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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代的珠江文化——第三节 明清珠江流域的教育文化
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的学校教育,分为官办教育龢民间私人教育两个不同层次,同时在澳门出现了西方近代化教育。
1.官办教育和科举制度。
明朝实行科举授官的制度,所以从朱元璋起一直重视地方官办学校教育,成为明朝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下令:
“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1〕
于是在全国大兴办学之风,中央设立国子监,地方府、州、县、卫所设儒学,乡村设社学、义学。学生名额为府学40人、州学30人、县学20人,由官府提供学生的生活费用。
在明廷重视教育的情况下,珠江流域地区的广东和各省普遍建立了学校。据统计,广东设府学10所,州学9所,县学77所;广西设府学10所,州学13所,县学42所,另外在桂林设立武学1所。其他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等省也按朱明王朝的定例建立府、州、县儒学。
按明廷规定,凡学生进入府、州、县儒学读书,必须进行面试,入学后,对学生的教育均有严格的要求,史称:
“其所业自经、史外,礼、律、书共为一科,乐、射、算共为一科,以训导分曹掌之,而教授或学正或教谕为之提调。经史则教授辈亲董之,自九经、四书、三史、通鉴,旁及庄老韬略。侵晨,学经史、学律,饭后,学书、学礼、学乐、学算,晡后,学射;有余力,或习为诏诰、笺表、碑版传记之属。其考验时,观其进退揖让之节,听其语言应付之宜,背诵经史,讲明大义,向难律条,试以断决,学书不拘体格,审音以详所习之乐,观射以验巧力,稽数则第其乘除之敏钝”。〔2〕
按此规定,学生入学后要专门研读儒家经典中的一部,同时学习礼、射、书、数四科,其内容为:“礼”,要求熟读朝廷颁发的经、史、律令、诏诰、礼仪等书;“射”要求每月初一、十五两次学习射箭;“书”,学习临摹名人书法字帖;“数”,要求精通《九章算术》。学习过程中,由教官主持月考,提学官主持岁考、科考。岁考以六等定成绩,一、二等者有奬励,三等不奬不罚,四等挞责,五等则廪膳生、增广生降级,附学生降为青衣,六等除名。〔3〕
清朝地方学校的府、州、县学,统称“儒学”,学官设置与明朝相同,但其任务不是真正教学生读书,只是主持月课季考,学校变为考试、给廪机关。地方官学的学生称“生员”,通过考试取得秀才资格才能入学。入学后称为“童生”。生员分为三等:一等为廪膳生员,简称“廪生”,每年可领取白银二两四钱;二等为增广生员,简称“增生”,不领取廪饩银,但可补廪生缺额;三等为附学生,简称“附生”。“廪生”、“增生”有名额限制,府学为40人,县学视各县实际情况而定,有20人、10人不等。学校课程比明代更具体,主要有《御制诗、书、春秋三经传说类纂》、《钦定孝经衔义》、《性理大全》、《御制律学渊源》、《资治通鉴纲目》、《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宗》、《古文渊鉴》、《十三经》、二十五史等。
明清两代对进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入学要进行入学考试,称为岁试。初时由巡按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主考,后专设提学官、专使提督学政主考。合格才能入学。《儒林外史》小说中,描写一位名曰周进的提学官在广州任上主持岁试的情形:
“这周学道,……到广州上了任。次日,行香挂牌,先考两场生员。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童生”。
进而描写应试童范进,从20岁起直至54岁,先后应考20多次落第的情况。
入学后进行的考试称科试,这是府州县学在校员生参加乡试(详后)的资格考试。科试合格的生员人数较多。经科试合格者,才能参加乡试、会试和殿试的科举考试。所谓:
“三年大比,以诸生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云。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戍、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又三日为第三场”。〔4〕
明清时代,珠江流域地区的广东等八省(今海南省当时属广东省)生员参加科举考试中式者不乏其人,据地方志资料统计,明代考中进士者广东有874人,广西212人,云南162人,贵州109人,湖南564人,江西306人,福建748人;中式举人者广东有6437人,广西4634人,云南1000人,贵州1145人;清代考取进士者广东995人,贵州671人,四川786人,江西1789人,福建976人;中式举人者广东有5083人,广西3250人,贵州4110人,四川7652人,江西1789人,福建978人。各省进士和举人分布有很大差别,状元的地域分布更不平衡。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不同省份教育文化的发展情况。
状元当然是最荣耀的,榜眼、探花也一样为人所瞩目。为更好说明问题,下面将清代珠江流域各省三鼎甲的籍贯列表,以见一斑。
清朝珠江流域地区各省考取状元者,计有广西4人,广东、福建、江西各3人,湖南、贵州各2人,四川1人;考取榜眼者,计有江西10人,福建6人,广东、湖南各4人,广西、四川各1人;考取探花者,计有湖南、江西各5人,广东4人,四川、贵州、福建各1人。据此可以结论,明清时期珠江流域教育文化发达者应是广东、广西、福建、江西、湖南等省。而广西的4名状元全部出自临桂县。临桂县不仅考取状元人数多,其他考取进士、举人也不乏其人,据《嘉庆临桂县志》记载,自干隆十年至嘉庆七年(1745—1802),考取进士者有34人,举人308人。
在广东,明代考取进士874人,其中广州府有482人,占全省进士总数的55%,就府属各县来说,南海有149人,番禺85人,顺德98人,东莞81人,新会41人,香山12人,增城10人,从化6人,三水2人,清远4人,连山、连州、新安各1人,军籍1人〔5〕。尤以南海、番禺、顺德、东莞为多。如南海县有石头、黎涌、石啃3个村,相隔5里许,黎涌村有伦文叙中状元,其子以训中榜眼,以谅解元、进士,以诜进士;石啃村则有梁储;石头村则有霍韬中进士,世称“五里四会元”和“父子四元双进士”。而霍韬“举正德九年会试”之后,其子与瑕亦于嘉靖三十八年(1559)中进士,任慈豀知县,其政绩“与淳安知县海瑞齐名,时称二廉。”屈大均谈到南海县上述3个村的科举盛况时说:“海内科名之盛,无出其右。”又如南海人邝文,成化进士,从他的父辈到他自己的孙辈及族人,“相继登科者五十余人。
广西中式举人3250人,其中桂林府1639人,柳州府206人,平乐府183人,梧州府253人,浔州府220人,郁林府272人,南宁府241人,思恩府105人,庆远府38人,泗城府9人,太平府79人,镇安府5人。〔6〕
贵州明代考取的109名进士中,居住在贵州卫、贵州前卫、贵州宣抚司、贵筑长官司、新贵县(均今贵阳市)26人,铜仁府(今铜仁县)7人,思南府、思南府水德江长官司,思南府朗溪长官司、安化县(均今思南县、德江县、印江县)12人,普安卫(今盘县)11人,普定卫(今安顺市)8人,永宁卫(今四川省叙永县)7人,镇远府(今镇远县)、镇远府偏桥卫(今施秉县)5人,清平卫(今贵定县)6人,平溪卫(今玉屏县平溪)4人,新添卫(今贵定县)3人、石阡府、石阡长官司、石阡葛彰葛商长官司(治今石阡县)3人、都匀卫(今都匀市)3人、湖广都司五开卫、黎平府永从乡(辖今黎平县、从江县永从乡)3人、乌撒卫(今威宁县)2人、平越卫(今福泉县)2人,赤水卫(今毕节县赤水河)4人,贵州都司兴隆卫(今黄平县重安区)1人、敷勇(今修文县)1人、麻哈州(今麻江县)1人。〔7〕清代贵州中式进士者达621人,其中贵阳府、新贵县、贵筑县(今贵阳市)192人,遵义府46人,毕节县(今毕节市)30人,修文县22人,都匀府18人,铜红府12人,安顺府、普定县(今安顺市)19人,广顺县(今长顺县)12人、思南府14人,等等。〔8〕
在明代封建社会,进士是进入仕途当官的阶梯。当时考取进士的优秀人才为官者不少。据史料记载,广东省出任内阁首辅者有梁储、何吾驺(崇祯六年入阁,唐王立,授首辅),任阁臣者有方献夫、黄士俊。任各部尚书者有南海县人霍韬、番禺人何维柏、东莞人袁崇焕等13人。任提督、巡抚者有东莞人罗亨信、南海县人庞尚鹏、郭尚宾等14人。至于任职都察院、翰林院、詹事府、各部侍郎、给事中和省布政使、知府者更多。许多人在任内正直清廉,不畏权势,政绩显着而“斐声宇内”,例如:
霍韬,嘉靖年间(1522—1566),累官职方主事、少詹事兼侍讲学士、吏部左、右侍郎,充《大明会典》副总裁、南京礼部尚书协掌詹事府事。在任期间,疏言“边军困苦,冗官扰民,赃吏害民,酷吏肆虐,内臣贪暴。”〔9〕疏奏厂卫不应干预朝议和私典刑狱,太监不得干政,官吏升迁,“不宜困资格”。在南京任内,禁办丧事设宴,惩治娼妇市良人女为娼。霍韬还反对海禁,认为中外贸易是“互为利市焉,中国不可抗之以自困。惟佛郎机则贼人之杰也,不可不拒,因拒佛郎机并拒诸番,非策也。为今之计,在诸番之来则受之,在佛郎机则斥之,否则厉兵以防之,示之必诛”。〔10〕霍韬的主张,反映出其开明、进步的思想,符合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要求,与那些主张禁海者相较,确是鹤立鸡群。
袁崇焕,万历四十七年(1619)中进士,授邵武知县后,“好谈兵”,常与“老校退卒”谈论东北边塞事,从而知道险要地方的情形,“以边才自许”。天启二年(1622),擢兵部职方主事,获知驻广宁明军溃败,朝廷拟撤兵扼守山海关时,他便单骑出关内外视察,回京后自请守辽,超擢佥事,监关外军。他采取守而后战的策略,筑宁远城(今辽宁省兴城),为关外重镇,自率军守御,遣将分据锦州、松山、杏山、右屯及大、小凌河,并修城郭,将防卫向前推进200里。六年(1626)正月,后金努尔哈赤统兵13万进围宁远,崇焕“清野以待”,激励将士死守,发巨炮攻击,后金军溃败,努尔哈赤受重伤。这次重大胜利,极大地鼓舞了明军的士气,从而收复大片土地。擢右佥都御史,旋授辽东巡抚,加兵部右待郎,命督关内外。七年(1627)又大败清军,获宁锦大捷。被谗去职。思宗即位,擢右佥都御史,督师蓟、辽,兼督登、莱、天津军务。他在《边中送别诗》里云:
“五载离家别路悠,送君寒浸宝刀头。欲知肺腑同生死,何用安危问去留。杖策只因图雪耻,横戈原不为封侯。故园亲侣如相问,愧我边尘尚未收”。〔11〕
此首诗反映了他根本不计较个人的安危得失,率军打仗最根本的是报效国家,为国“雪耻”的爱国素志。然而,这样一位浩气磅礴的杰出军事家,却被崇祯帝以莫须有的罪名而遭冤杀。《明史》说:“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梁启超在《袁督师传》里说:“若夫以一身之言动进退生死,关系国家之安危,民族之隆替者,(岭南)于古末始有之,有之则袁督师其人也。”
广西全州县的蒋冕兄弟,于成化二十三年(1487)同登一榜进士,后一起当明朝尚书,有“兄弟尚书”之美誉。蒋冕还著书《湘臬集》33卷。〔12〕临桂县的吕调阳,18岁考中举人,后又考取进士,在明廷内为官30年之久,深得神宗器重。万历初年任内阁次辅,成为首辅张居正进行改革的得力助手。〔13〕桂林人屠楷,嘉靖二年(1523)进士,历任兵部车驾司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考功司、稽勋司、文选司郎中,通政司誉黄右通政,南京工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任官多年,清廉洁身,深受百姓称赞。着有《铨司赘録》、《西隐漫稿》。〔14〕柳州人徐养正,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历任翰林院庶吉士、户科右给事中、广东肇庆府推官、南京通政司参议、南京户部左侍郎、南京工部尚书等职,为官刚正不阿,敢于上疏弹劾严嵩八子严世藩“窃弄父权”、“承贿受嘱”等罪行,着有《蛙鸣集》、《范运吉使》等书。〔15〕 柳州人张翀,嘉靖三十二年(1553)考取进士,历任刑部、吏部主事、大理少卿、右佥都御史等职,为官刚直不阿,敢于上疏弹劾奸臣严嵩,着有《鹤楼集》12卷、《浑然子》1卷。〔16〕清朝的谢济世,全州人,康熙五十年(1711)考取进士,历任庶吉士、检讨、浙江道御史等职。是雍正年间(1723—1735)的著名廉吏。雍正四年(1726),他与巡抚李绂都揭发河南巡抚田文镜贪虐不法之事,触怒雍正皇帝,被流放阿尔泰山“劾力军旅”。于是他在谪所著书立说,先后撰写《古体大学注》。干隆即位后,广开言路,谢济世被召回京,补江南道御史。干隆三年(1738),因母老乞归,授湖南粮储道。他为了揭发衡阳知县李澎和善县知县焚德贻的“征赋纵丁,役素浮费”等贪官污吏,触怒他们的庇护者,被以越权之罪罢官入狱。后受到数千市民的焚香救助而出狱,并革职查办诬陷者湖南巡抚许容等。从此谢济世被称“小包公”。〔17〕雍正元年(1723)中进士的陈宏谋,临桂县人,是清代广西的第八个进士,历任翰林院检讨、浙江道御史、扬州知府、云南布政使等职。干隆六年(1741),擢为江西巡抚,后调江苏巡抚,二十二年(1757)升任两广总督加兵部尚书。深得干隆帝之宠信,说:
“陈宏谋籍广西,但久任封疆,朕所深信,且总督节制两省,专驻粤东,不必逥避”。〔18〕
二十六年(1761)调任湖南,二十八年(1763)迁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充经筵讲官,三十二年(1767)任东阁大学士兼工部尚书,为举朝深孚众望之名臣,三十六年(1771)因病重退休。他为官不忘写作,除总纂《湖南通志》外,还着有《大学衍义辑要》、《吕子节録》、《训俗遗规》等书,申述封建伦理,总结一生经验教训,被誉称为岭南一大儒。还有上林县人张鹏展,干隆五十四年(1789)进士,历任武英殿纂修、云南考官、福建道监察御史,嘉庆十四年(1809)迁光禄寺少卿,十五年(1810)升任通政司通政使。二十五年(1820)因病乞休,回家受聘为桂林秀峰、上林澄江和宾阳等书院山长,为家乡教书育人,着有《贻谷堂全集》、《离骚经注》、《兰香山房诗草》、《谈鉴释文》、《女范》等,编着《国朝左诗续抄》、《峤西诗钞》、《宾州志》等。〔19〕
贵州省明代考中进士109名中具有军籍者32人,官籍者35人,民籍者28人,无籍者15人,分布全省各地。同时,在考取进士者中,有不少家族是屡登科名而一家连续荣鹰进士者,例如安平县(今平坝县)的书香仕宦人家陈恭钖一家,就是一门四进士、父子两翰林的典型。陈恭钖之父陈祥士是明末拔质,朝考第一,任四川庆符县知县。清兵入关后弃职故里。顺治十五年(1658),清兵入贵阳,祥士不愿仕清,拟组织武力反清复明。祥士生七子,其第五子陈恭钖为改变明末遗民的身分,参加康熙三十八年(1699)科考,举贵州乡试第十三名,授直隶丰润县知县。恭钖中举,不仅仅改变了明末遗民身分,而且为其子孙登科进士创造了优越条件。康熙末年至干隆初年,其子陈法、陈征兄弟联袂而起,先后考中进士。陈法后入翰林院官至大明道,成为贵州著名的理学家。陈法之子陈庆升,继承家学,努力攻读,于干隆中年亦考中进士,亦入翰林;陈永升之子陈若畴亦于嘉庆时相继登第,考中进士,故陈氏三代“一门四进士,父子两翰林”,成为平坝的佳话。〔20〕
江西的进士中佼佼者有明朝建文二年(1400)吉水人王艮、胡清(广)、李贯三人同中,并授翰林院修撰;高安朱益中永乐七年(1409)乙榜,例授学职,十三年(1415)登进士。分宜彭凤,嘉靖十四年(1535)中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二十三年(1544)会试,被任为同考官。〔21〕
二、民间私人教育
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的民间私人教育包括三种形式,即半官方的民办社学、义学和族学;遍布城乡私人承办的私塾、家馆和书院。
1.社学、义学。
这是一种半官方性质的地方民办教育,包括义学、社学和族学等各类学校。始建于洪武八年(1375),此年太祖“诏有司立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十六年诏民间立社学,有司不得干预。其经断有过之人,不许为师。”〔22〕于是珠江流域的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湖南、江西、福建等省的府、州、县纷纷兴办社学,如广东新会县的民办社学达15所之多。清代顺治九年(1652)规定全国“每乡置社学一所,择其文义通晓、行谊谨厚者补充社师,免其差役,置给廪饩养瞻”。潮汕地区各县办社学34所。到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廷以社学多滥为由下诏整饬,自始社学开始式微,随之兴起创办照顾贫穷家庭子弟入学就读的义学。清朝中叶,仅潮汕地区兴办的义学达到30多所。
四川省的义学也很普遍,如资中县道光年间(1821—1850)设置义学33所,其中巴州14所,仁寿50所,内江7所。道光四年(1824),营山县设置义学24所,绵阳地区各县设置义学151所。同治年间(1862—1874),成都县有义学11所,华阳县30多所,金堂县109所。四川的义学一般由各县知县主持办学,资金由知县等倡议捐款银钱产业,或以行政命令增加税收,提留各地方公款,各乡镇摊派,分拨义学校产。民办的义学则由富豪缙绅捐资兴办,或由宗族祠产和庙宇宫观募资。据史料记载,金堂县兴办义学的经费是由庙会、神会、会绾、学田、行捐、族产、庙产、花市、猪市、棉市、稻行、油行、猪行、斗行、花生斗租、米粮斗租、余庆会、义学会、廉会、渡船会、团资、团练留金、私人捐助等20多种来源。〔23〕
江西省的社学于天顺、成化、弘治年间(1457—1505)逐渐兴办,教育民间15岁以下幼童。先是天顺七年(1463),荣仁县知县李祥创办社学4所,弘治年间(1488—1505),南安知府张弼“毁滛祠百数十区,建为社学”。广信府知府王塘于上饶县建社学4所。正德年间(1506—1521),江西提学副使李梦阳采取全面规划、先近后远、先大后小的办法大办社学。先在省城南昌附近的南昌、新建县置办社学16所,南昌县社学名曰:“思贤”、“文奎”、“修仁”、“崇文”、“崇信”;新建县社学名曰:“民彝”、“物理”、“崇真”、“洪恩”、“高士”、“奎章”、“沧洲”、“蓼洲”、“通济”、“高节”、“通真”等。规定各社学“精选教读,如例复其身,待之诚且有礼,勿令征课金鸡、酒食而告民之子”;“教读不才者黜之,才者吾将举而用于时”;“自今非社学生共勿入其县州府学”;又令社学“设门子一,给其薪水,或增屋以处其家室”,〔24〕于是社学得以大发展,正德十一年(1516)后,江西社学又进一步发展。正德年间(1506—1521),瑞州知府邝璠兴办社学14所,玉山县知县谭世熙办6所,知安县知县熊价建办社学1所。万历四十年(1612)九江县兵备葛寅亮办社学12所。到了清朝雍正年间(1723—1735)后,全省社学进一步发展,据统计,雍正十年(1732),全省77个县1个州,共办社学278所,其中瑞州府平均每县7所,建昌府每县5所,南昌府每县4所;到了光绪年间(1875—1908)全省共办社学315所,其中南昌府79所,平均每县约10所;瑞州、建昌两府平均每县6所,其他各县也有多所。〔25〕
贵州省的社学于正统年间(1436—1449)由各府、州、县兴办起来,选择名师教诲蒙童。据史料记载,弘治十七年(1504),普定卫在城内东大街、关王庙、南门外、北门及东关各设社学;威清卫于所辖五个千户所各设社学一所,平坝卫于卫城东、西、北各街共置社学6所;都匀卫于治北及麻哈州各置社学一所;安南卫置社学3所;新添卫置社学2所,平越卫置社学一所。〔26〕嘉靖年间(1522—1566),普安州共设置社学18所。〔27〕万历三十六年(1608),遵义县设置社学14所;普安州置社学2所;桐梓县置社学22所;绥阳县建社学27所;仁怀县建社学22所,共计87所。〔28〕按贵州提学副使沈思充的主旨,每社学设教师两人,一师专教蒙童,一师讲述文义典故。
广西最早兴办社学是洪武二十八年(1395),当时是崇善县知县陈维德率先兴建。到了正统年间(1436—1449),庆远府的一些县也建置社学。据史籍不完全统计,从洪武二十八年至崇祯末年(1395—1643),广西兴建社学共232所,其中壮族聚居地区95所,占41.1%,其分布是:崇善县20所,田州1所,养利州4所,思明土府2所,南宁府4所,左州2所,武缘19所,永康州1所,隆安42所。清政府于雍正元年(1723)颁布:
“定各州、县设立社学、义学之例。旧例各州、县于大乡巨镇各置社学,凡近乡子弟年十二以上二十以下有志学文者,令入学肄业。至是复经审,将学生姓名造册申报学政。……如有能文入学者,社师优赏;若怠于教习,钻营充补者禠革”。〔29〕
之后,从康熙到干隆年间(1662—1795),广西各地相继兴办社学,但却比明代逊色多了。据不完全统计,清代广西共办社学69所,比明代少多了。其中桂林府5所,平乐府17所,梧州府1所,浔州府2所,柳州府4所,南宁府24所,思恩府4所,镇安府4所。与此同时,广西亦兴办义学,从时间上来说,义学兴于康、雍时期(1662—1735),嘉道咸光时期(1796—1908)又出现新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康雍干时期(1662—1795),广西兴建义学112所,至光绪年间(1875—1908),共建义学237所,其中壮族聚居地区共建127所,占总数的60%。在237所义学中,桂林府建50所,平乐府14所,梧州府19所,郁林直隶州7所,浔州府12所,南宁府14所,柳州府17所,上思直隶厅2所,广南府8所,邱北县10所。〔30〕
明代福建全省创办的社学共600多所。明成化三年(1467)兴化知府潘琴,嘉靖年间(1522—1566)德化知县许仁、福建盐运同知林烈创办社学。嘉靖二十三年(1544),建宁县创办社学21所。嘉靖年间,邵武知府李翔在下属各县创建社学数十所,学生数千人。到了清代,福建全省举办社学达800多所,以康熙、雍正、干隆三朝为多,以龙溪、惠安两县为最多,各有234所和228所。南安、龙岩、平和、永泰、安溪、将乐、连江、海澄等县依次创建30—90所,其他各县均在25所以下。但到了嘉庆年间(1796—1820),大多数社学已日益式微和败落,只剩下13家了。明清时期,福建也兴办义学,据史料记载,洪武年间(1368—1398),龙溪知县古训率先兴办龙赢义学;嘉靖年间(1522—1566)崇安知县潘勋到城西门各建义学1所,宁化县建义学1所。清代康熙二十年(1681),长泰县在陈文公祠兴办义学1所,学生达100多人,二十二年(1683),沙县知县樊际盛捐俸80两,加上乡绅助捐,在梅子岭下办建义学。四十五年(1706),屏南知县捐俸银建义学一所,名曰双溪讲堂,聘林兆泰任教师。干隆四年(1739),古田县知县乡绅捐款建义学1所;二十二年(1757),云霄县知县陈汝盛建义学1所。嘉庆四年(1799),泰宁县建义学1所。道光十八年(1838),政和县建东平义学,同时建义仓,订立章程,由乡绅推举董事轮流管理,聘请名师教课,每月考课3次,每课每人卷钱100文;逢科举会试年份,资助参加考生每人30千文。
元明时期云南省由于官学大兴,私学日减,明史无记载。但到了康雍年间(1662—1735)社学、义学也兴起了。康熙五年(1666),富民县创建义学,八年(1669)姚州兴置义学。雍正元年(1723),云南各州县设立社学、义学。雍正三年(1725),议准威远地方建立义学,“先令熟番子弟来学,日与汉童相处,宣讲《圣谕广训》。俟熟习后,再令诵习诗书,以六年为期,如果教导有成,熟师准作贡生。三年无成,该生发还,别择文行兼优之士。应需经书日用,令皆督抚照例办给。俟熟番学业有成,令往教诲生番子弟。再俊熟习通晓之后,准其报名应试。”〔31〕到了干隆年间(1736—1795),云南布政使陈宏谋,令通省乡村创立义学,其时学馆林立,极盛。据不完全统计,清代云南共办置义学683所(云南义学称馆)。其中丽江一县就有义学27馆,陆凉一州有义学20馆,大姚一县有义学19馆,富民县15馆、云南县11馆,姚州10馆、广通县13馆,陆凉州20馆、剑州县1馆、昆明县12馆、昆明州13馆、嵩明州15馆、宾川州10馆、阿建州10馆、安南州10馆、路南州13馆、寻甸县13馆、威远厅17馆、腾越厅59馆、会泽县14馆、大关厅19馆、蒙化直隶厅29馆、永北直隶厅15馆、禄劝县12馆、黑盐井直隶提举司10馆,其他各县均有1—9馆。〔32〕
上述社学和义学到明中叶以后,就逐渐式微了,已有不少贫家子弟不愿读社学、义学的情况。于是一种民间的私塾、家馆的私人教育形式开始兴起,并逐步发展成为民间普及教育的主要教育形式。
2.私塾、家馆。
这是通过私人聘请教师进行教育的一种教育方式。朱元璋建立明朝初年,有一批元朝遗民,不愿意与明朝政府合作,不肯出仕为官,而安于乡间隐过平静生活,其中有相当一部人靠在乡间教书为生,最典型者是洪武中年被延为诸王师的李希颜,史称:
“李希颜,字愚庵,郏人。隐居不仕。太祖手书征之,至京,为诸王师。规范严峻。诸王有不率教者,或击其额。帝抚而怒。高皇后曰:‘乌有以圣人之道训吾子,顾怒之耶?’太祖意解,授左春坊右赞善。诸王就藩,希颜归旧隐”。〔33〕
这位隐居不仕的宿儒显然是十分习惯于民间私塾对学生的教育方法,而且将其搬用于宫廷教育之中。又如明初著名文人王行也属此类私塾教师,史称:
“王行,字止仲,吴县人。幼随父依卖药徐翁家,徐唱好听稗官小说,行日记数本,为媪诵之。媪喜,言于翁,授以《论语》,明日悉成诵。公大异之,俾尽读家所有书,遂淹贯经史百家言。未弱冠,谢去,授徒齐门,名士盛与交。富人沈万三延之家塾,每文成,酬白金镒计,行辄麾去曰:‘使富可守,则然脐之惨不及矣’。洪武初,有司延为学校师。已谢去。隐于石湖。其二子役于京,行往观之,凉国公蓝玉馆于家,数荐之太祖,得召见。后玉诛,行父子亦坐死”。〔34〕
从史料看,王行名气虽然很大,但也是一世以教书为生。这种情况到了明中叶以后,教授私塾、家馆甚至成为一些读书人不断参加科举考试过程中暂以为生的手段。
无论私塾还是家馆,其教学内容与方式大同小异,史称:
“每学生一名,亦各县白蜡、手帕、龙桂香,以为束修。至书堂之,每给《内令》一册,《百家姓》、《千字文》、《孝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千有诗》、《神童诗》之类,次第给之。又每给刷印仿影一大张。其功课:背书、号书、判仿。然判仿止标日子,号书不点句也。凡有志官人,各另有私书自读,其原给官书,故事而已。派年长有势力者六人或八人为学长,选稍能写字者为司房。凡背书不过,写字不堪,或损污书仿,犯规有罪者,词林老师批数目,付提督责之。其余小者,轻则学长用界方打,重则于圣人前罚跪,再重扳着几炷香。扳着者,向圣人直立弯腰,以两手扳着两脚,不许体屈,届则界方乱打如雨。或一炷香、半炷香,其人必眼胀头眩,昏晕殭仆,甚而呕吐成疾者。……凡强凌弱,众暴寡,长欺幼,每贿托学长,借公法以报私怨……遇令节、朔望,亦放学一日。其每日暮放学,则排班题诗,不过‘云淡风轻’之类,按春夏秋冬,随景而以腔韵题毕,方摆列鱼贯而行。有不知而搀越者,必群打诟辱之。别衙门官遇学生排班行走,必拱手端立让过”。〔35〕
这则史料虽然说的是明朝未央宫宦官刘若愚请教师教小宦官读书的情形,但其教育内容和方式与私塾及家馆的内容和方式基本相同。据袁钟仁教授的研究,明清广东私塾和家馆教育,分为两种形式。第一种是初级班蒙童教育,第二种是讲解班高级教育。
初级班蒙童教育,又分为五类:
第一、私塾,由私人开办的小型学校,随时招收学生入学读书,多为男童,学费不多,一般人家均可负担得起,随时入学、退学。课程内容主要是教孩子识字。
第二、家塾,由富户人家出钱延聘教师到家中教本家及亲朋的子弟读书,年龄不限。
第三、乡塾,由乡董聘任,学生多为农家子弟,如不收学费则名曰义学,学习期限为三年,所学内容与私塾相同。
第四、坊塾,由城镇街坊举办,与乡塾大致一样,不收或少收学费,学生多为城市贫民子弟。
第五、堂塾,由善堂办学,专供无钱上学的家庭子弟上学,不收学费,有的堂塾每日为学生提供一餐中膳,有的堂塾每年为学生提供夏、冬衣服各一次。
此五类私塾、家馆的民间教育,均属于启蒙教育阶段,目标是教学生识字认字;教学方法是整天诵读,死记硬背,每日还要练习写字一两张纸,之后是默写。使用的教科书主要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孝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等,由浅入深,次第学习。
广东讲解班是高级班,称为家馆,其中又分为“大馆”和“小馆”。小馆由一至三四位士子开办,学生来自私塾家塾,收费较高;大馆程度更高,学生年龄也较大,学费更多,但可为远途学生提供住宿。教师多是有名的学者或一些不愿做官的名人。例如明朝陈献章(1428—1500),他就在新会县白沙乡办高级私塾,讲学几十年,世称白沙先生,培养一批有名的学者如湛若水、梁储、林光、张诩等。湛若水后来曾任南京礼、吏、兵部尚书,并在所到之处,聚徒讲学,弟子遍各省。〔36〕到了清朝,这种私人办的高级大馆更流行,如广东南海县九江乡的朱次琦,曾任山西襄陵知县,不久辞官回乡,在“礼山草堂”讲学20多年,世称九江先生,其学生有简朝亮,康有为等,很有作为。〔37〕
珠江流域西北倚的贵州省,明清时期在民间也兴起创办私塾之风,由私人出资聘请塾师教授子弟读书,其中有一家独办的,也有邻里数家合资共办的。因私人出资办的学校,故称之为“私塾”。其实是一种民办的社学。贵州的私塾和全国私塾一样,是一种启蒙性质的教育,除读《三字经》、《千字文》等启蒙读物外,还读《四书》、《五经》,塾师多是秀才出身,史称:
“乡里社学先期,父兄为子弟求师,以礼往叩之,允则择日送至学,或延师执经授业,课试讲解,其资质俊秀者,以岁通经为期”。〔38〕
因为贵州有山岭重叠障碍,居住分散山间高地,官办社学无法普及,所以私塾十分盛行,故王阳明特赋“村村兴社学,处处有书声”之诗句描绘之。
到了清朝,贵州的私塾有较大的发展。特别是在广大农村,在本乡村私塾读书识字的人日益增多。当时贵州的私塾有三种类型:一是“义塾”,由乡邻共同捐资举办,或由个人独资举办;二是“家塾”,由家族或富户延聘塾师来家授课,教授族中或邻里子弟读书;三是“教馆”(亦称“坐馆),由塾师招收学生肄业,经费由各学生家长分担,有的则是由各家给塾师轮流就食。这些“私塾”,通常分“蒙童教育”和“塾师讲经”,而以前者为主,即主要是教学生识字写字。
福建省的私塾分为五种类型,即学塾、家塾、村塾、族塾、义塾、家学等。
①学塾。由塾师自己开办,课堂设在自己家里的厅堂或借、租他人房屋或寺庙、祠堂等公共场所。如明代正统九年(1444),莆田县方休干设瑶山学馆,正德年间(1506—1521)莆田县御史姚鸣凤罢官回乡,设学塾教族内子弟读书识字。嘉靖时(1522—1566)举人欧志学在家乡建聚乐楼,教子弟读书;长乐县陈时夏在家乡设学塾,有些学生从数百里外而来求学。清代,进士陈天定入清不仕,隐居花山教塾,自编教材,传授经儒。干隆四十三年(1778),侯官县林则徐父亲林宾日,沈葆祯父亲沈廷枫终身教授学塾。
福州有一种学塾叫大斋,除收一般早来晚归的普通学生外,兼收年龄稍长的寄宿生和每隔二三日来塾听讲、呈送作业请塾师批改的傍听学生。大斋学生数多,聘请助教。个别塾师挂自己招牌而实际由助教教学,他坐收束金。一般书斋对教过的书每隔3天复习一次,叫温;6天叫习,10天叫旬;10天共温习3次。逢一、七、十三、十九,廿五日作文一篇交教师批改。处罚有“记责”的做法,就是在学生学习簿上用朱笔记下学生的过失和处罚,但暂不执行,以后如改过,可免执行。
②家塾。由东家聘请塾师来家教读。被聘塾师叫“西宾”(或“西席”)。多是富裕人家,教学要求较高。学生以本家子弟为主,亲友或邻里寄读的叫“帮馆”(或“帮斋”)。学费由东家支付。
明、清时期,福建的大户人家普遍请西席。道光年间(1821~1850),梁章巨寄居浦城县时,家中子侄多,每年开春要请西席四五人。大户人家在盖房子时就设计书堂,有课堂和西席居室。
③村塾、族塾。一村一族,或联村联家合请塾师教读。学生以本村本族本家子弟为主。学费由村族公产或学田支付,不足时由各家长凑付。福建各县较大的宗族祠堂都有“灯油租”(或叫学租),用以办学及资助参加科举的费用与奬励得功名的学生。
明洪武十三年(1380),林文溢在阜林乡重建书堂,乡人李麟、林即生捐助田园,崇祯十三年(1640)重修书堂。清光绪年间(1875~1908),福鼎县金溪朱姓以宗祠公产办族塾,聘贡生孔文敷为师,教读“四书”、“五经”及八股文,以《朱子家训》与《朱伯庐治家格言》为学则,立奬学金,中秀才奬30元,举人、贡生100元。建阳县村塾很普遍,由一村或数村联合商议开设,叫“公延馆”,公推一有声望家长做学东,牵头择定馆址,聘请教师,学费按各家入学人数分摊或认摊。但不少村塾因塾师学识浅陋,或因村民穷,学费少,请不起好塾师,教学质量低劣,常常是“春满堂,夏一半,秋零落,冬自散”,村民叫它“涝水学”。越穷的地方村、族所立的学田越少,惠安县最普遍。漳州、龙岩各地圆形或方形土楼,有的在楼内或楼旁盖一间或数间小屋,作办学用。莆田县塔兜林姓、双池宋姓、后塘方姓、东里黄姓、东门郑姓、庙前陈姓、花门巷涂姓、北河翁姓的各祠堂都办有族塾。
④义塾。由各地方热心教育人士捐资或倡捐集资兴办,免费或减费接纳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贫穷子弟入学。
明永乐初年,诏安县许伯寿建义塾于新安村,自己任教,子孙历代重修。永乐十七年(1419),永安县举人赖福辞官返乡,向大湖赖姓族众募捐创义塾。清雍正年间(1723~1735)重建。
清干隆五十八年(1793),侯官县林国通募集经费创凌云义塾。干隆年间(1736—1795),莆田县里人程大僖建程氏义塾;陈中立创义塾,割祭田10多亩做塾师束修,另置山园一片,收租供春秋祭祀。嘉庆十年(1805),政和县生员宋捷登在乡里倡捐办义塾,置义田800亩,请蒋衡等宿儒任教,积书几万卷。道光年间(1821~1850),南平县举人叶新榆置义田创合族蒙童塾。同治十年(1871),福安县在城内武庙后设蒙泉义塾,以庙产养学,进行识字教育。
⑤家学。官宦、书香人家,父母子女兄弟在家中自相传授;当塾师的父兄则带子弟随馆附读。
晋江县的明万历进士苏希轼,“突烟时断,甘贫守寂,课督子孙”。〔39〕
清代,福州梁章巨,自幼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林则徐4岁开始跟随做塾师的父亲读书,直到14岁考中秀才。清末,仙游县黄湛恩任金石书监院、德化县学教谕,退休后在家教家塾,子学敏继续办塾,弟、侄和两个女儿随读。
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永安县各乡有私塾28所,学生300人。晋江县有各类私塾140多所。南安县336保,每保基本有1所。实行新学制后,私塾仍然大量存在,特别在偏远农村。
江西的私塾,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种类型,以初级为主。当时很多私人创办私塾,如成化二年(1466)永丰县罗伦,曾考中进士,授翰林院修撰,不久因病归里,不再复出,筑室教书著书,“四方从学者甚众”。嘉靖七年(1528),曾任嘉兴府同知的邦采,弃官归里,立私塾讲学,学者称他为“师泉先生”。清初,明朝江西的遗老遗少,办起不少高级私塾。康熙四年(1665),魏禧应友人邀请,至建昌府新城(今黎川县)教读,前后达三年之久。魏禧对(私人)教学的内容有明确规定:
“余谓会日当分三事,一讲学,今所已行是也;一论古,将史鉴中大事或可疑者,举相质问,设身古人之地,辨其得失之故;一议今,或亡身有难处事,举以质,求其是而行之,或见闻他人难处事,为之代求其是。于三者外,更相规过”。〔40〕
四川省的私塾,又称蒙人学馆。明清时期,各种私塾遍及城乡,每村最少有一所,多者2—3所。一般是一所一师,学生少者5—6人,多者20—30人,甚至有40—50人者。但大多数私塾的学生是10多人。入学年龄,一般是7—12岁的少年,极少数是20岁。按当时设立的形式,可分为下列几种私塾。
第一,公延馆。一个自然村或数村自愿结合,推举有威望的长者作为学东,选择馆址,延请塾师。此种私塾,是为一般农家子弟开蒙识字而设立。
第二,族塾。利用本族祠堂族产而设立的私塾,专教本姓本族的子弟读书识字。
第三,专馆。亦称东馆、坐馆,由乡绅、官僚在家内设馆,延师专教自家及亲朋好友的子弟读书。
第四,门馆。亦称私馆、散馆或团馆。由塾师在自己家中或租屋自行设馆,招收学生授业。
私塾学生入学不必经过考试,只要向熟师缴交浥金(相当于今天的学费)即可入学。学费多少,须视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学生识字程度深浅议定,一般是以大米或黄谷交纳。
私塾按学生识字程度分为两类:一类识字很少或完全不识字者,属启蒙性质馆,这是占大多数。另一类有了一定文化程度,称为经馆。
私塾的课程主要有四门:一读书,二习字,三作文,四珠算。私塾学生由于年龄、程度不一,所以都要采取个别授课,因材施教。程度低的生徒由浅入深学习《三字经》、《四字经》、《五字经》、《五字纲鉴》、《千字文》、《劝孝歌》、《百家姓》、《幼学琼林》、《声律启蒙》、《龙文鞭影》、《孝经》、《尺牍》、《增广贤文》等。女学生加读《女儿经》、《列女传》。程度高一些的学生除授《四书》、《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千家诗》、《东莱博议》、《论说文苑》、《论说精华》和《经史百家杂钞》等书籍外,还授以写作知识,包括对联、应用文、诗词和八股文。这些教材,多由教师选定,也有由塾师建议,家长选定。
私塾教学最主要的特色是重读不重讲。私塾的教学方法,一般采用逐个教学,学生无论读什么书,塾师总是先教识字,一段一段地读,然后逐段背诵。读完一本后,还要做到全书一口气背完,才另读新书。为了防止学生遗忘,每天下午还要抽背熟书。习字也是私塾主要功课之一,每天都有写字课,一般为四个程序:一是描红模字,二是影写,俗称“写蒙格”,三是写跳格,四是写脱格。
私塾学生开始作文后每周1次。初教学生写婚、丧、贺、请帖、祭文和契约之类的应用文。待学生年龄稍长后,塾师选讲书本文章,教学生作对联和诗文,初教组词造句,直到成篇。作文题目初为《说鸡》、《说狗》、《说牛》之类,随后则为《四书》、《五经》内容为题。
3.书院教育。
这是中国历史上儒家学者举办的一种私人教育形式,明清时期在珠江流域地区蓬勃发展,成为珠江流域教育文化的十分重要内容,而且影响深远。所以钱穆给予极高的评价:
“皇太后宋、元、明、清四代的书院制度,则是一种私立学校而代替着佛寺严肃讲学之风的。书院的开始,多在名山胜地,由社会私人捐资修筑,最重要的是藏书堂,其次是学员之宿舍,每一书院,常供奉着某几个前代名儒的神位与画象,为之年时举行祀典。可见书院规模,本来是颇仿佛寺而产生的。稍后则几于通都大邑均有书院。有的亦由政府大吏提倡成立,呈由政府拨款维持。但书院教育趋政治而独立的讲学之风格,是始终保持的。在那时期里,政府仍有公立学校,国立大学与地方州县学均有。尤其宋、明两代,常常采取私家书院规则,模仿改进。但从大体来说,一般教育权始终在书院方面,始终在私家讲学的手里。我们可以说,自宋以下一千年的中国,是平民学者私家讲学的中国,教育权既不属之政府官吏,亦不属之宗教僧侣了”。〔41〕
钱穆在这里说的书院,絶非是前述那种私塾的文化识字教育,而是属于高层次的教育,亦可以说是一种带有一定学术性的儒家教育。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的书院的主持者习惯称为山长,一般均是由有相当名望的学者担任,书院的教学并不象正式官办私塾那样严格,实际上是学者们的学术讲座。明末的书院还发展成为政治舆论的中心。明清时代书院发展之普及和影响之巨大,胜超宋元两代,出现了繁荣昌盛的局面。在此将有关明清时期全国书院总数及珠江流域地区各省书院数统计列表,再作说明。
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9省区和港澳两区的书院,总数超过全国书院总数的一半以上,分别是明代占52.8%和清代占54.2%。说明珠江流域地区的书院教育发展跑在全国前列,属于中国教育文化发达的地区。其中明代以江西、广东、福建、湖南为最发达地区;清代以四川、广东、江西、湖南为最发达地区。从书院的地域分布看,明代以江西书院最发达,共287所,既居珠江流域地区11省区首位,也居全国各省的第一位。其次是广东省的书院居第二位,达156所;到了清代发生变化,四川省的书院超过了江西省,达383所,居全国第一位,其次是广东省居第二位,达342所,江西省屈居第三位,有323所。现将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各省书院教育简述如下。
明代江西的书院,除继承元代的白鹿书院等外,新建书院不少,如正统年间(1436—1449),吴与弼在崇仁县建小陂书院;嘉靖中年,提学副使王宋沐建南昌府治东的正学书院;正德时,知县周广建在建昌县建马融书院;正统初年,知府万观在严州府城宋书院故址重建钓台书院;正德十五年(1520),李梦阳在新淦县建金川书院;弘治年间(1488—1505),名儒罗伦在吉安府永丰县建一峰书院;嘉靖年间(1522—1566),邹守廉、程松溪建复古书院、连山书院、复真书院;邹梦祺在永丰县建龙冈书院;知府何其高在吉安县建白鹭州书院;沈谧重修王阳明原建的义泉、正蒙、富安、镇宁、龙池书院;王敬在广信府玉山县建怀玉书院和南昌府建正学书院;郭汝霖在永丰县建太极书院;隆庆年间(1567—1572),刘元卿在安福县建复礼书院,利养站在安福县建道东书院,汪心林在乐安鳌溪建鳌溪书院,等等。
在这些书院中,以与学术一体化的小陂书院最著名和影响最深远,因为它是明初“崇仁学派”始祖吴与弼(1391—1469)在这里讲学,并成为兼采朱(熹)陆(九渊)之长而成了明代王(阳明)学发端的书院;吴与弼在这个书院培养了一批学生,如胡居仁(1434—1484)、陈献章(1428—1500)。前者成为庐山白鹿洞书院主讲,后者则成为广东“江门学派”的始祖(详后)。胡居仁,江西余干县人,先后在余干创建礼吾、南谷、碧峰三书院讲学,成化三年(1467)、十六年(1480)两度主讲白鹿洞书院。其书院教育思想集中体现在他写的《碧峰书院赋》及《续白鹿洞书院学规》之中。《碧峰书院赋》称:
“云山青青,涧泉冷冷。考盘之所,硕人之情。赖陈君之好义,曰创始以经营。与吾心之有合,来此以落其成。喜进修之多士,远负笈而执经。悦藏修之有此,期学力而日增。慨吾德之疏薄,忧圣道之难明。叹真儒之去远,惧功利而日兴。训注繁而理昧,孰能免于冥行。嗟吾同类兮,立志毋轻;主敬存其心兮,曰虚与灵;穷理致其知兮,曰详以精;反躬践其实兮,曰笃志以诚;德业致其盛兮,应不虚此生;此峰增其辉兮,得人而名”。〔42〕
《续白鹿洞书院学规》(又称《主洞规训六条》)称:
“正趋向以立其志。
愚谓今之学者,才气高者,则驰鹜于空无窅渺之域明敏者,类以该博为尚,利名为心;又其下者,不过务于诗句浮词,以媚世取容而已,未尝知有圣贤之学也。夫圣贤之学,得之于已,可以成善治、美风俗、与教化,三代可复也。或者以为对人之道高远难至,非后学之所敢及。殊不知有生之类,其性本同,但圣人不为物欲所昬耳。今学者诚能存养省察,使本心常明,物欲不行,则天性自全,圣人可学而至矣。圣人岂隐其易者,反使人由于艰难阻絶之域哉?
主诚敬以存其心。
博穷事理以尽致知之方。
审察几微以为应事之要。
愚谓人生日用之间,起居动息,以至设施措置,不能不与物接,故不能无事。然所以为事之理,固已具于性分之内也。若厌其烦扰,欲絶而去之,则陷于佛老之空寂;若不察其理之所当然,以机变为足以应事,则流于仪秦商鞅智谋之末,为小人之妇矣。故必于事物初接,本心萌动之际,谨察精辨,孰为天理,孰为人欲,使善恶是非,公私义利,判然于前,然后从其善而去其恶,如此既久,则义理益精,自无过不及之差矣。
克治力行以书尽成已之道。
愚谓人之有生,便有所以为人之理,是皆天之所赋,非人力之所为,孟子所谓践形是也。今所以不能如圣人之从容中道者,是气质有偏,物欲有蔽,故必克治其气质之偏,物欲之蔽,然后可以尽此身之理,以成乎已也。苟或知而不行,则前所穷之理无所安顿,徒费讲学之功,无以为已有,岂不重可惜乎!
推已及物以广成物之功”。〔43〕
胡居仁的《续白鹿洞书院学规》,是继朱熹《白鹿洞书院揭示》后影响最深远的白鹿洞学规。仔细阅读上述的赋、规,可以清楚地看到明代书院与学术的契合,预示着书院发展时代的新气息。
广东的书院在明代也新建不少,计有正德年间(1506—1521)建书院8所,嘉靖年间(1522—1566)建78所,隆庆年间(1567—1572)建4所,万历年间(1573—1620)建43所,天启年间(1621—1627)建1所,崇祯年间(1628—1644)建16所。这些众多的书院,除了在经济较发达的广州、潮州和次发达的地区的惠州、嘉应州、高州、南雄州、罗定州、廉州、钦州(今广西辖)、雷州等府建之外,在比较偏僻落后的地区如儋州、崖县等(现海南辖)亦有设立,以广州为多,达20多间。〔44〕明代广东最积极努力创办书院者首推增城县人湛若水,他所到之处“必建书院以祀献章”。〔45〕他一生创办了40多所书院,在广州办有天官书院、小禺书院、上塘书院、蒲间书院等;在南海县西樵山和增城、惠州、曲江、英德等县相继创办书院,共招收学生3900人,学有所成者不下390人。〔46〕湛若水所办书院,许多设在越秀山、白云山、西樵山、罗浮山等环境清幽的地方,以便使学生远离尘嚣,静心寡欲,刻苦攻读诗书。明代广东书院虽然名居第二,但由于嘉靖十六年(1537)二月御史游居敬上疏,斥责湛若水“倡其邪学,广收无赖,私创书院”之罪,因而世宗皇帝下令拆毁全国书院。十七年(1538)吏部尚书许慧又上书诉责书院之弊;万历七年(1579),首辅张居正痛恨私人书院讲学,于是书院被毁无数,史称:
“万历中,宰相异学,毁及院舍,有司奉行,急若风火,西樵独流祸烈,一时儒绅疯然丧焉。若大科、若铁泉、玉泉、天阶诸舍,皆被毁拆。……而名贤寤寐之地,遂为烟蔓之场”。〔47〕
天启五年(1625),太监魏忠贤又下令焚毁全国书院,并将书院塾师均指为东林党而加以迫害,使广东书院四度被毁,从此一蹶不振。
但是到了康熙年间(1662—1722)取消书院禁令之后,广东又陆续创办书院,并形成高潮,据统计,有清一代,广东共创办书院415间(一说是342间),其中官办者258所,私人办153所,计广州府有152间,肇庆府43间,潮州府42间,共237间,占全省书院总数的54.7%,可见书院分布极不平衡。经济欠发达的府、州、县创办书院较少,难怪广东学政徐开春给朝廷奏折中实说:
“文风自以广州、肇庆两府为最优,而广州又以南海、番禺、东莞、顺德、香山、新会数县为尤胜:肇庆则高要、四会、开平、鹤山数县为佳,新兴、阳春稍次之”。〔48〕
广东的书院,很多侧重于应付科举考试,士子只注重写八股文,没有真才实学。为了扭转此种局面,道光四年(1824),两广总督阮元在广州越秀山麓创立“学海堂”学堂,并实行“学长制”,由阮元指定著名学者吴兰修、赵均、林柏桐、曾钊、徐荣、熊景星、马福安、吴应逵等人为首任学长,轮流负责校务,课程以经史为主,提倡实学,招生比较严格,培养出一批优秀人才,如陈澧、桂文灿等。这可以说是明清广东书院发展的特点,开了广东高等教育的先河。
明代,福建有书院107所(一说170所),其中福州府17所,漳州府11所。清代有书院162所(一说470所),其中省级书院5所,即万历二十二年(1594)巡抚徐孚远将原怀安县学改为共学书院,康熙四十六年(1707),巡抚张伯行创建的福州九仙山鳌峰书院;嘉庆二十三年(1818)闽浙总督汪志伊、盐法道孙尔准创办凤池书院,同治九年(1870)创办正谊书院和同治十二年(1873)创办致用书院。福建官办书院由官府用公款或地方官倡捐款创建和提供办学经费。例如福州鳌峰书院,清雍正十一年(1733)和干隆三年(1738),由朝廷各颁赐银1000两;干隆二年(1737)、十七年(1752)、二十一年(1756),由地方司、道拨银1980、2000、1100两;干隆二十四(1759),共收息银1260两。嘉庆三年,(1798),浦城职员祝缔封捐银5000两。书院初建时期经费不足,每年由省、府、县各官吏捐助1两至100两不等,于嘉庆四年(1799)停止。又如福州正谊书院,同治六年(1867),闽浙总督英桂准在厘金项下拨银50000两交商人以1分1厘生息。建宁府建溪书院,从建安、瓯宁、建阳、崇安、浦城县筹集苗谷720石及茶叶、椮油、山场租银为经常费用。
民办书院设立的院产或由村、族公产拨款、或由官民捐助。小型的书院由创办人自行筹措,以支付教师的束修。学生学习和生活费用均自理。
清代福建书院以鳌峰、致用两书院为最大和最著名。
鳌峰书院共有书舍140间。每年报考生童5000—6000,録取300人左右。考课以制文为主,附试古文、经史,校刊先儒遗着55种。康熙至道光初年(1662-1821左右),历任督、抚常到书院讲课、考课、颁书,修订章程。清干隆、嘉庆年间(1736~1820)常开讲座,请院内外学者主讲经史。首任山长蔡璧,漳浦人,拔贡,曾任罗源县学教谕。在教学上主张以古圣贤为榜样,以器识为先。在言行上诚恳檏实,不剽窃别人的话,不作表暴之行。其子蔡世远,康熙进士,继任山长,家居时知县请他到学宫讲学,环听者常几百人。雍正元年(1723),起值尚书房,做经筵讲官十几年,和方苞为至交,有《鳌峰讲义》行世。继任山长朱仕绣,建宁县人,干隆进士,著名古文学家,主讲11年。继任者孟超然,闽县人,干隆解元、进士,曾任四川学政,以“诚”为教育根本,整天和学生们读经论艺,读书人仰慕他的为人和教学,踊跃来投考入学,书院的宿舍容纳不下,往往四五人同住一间。郑光策,闽县人,干隆进士,品德高尚,原来院课都是考八股文,他增加一课考古文。陈寿祺,闽县人,嘉庆进士,著名今文学家,主讲清源、鳌峰书院各11年,其学生仙游王捷南以《春秋)、诸史,晋江杜彦士以《小学》,将乐梁文以性理。建安丁汝荣、德化赖其模、建宁张际亮以诗、古文著名于世。林枝春,闽县人,干隆榜眼,曾任通政副使,极为方苞所器重,主讲8年。林春溥,闽县人,嘉庆进士,曾主讲晋江梅石、浦城南浦、江西鹅湖书院,又主讲鳌峰19年,在教学上主张先器识,后文艺,学习进步应该表现在实践上,选拔文字以清雅为原则,每月除考时艺外,兼考经史及古文辞。其他曾任山长的还有24人,都是进士或博学鸿词科出身。培养了林则徐、梁章巨、陈化成、陈际亮等一批人才。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改办福建法政学堂。
致用书院,同治十二年(1873),福建巡抚王凯泰创建于福州西湖。学习阮元在杭州创立诂经精舍和在广州创立学海堂的宗旨,专习经史、古文,以培养经世致用人才。山长林寿图、郑世恭、谢章铤、陈宝璐都是著名学者。光绪年间(1875—1908),移于乌石山范公祠左近。培养了经、史学家张亨嘉(京师大学堂首任监督)等一批人才。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改办全闽师范学堂简易科。
湖南的书院是在明中叶兴旺发展起来的。首先是嘉靖五年(1526)由知府杨表建将“元末毁于兵”的长沙岳麓书院先建六君子祠;六年(1527)继任知府孙存“辟三门于堂外”,筑赫曦台于山下,增置学田1400亩,“受请赐书,置山长如白鹿洞例”而重建起来。接着各府、州、县纷纷创办一大批新书院,如弘治年间(1488—1505)创办的茶陵州云崖书院、衡山文定书院;正德年间(1506—1521)创办的辰州府崇正书院;嘉靖年间(1522—1566)创办的长沙善化惜阴书院、湘阴仰高书院;宁乡玉山书院、衡山甘泉书院(湛若水建)、衡山集贤书院、衡山东廓书院;耒阳白石书院;永州府宗濂书院;东安清溪书院、城南书院;武冈州鳌山书院;桂阳州蒙泉书院;万历年间(1573—1620)创办的宁远崇正书院、会濂书院,等等。
进入清朝后,顺治至雍正年间(1644—1735),湖南又纷纷创办新书院,首先是于顺治十四年(1657),由湖南巡抚袁廓宇请准修复重建最著名的衡阳石鼓书院,其次是干隆初年又重修长沙岳麓书院。接着在康熙、嘉庆年间(1662—1820)创办一大批新书院,即醴陵渌江书院(干隆十八年),湘潭昭潭书院(康熙五十九年),湘乡东皋书院(康熙二十二年)、双峰书院(干隆二十五年),攸县玉兰书院(顺治十六年)、湘南书院(康熙六十一年),安化崇文书院(康熙三十一年),衡山观湘书院(康熙三年)、中洲书院(干隆十年),耒阳青麓书院(干隆二十年),酃县天河书院(康熙五十六年)、洣泉书院(康熙五十二年),东安紫阳书院(干隆十五年),道州营道书院(干隆二十二年),新田榜山书院(雍正五年)、清溪书院(干隆三十二年),江华秀峰书院(干隆九年)、锦田书院(干隆九年),新化资江书院(干隆四十二年),新宁文昌书院(康熙二十四年),城步白云书院(干隆七年),岳州府岳阳书院(康熙五十九年),平江昌江书院(康熙五十九年),华容沱江书院(干隆二十五年),常德府朗江书院(干隆十六年),桃源沅阳书院(嘉庆九年),祁阳龙标书院(康熙五年),麻阳锦江书院(干隆二十年),干州厅立诚书院(嘉庆十二年),凤凰厅敬修书院(干隆十二年),永绥厅绥阳书院(干隆二十一年),郴州景贤书院(康熙五十六年),白莲书院(干隆十九年),绥宁虎溪书院(干隆七年),慈利零阳书院(嘉庆四年),永定崧梁书院(干隆二十六年),桂阳州鹿峰书院(干隆四十一年),蓝山鳌山书院(干隆二十九年),等等,总计7l处。
明代,广西全省共建立书院71所(一说68所),除修复宋元旧书院4所外,新建64所,分布在南宁、桂林、郁林、柳州、梧州等地。其中以王守仁在南宁创办的敷文书院为最有名。嘉靖七年(1528),两广总督王守仁到广西镇压农民起义时,在邕州城(今南宁市 )北门街口处创办敷文书院,据方志记载,此是有相当规模的书院:
“建有正厅、东西廊房、后厅。日集诸生,讲学其中。后人因立公象于后厅,春秋祭之,名为文成公祠”。〔49〕
在王守仁创办书院的推动下,广西于嘉靖年间(1522—1566)创办新书院23所。这些书院有若干数量的学田,租给农民佃种,收租谷充书院经费之用。书院山长由广西巡抚聘任。书院学生要通过入学考试,凡考试名列1—50名者,每人每月发给膏火银2两;名列51—60名者,发膏火银1.5两;名列60—80名者,发1两。〔50〕广西书院制定日常考试奬励制度,共分师课与官课两种。所谓师课,是书院塾师出题考试,成绩定为超级、特级和乙级三等,按等级发给资金,超、特级发银2—3两,乙级发银1两。官课由地方官出题,考试后亦按成绩的等级发给资金。
到了清朝,广西亦大办书院,广收生员入学。先是重修南宋创置的桂林宣成书院,雍正年间(1723—1735)增设秀峰书院,道光年间(1821—1850)再增设桂山、榕湖书院,成为桂林四大书院,还设立蒙泉、爱日、培风和兑泽4所小书院。除此之外,又在各府州县先后设置许多书院,如桂林府兴安设立漓江、文笔书院,全州设立清湘书院;柳州府设立柳江、象州两书院;庆远府设立庆远书院;泗城府设立云峰书院;西林县设立毓秀书院;平乐府设立道乡书院,富川设立富江书院;贺县设立临江书院;梧州府设有传经、鼓岩两书院;岑溪设藜经书院;浔州府设立浔阳书院,桂平县设思美书院,平南县设武城书院,武宣设城南书院;南宁府设蔚南、正谊两书院,新宁州有吉阳书院,横州有淮海书院;太平府有丽江书院,崇善有桂香书院;永康州有康山书院,宁明州有宁江书院,龙州有暨南书院;镇安府有秀阳书院;郁林州有紫泉书院;博白有环玉书院,北流有抱朴书院,陆川有三峰书院,兴业有石南书院,等等。
云南的书院自弘治元年(1488)在永昌府建立秀峰书院后,陆续建立起来,据统计,弘治年间(1488~1505)建5所;正德年间(1506~1521)建5所;嘉靖年间(1522~1566)建 24所;隆庆年间(1567~1572)建12所;万历年间(1573~1620)建13所;天启年间(1621~1627)建1所;崇祯年间(1628~1643)建2所。不记年代的4所,共66所。按地区分布:在大理府有17所、云南府13所、临安府9所、楚雄府7所、曲靖府5所、澄江府5所、丽江府3所、永昌府5所、各直隶厅、州共5所、省会昆明1所。
清初,书院发展缓慢,顺治年间(1644~1661)云南仅建2所。康熙时(1662~1722),鼓励兴建书院,并直接拨款支持,官吏还亲自为云南育材书院书写匾额以示关怀,又“御赐图书”供书院学子研读。康熙年间(1662~1722)云南共兴建书院39所;雍正年间(1723~1735)建29所;干隆年间(1736~1795)建37所;嘉庆年间(1796~1820)建13所;道光年间(1821~1850)建12所;咸丰年间(1851~1861)建2所;同治年间(1862~1874)建8所;光绪年间(1875~1908)建27所,只记明清时代所建(不记年号)的57所。清代,云南共新建书院229所,达到鼎盛。书院分布在大理府有29所,云南府16所、临安府25所、各直隶厅、州41所、曲靖府19所、永昌府6所、澄江府16所(不记明建院年代的8所)、楚雄府16所(不记明建院年代的5所)、丽江府7所、昭通府10所、开化府8所、各盐井共7所(不记明建院年代的3所)、东川府2所、普洱府6所(不记明建院年代的1所)、顺宁府13所(不记明建院年代的6所)、广南府4所、省会昆明1所。
贵州的书院是从明代弘治年间(1488~1505)才开始创办的。到嘉靖、万历(1522~1620)达到顶盛,前后100多年,共建书院20多所。弘治十六年(1503),贵州按察司副使毛科在贵阳、铜仁分别兴建文明书院和铜江书院。接着程番府知府汪藻在定番城建中峰书院。正德初年,王守仁被贬发贵州龙场驿(今修文),他亲手创办龙岗书院。同时黎平府何志清等人在南泉山天香阁创办天香书院。嘉靖七年(1528),平越佥事朱佩在卫城创办石壁书院;十四年(1535),巡抚都御史王杏在贵阳城东办明阳书院,十五年(1536),王溥在编桥卫办南山书院,二十一年(1542),贵州提学副使蒋信在省城办正学书院。嘉靖年间(1522~1566),刑部主事张翀被贬贵州都匀时创建鹤楼书院,又一贬官陈邦敷在平越卫建中峰书院;镇远知府黄希英建紫阳书院、兴隆卫建月潭书院;隆庆六年(1572),石阡知府吴维京建明德书院,思南府田稔、推官伍次和郡人李渭在府城建立为仁书院;万历十四年(1586),施秉知县张月建兴文书院;二十二年(1594),提学副使徐秉正建南皋书院;三十九年(1611),思南府同知周以跃建大中书院,兵备道陈性学在毕节建青螺书院,新添卫指挥叶风革邕在卫城办魁山书院。〔51〕贵阳的书院受王阳明(王守仁)心学的影响较深,除了王阳明亲手创办龙岗书院外,还有以王阳明命名的阳明书院。许多学院都“讲明心学”。如著名龙岗书院,正德元年(1506),王阳明(王守仁)任兵部主事因忤宦官刘瑾被贬贵州,于是他利用龙岗书院讲“致良知”和“知行合一”学说,从学者30多人,著名者有陈宗鲁、汤伯元、叶子苍等。他讲学方式十分灵活,生员可以自由发问,老师根据自己的见解随时解答,充分展开辩论,师生相互切磋,《龙场生问答)一文,便是当年王阳明与生员讨论的记録。为了给书院树立新风,王阳明定下了《示龙场诸生条》,他写道:“诸生相从于此甚盛,恐无能为助也。以四事相规,聊以答诸生之意。一曰立志,二曰勤学,三曰改过,四曰从善。”从这里可以窥见王阳明的教育思想。“立志”就是要求学生树立远大理想,他说:“志不立,如无舵之舟,无衔之马,漂荡奔逸,终亦何底乎?”故必先立志而后才能笃行。“勤学”要在“勤勤谦抑”、“勤学好问”上下功夫。“改过”乃“致良知”的要决,“不贵于无过,而贵于能改过”,“称人之善而咎己之失,从人之长而明己之短”,只要能改过者便可成为“大贤”。“从善”是“知行合一”的最终目标,教师对学生应“忠告而善道之”,学生对教师应“直不至于犯,而婉不至于隐”,“教学相长”方可从善。〔52〕总之,龙岗书院开启了贵州自由讲学之风,颇具独立思考、个性解放的特色。这在当时国内各书院中是十分突出的。
贵阳的文明书院,是贵州最早建立的书院之一。文明书院规模宏大,徐节在《新建文明书院记》中说:
“选聪俊幼生及儒学生员之有志者二百余人,痒五经教读六人,分斋教诲”。〔53〕
正德四年(1509),席书任贵州提学副使,因慕王阳明的思想、才学和为人,特聘请来书院亦仿龙岗书院的教学方法,“为师者知其所以教,为弟子者,知其所以学”。嘉靖十四年(1535),巡按王杏又建阳明书院,旨在弘扬王阳明心学,“倡明良知之旨以立教”。嘉靖十八年(1539),王学弟子蒋信调任贵州提学副使,以为王学“直契吾儒之正脉”,遂建正学书院,亲自临院讲学,听者莫不鼓舞。都匀的两所书院,也是贵州当时传播王学的中心。张翀建“读书堂”,认为“人之有堂所以安身也,堂之有书所以明心也。”在他的启迪下,都匀士人努力读书,后建立鹤楼书院。邹元标在都匀六年,聚徒传播王阳明心学,陈尚象、金显风、吴铣等人皆从其学,后来以邹元标的号“南皋”命名书院。文明书院、阳明书院、正学书院、鹤楼书院、南皋书院,皆继承和发扬了龙岗书院的精神。
书院的经费,一部分是由学官拨给,大部分是靠地方官绅及民众捐赠。一般购置学田,收取租谷养学。例如南皋书院,有学田28亩,后又由都匀府续置12亩;阳明书院有学田5份,每年可收取租银若干两。书院平时的开支主要是两项:一项是教师的酬金(“束修”);另一项是学生的津贴(“膏火”)
到了清朝雍正十一年(1733)创办书院之令后,贵州更兴办起来。是年,贵州巡抚元展成首先建立贵山书院,干隆年间(1736~1795),全省先后建书院20多所,嘉庆年间(1796~1820)又建10多所;道光年间(1821~1850)再建20多所。分布在全省各府州县中,计贵阳府建书院13所;安顺府11所;遵义府14所;镇庭府11所;思南府5所;黎平府20所;平越直隶州7所;都匀府18所。其中以贵山书院为最大的书院,共有学生100~200多人,许多博学名师在此主讲。如研究治水颇深的陈法就在此主讲20年之久,为贵州培养不少人才,如被誉为滇黔以状元及第夺魁第一人的赵以炯就是在此院读书成才的。
四川的书院分为官办龢民办两种,而以私人民办为主,史称“书院之道,非制也”,〔54〕就是这个意思。明代四川有书院63所,清朝发展至383所。四川书院的特点是以名人遗址命名,史称:
“(书院)多以名人遗址为之。在蜀者,如北岩、紫岩、青莲、金华数书院,皆名人遗址”。〔55〕
因此,书院山长通过聘请而来,由地方官府任命。如成都尊经书院的山长是由四川总督丁宝桢聘请湖南著名学者王玉运担任。各府、州、县书院的山长由各地方官延聘。所以,书院多是由“硕学巨儒”担任山长,如“蜀中名儒”翰林院侍讲、引病归里的李伯子、著名教育家彭端淑、宋育仁、吴之英、蒲莹、廖平等被聘为锦江书院等著名书院的山长。山长的待遇,视书院的经济收入情况而定,干隆年间(1736~1795),若干经济充裕的书院山长年薪少者200~300两,多者达800~900两,如华阳潜溪书院山长年领浥金200两,米4石8斗;重庆东川书院山长年浥金高达800两,相当于一个知州全年的薪俸和养廉银之总数。四川书院的教学内容,同其他省书院教学内容大同小异,一般是以《四书》文、试贴词为主,兼及经史、律赋、策论等内容。如兼读《圣谕广训》、《圣谕》、《御制补笙乐》,还要选读《朱子大全》、《四书解文》、《学政全书》、《周易断中》、《明史》、《资治通鉴》、《名教罪人诗草》等。教学方式,一般由山长主讲,然后组织学生讨论,并进行考试。一年分季度考试4次,有的书院考试8次。私人民办的书院,体制比较独立,学术空气较浓。
从上所述可以看到,明清时期珠江流域地区的书院,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到了晚清,随着光绪二十七年(1901)光绪皇帝旨谕:“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改设小学堂”下达后,珠江流域各省的书院逐渐先后停办或改为学堂。
三、澳门的近代化教育
澳门开埠(1553)之前属香山县的一个小渔村,其居民的教育主要是私塾及社学。相传明代时澳门有“更馆社学”,现沙梨头的土地庙就是一个遗址。明末清初,在前山一带建有风山、风池书院。到了干隆四十三年(1778)和嘉庆六年(1801),望厦村的赵元骆、赵元箐父子先后考取举人。足见明清时期,澳门居民的教育与广东内地是相同的。〔56〕
但是自从葡萄牙人于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入和以后租居澳门开始,至道光二十年(1840)的287年期间,由于天主教耶稣会士纷纷随商船来澳门传教,加上葡萄牙等外国人在澳门长期定居而需要对他们的子弟进行文化教育,所以由澳门教会创设学校,对儿童进行启蒙文化教育。于是1579年在大炮台山开设一所小学,称圣保禄公学,教授儿童学习文化。当年已有150个学生入学。1582年公学搬到今澳门大三巴牌坊处办学,学生增到200人。此外还有一些传教士来公学学习汉语和拉丁文。公学的经费由政府支持。从1584年起,葡萄牙国王从马六甲税收中拿出1000 cruzados资助公学办学。1588年起,葡萄牙商人每年从获得自中国的1600担生丝出口中抽取50担,给耶稣会士运住日本出售赚取数千金币作为办学的开支。
后来,随着罗明坚(Michel Ruggiere)龢利玛窦(Mathieu Ricci)于1583年进入广东肇庆、韶州、南雄用汉语传教成功,于是耶稣总会规定凡入华传教的耶稣会士,一律要在澳门学习中国语言文字和中国的礼仪风俗。这样,耶稣会东方视察员兼副主教范礼安(Alexendre Valignani)向罗马耶稣会总会长建议和请求,在澳门创办一间大学,专门培训进入中国内地以至日本等地东方国家传教的耶稣会士,以便进一步开展传教活动。经批准,果阿耶稣会长鲁得拉斯(Antonius de luadros)于1594年12月1日委托方济各·贝勒兹(Franosols Perez)、代宰拉(Emmanuel Teixeira)和平托(F·Andre Pinto)3人,将原来只有小学规格的圣保禄公学扩大和升格为大学,名曰圣保禄学院(Colegio de Saopaulo),并正式注册成立.首任院长是孟神父(Eduardo desande)。在学院任教的均是有名的学者,如教数学的艾儒略(Julius Alend)、毕方济(Franciscus Sam-biasi)、邬若望(Jeannes Uremon);教哲学的孟儒望(Joannes Monteiro)、安文思(Gabriei de Magalhaes);教神学的王丰肃(Afnnso Vagnoni)、李若望(Joannes pereira)、阳玛诺(Manuel Diaz Junior)等,和教授中文的中国教师。这就是澳门第一所正式的大学,也是中国以至远东国家的第一所西式教育的大学。它比日本东京大学的创办(1877)早283年,比中国内地最早创办近代大学的上海圣约翰大学(1879)早285年。学院根据在中国传教的需要,参考葡萄牙科英布拉(Coimbra)大学的教学程序设计课程,共设置有中文、拉丁文、哲学、神学、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医学、音乐、修辞等课程。其中中文课程是最重要的必修课,人人要学,学时最多。因为它是在中国以至远东进行传教必需的沟通工具,不但学生要学,而且连一些教授也要学。例如艾儒略,既是数学教授,又是在学院学习中文的学生,故其名字也列入该院毕业生名册之中。
圣保禄学院招生的对象主要是欧洲的耶稣会士,其次是中、日的修生。1600年左右,“在这规模宏大的圣保禄学院中,所居住的耶稣会士,竟有六十、八十或八十以上之名额”。据统计,曾在学院攻读毕业而入华传教的欧洲耶稣会士达200人左右,其中有年代可考者122人,占毕业人数的60%,占1553~1770年入华传教的467名会士的26%。圣保禄学院招收的中国学生约30多人,这些学生经过培养教育,毕业后同样派往珠江流域地区乃至中国内地传教。现将27名中国学生姓名列表如下,以见一斑。
圣保禄学院的创办,使澳门成为亚洲文化中心,许多欧洲国家的青年均慕名而来此学习,促进欧亚之间的文化交流,使澳门成为文化名城。同时,圣保禄学院成为珠江流域地区以至中国的一所外国人在广东澳门创办的欧洲近代化的高等学府,对中国近代化教育文化产生影响。可以说,它是珠江流域地区教育文化史的奇葩。
随着澳门商业的发展和传教事业的需要,1727年,澳门创办了第二所大学——圣若瑟修院。该院建立时称圣保禄分院,俗称“三巴仔学院”,与圣保禄学院称的“大三巴学院”相对称。圣保禄学院的任务着重培养东来传教的西方传教士,注重汉语及中国文化教育;而圣若瑟修院任务则注重培训中国籍的教士,神学是一门重要课程,课程有神学、科技、数理、拉丁语等科目,尤重科技一科,从而成为澳门科技教育的开端。由于圣约瑟修院是培训中国的教士,亦是双语教育,所以在推进中西文化交流方面起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56〕。当时在此培养双语人才中,最有成就的教师是葡人江沙维(P. J. A. Goncalves, 1781-1841)。他是1813年6月28日扺达澳门圣约瑟修院任教,并在此度过一生,先后任英语、汉语、音乐教师。他在汉语方面造诣极深,先后编撰了中葡、葡中、中拉、拉中字典;着有《汉字文法》、《拉丁文法》、《汉语语言》等教科书,被欧洲人重誉为“汉语大师”。他于1831年编撰的《拉丁中华合壁字典》,直到1922年在北京第5次印刷,1936年法国人编撰的《中法字典》时仍以此为蓝本。他在澳门逝世时,人们为他写墓碑,曰:“为葡国争光的人,为澳门争光的人”。第二位出色的教师是江沙维的学生玛吉士(J.M.Marques,1810-1867),是土生葡人,双语造诣亦极高,他撰写的《外国地理备考》一书于1847年出版后,深受中国读者欢迎,影响很大。该书大部分内容被林则徐和魏源编写的《海国图志》采用,对中国人开眼看世界以至日本的明治维新运动都产生巨大的影响。
到了道光十九年(1839),基督新教传教士、美国耶鲁大学(Yale Universtiy)毕业生塞缪·布朗(Samael Robbin Brown)在澳门办起了第一所西式小学—马礼逊学堂。开始只招收学生6人,年龄11-16岁,免收学费,提供食宿和必要衣物,全部在学校寄宿。学生学习时间从早上六时到晚上九时,半天读中文,半天读英文。一天有4小时在户外场地运动娱乐。课程包括有《四书》、《诗经》、《书经》、《易经》等;英文课程有天文、地理、算术、代数、几何、生理、化学、历史、作文、音乐、美术等。中文课程由华人教师任教。马礼逊学校所开的中文课程与中国传统私塾、官学课程一样。但增加了外国课程,使学生增长知识,开阔视野。该小学共开办了10年(1839-1849),共招收学生52人,除中途退学及开除者外,真正培养的学生32人。其中最有名者是容闳、黄宽和黄胜。容闳原来在郭实腊夫人办的小学转来,黄宽和黄胜则于1840年3月13日和1841年1月1日先后入学。1847年,容闳等3人随布朗去美国读书,成为中国留美的最早留学生。他们到美国后,布朗介绍他们入孟松学校(Monson Academy)读中学。毕业后容闳考入耶鲁大学,毕业后回国到上海开办工厂,成为中国创办民族工业的先驱和推动以后留美学生的积极分子。黄宽考取苏格兰爱丁堡大学医科,1857年毕业回国,在广州金利垺仁济医院当医生,成为广州第一名真正的西医生。黄胜到美国后因病提前于1848年回国,1864年在上海广方言馆教授英语。
以上澳门这两所大学和马礼逊学堂的创办,对于珠江流域地区的近代化教育文化产生深远的影响(详第八章)。
注 释:
〔1〕 《明史》卷69,《选举一》。
〔2〕《鲒埼亭集》外编卷22,《明初学校·贡举事宜记》。
〔3〕《明史·选举志》。
〔4〕《明史·选举志》。
〔5〕阮元、陈思齐等:《广东通志》卷275。
〔6〕《嘉庆广西通志》。
〔7〕庞思纯:《明清贵州700进士》第3-4页,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8〕庞思纯:《明清贵州700进士》第10-11页,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9〕过庭训:《本朝分省人物考》卷111。
〔10〕 屈大均:《广东新语》卷15,《货语》,中华书局1985年版。
〔11〕《嘉庆东莞县志》卷46。
〔12〕《明史》卷190,《蒋冕传》。
〔13〕〔14〕黄泌等:《临桂县志》卷27、28。
〔15〕汪森:《粤西文载(校点)》卷70,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
〔16〕《明史》卷210,《张翀传》。
〔17〕萧一山:《清代通史》卷上。
〔18〕《清史列传稿》卷307,《陈宏谋传》。
〔19〕《上林县志·张鹏展传》。
〔20〕庞思纯:《明清贵州700进士》第266页,贵州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21〕张伊总纂:《江西省志》第5章,第34—39页。
〔22〕王圻:《续文献通考》卷60,《社学》。
〔23〕《续金堂县志·学校》。
〔24〕转引舒圣佑主修:《江西省志》第一篇第一章,《郡县学》,方志出版社2003年版。
〔25〕据《光绪江西道》的资料统计。
〔26〕《万历贵州通志·合属志》。
〔27〕《嘉靖普安州志·学校》。
〔28〕《道光遵义府志·学校》。
〔29〕《清朝文献通考·学校·考八》。
〔30〕张震声主编:《壮族通史》(中)第803—806页。
〔31〕《新纂云南通志·学制考》。
〔32〕《云南省志·教育志》第135、140—14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3〕《明史·李希颜传》。
〔34〕《明史·王行传》。
〔35〕《酌中志·内府衙门执掌·内书堂读书》。
〔36〕《明史·湛若水传》。
〔37〕赵尔巽等:《清史稿·康有为传》。
〔38〕《万历贵州通志·学校》。
〔39〕《干隆泉州府志》卷24。
〔40〕《与谢约斋年简》。
〔4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第九章,第189页。
〔42〕转引李才栋:《江西古代书院研究》第283页。
〔43〕转引舒圣佑主修:《江西省志》第一篇第四章第31页,方志出版社2003年版。
〔44〕刘伯骥:《广东书院研究》,台湾国立编译馆中华丛书编审委员会1978年版。
〔45〕《明史》卷283,《湛若水传》。
〔46〕龚伯洪:《广府文化源流》第112页,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47〕郭棐:《岭南名胜记》。
〔48〕转引袁钟仁:《岭南文化》第149页,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
〔49〕黄炳奎纂:《邕宁县志》卷21,《学校》。
〔50〕《桂林石刻》(下)。
〔51〕郭子章:《黔记·学校志》。
〔52〕《明史》卷28,《王守仁传》。
〔53〕《嘉靖贵州通志》引徐节:《新建文明书院记》。
〔54〕扬名:《斗城书院记》,《嘉庆四川通志》卷80。
〔55〕《嘉庆四川通志》卷80。
〔56〕参考刘羡冰:《双语教育与文化交流》第5~8页,澳门基金会199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