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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玑巷宋代居民罗贵南迁事件



  曾昭璇

  序 言

  珠玑巷人南迁最突出即是南宋罗贵南迁事件。因为这个事件,各“家谱”、“族谱”,多有记载,但差异甚大,如年代即有绍兴、绍定、开禧、咸淳各朝的记载,本文即论及此次迁移的时代和路线。

  罗贵事件是南宋初年大迁徙

  罗贵事件据黄佛颐《珠玑巷民族南迁记》引《东莞英村罗氏族谱》 手钞本:“宋代间,有宫人苏氏,貌美性淫,贪私无己。一夕,上幸宫,失调雅乐。上怒,命下冷宫,时宋宫禁不严,妃乃潜逃,无人知觉,自度不可复入,因扮作游妇,混杂京省,踪迹飘泊,所遇辄投,时有富民黄贮万,系南雄府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人,贮万备船运粮上京,遂得至关口市下,湾泊船只,备牲酬福,时有歌舞近前,似有献媚之态,万见女貌美,稍以意挑之,女即下船,与万言娓娓不己,愿托以终身之事,因载而归。后来上行敕复取苏妃,而不知逃亡久矣。上怒,敕兵部上书张钦,行文各省缉访,经年无迹,乃复奏,上准歇,不行追究,不知贮万所遇女子,即苏妃也。已改胡姓,立为宠妇矣。一日,其家人刘庄因隙走出,扬讠曳弊端,传溢京省,兵部官知此,恐上查究,乃诈谓民违法作孽,会同王府六部,所有文武官僚共掩前迹,密行计议,欲洗其地以灭迹。伪称南雄府保昌县牛田坊,有贼作乱,流害良民,冒挟圣旨准行,以南雄府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地方,择地建筑寨所,聚兵镇守,应国泰民安等事。时贵祖有婿梁乔辉,现在京都,任兵部职方司,得闻声息,遂遣家人密报,未旬月,部文行批立令照议,严行迁徙,时始兴郡牛田坊五十八村,居民亿万之众,莫不嗟怨惶惶。惟珠玑巷居民九十七家,贵祖密相通透,围集商议,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广人稀户必有好处,大家向南而往,但遇是处江山融结,田野宽平,及无势恶把持之处,众相开辟基址,共结婚姻,朝夕相见,仍如今日之故乡也。众议而相语曰:今日之行,非贵公之力,无以逃生,吾等何修而至此哉,今日之德,如戴天日,后见公子孙,如瞻日月,九十七人即相誓曰,吾等五十八村,居民亿万之众,而予等独借公之恩,得赖逃生,何以相报。异日倘获公之福,得遇沃壤之地土,分居安插之后,各姓子孙,贫富不一,富者建祠奉祀,。贫者同堂共餐,各沾贵公之泽,万代永不相忘也。世世相好,无相害也。即益名团词赴县陈告,准立文案文引,乃赴府告准案结引,立号编甲,陆续向南而行,所有案卷文引,备列于后。绍兴元年(1131)仲冬望后志。

  一、赴始兴县告案迁徙词

  牛田坊十四图珠玑村贡生罗贵,居民麦秀,李福荣,黄复愈等,团为赴难,俯乞文引蚤救生灵事,贵等历祖辟住珠玑村,各分户借,有丁应差,有田赋税,别无亏缺,外无违法,向恶背良,为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犹虑难周,及今奉旨颁行取土筑作寨所,严限批行,下民莫敢不遵,贵等思得近处无地堪迁徙,远闻南方烟瘴地面,土广人稀,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迁移,今备签九十七名,历情赴大人阶下,伏乞立案批给文引,经渡关津岸陆,俾得路引迁移,有地安生,戴恩上词。绍兴元年(1131)正月初五日词上。

  知县严统化批准申太府施行。

  二、赴南雄府告案给引词

  始兴县牛田坊十四图珠玑村岁贡生罗贵,居民麦秀、李福荣、黄复愈等,连名团为逃难,俯乞文引蚤救生灵事。贵等历祖辟住珠玑村,各分户籍,有丁应差,有田赋税,别无亏缺,外无违法向恶背良。为因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犹虑难周,及今奉旨颁行,凡民莫敢不遵。贵等团思近处无地堪迁,素闻南方烟瘴地面,田多山少,堪辟住址,未敢擅自迁移,今开居民九十七人,团情赴大人阶下,伏乞立案,批给文引,经渡关津岸陆,度众生早得路迁移,安生有址,沾恩上词。绍兴元年(1131)正月初十日,团词人罗贵等。

  三、知府钟文达批词

  查得贡生罗贵等居民九十七人,原系珠玑村属人也。词称迁移之故,行虑集兵之扰,非有禁过之例,准案给引,此照通行,方至止处,即传该掌官员,告下复引,毋遗。吏房书吏黄英茂行。

  四、计开赴难团词人九十七名

  1.罗贵2 .麦秀3.李福荣4.李应元5.伍悦6,吴孟魁7.谭君可8.张汝学9.冯彦彩10.冯三才11.陆道思12.梁淮13.麦信可14.吴仲贤15.黄复愈16.陆以信17.曹一常18.郑一元19.周彦才20.谭广信21.冯元昌22.胡汉瑞23.高易思24.黄义25.何大参26.陈世卿27,黄可润28. 周观达29.赵世常30.梁弘益31.周君义32.陆云远33.苏汝卿34.高子启35.胡胜章36.蔡春泽37.吴国礼38.欧以信39.陆润成40.文可大41.黄仲贵42.谭文广43.黎人杰44.李伯宗45.李德裕46.黎元海47.吴永奇48.赵汝荣49.湛英奇50.黄文富51.蔡二齐52.冯大泽53.李子龙54.黄天挺55.梁淳化56.何汝祥57.黄悦中58.伍之露59.卢明运60.郭子交61.黄秀系62.阮可益63.区孔道64.高远65.汤佐66.冯道立67.黎圣进68.李圣悦69.冯元泽70.陈子龙71.谭广孚72.周伯通73.陈世兴74.谢忠卿75.黄圣永76.陆荣泽77.黄文礼78.黎文达79.何鹏羽80.廖德举81.吴仁礼82.黄棠83.何一里84.伍显才85.温大化86.尹中奇87.黄元生88.陈世道89.李子才90.冯元愈91.黎成初92.麦全93.冯德恩94.周子逵95.曹元瑞(按此本只记95 人,二人未记。)

  五、珠玑村三十三姓九十七人流徙铭

  珠玑流徙,罗湛郑张,尹文苏谢,

  陈麦卢汤,温胡赵伍,曹欧李梁,

  吴冯谭蔡,阮郭廖黄,周黎何陆,

  高发其祥,九十七人,开辟烟瘴,

  三十三姓,永镇南方,子孙万代, 

  为国栋梁。文经武纬,愈远愈昌。

  六、本府文引

  岭南道南雄府为逃难给引早救生灵事,本年正月十三日,据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十四图珠玑村,贡生罗贵等连名呈称前事,内开:为天灾人祸,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犹虑难周,及今奉明旨颁行筑土设寨所,因思近处无地堪迁,远闻南方烟瘴,地广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迁移等情到府,据此案查民贡生罗贵等九十七名,案非恶孽民氏,为此合就行给文引,批限起程。凡经关津岸陆,此照通行,毋得停留阻禁,方到此处,合应行赴该府州县属立案定籍,报文寅尉造册,转报施行。绍兴元年正月十五日,给限四月二十日。吏房书吏黄茂英行。

  即于是年正月十六日,携长男大用,次男利用,三男巨用,四男期用,五男曦等及同文引九十七人,向南而来,四月二十六日,方至冈州大良都古朗等村,凭土人龚应达接歇数日,乃会同齐人九十七名,赴州县告案,立借缘引。凭土人龚应达保结。

  七、赴冈州告案立借緑引词

  为逃难案生团情事:贡生罗贵,居民麦秀、李福荣、黄复愈等,原籍南雄府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十四图珠玑村,贡生罗贵等陈情,俯乞立案,安广州、冈州、大良等处定籍,安恤生灵,上缮国课事。贵等祖历辟住珠玑村,各姓开分户借,有丁应差,有田赋税,别无亏缺,外无违法向恶背良。天灾地劫,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犹虑难周。及今奉旨颁行取土筑设寨所,严限批行无遗等因,近处无地堪迁,远闻南方烟瘴,土广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迁移。本年正月初十日,赴府立案批引,严限正月十六日起程,沿途经关津岸陆,此照通行,于本年四月二十六日,来到邑属冈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盘费乏尽,难以通行,借投土人龚应达草屋,未敢擅作窝兜,百口相告签名粘引,固赴冈州大人阶下,俯乞立案,安插各处,增图定籍,保恤生民,仍乞批执照緑引施行,庶子孙万代,戴恩周极上词。绍兴元年五月初六团情贡生罗贵等叩呈。

  八、冈州知县李丛芳批词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贡生罗贵等九十七人既无过失,准迁移安插广州、冈州、大良都等处,方可准案增立图甲,以定户籍,现辟处以结庐,辟地以种食,合应赋税、办役差粮,毋违,仍取具供结册,连路引缘赴冈州。

  九、罗贵等之供给

  绍兴元年( 1131)正月十三日,团情贡生罗贵等居民九十七人,蒙州官准案,逐一编定新图,开报排里,分住各村,具结报投州应造册务。大良都古朗底村开图居民新增都图,以定户籍借。新充新图一甲里长罗贵,里排麦秀、李福荣,黄复愈,黎孔昭,吴孟魁、何大参、郑一元、胡汉瑞、赵世常等,今相与结为奉上明文行勘攒造黄册事,贵等原系南雄府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十四图民籍。原住珠玑巷,为因天灾地劫民荒,及今奉旨颁行取土筑设寨所,严限批行,贵等备开九十七名,团赴本府蒙案批引迁移,来到邑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下担歇脚,备情赴台,蒙准议增立图,编立十排格眼该掌约束九十七人,各辟土以种食,辟草以结庐,聊为窝兜,今蒙上取具供结应造册务繓引等因,遂一遵依,合同里排人户各备开单情由,逐一分勘,中间并无隐匿,如虚甘罪,所供是实。

  十、单开供状

  立供状系南雄府岁贡生罗贵,年方四十六岁,系南雄府始兴郡保昌县牛田坊十四图民籍,住沙水村珠玑里,奉例告案批引迁移,来到邑属冈州大良都古朗甲朗底村,盘缠乏尽,难以通行,结草歇脚,备情赴州,蒙准批以增图立甲,以定户籍开辟新图,结草为屋,种蔬为日食,随时度活。今蒙上司明文行勘攒造黄册等事,罗贵户充新图第一甲里长,今将本家新收丁产,逐一开报,中间不敢隐瞒,如虚甘罪,所供是实。

  (1)计开男女人丁

  家男五口,男子未成丁四口。本身年四十六岁,长男大用,年方二十六岁;次男利用,年方二十二岁;三男巨用,年方一十八岁;四男期用,年方一十五岁’。

  男丁未成丁一口、妇女一口,阿郑年方二十岁,家仆二名:林昌、张进陛。

  仆男未成丁三口:阿达、阿禄、阿胜。仆妇二名,仆女一口。

  (2)新收山塘田地共二十一亩二分二厘一毫。纳米六斗四升三合二勺四抄。一田土名朗下底,一号共一十九亩一分二厘二毫,六斗二升二勺三抄。一民田每亩三升,则加耗二合一勺计,一民地士名高处地,税五分五正,一升六合一撮,一民塘每亩五升,则加米三合一抄,一塘土名山子下,税四分,米二升一合四抄

  计开

  草屋主间,草牛二头。

  罗贵事件的性质

  从上述东莞英村《 罗氏族谱》 手钞本,可知罗贵南迁事件有如下特点:

  1.罗贵事件是有组织有计划的集体迁徙行动。是由大家集体研究,集体签名,共同发誓的集体行动。

  2.是由知识分子贡生水平的领导人主持工作的集体行动。贡生是准备入仕途人才,是乡间品学兼优之士。

  3.行动是官府支持的,发有通行证,联系官府证明文书,并层层予以关照的迁徙行动。一到达目的地,即新立图甲。

  4. 止有当地人仕招呼,如到古朗受土人龚应达接歇数日,幷且愿为他们保结。

  5.这次集体迁移是以家庭为单位,97人即97家。多属有农业知识的,有劳动力的家庭。如罗贵即有男仆5人,女仆3人,故生产力很强的。新收田地塘坡21亩,是够他家口粮的,即上升为地主也很有条件。

  6.这些迁民是具有不怕困难和甘冒风险精神的。是一种“逃生”的行动,故互相扶持,团结一起的集体行动。

  7.迁移前是经过调查研究的。“以南方烟瘴地面,土广人稀,必有好处”、“田多山少,堪辟住址。”

  此《罗氏族谱手钞本》中,亦每与前谱不同,如批发路引年月,钞本作绍兴元年,而旧本作绍定元年,显为传钞之误。因按新会良溪《罗氏族谱》云:“始祖琴轩(即罗贵)自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 ) ,因避苏妃之难,由珠玑巷迁新会朗底,即良溪也。”又英村《罗氏族谱》亦云:“宋绍兴元年,琴轩始居冈州朗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东莞英溪,时绍兴二十八年(1158)。”明代陈琏《琴轩集·宝安罗氏族谱序》云:“宝安之罗为邑着姓,其先南雄人,当宋南渡后,有讳某者始来宝安,乐英溪山水之胜,因居然。七世孙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乐二年(1404)进士。”亦可证明罗贵来朗底村是在南宋初年,而不是在南宋末年。

  罗贵迁移的补充资料

  在珠江三角洲各地族谱中,有不少材料可以补充到罗贵事件上来的,择要列举如下。

  1.罗贵具体迁徙情况

  新会拢水都莲边里《麦氏家谱》载:“以竹结筏,浮浈水而下,至连州水口,遇风筏散,溺死男女无数,至广属香山县黄角、大良,各投土人草屋安歇,分寻居住,成聚落焉。麦氏有五弟一妹及同族二百余人,始居黄角。”

  2.冯天诚、龚应达等保结赴县

  《麦氏家谱令》有载:“是年三月十六日,同文引等九十七名,幷亲眷附行甚众,二十六日至香山县、冈州、大良,凭土人冯天诚接歇数日,会同来人赴县告案,立籍缴印文,冯天诚、龚应达等保结赴县。”

  3.《小榄麦氏族谱》(光绪十九年1893)刻本云:“乃告有司给路引南徙,时保昌严县主备申南雄府钟文达立案,批发路引,我祖必达公兄弟五人,相与絜家二百余口,于咸淳九年二月十六日起程扺广州,五月十五日至香山黄旗角乡。未几,遂分居各属。”

  此处与前谱记在绍兴元年大异,必有一误。因相距达142年之巨也。故该谱作者即指出此处记载有错。即苏妃事应为绍兴年间之事,不能混入咸淳年间胡妃事中

  上记后小榄《麦氏族谱》(光绪十九年本)引东莞张璐《桑梓识佚续编》,亦说苏妃是宋理宗时事,该谱亦同意此点,并加论证。

  (1)麦氏祖必达公兄弟五人必荣、必秀、必达、必瑞、必雄南迁,“揆厥时势”当不离南渡后绍兴间者为近,决不在咸淳间时也。

  (2)“以别房冲霞谱考之,则伊始祖遁涯公,由绍兴六年( 1136 )避乱而至,我五必公之来,应与同时。若来自咸淳九年(1273),则后六年而宋室迁矣。子孙即为元人,何以各谱数传后尚称宋人耶?”

  (3)“沙头房旧谱”称南雄遭变,必秀公在雄先逝,挺芳公随伯叔南来,则其墓应在于雄。今西郎有五必公墓,惜四必墓碣不存,惟必秀公墓石无恙。中题宋故麦必秀公墓,左题时德佑元年乙亥(1275),右无立石人名。考其时乃在咸淳九年后两载,此墓或扶枢来葬,或葬衣冠,或公实至广州而卒,基墓石亦重修之日所立,故无立石人名,定非卒时初葬之岁,此不足援以为咸淳九年南下之证也。”

  (4)“沙头房旧谱”载必秀公第七传奋雷,任宋阳江尉”。此条亦有旁证,如《五山志林》即说:“麦奋雷宋咸淳间进士,则其祖当为南宋初人。按麦必秀即罗贵97人团中第二名麦秀(据黄佛颐,1957 ),显为当日迁民为首者之一。

  (5)“按我揽旧谱,载黄角有宋故六九秀才墓,碑刻宝庆元年(乙酉,1225)十一月丙午,葬于武山之原,则五必公南来,必在宝庆之前。若在咸淳九年不传在六九公四十九年之后乎?”此段六九秀才即麦必达第四子。

  (6)“五必公诞生约在北宋元丰、元佑间,各谱所载仕宦科名多于徽、钦、高三宗之世吻合。则五必公南迁应与遁涯公同在高宗绍兴初年矣。”故云:“咸淳一说,或后世传闻之误。”

  《小榄麦氏族谱》载:“麦必雄,字尚信,弱冠从诸兄迁徙,一旦复归南雄,后再至广州,居新会,帝昺时,出谷娠济。”则必秀兄骸骨归葬南雄,亦有因焉。又载:“麦必秀,字尚义,登宋政和丙申乡贡,宣和二年,授江西南康县知县招讨尉,由南雄始迁南海麦村,子个,淳熙戌戊进士,官兵部郎中,”此段亦可证麦氏南迁为南宋初年,而非咸淳九年也。

  4.番禺市桥《谢氏族谱》云:“赴始兴县告案迁徙词后年号作‘开禧元年正月初五日,团词人陆圣,罗贵等九十八人’”,则亦距前谱作绍兴元年正月初五日达74年,亦必有一误。团词人陆圣,即罗氏谱钞本中的陆润成,冯氏谱中的陆闰成。可见各谱传钞时多有错误。

  罗贵同行九十七人家考

  罗贵同行九十七人家各谱所记不同。兹分述各谱特点如厂:

  1.市桥《谢氏族谱》所记特点。

  据市桥《 谢氏族谱》手钞本所记有如下特点:

  (1)为首非罗贵而是陆圣,次罗贵。人数亦非九十七人,而为九十八人。

  (2)有八人为罗谱所无:罗元鼎、黄志经、陆世珍、罗之贮、罗悦秀、黄生远、冯因条、陆圣。

  (3)称冯彦彩为马彦,麦信可为麦超,谭广信称广作,高易思作易昌,黄义作黄义全,何大参作何彦,黄可润作沙润,赵世常作赵峰(误),梁弘益作孔益(误),蔡春泽作叶春泽,欧以信作高以信,陆润成作成,文可大作可泰,李德裕作德誉,黎元海作元满,湛英奇作奇英,蔡二齐作三齐,黄天挺作大挺,梁淳化作化道,黄悦中作悦志,卢明远作明达,郭子交作子文,黄秀系作至系,高远作吕远,汤佐作仁佐,元泽作元举,黄圣永作圣作,廖德举作德峰,吴仁礼作仕礼,何一里作一星,伍显才作显,李子才作子材,周子速作子达。麦秀作麦舜。

  2.冯秉芸《迩言》 所记特点。

  “予族谱谓在南雄始兴县十四图牛田坊,是时同迁者九十七家,于宋度宗咸淳九年(1273)癸酉岁(原注,大良陈太初墓志作绍兴四年(1134,相距百余年,必有一误)三月十六日南迁,二十六日到广州散处各乡,今将九十七家姓名列后,并订别本,注明异同,附论于左。”今只记其与罗本不同人名如下。除手文误之外,多从音记字。

  谭君可作居可,梁淮作梁继,麦信可作麦照,陆以信有无以字,郑一元作邓一元,谭广信作广作,高易思作易恩,羲义作黄年义,何大参作何大彦,陈世卿作陆世兴,黄可润作王可闰,周君义有作居义,陆云远别作远信,苏汝卿作汝兴,吴国礼作国孔(误),陆润成作闰成,黄仲贵作仲贤,黎人杰作仕杰,蔡二齐作三齐,,冯大泽作元泽,黄天挺作天建,黄秀系作者系,李圣悦作悦圣,周伯通别通作道,谢忠卿别谢作谭,黄文礼别黄作莫,黎文达作文远,何鹏羽作鹏远,吴仁礼作仕礼,黄棠作黄赏,汤大化作杨大花,黄元生作悦生,冯元愈作元愈,冯德恩作恩德,周子逵作子达。

  3.九十七人可有查据者。

  九十七人各谱不同,且多难有实证,兹就已查得的人列如下:

  (l)罗贵  有称为罗贵祖,祖字为尊称之意。

  (2)梁弘益  见《小榄梁氏族谱》:香山榄都小榄梁族,厥祖宏益,由南雄珠玑巷迁古冈州,又迁小榄,分二族:一松隐祖族,一毓灵祖族。”

  (3)梁淳化  黄佛颐文引:“又有梁氏始祖淳化,字绪庵,由珠玑巷迁居小榄。”黄氏云:“按此亦九十七人之一。”

  (4)麦秀  黄佛颐文称:“此疑即九十七人之麦秀”,璇按,有理,因按记述是有共同逃难过程及日期亦合。

  (5)苏汝卿 苏汝相  按苏廷鉴《苏氏族谱》光绪刻本云:“高宗绍兴元年,乡民因天灾流行,又奉旨取土筑寨,民惧集兵之援,罗贵等九十八名呈请给引南迁,三月十六日起程,四月初三赴南海县立案开籍,其引载有苏汝卿、苏汝相姓名,此前次由珠饥巷南迁也。”《开越大夫祠纪异》称为世卿,为顺德秀挺房始祖。

  (6)陈世道 陈世兴  据《陈氏英翁族谱》云:“南雄府钟文达准给文引,正月十五日给限四月二十白缴。偕九十七人向南南迁。四月十三日到大良邑,众赴县业芳告案立籍,且造册缴引,而世兴、世道在良而居止焉。”(又在沙湾钟村,有李八思庙,祀保昌县尹李春芳,谢其发路引及安播。按李春芳疑是李丛芳,系冈州知县,曾助珠玑巷民南迁安插事,沙湾亦有珠玑巷民,故建庙亦有原因。附记于此。)

  (7)卢明远 卢明达  载广州神山《卢氏族谱序》。

  (8)谢忠卿  市桥《谢氏族谱》称:“始祖六郎,字忠卿。” 并记与罗贵赴告同行事。

  罗贵的世系及子孙分布考

  罗贵是南雄府岁贡生,即属府级的每年上报品学兼优学士,可入国子监读书。绍兴元年(1131)为46岁。即生于元佑元年(1086)。但英村《罗氏族谱》记为生于熙宁四年辛亥( 1071)二者不符,故一说他“生长失详”(见《罗贵传》)。

  《开平乡志》亦有记云,罗贵是宋军之后,文称:“狮子罗村,其先世宝兆,随宋太祖渡江讨叛,至广东南雄始兴县,遂家居焉。七代贵翁(即罗贵),绍兴元年(1131 ) ,从南雄迁蓢底,即今新会良溪也。”

  “贵次子利用分居开平狮子罗村,男女人数约七千余。”此条可知罗贵在蓢底立足后,各子已长成,即行分散,各觅地分居。

  按高明《罗氏族谱》亦记:“贵祖因宋朝烽火离乱,由南雄珠玑里迁新会蓢底。太祖兄弟六人同来广肇,后卜居于高要孔堂,今属高明,但中更世变,屡遭兵,是以生终年号,及各子孙长次,无从细考。现有朝端、朝冕、一卿、懿、荣五公之裔支分派衍,日就繁昌,各祖今即以五公分王大房焉”。

  又记:“府君讳淳衍,字北蕃,号椒生,姓罗氏,始祖讳纲,由南雄珠玑巷迁大良。”但中更世变,未见记载,是以难于查明是否贵祖子孙,无从细考。

  按贵祖初迁新会蓢底村,即系海边地点。宋时此处长有蓢树,即今称“红树林”,为热带海滨盐生植物。随着海湾被沙泥淤填,红树林大片死去,成为冲积平原,可以开垦耕种,但是平原底部仍保留有红树林树头,故田称为“蓢底田”,表示昔日是海边泥湾地点。底部有红树树头田土不好,称“反酸田”,即因红树本身含单宁酸,与盐水混合,易成有机酸,使田土成强酸性反应(PH 值达4.5),不利水稻生长,农民多不垦耕,当日珠玑巷迁民到此,辟南方烟瘴,即此类土地也。洪武间改称良溪。

  但罗贵在珠玑巷居住时,按范湖显学冈《罗氏源流》记述,也是当官的。文称:“迨至彦怀,宋太祖拜为御前忠勇太尉忠姗郎,由祥荷县迁居于南海珠玑巷。彦怀之第七传孙罗贵祖于宋高宗绍兴元年,因皇上缉苏妃之祸,絜眷及里人三十八姓九十七家南迁至冈州蓢底(新会),更籍辟居。公有九子四十七孙,分布于广东各郡县繁殖。”

  此条指出罗贵居南雄珠玑巷已有七代。有九子四十七孙,按到蓢底村时只有子四子,即到蓢底后再生五子。按英村罗氏谱云:“宋绍兴元年,琴轩始居冈州蓢底村,生子清之,清之生翔,始徙居东莞英溪,时绍兴二十八年(1158)。”又据《琴轩集·宝安罗氏族谱序》(明陈琏撰)云:宝安之罗为邑着姓,其先南雄人,当宋南渡后,有讳某者始来宝安,乐英溪山水之胜,因居焉。七世孙亨信,由邑亨庠生登永乐二年(1404)进士,” 

  此条即指罗贵孙翔已迁东莞英溪。该谱载称:“迁莞后七世孙罗亨信居莞城西门,是为“西门罗”之始,莞城谚云:“东门古,西门罗,南街邓,北街何,市桥下有只大鹏哥(即指彭姓)。”成东莞望族。

  三水县罗贵子孙分支可见于范湖显学冈《罗氏源流》中。其中即有一段记録罗贵子孙的,称:“琹轩乃罗贵祖之裔孙财禄祖也。居于南海小榄圩边,长延乡东南,妣张氏,生四子,长大周,迁小榄圩边白仙乡,次子细周,居小榄长延乡大埚村,三子谷周迁居顺德大良,四子米周迁居三水县田螺土布村,其子孙奉米周公为始祖。公传到第三代孙罗文贵,在大明朝之世,出仕巡宰,财禄祖至第五代传孙罗全,乃文贵祖之第三子也。”此支后来再迁至小塘。成小塘罗洞罗氏。《佛山地名志》云:“南宋末年南雄珠玑巷罗氏逃难南迁,先至现大涡村附近塘边低洼地居住(即上文所述四子细周所居小榄长延乡大涡村地点),后为避洪涝威胁,再迁现址建村。”

  中山县明时亦有罗贵子孙分派,黄佛颐云;“罗族始祖瑺,系出珠玑巷,原借新会蓢底村,明迁小榄。”番禺亦有纪録,如南村镇罗边罗氏,即为罗贵后人分派至此。《番禺县地名志》云:“南宋时罗姓居民自新会蓢底迁此建村,故名。”按蓢底即珠玑巷人罗贵等登岸开村地点,他当时即任蓢底村新图一甲里长,由于他有九子,劳动力足,故可以分派各地。本村第三房即再由此分派到东莞元江罗屋堂罗氏。《东莞市地名志》云:“宋末罗姓由番禺罗边村第三房迁此。”按此,即为罗贵子孙又开派来东莞之一例。

  鹤山县亦有罗贵子孙分布。如鹤山宅梧荷村罗氏,即为一例。《鹤山地名志》云:“咸淳二年(l266),罗贵等38姓97人自南雄珠玑巷携眷南奔。罗氏初居新会良溪(即蓢底村,洪武改雅称为良溪),复迁开平大罗村,再分支至此开村。”另一支,则分支去双合镇布尚,因《鹤山县地名志》云:“咸淳二年(1266 ),罗氏从开平大罗村迁此。”可见咸淳二年是罗贵后子孙再分衍迁居的时期。

  罗贵同行人员的子孙分布考

  罗贵九十七人同行,但有先后,停居地点也不一致,故有考释必要。兹先从罗贵等停居地点谈起,因此处集中各姓同行者较多。如地名上有大官田地名,即表示当日县官划定新建图甲地方,浅水海岸泥滩地区。以后为官府占领。

  蓢底今名良溪。在新会市棠下镇西北,常受洪涝为害,蓢草滋生,故名。附近即多有同南迁居民居住。如鹤山址山镇排楼,按《鹤山县地名志》云:“绍兴初(l131-1140)南雄伦、凌、李、陈四姓,迁此开村”记载。按97人中,而凌、伦两姓是没有的,可见当时97人之外,还有其他从来人中不在34姓人之内。

  另据《 鹤山县地名志》载,咸淳二年(1266)在附近开村者甚多,当系以良溪地方发展起来的各姓人民迁出,自立村社的结果。按《宋史·贾似道传》胡妃被出为尼,系于咸淳八年(1272),显与鹤山市各地立村于咸淳二年不相统属,即非同一次迁徙的结果。如宅梧镇严氏、邓氏、梁氏,据《鹤山县地名志》云:咸淳二年(1266 ) ,南雄珠玑巷严、邓、梁氏迁此开村。”这条表示严、邓、梁氏最早迁移,不是在咸淳八年,地点也不是蓢底。移入宅梧开村是在咸淳二年(1266)。

  又桃源沐河片村何氏、区氏,据《鹤山县志》说咸淳四年(1268 ) ,南雄三十八姓九十七人携眷南奔,其中何、区两姓,迁此定居。”这里也不是说避胡妃事迁徙,只是把罗贵97人南迁日期定在咸淳四年,仍有误,因一般是定在绍兴四年( 1134)的。文中指出何姓和区姓是离开集体在桃源定居下来。

  又鹤城镇大官田罗氏、陈氏、黄氏、李氏、吴氏、梁氏等,据《鹤山县地名志》云:“咸淳四年至十年间(1263-1278),以罗贵为首三十八姓九十八人,自南雄南奔,沿江两岸迁徙。陈、黄、吴、梁等姓,至此开村。”事系于咸淳四年至十年,亦非单指受胡妃之害而迁徙。且沿岸迁徙,也没有一段相适应时期,即要能安居下来,才能立村。故此期仍为未定定期,故仍属沿江迁徙时期,但迁徙的居民是属于罗贵事件九十八人中的同徙者。按九十七人中除罗姓一家外(口五),陈有四家、黄有十二家之多,昊有五家、梁有三家,可知同行九十八人(一说九十七人)中,同姓者不少。

  罗贵后代的知名人士

  罗贵后代知名人士以东莞英村后代为最有名。即罗贵的九世孙罗亨信。亦即罗贵迁东莞英村的七世孙。

  罗亨信为永乐二年(1404)进士。字用实,自幼聪颖敏好学,年十二丧母,永乐元年(1403)中举人,次年中进士,改任翰林庶吉士,授工部给事中。往浙江视察水灾,奏减嘉兴、海盐、桐乡三县税粮五十余万石。民赖以苏。丁继母忧,起用,调吏科,升右给事中。因小事受连,谪交州9年,安于荒远,且自号安素,表示无怨言。1425 年洪熙改元,张瑛荐起用为监察御史。尝视察通州仓库之弊,诛奸民数人,道路肃然,巡按真定等府,请军山西,有政声。宣德中,楮币壅不行,授敕榷京师,商贾渐以通用。再丁继母忧,起复,食按察司佥事俸,仍治钞法。宣德乙卯升右佥都御史,命往平凉等处练兵,以备边塞,玺书慰谕,且赐币以衣,益尽力。正统丙辰巡边,杀蒋贵、安敬,统兵四出,获虏酋,逸西以宁。奏捷,升俸一级,赐文绮、白金。父丧赐褚币千缗。奉敕巡大同,陈改政事各条,上皆依。又言也先之患,要加强北直要塞,未依,使英宗被虏。后上赐玺书,有“为国除患”之褒。七十不准辞官,卒年八十一,着有《觉非集》(12卷)。以功进左副都御使。

  其子罗泰,能诗,官承事郎。在东莞时,与陈靖吉、何潜渊结“风冈诗社”。

  罗贵子孙向海外的发展

  区如柏在《我们是珠玑巷的后人》中(见1991年1月13日新加坡《联合早报》)称:据中街七家头的罗奇生、罗致生创办人罗兆龄、罗兆贵兄弟的后人说:他们的祖籍南雄珠玑巷,后来迁居到新会县良溪乡,从他们的祖先罗贵祖开始定居新会,而成为新会人口他们这一代已经是第二十三代了。”

  “罗氏…… 由于百余年前,他们先辈在新加坡中街建立了罗致生酱园杂货王国,还在马来西亚从事园丘种植,于是大批罗氏族人从广东南来新马。当中街七家头式微之后,又有许多罗氏族人移民移到欧、美、澳等地。

  结 语

  1.罗贵等集体大迁徙对珠江三角洲农业开发起了促进作用,为三角洲经济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2.罗贵事件虽然文献不足,但大体上仍可以理出一个头绪来。所以我们认为罗贵事件是存在的、是可靠的。

  3.罗贵事件是南宋初年,即绍兴年间一次集体大迁徙。

  4.罗贵事件也同样反映珠玑后人向海外发展的趋势。这和南下迁民勇于开拓和不怕艰苦的精神是分不开的。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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