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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舟侧畔千帆过 病树前头万木春
我们本次“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学术研讨会”一连开了三天,现在即将闭幕。我来不及与有关会长们详细交换意见,谨代表个人向大会做一个初步的总结发言,不妥之处请大家修正、补充。
由广东社会学学会发起、广东社会学学会与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联合主办、广东惠阳唐京灵塔园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黄花岗国际酒店参与协办的“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学术研讨会”,与会的有来自北京、上海、山东等地的专家学者和省内代表120多人。
从4月1日上午的开幕式到今天下午闭幕式的基本程序中可以看到,以广东社会学学会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的领导和论文骨干为主体,与从事殡葬改革的企业、关心殡葬改革的省外特邀代表、省内有关领导和报刊传媒的代表等一起,从学术角度上探讨殡葬改革与社会文明的关系,在我们广东是第一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形成了几个方面的总看法。
一、本次学术研讨会的意义较重大
本次学术研讨会具有较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首先具有较重大的现实意义
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的20年来,我国的殡葬改革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着不少实际问题。其中,各地殡葬改革进展不平衡、滞后于社会现实和时代进步的要求,表现在殡葬改革观念的提升与殡葬改革的紧迫感方面,和有关体制、法规、管理、队伍与设施方面,都不同程序地存在着亟需解决的矛盾。只有逐步解决这些矛盾,才能发扬殡葬改革既得成就,改变现实中发展不平衡和滞后现状,从而推进殡葬改革事业的不断深化,推进社会文明的协调共进。这就是发起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社会背景,现实背景。
如果从直接起因来看,正如广东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欧阳波同志在开幕式的讲话中所指出的──1998年清明节前后,中央电视台及国内新闻界公开报导了广东省在殡葬改革问题上的滞后典型,因而引起了我们的严重关注。坏事可以变好事,压力可以变动力。身处广东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有责任为党政部门改进这一薄弱工作做出一些决策谘询服务,同时希望象重视计划生育一样,把它摆到紧迫的议事日程之上。
事实上,广东的殡葬改革工作总的是滞后的。据统计,广东从1994年──1997年,遗体的火化率连续4年在22%这一低水平上徘徊,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0%以上。这就意味着广东每年仍有27万具的遗体土葬,占用土地4000多亩,耗费资财数10亿元。如果不抓紧改变这一现状,很难与广东这个“改革开放先行一步的排头兵”的地位相称。这就是发起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广东背景,现实背景。
根据上述现状,广东省政府旋即于1998年4月之后,对殡葬改革作了全面的部署,要求在1998年全省火化率达到30%以上,1999年要达到45%以上,2000年要求达到60%以上;并与21个地级市人民政府签订了1998—2000年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从1998年的情况看,广东殡葬改革的步伐是逐步加快的。
也是从加快这一步伐出发,广东社会学学会按照省委、省政府1998年初关于加强社会调研的总动员令,曾多次到有关殡葬改革的企业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其中,本会殡葬改革研究小组撰写的关于《惠阳唐京公司殡葬改革的先行探索亟待扶持》的调研报告,既宏观地肯定了该公司在殡葬改革中的尝试性探索,也诚恳地指出其某些失误及教训,对于导引社会正向舆论、推进殡葬改革事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的20多篇重点论文的写作以及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如期召开,其现实意义在于:广东理论界之所以着手研究殡葬改革这一现实的社会问题,是希望与政府形成互动关注的良性局面,形成两条腿走路的正常态势。
其次是具有较重大的理论意义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理论意义,主要是以其内容的丰富性和新观念、新理论的提出为标志的。这要在后面加以详叙。如果相对于此前殡葬文化及殡葬改革的情况来说,我们认为,本次学术研讨会力求对以往殡葬文化及殡葬改革理论的优秀部分的继承,合理部分的吸纳,适度部分的运用,存疑部分的反思,欠缺部分的补充,糟粕部分的否定。一句话,是力求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观和文明观,对以往殡葬文化和殡葬改革实践中形成的理论进行“扬弃”,从根本上寻求深化殡葬改革的新路向和新方法,也即与现代社会文明相互适应的、初步的理论新体系。这就是本次学术研讨会具有较为重大的理论意义之关键。
从上可以看到,本次学术研讨会既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表现出较重大的现实意义,又具有鲜明的学术扬弃性,表现出较重大的理论意义,并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当然,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不是一下子就讲得很清楚,一下子就表现得很清楚的。随着殡葬改革的不断深入,我相信关于本次学术研讨会所具有的上述意义,无疑会成为越来越多的人们的一种共识。
二、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宗旨较明确
本次学术研讨会有比较明确的宗旨,并从始至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
本次学术研讨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的
鉴于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在当前是项具有重大意义和极其紧迫的工作,理论工作者必须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才能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大无畏的理论勇气和彻底的唯物主义精神,对殡葬改革的有关实践与理论问题展开全方位的探讨。因此,明确的宗旨保证了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筹备工作和大会的依时召开。
在新时期,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指导,归结到一点,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精神来指导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实践。也就是说,要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箭”来射现实社会存在着的各种弊端的“靶”。这就必须从调查研究入手,把握和剖析殡葬改革现状,找出问题的症结和要害,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和建设性的对策措施,为广东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尽一份社会责任,为有关学科的探讨尽一份努力。这就是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基本宗旨。
这次学术研讨会从始至终坚持了上述指导思想
从1998年4月到本次学术研讨会召开前,作为发起单位的广东社会学学会,是经历了一年之久的、激烈的思想斗争的,也是一次又一次地下定了决心,一直坚持下来的。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明确的宗旨是指引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研究小组和所有参与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全体代表共聚一堂的根本所在。
按照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广东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的重要指示,1998年初的广东,调查研究之风大兴,广东社会学学会组成的殡葬改革研究小组应运而生。我们认为,殡葬改革这一紧迫的社会问题,在中央电视台等新闻传媒对广东滞后典型的报导之后,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尤其是对殡葬事业如何深化改革方面,许多实际问题和理论问题应当有更多的探讨。但是,当时一种颇为“奇怪”的现象恰恰与此相反。这种“奇怪”的现象是:地方部分传媒不是在如何深化殡葬改革的大方向上做文章,而是在一些枝枝节节的问题上纠缠不清,甚至对某些在殡葬改革道路上艰难前行的企业单位来了1800的大转变,从以往积极支持的态度走向基本否定的边沿,因而引起人们的困惑。广东社会学学会殡葬改革研究小组就是在这种氛围中进行实地考察的。
这种氛围提醒我们:时时刻刻要以改革开放的精神和明确的宗旨来进行殡葬改革专题的社会调查。我们反复学习国务院有关殡葬改革的现行政策,反复比较了方方面面的情况之后,选择了在社会上引起不同争议的典型企业为重点调研对象。在调查中形成的报告,清楚地表明瞭我们对殡葬改革的看法与建议,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和传媒方面呈送。由于上级的重视,前面所说的那种“奇怪”的现象已逐步得到了改善。
不过,这种改善是以我们从此承受来自某些方面的“不理解”为代价的。由于对殡葬改革的观念差别,对殡葬改革现行政策的理解差别,甚至对某些具体问题存在不同看法,存在有不理解的矛盾,这本属正常现象。我们相信会在改革开放精神的宗旨下面,逐步取得共识。比如,我们选择广东惠阳唐京灵塔园开发有限公司为重点调研对象并支持其改革探索的主流,同时又联合他们为本次研讨会的协办单位,有些同志是不理解的。但我们认为,这个台商与惠阳的合作企业,以经营既具传统特色、又具现代设施的灵塔为主业,在倡导存放骨灰不占大量土地、殡葬改革如何引进可行性方式方法等,均有试点的经验与失误的教训可资借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和广东省实施此法的办法以及1999年2月中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方针政策,我们在殡葬改革这一重大课题上的共同探讨,有利于协助做好“一国两制”及“以台引台”的工作,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应当主动地吸纳他们,而不是把他们拒之门外,以体现国家及广东对台的有关政策。
当然,除了这种正常的“不理解”之外,也有个别不正常的“不理解”现象。对这种“不理解”,我们一直持忍让态度,不想花什么精力去关注它。但是这种忍让并不是退缩,更不是学术探讨上的退缩。相反,广东社会学学会的一大批基本骨干便形成了共同的决议:务必通过殡葬改革与社会文明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把改革开放的宗旨贯彻到底。
因此近来年,广东社会学学会的一大批骨干逐步进入殡葬改革这个过去不甚被重视也不甚被瞭解的领域,进行了初步的理论探索,并初步把握了这一领域的基本问题和改革路向。同时,关于举办殡葬改革学术研讨会的意向传向广东省领导机关,传向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传向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传向北京、上海、山东、武汉、四川等地时,立即得到广泛的支持。这一切说明,坚持改革开放的宗旨,是新时代的需要,更是殡葬事业发展前进的巨大动力。
三、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较突出
本次学术研讨会由指导思想决定的主题是比较突出的,同时也厘清了一些片面认识。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是“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
这一主题,突出了“深化殡葬改革”与“促进社会文明”的两个方面及其之间的互动关系,对此进行学术上的探讨,而不是一般的工作研究,体现了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的定位。
人类死亡文化或殡葬文化的历史源远流长,其影响无处不在、无孔不入。其中殡葬活动的历史,是个从简单到复杂再回归到简单的历史,从俭檏到铺张再回归到俭檏的历史,从重内涵到重形式回归到重内涵的历史。而当代殡葬实践的活动更应扬弃传统,赋予新意,适应时代的需要。这只有进行改革,只有深化改革,才能达到目的。
50年来,尤其是近20年来,我国在殡葬方面,正是循着扬弃传统、赋予新意,适应时代需要而进行逐步改革的。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不仅反映了我国殡葬改革的历史进程,而且在改革进程的基础上,喊出了深化改革的时代呼声,这决不是偶然的。
综观国内外殡葬改革的情势,喊出深化改革的时代呼声,盖因我们殡葬改革的现有步伐迈得过慢,现有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现有的力度不强。一句话,还没有像计划生育那样,被真正提到紧迫的议事日程之上。这与当前和今后社会经济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很不适应。因此,必须在殡葬方面进行深化改革。针对步伐过慢,广度和深度不够,力度不强等,本次学术研讨会主题所决定的一批重点论文,已从正面提出了问题并作了初步的探讨。
当然,这些探讨并不是就事论事,它们与促进社会文明紧密相关。社会的文明,应该有物质的文明、精神的文明、政治的文明、法制的文明、人种的文明和生态的文明等等主要组成部分。深化殡葬改革,势必涉及社会文明上述的各个组成部分。这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撇开与殡葬活动本身紧密相联的客观存在着的具体的文明形态,殡葬活动及其改革或深化改革的问题,便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题不是停留在“深化殡葬改革”的现实要求上,而是通过它与“促进社会文明”的深层关系来确证其必然性的走向。这就不是一般殡葬改革的工作研究所能代替的。
一些片面认识是必须厘清的
有些“殡葬行家”不了解何以要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来探索殡葬改革这一主题,总是认为他们瞭解这一行,“饮茶多过你吃饭”、“过桥多过你行路”,因此认为开这样的学术研讨会没有必要。我们认为,“行家”的长处很可贵,应当发扬光大,更值得我们虚心学习。但把行业经验看成是唯一的东西,并以此来代替理性的探讨,不可能改变“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更不可能把殡葬改革这一紧迫的社会矛盾,放进社会关系中,放进改革的总体布局中来解决。即使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也很难只靠经验就可做好殡葬改革这一艰巨的工作。现实告诉我们,一些地区的殡葬改革之所以长期滞后,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与不重视殡葬改革理论的探讨有着重要关系。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殡葬改革已有一些红头文件,也有专门的部门来管,你们搞这一主题的学术研讨会,纯粹是多余的。不错,殡葬改革确实有一些红头文件,比如国务院1997年7月21日颁布的关于《殡葬管理条例》,不仅是进行殡葬改革的主要依据,也是我们本次学术研讨会探讨问题的依据。但是,国务院这一红头文件,对殡葬管理工作只是从客观上提出方向性规定,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尚需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更要根据新时期社会经济全面改革开放的形势来进行比较科学的规范与管理的研究。
这就有许多实际问题,不仅要通过现有红头文件的指导,更要通过殡葬改革的实践自身才能做得好些。因此,我们认为,国家殡葬改革的政策和法规的制定,要以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为依归,也就是说,它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又要回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之中检验和完善,更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当呼声龢利益。这就必须有学术的探讨,有许多专家学者的参与,使之更具有时代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在这方面,仅靠某些部门的专门管理是不够的,也不可能将深化殡葬改革这一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事情搞好。如果社会各界都起来真正关心深化殡葬改革的大事,不是更有利于专门管理部门的立业、立功么?本次学术研讨会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为主题的事实证明,它提出的一批新观点、新理论,不仅有助于国家殡葬改革事业的全面推进,也有助于提高殡葬管理部门的素质与水平。
四、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内容较充实
本次学术研讨会不仅意义较重大,宗旨较明确,主题较突出,而且内容较充实。内容由主题所决定,而且表现主题的深度。因此,只有较为充实的内容、才能对主题作出交待。但在殡葬改革这一主题范围内,要探讨的问题相当多,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口吃个大胖子,需有重点地选要而为,方能有所成效。这就叫做表现主题时的战略策略问题。综观本次学术研讨会的20多篇论文,我们认为是抓到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的,内容也较为充实。这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分析。
第一个层面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论文中,开宗明义地简述了殡葬文化及其历史演进,并对古今中外的殡葬文化作了一些比较。作者指出,“殡葬文化就是围遶死亡所产生的殡葬活动及其观念”,它与生存文化等一起构成社会文化的总和;殡葬文化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行程和基本的内容,并受自然、社会和人的观念等因素的影响而发生着变化,因此,建立现代殡葬文化观的同时,与自然和社会相协调,便是今人的任务。
第二个层面
有论者对我国半个世纪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20年来殡葬改革的主要成就与经验作了客观的考察,同时揭示了发展不平衡和总体滞后现状的主要表现和根本原因,并从总体上提出了深化殡葬改革的若干对策:一要制定现实的基本目标,二要普及三个硬件建设,三要注重三个软件建设,四要全面贯彻三个方针,五要强化三个监督机制等。从这里可以看到,作者提出的总体对策,既有基本目标,又有软硬件建设,还有具体方针和监督办法,因此充实了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内容。
第三个层面
在总体上介绍殡葬文化和前述我国殡葬改革的历史与现状固然十分需要,但这并不是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主要内容。而从殡葬改革的现实中抽象出来的殡葬改革与观念更新、舆论导引、经济发展、价值取向、社会文明、环境保护、生活方式、国民素质等8个方面的互动关系,才是正题之一。我们认为,这8个方面搞清楚了,深化殡葬改革的阻力就可能会相对减少,人们的共同语言也就会多起来。
第一是殡葬改革与观念更新的关系。殡葬活动的历史告诉人们,因灵魂不死、血缘联系和人生观念而沉淀于民众之中的鬼魂观念、家庭观念、小农观念和等级观念等,都应在新时代得到合理合法的更新。没有这种观念的更新,殡葬改革的实践就寸步难行。因此,观念更新是先导,在殡葬改革问题上也不会例外。
第二是殡葬改革与舆论导引的关系。社会舆论在破除陈旧的习俗规范、建立新的习俗规范中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近年来不少陈规陋习沉渣泛起,原因之一是与正面舆论导引不力大有关系。在殡葬问题上,在改革土葬,实行火葬,提倡海葬、树葬、塔葬或捐献遗体等为基本内容的过程中,舆论导引的得法和适度是非常重要的。1998年年底深圳市的火化率几乎达到100%,进入全省的先进行列,更是很好的说明。
第三是殡葬改革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论者指出,死人与活人争地、争资源、争资财的严重情况表明,经济的发展首当其害: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可用资源越来越薄,有用源财变为流水,正所谓“土葬厚葬先人,苦了害了后人。”但是,这种恶果仍未引起全民族的共识,因而成了经济发展的重大障碍之一,应当及时变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才有更好的保证。
第四是殡葬改革与价值取向的关系。殡葬作为生者对待逝者的一种思想行为方式,必受一定的价值取向的支配。要在殡葬改革中确立正确、合理的价值取向,即一定的价值主体选择正确、合理的价值形态和价值关系,就要认真学习、宣传和研究唯物辩证的生死观。“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就是死亡,“如果没有死亡问题,恐怕哲学就不成其为哲学了。”可见对待死亡的价值取向与哲学的情缘关系是多么深厚。
第五是殡葬改革与社会文明的关系。论者认为,殡葬活动决定于社会文明,首先表现在社会财富为其提供物质基础;其次是社会需要推动其活动的增减变化;再次是国家的干预强化或稳固其现行走势。而殡葬活动对社会文明的影响,则主要是以一定的社会功能和文化功能等,潜移默化地作用于人世之中,成为主宰民间的一种无形的力量。把握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是新时期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的重要课题。
第六是殡葬改革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留给子孙一块净土,这是当代人的社会责任!”然而国土堆尸骨,瘴气积天灾,人何以处,物何以用?我国耕地、水和矿产等主要资源的人均占有量比较低,今后随着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资源总量的需求更多,环境保护的难度更大,必须切实保护资源与环境,不仅要安排好当前的发展,还要为子孙后代着想,“决不能吃祖宗饭,断子孙路。”这就是江泽民同志指出的结论。
第七是殡葬改革与生活方式的关系。生活方式是指受一定的人生观、价值观及审美观支配的有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行为样式与生活习惯。具有中国特点的封建主义的生活方式,表现在殡葬问题上,一是土葬、二是厚葬。今天要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就必须进行殡葬改革。因为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与人的生死观、与人的殡葬活动息息相关,并在很大程度上受其左右。改革殡葬活动中落后的东西,才会有真正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第八是殡葬改革与国民素质的关系。论者指出,要把殡葬改革的工作做好,关键在于提高国民的素质。这是殡葬改革的必然要求。国民素质的提高主要是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社会心理素质等方面的提高。这种提高,只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并在殡葬改革过程中提高,逐步使国民树立起全局观念、市场意识和分辩能力,调动国民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国民朝着真善美的方向前进,从而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发展与国民素质的不断提升。
第四个层面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正题部分,还专门讨论了殡葬改革的体制问题、管理问题和队伍问题。论者认为,殡葬体制从广义上说,包括了殡葬方式,形成这种殡葬方式的观念,以及保证实施这种殡葬方式的法律、制度、习俗和服务、管理机构和设施等。殡葬体制的改革是社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的殡葬体制改革,主要的矛盾是现代化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与落后的小农经济的殡葬意识和方式的矛盾。
论者指出,我国进行殡葬体制改革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务要抓住时机,推进殡葬体制的深化改革。实施这一改革,应坚持综合治理,充分运用行政推动、法律保证和观念变革等三种手段。在殡葬管理方面,实行目标责任制,是向完善政府行政管理过渡的好形式,是开创殡葬改革新局面的有力措施。同时,殡葬管理队伍自身建设的问题,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自身队伍的现状与殡葬体制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是互不适应的,今后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抓好。
第五个层面
在本次学术研讨会中,有论者专门论述了殡葬改革社会化、市场化、法规化龢民族化的问题。我们认为,这四个化连在一起,提得好,很有学术性、前瞻性、针对性和建设性。说它有学术性和前瞻性,是指以往没有人这么明显地提出过,是些较新的学术观点,并有超前意识;说它有针对性和建设性,是指现实社会及其发展,需要有这么四个化,是对现实社会及其发展的宏观抽象,同时具有可行性品质。
关于殡葬改革的社会化问题。所谓殡葬改革的社会化,指的是由社会来办殡葬的殡葬行为方式。社会发展的内在制约要求殡葬改革的社会化;社会发展的外在规范要求殡葬改革的社会化;社会发展的动力愿望要求殡葬改革的社会化。这就需要树立殡葬改革的社会化观念,制定殡葬改革社会化措施,采取殡葬改革社会化行动,将自愿原则、鼓励原则和强制原则有机地统一起来,逐步达到以社会化为主导的并与个体性的解放为支点的全新局面。
关于殡葬改革的市场化问题。殡葬活动中存在着市场行为,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所谓殡葬市场就是殡葬商品的流通领域,是殡葬服务、殡葬用品、殡葬设施、殡葬设备等各类殡葬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是以市场交换作为殡葬资源配置的基础运作方式。因此,殡葬商品并非“特殊商品”,殡葬行业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但要注意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注意企业形象的塑造,注意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综合运作,注意处理好企业与政府等部门的有机配合。
关于殡葬改革的法规化问题。针对当前我国殡葬改革法规严重滞后的现象,本次学术研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国家《殡葬法》的重要建议。论者认为,该法应由全国人大制定、颁布;必须从国情出发,以改革为己任;要以现行有关规章为基础,但要有宏观的科学把握。关于该法的基本构架问题,论者也作了初步的设想,认为总的应对殡葬制度涉及的所有主要问题,作出全面、系统、具体、严密的规定,才能说是部较完整的专门立法。与此同时,有论者还就殡葬关系主体法规化问题作了研究。
关于殡葬改革的民族化问题。我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殡葬文化传统,并有本民族的鲜明特色。概括起来说,中华民族的传统殡葬理念、传统殡葬样式、传统殡葬文书、传统殡葬程序,传统殡葬礼仪和传统殡葬习俗等,均有良莠杂陈的特点,必须用改革开放的精神,进行全面、系统、认真、科学的扬弃。因此,在殡葬改革当中,不仅要对社会化的要求,市场化的走势和法规化的呼唤作出反应,又要对民族化的扬弃问题作出回答,而且是相当紧迫的,更是长期的。
第六个层面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论者,除探讨上述各专题外,还探讨了改革殡葬方式以及殡葬改革的方法论问题。我国的殡葬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随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在探讨殡葬方式的改革时,应注意殡葬改革的方法论研究,这两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有论者认为,殡葬改革的基础工程是“文化协调”。从文化协调的认识方法上来看,在殡葬改革中植入新发展观的“基因”,展现新平等观的“功能”,激发新消费观的“活力”,扩大科学理性和人文精神的“亲和力”,并引导到文明、健康、和谐、节俭、充实、优雅的轨道上来,这既有殡葬改革方法论的要求,也有改革殡葬方式方法的要求。
五、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学风较端正
毛泽东、邓小平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一贯重视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优良学风,并把它看成是一个党的思想方法问题、党风问题、党性问题。十五大报告中又强调了“在全党造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毫无疑问,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改革开放中,更要发扬党的优良学风,更要形成四种风气。我们认为,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筹备与召开,就是发扬了党的优良学风,体现了四种风气。因此,学风较端正是本次学术研讨会的一个重要特点,其表现有几个方面。
第一,注重实际需要与理论探索的互动关系
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正朝着全方位的目标行进,过去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或重视不够的社会问题,今天可能会成为人们特别关注的大事,并形成社会的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殡葬改革这一重大的社会活动,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广东社会学学会和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不失时机地抓住了这一社会热点、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社会调查,充分体现了从实际需要出发的务实学风。与此同时,又将这种实际需要上升到理论探索的高度,从而揭示殡葬改革问题的实际需要与理论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充分体现了求真的学风。
第二,注重理论勇气与认真学习的互动关系
我们认为,在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前进过程中,没有一定的理论勇气,又不认真学习,是不会有所收获的。所谓理论勇气,就是敢于在前人或今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际需要的考察与把握,提出一些新观点、新理论的气魄。本次学术研讨会主体内容中所具有的那些新观点和新理论,就是一批理论工作者在“双百”方针指引下认真学习的表现,扎实思考的结晶,理论勇气的展示,不仅在深化殡葬改革的具体对策措施上提出了有益的见解,而且在学科理论上开拓了新的视角和新的领域。
第三,注重联合作战与个人探索的互动关系
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参与社会变革的过程中,研究方法的变革始于研究学风的变革。在个人研究的基础上促进联合的研究,在联合的研究中推进个人的研究,已逐步成为一种新方法与新学风。广东一批学者近20年来,在研究精神文明与社会问题上的许多研究成果,就是这样问世的。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研究成果,也是这样产生的,既激发了个人的智慧,又完成了总体的思路,从而密切了联合作战与个人探索的互动关系,在学风变革上又迈出了新的一步,可贵的一步。
第四,注重省内研究与省外交流的互动关系
本次学术研讨会是由广东社会学学会、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主办,惠阳唐京灵塔园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黄花岗国际酒店联合协办的。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及省内新闻传媒均有代表与会。同时,我们还邀请了民革中央等中央有关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学术研究机构、中国伦理学会等学术研究团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团结报》、新华社、《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哲学研究》杂志社等新闻出版单位及上海、山东等省的专家学者到会指导,他们对这次学术研讨会的大力支持,说明省内研究与省外交流可以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这也是优良学风的要求。
六、本次学术研讨会的成效较显着
本次学术研讨会可以说已经取得了较为显着的成效。这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初步形成了殡葬改革社会学的体系性研究成果
在殡葬领域,已有死亡哲学、殡葬文化学和殡葬社会学等科研成果,里面均有社会发展与殡葬改革的意藴,但从比较明确的视角来考察殡葬“改革”本身及其社会联动关系,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初步成果应是较为集中的一次。这在前述正题内容的六个层面中便可看出。会后,我们将在此基础上,进行认真的修改、补充,并以“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学科形式正式出版此书。
第二,初步形成了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基础性研究队伍
殡葬领域的研究队伍已存在,但比较薄弱,而专门研究殡葬改革的队伍更薄弱。本次学术研讨会集结起来的、研究殡葬改革的队伍,既是会议成效的重要表现,更是今后进一步探讨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基础性队伍。为了凝聚和发展这支队伍,广东社会学学会拟于下半年成立“殡葬改革社会学专业委员会”,由这个专业委员会来重点研究殡葬改革的专题,尤其是殡葬改革所呼唤的《殡葬法》问题,任重而道远。
第三,初步形成了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广泛性社会舆论
本次学术研讨会的召开,得助于新闻传媒的热心支持。广东电视卫视台和都市台均及时地作了反复报导,许多与会的新闻媒体的代表也正陆续发挥其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因此,殡葬改革社会学的出台,已初步形成了广泛的社会舆论。而殡葬改革社会学来源于殡葬改革的社会实践,为深化殡葬改革服务,为促进社会文明服务,利国利民,将会得到人们更加广泛的扶持与帮助,其形成、发展的前景应当是看好的。
同时,为了进一步发挥本次学术研讨会的社会效应,我们拟将近年来形成的深化殡葬改革的思路和本次会议上提出的主要观点,写成若干建议,向有关上级呈报。
与会的领导和代表们:在此再一次说明,这是我个人对大会的一些看法,许多问题还来不及反复思考,讲得很粗糙,浪费了大家的宝贵时间,要请原谅。
最后,让我在本次学术研讨会胜利闭幕时,祝愿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在大会期间建立起来的学术友谊常在常青!
(这是作者在1999年4月3日—5日广东社会学学会、广东省精神文明学会等联合召开“深化殡葬改革、促进社会文明学术研讨会”上的总结讲话,发表于《广东社会学通讯》1999年第5期,此后,曾在广东社会学学会的多部著作中收进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