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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析岭南文化



  在发展先进文化、建设文化大省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会引起大家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是“岭南文化”。要对“岭南文化”开展与时俱进的认识与评说,我觉得有两大问题很重要:一是“岭南”何所指?二是“文化”何所指?如果不作出新形势下的界说,则难免混乱、越位,于事无补。现就上述两大问题,谈谈如下粗略的看法。

  一、在历史文献上,“岭南”这一概念有很多种含义,但“岭南文化”所指的“岭南”,应是地域性概念,即指我国五岭以南的大部分地区。五岭包括大庾岭、骑田岭、越城岭、萌渚岭和都庞岭,是岭南地区最主要的山脉,也是广东最高的山脉,海拔1902米,古时要爬上这么高的山脉谈何容易;也因这么高的山脉相阻,几乎与中原地区隔世。但岭南境内则有山地、丘陵、平原和台地等;珠江三角洲和韩江三角洲是岭南地区的平原所在;而广东南部还有长达8400多公里的海岸线,旧时的海上交通和内河运输是十分便利的。按照传统讲法,岭南地区是泛指广东、港澳、海南和广西大部分地区,不独有山文化,也有水文化,是山水相因比美的圣境。我认为,现今要对“岭南文化”做出新的厘定和表述,应当对“岭南”二字作如上的大致认识。

  二、在历史文献上,“文化”这一概念有两百种含义,但“岭南文化”所指的“文化”,应是创新性概念,即指与经济、政治并列的“文化”。这种创新性的“文化”概念是党的十五大特别是十六大以来重要文件反复使用的。我国要发展的“先进文化”和广东要建设的“文化大省”的“文化”,就是指这种“文化”。这种“文化”又与近20多年来我们进行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目的、内容、要求等基本一致(关于这个问题,详见《如何认识当今的“文化”?》《广州日报》2003年9月14日)。因此,中国的经济建设出物质文明,政治建设出政治文明,文化建设自然出精神文明。党的十六大强调的三个文明一起抓,显然与“文化”和经济、政治的并列使用相互对应,密不可分。我认为,现今要对“岭南文化”作出新的厘定与表述,应对“文化”二字作如是观。

  三、把前述“岭南”二字的共识和“文化”二字的今说有机地连结起来看,“岭南文化”这一概念和涵义的新厘定与新表述就跃然纸上了。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这样来厘定和表述“岭南文化”的新概念及其新涵义——她是指我国五岭以南即广东、港澳、海南和广西大部分地区历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又具浓重地方特色的优良精神及其进步状态。这个新概念及其新涵义,首先,突出了“岭南文化”的地域方位;其次,突出了“岭南文化”是相对于“岭南经济”和“岭南政治”的;再次,突出了“岭南文化”是在该地域方位上形成与积累而来的;最后,突出了“岭南文化”是有浓重地方特色的优良精神及其进步状态。我认为,只有这样来看“岭南文化”,才能与发展我国的先进文化和建设广东的文化大省等相衔接。

  四、这样厘定的“岭南文化”新概念及其涵义更有助于我们广东人使用她,也有助于消解在诸如此类问题上的许多歧义所造成的浪费现象。曾有论者认为,“岭南”二字泛指广东、港澳、海南和广西的大部分地区,故“岭南文化”这块名优品牌不是广东人的“专有”,不宜再使用。我不以为然也。广东当然是“岭南”的主要地区,更是“岭南文化”的主要代表者。作为“岭南文化”的“大户”,使用这个名优品牌是不成问题的;何况这块名优品牌还包括了大珠三角的港澳地区,广东使用之,有利于今后加强粤港澳的联系;再说海南也原是从广东省分出去的,两者的血缘关系始终存在;就是广西,不是因为珠江的主要干流——西江使两者难分难舍地缠在一起吗?所以说,“天降大任于斯人也”,作为这个名优品牌“大户”的广东要理直气壮地使用她,不然,谁也没有更完整的资格来保持和发扬其名优品牌的效应。还有论者说,不如用“珠江文化”或“珠江文明”来取代她。我认为,这两个概念都有“珠江”二字,就像广西、港澳等与“岭南”一样很难分得清楚,不独我们广东所有。新近又有学者似要用“广东文化”来变换“岭南文化”。我觉得这些都是丢下名优品牌硬要另起炉灶,很是浪费,不如以“岭南文化”这一名优品牌为本位,把“珠江文化”、“珠江文明”或“广东文化”等等作为她的某些化身为好。

  五、还有一点要说明:新厘定的“岭南文化”概念不是无所不包的大杂绘,传统上过宽过泛的涵义在尽了历史任务之后,可以束之高阁。现今的广东,要多用些经过适当变通后的“岭南文化”的现在进行时。我们省内曾有一本专门研究岭南文化的大着,写得很好。书里把岭南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观念文化”都放进“岭南文化”之中。这是很有代表性的,也是很流行的观点。但若从“岭南文化”的现在进行时来看,这个“物质文化”、“制度文化”恐怕就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范畴,而不在“观念文化”之列,更不是“岭南文化”之本位。目下还有一些很流行的观点,比如“经济即文化”,或“文化即经济”,或“文化决定经济”等等。这些观点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是讲得通的。但从“岭南文化”的研究角度看,经济与政治等毕竟和“文化”有很大的相对性差别,而且各有各的本体任务,不可等同而语,不可煮成一锅粥。不然,真理稍向前跨进一小步,便有可能变成荒谬,便有可能发生经济代替文化或文化代替经济的反常现象。这一点,也是当前我们为什么要开展“岭南文化”之学术讨论的一个重要因由,祈望引起社会各界有心者的关注,是为赘言。

  (这是作者在2003年9月25日广东社会学界召开的“岭南文化与文化大省建设座谈会”上的发言,发表于《广州日报》2003年9月28日和《精神文明学通讯》总第15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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