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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殡葬业离“入世”对接有多远



  一、世界殡葬行业主要属于第三产业,是所在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但在我国、我省,这个定位尚未被人接受与确认,历年的国民经济数据中决难找到该行业的统计数字就是明证。我们在探讨广东经济对接WTO问题时,面对殡葬行业这方面的现状,再不及早正视它正常的归口及其一系列的矛盾,既不利于殡葬行业自身的深化改革与开放,更会在“入世”对接上手忙脚乱,无所适从,因而影响广东经济的全面提升。

  二、本应属于第三产业及国民经济组成部分的广东殡葬行业,面临的首先是自身的深化改革与开放的重任,其次才是搭建起与WTO对接平台的工作。没有前面的自身深化改革与开放,要想做好后面的搭建起与WTO对接平台的工作就是一句空话。从这两步走的艰巨过程看,广东殡葬行业离“入世”对接的距离肯定是相去甚远的,也因此决定广东殡葬行业可能是广东经济全面与WTO对接的最后一批赶路者。

  三、广东的殡葬行业近20多年来特别是1998年以来,是有成绩的。其中火化率居全国先进行列,一些边远地区火化场地等基本设施逐步健全,重点地区如广州、深圳等逐步走向管理的现代化,也引进了一些国外或地区的资金、技术和人才,队伍素质有了相应的提高,广大群众移风易俗的观念正在强化,有关部门还制定了殡葬改革的近、中期规划等等,对此给予肯定是完全必要的。

  四、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广东殡葬行业中存在的许多问题是不能忽视的。把这些问题归结起来主要有:一是对殡葬改革开放的思想观念过于陈旧,二是对殡葬行业抛开体制改革开放的要害走;三是对殡葬改革的一系列决策严重缺乏民主化、科学化;四是在殡葬改革开放的有关法规残缺不全的情况下毫无探索创新的作为。总的看,殡葬改革开放深层次的瓶颈问题,广东没有任何一个方面是真正抓到位或让人耳目一新的。

  五、说广东对殡葬改革开放的思想观念过于陈旧,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把殡葬行业的市场化当作“老虎”,谈“虎”色变。似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全局取向,只有殡葬行业是允许置身其外的“特殊行业”。这对于身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行一步的广东来说,确实是件难于理喻的怪事。但人们见怪不怪,心安理得,一点也不认为这是思想观念相当陈旧的顽症所在。

  六、说广东对殡葬行业抛开体制改革开放的要害走,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除较边远较落后的地区外,凡有条件进行政企分离、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市县,大都还是50多年一贯制,根本没有什么触动,裁判员身兼运动员的旧体制,自然生出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的诸侯经济。但人们不以为失,反以为得;顺我者亲,逆我者疏,一点也不感到这是抛开体制改革开放的要害走所沉积的顽症所在。

  七、说广东对殡葬改革开放的有关决策严重缺乏民主化、科学化,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殡葬行业既然是“特殊行业”,只能由我们这些“特殊的”管理部门来搞,你们社会各界的什么建议都是“乱弹琴”的,完全没有必要听取和吸纳。这个概括是有事实根据的。诸君见过广东殡葬方面的决策有公开向广大民众征求意见的么?答曰:“无”。这种决策方式不改变,怎能兼听则明、集思广益,并逐步走向民主化与科学化?

  八、说广东在殡葬改革开放的有关法规残缺不全的情况下毫无探索创新的作为,也可以用一句话来点破:只唯“上”,不唯实,把与时俱进当作耍嘴皮子的玩艺。由于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殡葬法》问世,各省相应的地方立法不可能不滞后,在殡葬行业仅以国务院1997年的一个《条例》来规范不断发展变化的行业情况,肯定有失当之处。但广东却抱残守缺,毫无由下而上的试验、开拓和创新之举,谈何与时俱进的作为?

  九、广东殡葬行业存在的上述瓶颈问题,严重地阻碍了该行业改革开放的深入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拖了广东经济社会全面改革开放的后腿,更遑论与WTO对接。别说对接,就连搭建平台的地基均未夯实。未夯实也还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的问题在于:有关方面一直自我感觉良好,只要全省的火化率上去了,深化改革开放的工作也就大功告成了。我们认为,火化率固然要不断抓,但抓火化率絶对不等于深化改革开放。

  十、由于种种片面性认识,有关方面便形成了这样一种心态:广东的其他行业是需要搭建与WTO的对接平台的,殡葬行业却是“特殊行业”,根本用不着花时间搞那些捞杂子;其他行业应有与时俱进、时不待我的紧迫感,不然会落后捱打,但殡葬行业不存在这些问题,因为“入世”与殡葬行业没有什么关联;即使有关联,我们完全可以拒絶参与“入世”的对接,决不可以让原有的垄断地盘任由外人或他人插手!

  十一、上述不良心态告诉人们,在“入世”之机,必须在各个行业进行WTO方面的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与教育。像殡葬行业所反映出来的不良心态,是颇有代表性的。不通过“入世”方面基本常识的学习、宣传与教育,那种“特殊论”、“无关论”或“拒絶论”便会大行其道,大有市场。正如外经贸副部长、入世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先生所指出的:“政府官员不熟悉WTO规则,不做思想观念转变的积极准备,是中国入世的最大风险”。这话讲到点子上了。

  十二、要夯实与WTO对接的地基,即破解广东殡葬行业深化改革开放的上述瓶颈问题和对“入世”的种种不良心态,当务之急就是要按“七·一”讲话精神来开展殡葬行业的工作。江总书记“七·一”讲话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精神的典范,不能说只适用于其他行业,唯独就不适用于殡葬行业。先进的殡葬生产力、先进的殡葬文化力应当表现在与时俱进的深化改革开放之中,而不是老牛拖破车式的慢慢爬行,不思进取。

  十三、也就是说,广东殡葬行业要“在党的基本理论指导下,一切从实际出发,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坚持科学态度,大胆进行探索,使我们的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和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是总的指导思想。

  十四、我们认为,前述总的指导思想,是殡葬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有效地领导殡葬改革新潮流的关键所在,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正确取向。以此为依归,官民才能有更多共同的语言,才有创新的建树和殡改的深化,我们祈望把殡葬行业的行业垄断、地区封锁、政企不分、以政代法和闭关自守等肿瘤割去,把握全局的方向,做殡改大业的促进派,忠实于“三个代表”的合格者。这是总的改革任务。

  十五、在落实广东殡改总任务的过程中,特别要解开一个“死结”——它像魔鬼似的缠住人们的身心,让人在似是而非中不知不觉地上当:把殡葬行业看成是“特殊行业”,把殡葬商品看成是“特殊商品”并流行甚广,查明是始自1996-1997年间由广东率先叫起的。这成了广东殡葬行业与WTO搭建对接平台问题时所讲的“特殊论”等等的主要基础。没有这个主要基础,“特殊论”也就不成其“特殊论”。因此,对它略加抨击是很有必要的。

  十六、我们认为,所有的行业、所有的商品均有其一定的特殊性。仅仅把这个特殊性让位于殡葬行业或商品,并加以絶对化、主观化和人为化,看起来好像很推崇殡葬行业,实际上是孤立殡葬行业,甚至会把原就令人生畏的行业和商品搞成青面獠牙。但不顾这个基本常识的“特殊论”却成了殡葬行业坚持垄断行为等等弊端的护身符或挡箭牌。人们不禁要问:该行业或商品一不冲击国民经济的要害与命脉,二不涉及国家的安全与机密,有什么更特殊的东西可言呢?

  十七、要从根本上纠正这种片面的认识,必须将殡葬行业复归于国民经济组成部分的定位,还其国民经济组成部分的真实面目,回到与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大家庭中,充分享受市场经济的平等权利与义务,充分发挥其作为国民经济中第三产业所具有的共性。这样,殡葬行业既能与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开放取向趋于一致,也与“入世”搭建对接平台的要求相合拍,“特殊论”等等当可敛迹。

  十八、按照我国的习惯,殡葬行业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显然成了民政公益化事业,现在要复归国民经济组成部分的定位以适应市场经济与“入世”的需要,一应走由行政化转向社会化之路,二应走由公益化转向市场化之路,三应走由人治化转向法规化之路。这里面涉及许多实际问题,现就其中一些主要的问题作点简要的阐述,以便于政府有关部门决策时权衡并推进殡葬行业的深化改革与开放。

  十九、关于社会化问题。殡葬行业如果复归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不可能永远都由民政部门管理兼经营。如果保留民政部门的管理权,其经营权必须分离出来,交由社会来行使。也就是说,在殡葬行业中,当前民政部门面临的问题是政企如何真正分离,企业管理权与经营权如何真正分离,企业官办如何真正转为民营等。其实质是解决官不与民争利的问题,由行政部门包办到交由社会来办,殡葬行业的社会化程度便会今非昔比。

  二十、关于市场化问题。殡葬行业如果复归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不可能永远只搞公益化服务,不搞市场化服务。世界殡葬业中的美国国际丧葬服务公司,在全球拥有1600多家殡仪馆和火葬场,仅1997年收到的定金便高达320亿美元之多,被视为继麦当劳之后,美国服务业拓展全球最成功的典范。但我国的殡葬市场不仅国门紧闭,至今内部还不能实行市场化运作,实为憾事,因此要急起直追。

  二十一、关于法规化问题。殡葬行业如果复归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不可能只由某个部门残缺不全的规章条例来管束,而应由国家的殡葬法来主宰,在此法尚未出台前,则应由与国民经济相关的法规来关照。这是顺理成章之事。同时,国家的殡葬法必须体现殡葬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组成部分的定位,处理好与民政部门的原有关系即主要是确定主管部门的关系,突出社会化、市场化之内容,也兼顾公益性与民族性等原则。

  二十二、前述国内省内殡葬行业的社会化、市场化和法规化等工作做得越快速、越扎实和越有效,我们的殡葬行业搭建起与WTO对接平台的地基就越加稳固、越有保证和越具后劲。与此同时,还必须重视世界殡葬行业的大势,既欢迎由外入内,也可以往外发展,更应懂得该行业与“入世”对接方面的有关规则。总而言之,“入世”对广东殡葬行业的挑战与机遇幷存,尽管它与之对接的距离还相去甚远,但不能不在今天开始起步,舍此别无出路。

  (这是作者在2001年10月15日“广东社会学界关于殡葬改革与入世对接座谈会”上的讲话,《广东社会学通讯》2001年第11期,其后多家报刊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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