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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梳女



  自梳女是清代以来独有的民俗,在沙井,自梳女被村民称为“斋姑”。过去未婚女子留着辫子,出嫁时由母亲(或女性长辈)将头发梳起(束髻);而立志不嫁者则在履行了一定的仪式后,由年长的不嫁者将辫子梳起,此后,该女子即为“梳起”,正式成为“自梳女”,保持独身至死。

  鸦片战争后就有沙井人离乡过埠谋生,第一到达国多为安南(即今越南)。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沙井地区民不聊生,数百青壮年远赴越南务工。

  其时,有不少法国、美国的技术人员在越南工作,手脚勤快、心地善良的沙井及周边地区的年轻女劳务工,相继进入这些法国人、美国人家庭中做“住家工”。她们每月可赚取的报酬为20元(越南币,按当时市场价格可购买到25斤大米)。她们在异国他乡也没多少消费,便将积存下来的钱寄给家乡亲人。所谓的“住家工”,是指长期吃住在主人家中的雇佣工,工作时间长自不说,而且社会地位低下。加上语言不通等原因,她们在越南备受歧视,到了婚嫁年龄,普遍难以找到合适的婆家。有着相似遭遇的姐妹们便相约“梳起”,成为长期在异域打工的特殊“自梳女”。

  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和八十年代末期,越南当局掀起两次较大规模的排华活动,华人在当地的生存受到威胁。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过问下,包括新桥村的曾桃等在越南工作了四五十年的“自梳女”陆续回到家乡,另有部分人投靠在香港的亲人。

  在越南时,桃姑偶然认识一位年轻泥水匠,他曾向她表达过爱意。那男子中等身材,也是广东人,当时大家在越南都是下层人物,怎么有可能成家生儿育女呢?

  桃姑在越南曾为10多户英国、美国人的家庭做过“住家工”。其中,有两年的时间是在一户美国人的家庭。这户人家的男女主人都是美国一家报社驻越南的记者,桃姑清晰地记得,男女主人当时的年龄都在30岁左右,女主人名叫达缔(音),与桃姑结下深厚的情谊。在桃姑回到家乡沙井后,达缔仍多次从美国写信过来,问候桃姑的身体、生活情况,并给桃姑寄过钱。此时距她们在越南相处已有30多年的光景了。

  共同的生活背景,使“过番”自梳女之间有更多的共同语言。同在越南时,这些自梳女不时结伴逛街,聚集在一起聊天,互诉对家乡的思念之情,彼此间也结下深厚的情谊。据说,在越南时,自梳女过的最隆重的节日是七夕节,每年农历七月初七,她们都会举行聚会过节,以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美丽动人故事,寄托对从未拥有过的爱情生活的憧憬。

  爱姑名叫陈锦爱,小时候家境贫寒,父亲早逝,10多岁时,一场道不清的疾病使她的左手“坏了”。在基本上靠“一双手纹(找)三餐食”的旧社会,谁会愿意讨一个只有单手才能干活的媳妇呢?爱姑的母亲屡次托媒人说亲,郄总是碰壁。后来,东莞黄江有一户人家的老婆不能生育,有媒人问爱姑肯不肯嫁过去“做小”(小老婆)。在旧社会,“做小”不但地位低下,而且受尽欺凌,“吃得少,做得多,又是打来又是骂”。爱姑的母亲对此坚决反对,“女儿啊,怨命吧!这辈子就不要嫁人了,跟妈妈一起过吧!”爱姑一听眼圈红了,咬紧嘴唇扑进母亲怀中。母女俩抱头痛哭。

  抹干眼泪,爱姑听从母亲的话选择独身,以这种特殊的方式作为对不公平命运的无言抗争。此后,她与母亲相依为命,将年幼的弟弟拉扯大,又帮忙抚养弟弟的5个子女。几十年来,爱姑尽己所能,辛劳耕作,挖河道,开蚝殻,上街卖蚝,下海围田,无所不干。

  蚝三村的陈爱好说自己年轻时“贪”自由才不嫁人。原来,好姑的父亲性格暴躁,是个典型的大男人主义者,经常动不动就对妻子拳打脚踢。半夜,受到虐待的母亲常因疼痛发出无助的呻吟和凄凉的哭泣,这给好姑幼小的心灵留下不可弥合的创伤。“做人老婆真是造孽”,少女时代,好姑经常梦见自己嫁人后被丈夫毒打,打心底害怕结婚。她看见周围的许多姐妹出嫁后,既要承担沉重的家务活、农田活,又要抚养子女,日子过得非常艰辛。当地旧民謡“鸡公仔,尾弯弯,做人新婆(媳妇)真艰难,早早起身都话晏(晚),眼泪未干入厨房”,就生动地描写了为人媳妇的艰辛。而且,旧社会多是“盲婚哑嫁”,婚姻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方是好是坏无从得知,万一嫁错人一世受苦,自己有手有脚,可以养活自己,干脆不嫁算了。”

  好姑决心“梳起”是在1942年,这一年她才20岁。此后若干年,不断有媒人上门,但好姑始终不为所动,有几次还毫不客气地把媒人赶出家门。时间长了,好姑的年龄大了,说媒的人少了。当时,在沙井已有近百自梳女,亲人、邻居等周围的人对这些特殊的群体并没有表现过多的诧异和干涉。大多自梳女仍然吃住在娘家,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所不同的是,她们平时有意识拒絶与成年男性接触。

  解放后,蚝业大队(今已分为四个村委会)曾建起一幢“斋姑堂”,专供自梳女居住。她们以娘家人的身份参加生产队的劳动挣取工分,并不遗余力帮忙抚养兄弟姐妹的子辈孙辈。所有自梳女都称兄弟姐妹的孙子、孙女为自己的“孙子”、“孙女”。她们与村中其他长辈一样,同样受到村民的尊敬。

  自己的头发自己梳,自己的生活自己养,自己的饭自己煮。在外人看来,漫漫长夜与青灯孤影作伴、未曾为人妻为人母的“自梳女”,可谓吃够人间苦难,牺牲了一辈子的幸福。然而,她们没有过多的愤世嫉俗。大半个世纪沧桑世事,赐予了她们一种坦然平和的气质。说到开心的事情,爱姑笑起来像孩子般率真;好姑说的“不想嫁不就不嫁了”;桃姑说的“中意一个人过”那轻描淡写的语气,仿佛是对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的抉择。但是,当有人再三追问“真的不后悔吗”时,她们回答“当时的现实是这样,没什么好后悔的”。

  “几十年艰苦的日子都挨(熬)过来了,如今托政府的福,总算衣食无忧,我可要多活几年叹下世界(享享清福)。”与爱姑拉起家常时,饱经沧桑的老人一脸满足。

  福姑是土生土长的万丰人。她在18岁那年到了越南,在当地法国人家里做了40多年“住家工”后,于上世纪70年代末投靠在香港定居的弟弟,并取得香港户籍,每月可领取到近700元港币的养老金。随着年龄的增长,福姑终究感到“故土难离”。她早就听人说过村里有幢合顺堂,2年多前从香港回来万丰,抱着试住几天的想法住下来,感觉比自己想像中的还要卫生、整洁、舒适,便打定主意长期住下,连香港每月近700元的养老金也懒得回去领了。

  问起“梳起”的原因,福姑说,自己是老大,下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为了不躭误弟妹成家,便在30岁那年在越南“梳起”。旧社会,兄弟姐妹结婚出嫁讲究“有大有小”,严格按照长幼顺序,兄长或姐姐未结婚,弟妹是不能结婚的,否则,便称为“爬头”,是旧礼教和族规所不允许的。自己在越南打工,无法成家,福姑便含泪举行“梳起”仪式。消息传到家乡,弟弟妹妹才得以婚嫁。

  提起“梳起”仪式,新桥村的桃姑说,对自梳女而言,“梳起”仪式是一辈子最重大的事情,其过程类似出嫁。

  首先,请风水先生挑选吉日良辰,准备“梳起”的女子提前三天戒吃荤食。日子到了,以黄皮叶煲水沐浴以求净身,穿上新衣新鞋,带上香烛酒肴来到神庙或“斋姑堂”(自梳女聚居地),随后烧香祭祖,发誓终身不嫁,在好姐妹或年长的自梳女的帮忙下,将长长的辫子梳成发髻,最后是鸣放鞭炮,宣告仪式完成。经济宽裕者,一般还在当晚摆酒宴请亲朋好友。此后,“自梳女”再不谈婚论嫁并拒絶同男性交往。逢过年,“自梳女”像出嫁女一样,向晚辈派发利是。在越南务工的“自梳女”,基本上依照上述程序举行“梳起”仪式,而在沙井“梳起”的仪式则相对简单化。

  村民称自始至终保持独身的自梳女为“一梳到底”。但在孤苦的岁月中,有的自梳女后来又找到合适的婆家嫁了出去,有的自梳女目睹一些年长的自梳女无子女服侍的凄凉晚景,萌发了及早回头的想法。村民称这种半途放弃自梳的自梳女为“梳烂梳”或“穿底姑婆”。

  按照旧俗,“梳烂梳”属伤风败俗,要被处以“浸猪笼”的极刑。族中长老带人将该女子五花大绑,装入猪笼,丢进河中淹死。这与过去某些地方对已婚妇女婚外偷情的处罚类似,都是封建宗族制度对妇女的迫害。(林劲松  潘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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