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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粤港澳合作,促进广东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调研组 

  今年9月以来,结合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由主任(馆长)、党组书记周义同志带队,组织省政府参事和工作人员,就“深化粤港澳合作”的课题,到省政府有关委办座谈,并向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瞭解有关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活动。

  我们认为,自2003年以来,中央政府分别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协议及补充协议(简称CEPA)。CEPA为粤港澳经贸合作提供了制度安排,降低了合作的交易成本,对三地经济发展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服务贸易自由化作为CEPA的核心安排,对粤港澳现代服务业的合作起到深化分工、扩大合作的作用。

  一、广东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与港澳合作的现状

  目前,广东在发展现代服务业方面与港澳合作主要表现在:

  (一)港澳在粤服务业投资加速,结构优化

  2004年CEPA正式生效至今,广东共批准港澳直接投资项目24386个,合同吸收港澳资本602.89亿美元,实际吸收港澳资本272.7亿美元,分别占广东同期吸收外资项目数、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吸收外资金额70.35%、59.33%、50.49%。其中,港澳服务业投资项目9381个,占第三产业项目的38.47%,合同外资金额和实际外资金额分别占34.58%和27.92%。

  行业分布上,至2007年底,共批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港澳直接投资项目539个,合同外资20.56亿美元,实际外资8.59亿美元;批发和零售业项目3060个,合同外资27.92亿美元,实际外资7.34亿美元;房地产业项目887个,合同外资80.03亿美元,实际外资32.92亿美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项目1818个,合同外资32.57亿美元,实际外资10.8亿美元;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项目860个,合同外资10.23亿美元,实际外资3.81亿美元。

  (二)金融合作升温

  截至2007年末,共有13家香港持牌银行在广东设立55家营业性机构(包括法人独资银行3家,分行21家、支行31家)和4家代表处;在粤香港银行机构本外币资产总额达1028.6亿元,同比增长24.17%,较2003年翻了五倍多,占全省外资银行总资产的50%以上;存款总额达307.2亿元,贷款总额达694.2亿元。截至2007年底,共有34家广东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其中主板市场H股、红筹股和创业板上市的分别有12家、16家和6家,总市值达8357.6亿港元。2006年底止,有5家香港金融机构取得内地QFII资格,9家香港金融机构获得深交所B股特别席位和特约经纪交易资格。此外,目前已成立2家港资财产保险公司,7家港资保险公司在粤设立了办事处。

  (三)软件外包服务业合作取得新突破

  粤港共同推进软件产业合作,成立了广东软件出口委员会,建立信息技术(IT)资源平台,签署了《粤港软件外包协议》,《粤港开放资源型软件合作谅解备忘録》,整合粤港两地发展软件产业的相关资源,开拓软件及相关服务的国际市场。推进粤港RFID技术应用,广东和香港分别于2006年成立了广东RFID公共技术支持中心、香港物流及供应链管理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开展粤港RFID试点应用,围遶粤港物流和通关便利化,积极推动盐田国际、宝供物流、美晨集团、深圳金鸿基集装箱堆场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试点建设。

  (四)物流设施体系形成,合作步伐加快

  香港集装箱和空运货物处理量的70%来自广东。物流合作不仅促进了三地物流业的快速发展,而且使三地成为全球重要的供应链枢纽。目前,粤港澳集中了五大港口、五大机场和五大双边口岸,共同组成以香港、深圳、广州为枢纽港,中山、虎门、佛山、江门港等喂给港组成的港口群;由香港、广州、深圳、珠海、澳门机场等组成的空港群;由落马洲、文锦渡、沙头角、深港西部通道、拱北5个陆路口岸和广九铁路等组成的陆路运输体系。

  2006年8月,珠海市国资委与香港机场管理局签订合作协议,共同管理珠海机场,香港机场将租用珠海机场设施,合作后珠海机场将主攻货运业务。三地物流企业的合作也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一大批物流企业落户广东,带动了广东物流业的发展。

  (五)口岸通关日趋便捷

  国家海关总署从2006年7月起,通过全面实施“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方式,积极推进“区港联动”试点、电子口岸建设和关检合作机制,较好地提升了通关效率。深圳公路口岸通关时间由原来2-3分钟缩短为5秒钟以内,皇岗口岸实现24小时通关,香港到深圳的陆路货运量日均达4.1万辆车次;空运方面,广东海关开通了“国际货物卡车航班”,简化了海关申报工作。

  广东对外开放口岸众多,粤港主要口岸包括罗湖、皇岗、文锦渡、沙头角口岸,是全国最重要的输港通道口岸。2007年深港西部通道和福田口岸顺利开通并运行,粤港口岸通过能力和通关效率不断提高。2007年经全省口岸入出境旅客2.76亿人次,同比增长6.2%,约占全国80%;入出境交通工具1862万辆次,同比增长2.3%,约占全国八成以上,其中出入境车辆1823万辆次,同比增长2.3%,进出口货运量3亿吨,同比增长0.3%。

  二、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当前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行政壁垒没有实质性排除。申请审批程序繁复,透明度仍不够,仍然是港澳服务业投资在我省遇到的最大问题。外资(包括港澳资本)零售商业要经过多个部门初审,耗时费力;在地级市或县级市开设大型百货商店、连锁超市或便利店,必须有经国家商务部认可的市一级甚至县一级的商业网点规划方能受理。会展业投资需报商务部或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审批,使港澳会展商望而生畏。

  (2)港澳投资广东服务业结构不合理,地域分布不均衡。首先,全省港澳投资服务业还主要集中在关联性较弱、利润较高的房地产、商贸等行业,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公共服务业由于政策限制吸收外资很少,金融、电信等领域由于市场开放程度低,外资也很难进入。其次,投资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约占外资总量的90%,服务业更明显集中在广州、深圳等中心城市,如98.9%的商业企业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粤北和东西两翼除了房地产等少数行业外,现代服务业项目很少。

  (3)物流业合作仍需加强、深化。目前,我省与港澳之间物流业合作尚未做到合理分工,此消彼长的观念依然存在,尚需建立粤港澳物流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基础设施资源亟待整合。京珠、广深等高速公路,联通口岸少,港珠澳大桥项目进展缓慢;主枢纽港与喂给港缺乏合理布局和分工,专业化、大吨位码头泊位少,港口功能过于单一,容易形成恶性竞争;三地机场各自为政、自我发展,缺乏空港资源的有效整合。通关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三地物流贯通仍显效率不足。京广、京九两大铁路干线运输量虽大,但由于集装箱尺寸相异,海铁联运难以开展;检验检疫和边防等口岸部门尚未建立统一的电子信息平台,不能与海关进行有效对接;广东尚未完全推行国际标准物流条码,也影响了通关效率;公路货物直通车的监管方式落后,水上运输的清关效率低以及进出口货物转关与互认等问题仍然存在,也影响了物流通关效率的提高。

  (4)专业服务资质互认需要进一步推进。港资专业服务竞争力强,能够较好地带动我省商务服务升级发展。但由于资质互认尚未得到有效实施,港资企业合作开发项目,共享专业资质在我省也遇到实施困难。这些问题使得以人力资源为核心的三地专业服务领域合作难以人才、标准等核心环节发展。

  (二)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

  (1)发展路径的制约。随着广东迈入工业化后期,劳动密集型产业正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原有的资源和政策优势日趋弱化,“前店后厂”三地合作惯性发展路径面临转型。

  (2)创新不足的制约。粤港经济合作仍然处于生产要素的简单组合阶段,两地都面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香港的服务产业缺乏本地人才培养机制的支撑,广东由于大量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欠缺。

  (3)市场化水平的差异。香港是全球经济最自由的地区之一,拥有较为完备的法制和市场环境,广东虽然在国内市场化水平较高,但市场效率和营商环境与港澳仍有差距。

  (4)制度方面的差异。粤港两地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角色和职能差别较大,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政府直接面对的是中央政府,而广东政府则要在中央政府的授权下才能与香港开展合作,地位与角色的不对称,影响粤港合作的成本和效率。

  三、深化粤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的重点行业

  1. 金融业

  积极利用CEPA补充协议对银行、证券、保险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以及人民币全面对外开放等契机,争取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给予大力支持,放宽港澳金融机构在广东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条件、持股比例等限制,大力引进港澳金融机构在广州或深圳设立机构,扩大在粤业务。建议以广州、深圳为金融服务业主体功能区城市,以广州CBD为核心发展银行类业务功能集聚区,着力引进和培育发展银行类、保险类企业总部经济,推动珠江新城发展成为粤港澳服务业合作区内资金运营调度中心。

  积极引进港澳地区投资管理、金融软件研发、数据处理等金融支撑企业力量,培育我省金融关联产业,推进金融产品和技术创新。建议以广州天河软件园、广州科学城、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珠海软件园为功能集聚区着力打造金融技术创新中心和数据处理后台,重点发展金融设备制造业、金融软件业、数据后台和信息服务业。

  推动两地资本要素市场对接,支持港澳证券公司以及香港联交所在广东设立分支机构,出台鼓励企业上市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加大企业赴港上市支持力度。建议围遶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深圳着力吸纳港澳非银行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重点发展证券、基金、信托、外汇、投资、资产管理、企业并购等行业,推动深港金融产业融合进程。

  鼓励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东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推动其增大资本实力,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完善支付结算体系,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放宽粤港澳三地资金自由流动的限制。

  2. 物流业

  依托新白云空港和广州港、南沙港的优越条件,重点建设广州“3+5”物流园区,并将其建成穗港澳物流产业深化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促进穗港澳三地的物流产业进一步融合。吸引聚集在香港的众多跨国公司亚太地区采购中心到广州设立办事处、采购中心,以广州为基地拓展国内市场,积极开展第三方物流。逐步完善物流园区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物流信息的搜集、处理和服务能力,构筑现代化全程物流网络。

  以海港和空港为龙头,大力发展国际采购、国际中转、国际分拨以及国际配送业务,建设亚太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物流枢纽城市和国际供应链服务基地。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业务,拓展航空货运代理功能和空港保税功能。此外,要大力加快整合电子口岸大通关服务平台,建立一体化的货物出入境处理网络系统。

  3. 会展业

  CEPA补充协议允许香港展览企业跨境服务,直接来广东办展,这是粤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领域的重大突破。要明确广州和深圳会展中心职能,鼓励香港会展投资进入,在中心城市完善会议展览中心的配套服务,逐步将广州、深圳建设成为集产品展示、经贸洽谈、商务采购、专业论坛、文化交流、旅游观光为一体的会展商务主体功能区。鼓励拥有自主品牌、竞争力强的广东会展企业与香港知名会展企业和品牌展会合作,积极促进双方的合作与交流。

  利用广州市在产业基础、会展设施、展会资源的优势,港澳地区在营销网络、资金、人才和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形成穗港澳间多层次、相互补充的会展市场结构。建议依托琶洲会展中心、白云国际会议中心等一流设施和广交会品牌,设立穗港澳会展合作试验区,发挥香港国际化优势,积极引进具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国际运营经验的展览公司、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推动其在广州举办各种专业展览和会议。 

  要充分发挥深圳高交会和文博会的品牌效应和带动作用,积极扶持电子、通讯设备专业会展和珠宝、家具、服装等创意设计会展,吸引国际会展投资、著名会展服务公司以及国外政府机构到深圳举办品牌产品展和创意设计展。

  4. 服务外包

  鼓励省内企业为外国及港澳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大力拓展金融、电信、物流、医疗、法律、教育等领域所从事的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及分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加快推进数据分析、研究用户化解决方案的知识处理外包服务。支持并资助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

  要充分把握广州市获评为国家服务外包基地的机遇,积极推进穗港澳服务外包合作,带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根据外包业务特征,鼓励港澳服务外包企业进驻广州开发区、南沙开发区、天河软件园、黄花岗科技园等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在天河软件园建立港澳IT产业外包服务产业园;在南沙开发区建立港澳工业研发、新技术开发外包产业园;在黄花岗科技园建立港澳创意、动漫产业园;在大学城周边地区建立港澳智力产业园,重点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新产品研发外包业务,如生物制药等。

  5. 创意与设计产业

  要发挥深圳文博会品牌影响作用,加大政府规划引导和优惠扶持力度,利用港澳国际时尚中心优势,以港澳为创意人才引进平台、创意投资服务平台、创意融资中介平台、创意产品展示平台,重点推进“田面设计之都”等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扶持建成并完善“中国文化产业网”等平台类项目,发挥集聚区和服务平台创造产业生态、集聚产业资源、集成产业配套、促进要素流动的功能,促使深圳成为粤港澳创意设计产业合作中心。

  广州市也要抢抓发展机遇,发挥全省文化中心地位优势,积极利用金龙奬、金钟奬、国际漫画大赛基地等文化创意品牌,进一步推进文化事业改革,推动文化产业市场化进程。要利用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国家级网游动漫产业基地品牌,以南方报业、天河软件园、广州设计港、广州工业设计国际交流中心、信义国际会馆等龙头企业、项目、园区为带动力量,积极引导港澳创意企业在广州设立区域总部、营运中心、研发中心、核心产品制造中心。

  四、深化粤港澳服务业合作的政策建议

  1. 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树立世界眼光,把现代服务业作为广东产业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充分把握国际服务业加速转移新机遇,积极发挥广东要素、区位、产业和中心城市功能优势,以开放促发展、以开放促升级,把现代服务业区域合作与我省传统优势服务业升级发展、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高端发展、我省主体功能区空间优化发展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粤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制度进一步深化、合作领域进一步广化、合作环节进一步高端化、合作内容进一步要素化、合作空间进一步优化,精心打造“广东服务高度”,全面增强广东服务业核心竞争力。

  2. 具体政策建议

  (1)深化粤港澳服务业合作的制度创新。

  第一,拓展合作领域与内容。采取各种配套措施全方位促进国际服务业引资转移,重点引进与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外资项目,重点发展金融、物流、会展、服务外包和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整合提升商贸、旅游、酒店等传统优势服务业。要注重引进新的服务手段和服务形态,推动广东服务业向知识密集和生产服务转型,增强国际现代服务业在我省经济发展中的主导作用、服务功能和区域辐射效应,促进地区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第二,降低粤港澳服务业合作门槛,实现借力发展。对于非银行金融服务、现代物流、高端商贸旅游、国际会展、生产性专业服务、信息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等港澳优势领域,对准入的门槛、资格、条件、资本规模、合作方式、股比结构等制定更为宽松的政策措施。

  第三,积极深化CEPA制度体系发展。建议中央授权广东在CEPA框架下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细则,视为CEPA组成部分,在不涉及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无需事前经中央政府批准,但必须向中央政府报备。同时要把握CEPA补充协议实施契机,加快引入港澳法律服务、市场调研、管理谘询、人才中介等中介服务机构,创造条件鼓励港澳机构在广州提供旅游、养老等多项服务。

  第四,设立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实现制度在空间上重点突破。根据本次调研成果,省各部门普遍反映,应在全省范围内,依据主体功能区和现代服务业功能集聚区布点要求,甄选产业空间(园区)设立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实施制度创新、政策落地和项目落实。例如,可以把握香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以及9个研发中心在南沙启动的契机,建立南沙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建议参照国家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模式、功能和机制,借鉴自由贸易区、经济自由区的功能和政策,将粤港澳深入合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试验区进行叠加,以开放推进开发,以服务实现优势,将南沙建设成为粤港澳合作试验区的主要载体。

  第五,注重非正式制度方式,强调诱致性制度创新。粤港澳是全国市场化水平最高的区域之一,在合作制度创新路径上应更加强调政府外力量作用和非正式制度方式,强调市场主导下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例如选取香港地区通过CMM2以上的软件企业与广东的优势出口企业结成联盟,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在香港进行服务外包专题推介,邀请在港跨国公司、软件和金融等行业企业参加。不断提升穗港IT资源网合作开发的层次和水平,提升该合作平台的服务功能和辐射区域。

  (2)量身定做粤港澳服务业合作的制度体系。

  第一,要积极争取中央政府政策支持,实现重大制度创新。需积极争取原由中央各有关部委审批的服务业利用外资项目的事权下放到省(含省会城市,单列市)一级政府的有关部门审批;放宽港澳投资者参与广东港口、机场、公路、铁路、物流园区和公共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限制条件,降低港澳投资者在广东设立金融、信息、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企业的门槛。简化设立物流企业的审批程序,委托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审批;争取广东列入国家“区港联动”试点数量增加,将广州港、珠海港和白云机场、深圳机场、珠海机场列为国家“区港联动”试点。例如,在长三角、东南沿海多个城市申报保税港区的竞争中,建议省委、省政府要大力支持南沙港和白云空港建设国际综合保税区,通过建立保税物流体系促进穗港澳三地的产业进一步融合。

  第二,加大三地服务业合作的地方政策激励,主动实施制度创新。一是在合作重点领域和粤港澳服务业合作试验区实施财税政策激励,引导港澳服务业高端领域加速转移、加快布局。对服务业利用港澳外资项目属于生产性现代服务业或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的项目给予减免地方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财政返还激励,继续实行“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措施,以吸引港澳服务提供者向产业高端集聚。同时,对于进入港澳合作园区的港澳企业可适当减免税收,降低所得税比例。理顺税收征收体制,加强“两税”间的信息共享,减少重复征税。作好相关产业的出口退税工作,加快退税进度。二是设立三地现代服务业合作专项,实施项目资金扶持。明确省经贸委为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专责部门,设立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引导资金,每年3000万元,并对地方各级配套资金做出具体要求,用于解决三地物流融合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支持《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物流枢纽、物流园区、“区港联动”、公共信息平台及重点物流项目的建设。

  第三,协调港澳制度力量,推进互补双赢。一是协调港澳特区政府支持建立粤港澳物流业合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定相应的部门专责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工作;二是推动港澳特区政府支持并参与《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规划》的研究制定,以及粤港澳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等建设;三是与港澳特区政府合作设立粤港澳物流融合发展引导资金。

  第四,调动穗深中心城市积极性,重点推进服务业合作。以广州和深圳两个中心城市为龙头,带动珠三角地区服务业水平提高,辐射全省。根据广州和深圳城市发展基础条件和产业特点,重点推进穗港、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培育重点现代服务业聚集区,鼓励跨国公司在当地设立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采购中心、中介服务中心、培训中心、旅游和会展服务中心,形成以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

  (3)提高三地服务业合作制度实施的效率。

  第一,积极推进行政重心下移和减少审批事项,实现服务贸易投资合作项目审批便利化。要推进原由省一级政府审批的事权下放到地级以上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审批;将服务业利用外资审批制度改为登记制,尽可能减少或取消前置性审核的环节。

  第二,清理并减少多头审批、多头管理现象,着力提高政务效率。按照中央精神,推行大部门制度,把相关政府职能统一到一个部门,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度以及办事效率。

  第三,简化企业内地与港澳双向投资程序,推进资源双向流动。争取在外汇、境外投资登记等方面,对企业首次投资项目和再次投资项目区别对待,对于已经进行过境外投资的企业,再次对外投资应该简化审核程序。

  第四,推进服务业要素流动便利化。建议对服务外包企业派员赴港澳给予更加宽松的政策扶持,按照属地原则,将外派港澳劳务管理权限下移到副省级城市外经贸部门。建议省政府通过粤港、粤澳联席会议协商,并报中央批准,与港澳两地实现行业标准一体化、认证体系一体化和技术职称资格互认,粤港澳专业人才的互动互用,促进三地的服务业标准对接。

    调研人员名单

  领 队:周 义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主任(馆长)、党组书记

  副领队: 陆庆忠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副巡视员、党组成员

  成 员:冯邦彦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暨南大学教授

  何问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暨南大学教授

  吴厚德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广东商学院教授

  陈婉玲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中山大学教授

  陈永泉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华南农业大学教授

  工作人员:莫羡春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参事业务处处长

  黄莹莹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参事业务处科员

  执笔人:冯邦彦

  
200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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