现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文学批判和批判文学的理论探索还在继续,其理论生命力也同其所概括的创作实践和代表作品一样,也是持久的。

  从现实社会的实际来说,光明面与阴暗面始终是幷存的。国家和各级政权设公安、司法、监察、检查、法院机关,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均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就是要防止、惩治和克服时有发生的阴暗面,以发挥专政职能和监督作用。现在倡道的舆论监督,也是为此而发挥对阴暗面的揭露批判功能,发挥使人警醒和思考的作用。文学是舆论的一种,自然也当有监督的功能,应当有监督的文学。只要社会有阴暗面,就有对其惩处的机关和法制,也就必须有对其监督批判的舆论与文学。所以,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理论和创作实践,在现实社会中是持久存在的。

  广州市文联在举办“改革开放与广州文学论坛”上,将“社会主义批判现实主义”的提出与现实意义作为中心议题之一,并给我作这个发言的机会。谨致以衷心的感谢!

    2008年8月18日完稿于广州康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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