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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海外留学人员的回归与因应之策



  当前,如何做好海外留学人员的工作,引导他们为振兴中华作贡献,是极需研究并订出可行措施的问题。在此,笔者谈些浅见。

  一、海外留学人员的回归为我省经济、科技、教育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文所说的海外留学人员的“回归”,包括“回国服务”和“为国服务”两种情况。所谓“回国服务”,即回国定居、工作、创业;所谓“为国服务”,即虽定居国外,但与国内开展合作交流。

  在历史上,我国较有规模的出国留学大体经历了几个时期。一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我国有近万人在日本留学;二是“五四运动”前后,留法勤工俭学兴起,大批国人留学法、英、德、比、美等国;三是20年代到40年代,大批国人留学美、日、欧;四是新中国成立到“文革”前,我国有1万多人被派往前苏联等国留学。这几个时期的留学生中,涌现了一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著名人物。“文革”10年,中外联系在许多方面中断,出国留学之门关闭。1978年国门重开,出国留学又写新篇,并渐成高潮。20多年来,我国留学人员近30万人,是1978年前100年出国留学总人数14万的1倍多,其中国家公派的4 7万人,单位公派的9万多人,自费出国留学的9万多人。出国留学人员的足迹遍及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我省是改革开放后国内移民最多的省份,据有关方面统计,改革开放后循合法途径移民国外的有44万多人。虽然大多数是亲属移民,受教育程度较低,整体素质不高,但留学人员也占其中的10%,约有4万多人,其中不少是公派留学人员,他们出国前主要在广州等大中城市的大专院校、大型国有企业、大型科研单位。据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毛说忠估计,广州市的留学人员在3000人以上。〔1〕仅中山医科大学,1979年以来出国留学人员就有940人(公派501人,自费留学439人)。他们留学的国家首推美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其次为日本、新西兰及西欧诸国。

  留学人员无论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了重要和独特的作用。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留学人员回来的不断增多,其作用越来越被社会和政府所认识和重视,为此,广东省和许多市政府都陆续制定了鼓励、吸引留学人员回来工作、创业的政策,并收到初步效果。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发端于80年代中后期,增多于90年代中后期。回来的除了公派留学人员外,也有部分自费留学人员。回国的留学人员,多落户广州、深圳、珠海等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据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最近调查统计,目前在广州市直属单位、省属科研单位和中央及省属高校的公派留学回国人员有2002人。〔2〕加上对其他市的统计数字,估计目前在我省的留学回国人员总数约在5000人左右,约占全省出国留学人员的八分之一。

  除了“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外,还有众多居留海外的留学人员,他们“身在曹营心在汉”,希望国家强大、民族振兴,也通过各种途径“为国服务”。虽然目前还没能对此作统计,但他们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海外留学人员无论是“回国服务”还是“为国服务”,其在留学人员中所占的比例虽然还不大,但可以肯定的是,已给我省的科技、教育和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科技、教育部门是我省出国留学人员较多和回归较多的单位,其受到的影响和产生的作用也最为明显。据有关统计,在我省高校和科学院系统的回国留学人员有1500多人,许多人已成为教学、科研、管理骨干,他们开设新课程,编写新教材,填补了一些学科和专业的空白,创建了新学科、新专业,使我省一些学科领域和人才培养达到了国际或国内水平。一些人在科研上作出了国内外一流的研究成果,成为名副其实的学术带头人。在我省高校和科学院系统,就有80多人次获国家杰出青年、国家教委跨世纪人才等国家级的表彰、奬励。仍居留国外的留学人员,不少人也同原所在的单位(学校)或专业对口单位进行讲学交流,提供信息。一批学有专长的留学人员加盟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对于加强我省与国外的学术、科技交流,提高我省的科技、教育水平,促进我省教育、科技事业的发展和水平的提高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留学人员在经济领域也大显身手。除了不少留学人员在我省的大中型企业服务外,我省一些新兴的行业,如金融、期货、证券、谘询等,吸引了不少留学人员,他们把在国外学到的相关知识和实践经验运用到国内,促进了这些行业的发展。部分人还组建公司,兴办实业或高新企业。据不完全统计,我省由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有200多家,主要在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地区。如深圳市,经批准的回国留学生投资项目(含技术投资)49项,已创办留学生企业30多家。珠海市由海外留学科技专家回国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6家,总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1998年总产值达15亿元人民币。这些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其中有部分是高新技术企业,其技术在国际或国内处于领先地位,产品填补国内空白,企业收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著名的珠海亚洲仿真集团公司就是 由留学人员游景玉(现为该集团总经理)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所生产的仿真机广泛应用于核电站、水电站的模拟操作上,填补了我国在这方面的空白,该公司的产品还出口国外,为国家创造了大量的外汇,公司的年产值超亿元,游景玉本人也成为珠海市第一届重奬科技人员的获奬者之一。

  在国外居留的留学人员,也积极参与我省的经济建设。1998年12月广州市举办首届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有300多名留学人员(其中230名有博士学位)带着项目、成果参加,目前已有26个高科技项目落户国内,其中落户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有14个,还有7个具良好前景的项目已列入了广州的招商项目册中,正在积极寻找合作伙伴。今年深圳“高交会”,美国国际华人科技工商协会组织的海外留学生展团带来了140名留学人员的125个项目,经洽谈,成交额达21593亿元人民币。〔3〕

  二、留学人员回归的动因与发展趋势

  (一)动因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公民出国(特别是80年代)留学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有的人甚至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历程,因此他们“回国”、“为国”服务也不是件简单的事情,而是经过了认真的思考才作出的理性抉择。这里面,既有留学人员本身“内因”的推动,更有国内外形势等“外因”的拉动。

  从留学人员的内因看,留学人员的中国情结对他们服务祖国起着催化作用,是他们回国服务的基础。留学人员大多从国内受大学教育后(部分更工作了一段时间)才出国,他们絶大多数人热爱祖国,有浓厚的中国情结,希望学成后能报效祖国。当祖国的需要与他们的利益相一致,并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条件时,他们便会投身到服务祖国、振兴中华的行列。

  留学人员自我事业发展的需要是根本原因。这一代留学人员与过去的留学人员不同,他们在追求“主义”的同时,也谋求实现本自我价值。部分有专长、有技术和经济实力的留学人员,不满足于已有的成就,希望用自己的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自身的事业,而同声同气、同文同种、富有吸引力的中国,便成为留学人员的首选。他们服务祖国,既可促进自我事业的发展,又可实现振兴中华的抱负,这是他们所希望的。

  此外,部分留学人员因所在国政策的限制和歧视,在当地难于发展自身的事业,在学成之后,也转而回国内寻求发展。

  至于外部原因,则包括国内和留学生所在国两个方面。

  在国内方面,我国国内对留学人员回国有较大吸引力。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发展,国际地位和影响不断提高,使留学人员增强了对祖国的向心力。我国正实施科技兴国战略,大力发展教育和高新科技、高新企业,需要大批高层次、高质素的科教人员,而国内人才不足,在大学、科研机构甚至处于人才断层期,这为留学人员提供了服务祖国、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在经济领域,我国经济正逐步与国际接轨,需要大批懂得国际惯例、善于与外国打交道的人才;一些新的行业刚开始出现和形成,也为留学人员发挥所长提供了机遇。为鼓励、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创业,国家和地方政府陆续制定了优惠政策,一些地方更“筑巢引凤”,创办了留学人员创业园,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宽松的环境、优惠的政策正在并将对留学人员产生更大的影响和引力。此外,早期回国留学人员成功创业的示范效应,也会对留学人员产生一定影响。

  在国外方面,一些国家对我留学人员居留当地采取比较严的政策,使留学人员居留不易。一些国家对留学人员的工作采取限制和歧视政策,有的对留学人员的提升采取不公平做法,使部分留学人员的生存发展受到影响。前途不明,或不甘于现状,促使部分留学人员转而回国内谋求发展。

  (二)发展趋势

  1.回国服务或为国服务的留学人员将大幅增加。目前在国外的留学人员,许多在国外已达10年,有相当部分人取得了博士、硕士学位,部分人已在当地站稳了脚根,甚至在政治、经济、科技上有一定的成就和影响,他们具备了回国服务,或与国内进行合作交流的能力和条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环境和科技、教育条件和生活待遇的改善,以及一系列旨在吸引留学人员的政策措施的落实,留学人员的回归将在21世纪前10年进入高潮,无论是回国服务,还是为国服务,人数将会越来越多,作用和影响也将会更大。

  2. 留学人员回国或与国内进行合作交流,将由自发性到有组织,由个体行为发展到群体行为。如前面提及的美国国际华人工商协会组织留学人员参加广州首届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和深圳“高交会”的例子,预示了这一发展态势。近几年,一些华人、留学生科技社团与广东省侨办签订的合作意向书,也提出了类似的愿望和要求。

  3. 未来留学人员为国服务,将以学术交流、创办企业、中介服务为主要形式。    

  学术交流:许多留学人员学成后,在国外的大学、科研机构工作,由于专业和情感因素,他们为国服务,必然首先选择专业对口、能发挥所长的单位,尤其是原所在学校、科研单位进行交流。这种不用投资,没有经营风险,不用改变自己生活,而又能服务祖国的做法,将是居留海外的留学人员与国内进行合作交流的有效形式之一。

  创办(合办)企业:我国广大的市场、优惠的政策对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有较强吸引力,留学人员一旦拥有资金、技术 (专利、发明),需要进一步发展自己的事业时,由于情感因素的催化,他们必然首先考虑回国内发展。前面所说的美国留学生科技社团组织留学生回国参加科技交流会的做法,表明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方兴未艾。这种既有利于国家又发展自我的双赢做法,是留学人员的必然选择。

  中介服务:许多留学人员学成后,在所在国的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大企业集团、金融机构等工作,而这些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机构,许多都与中国发生各种联系,留学人员因深谙中外国情,不可避免地成为中外沟通的桥梁,部分人更会提供中介服务,促进中外经贸、科技、教育的往来。

  我国在国外的留学生有30万人,回国的只有三分之一;我省的4万留学人员中,回国的只有八分之一。虽然国内对吸引留学人员的回归做了许多努力,但也要看到,当前仍有许多因素障碍着众多留学人员迈开回国服务和为国服务的脚步:

  一是“报国无门”。许多留学人员有报国之心,但没有报国之门,他们去国多年,不知道可以为国家做什么、怎么为国家服务,不知道国内需要什么人才和技术,不知道回国创业的路应该怎么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回国或为国服务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缺乏工作的条件。一些留学科技人员有回国服务之意,但我们一些大学、科研单位的实验室还比较落后,有的实验设备还处于50年代的水平。留学人员认为回来无法发挥才能,只好放弃。

  三是缺乏创业的资金。一些留学人员拥用专利、发明和专有技术,一些项目很有市场前景,但他们没有资金将科技成果转化,只能技术投入,而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企业,往往不肯单方投入资金,要求留学人员也投入部分资金才合作,因而双方往往达不成合作。广东省侨办近几年邀请20多个有意回国合作创业的留学人员携带技术项目回来与我省有关厂家洽谈,鲜有成功者,多是这个原因。反观一些回国成功创业者的个案,他们之所以能成功创业,正由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其解决了资金问题。另外,一些掌握高新技术的留学人员,欲回国与同行学术交流,有关单位也需要与他们进行学术交流,但因留学人员的国际旅费和有关单位的接待费用无法解决而未能成行。

  从长远看,解决留学人员创业资金问题,需要靠运行风险投资基金才能解决。目前广东省和广州、深圳等市虽已创办瞭风险投资基金,但仍处于探索阶段,要使之对留学人员创业提供资金帮助,尚需假以时日。

  三、对吸引留学人员回归应采取的政策措施

  邓小平同志对华裔专家和留学生的引进和吸纳问题非常重视,早在80年代初期就高瞻远瞩地指出:“华裔专家是个活的宝贝,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是我国引进智力的重点。”1985年指出:“人是最宝贵的财富。我们有几万名留学生在国外,这是财富,要争取他们回来。”1986年指出:“要努力争取在国外学习的人回国,并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使他们回国后能发挥专长。”1992年春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更提出:“希望所有出国学习的人回来。不管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怎么样,都可以回来,回来后要妥善安排,这个政策不能变。”〔4〕江泽民总书记对留学人员也很重视,在今年的全国侨务工作会议上指出:“近20年出去的一大批留学人员,其中许多人学成后己取得所在国居留权或加入所在国国籍。侨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引导他们通过各种方式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现在,做留学人员的工作,争取他们为振兴中华作贡献已逐步成为共识。但是能否充分发挥留学人员的积极作用,把这一潜在的巨大资源优势转化为生产力,关键在于国内环境是否宽松、政策是否对头、措施是否得力。为此建议:

  (一)建立有关部门的联系会议制度

  现在政府已经明确留学人员的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但是,除人事部门外,科技、教育、经济、外事、侨务等部门都与留学人员有广泛接触。为做好留学人员工作,应建立一个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参与的紧密型的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有关情况,研究有关工作,并可共同组织、举办一些活动,以发挥整体优势和效能。

  (二)办好留学人员科技成果交流会和高级人才的公开招聘

  事实表明,广州的“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和深圳的“高交会”,对留学人员都有一定的吸引力,今后要继续办好,幷且尽可能组织省内更多的单位参与,从中“招才进宝“。此外、可参照前两年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长江学者”的做法,对学科带头人、省内急需的高级人才,甚至政府的高级公务员职位,定期公开向海内外招聘。这样既可省去将人才送到国外培训所需的时间和经费(事实上有些留学人员是公派或公费的),又可扩大选贤面,选到真正所需的人才。

  (三)制定切合留学人员实际的政策

  以下几个方面应是制定有关政策时所必须考虑的:

  1.对留学人员必须采取来去自由的政策。让留学人员回国方便,出去自由,随时可以出得去。这是最基本的。

  2. 对高级人才和急需人才,必须解决他们回国服务所面临的生活和工作条件问题,生活方面包括户口、住房、职称、编制、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工作条件包括实验室、研究经费、助手等。并允许他们继续兼任国外原来的职位和进行有关的研究工作。

  3. 对回来创办企业的,应采取比外资企业更优惠的政策。对留学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有关部门评定认为是在国际国内属技术领先,能填补国内空白,或是产品有前途、有市场的,有关风险投资基金应优先给予支持。对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专有技术回来合办企业的,应按比例给予股份,留学人员应参与企业的决策和管理。要往意保护留学人员的知识产权。

  4. 对国内在科研中急需开展的学术交流或获取的信息、技术,应由政府或受益单位对回来进行交流和提供信息、技术的留学人员给予一定的资助,包括来回国际机票、在国内交流期间的费用,以及一定的补贴或奬励。

  5. 对促进我国经济、科技、教育等贡献突出的留学人员,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奬励;对穿针引线,引进外资、人才、技术,推销国内产品成绩显着的留学人员,应由受益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报酬。

  (四)加强对海外的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加强对留学人员的宣传,使他们瞭解国内的情况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回国创业人员的引导和辅导,宣传成功的典型,鼓起他们回国创业的信心。

  (五)召开留学人员工作会议

  总结各地开展留学人员工作、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或为国服务的做法、经验,提出今后开展留学人员工作的方向和措施。同时对开展留学人员工作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回国服务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进行表彰。

  

  注释:

  〔1〕《新快报》1999年9月16日。

  〔2〕《羊城晚报》1999年11月2日。

  〔3〕《南方日报》1999年10月11日。

  〔4〕《邓小平论侨务》,国务院侨办、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12月第一版。

  

  (注:本文原载广东华侨华人研究会《华侨与华人》1999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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