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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的保护现状及思考



  田雁,深圳博物馆,馆员。

  【中文摘要】深圳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极少,其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都十分大,但其保护现状并不尽如人意,本文以元勋旧址和龙田世居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例,对如何更好的保护文物保护单位提出相应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深圳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

  Abstract:There are few monuments which belong to the province-level protection in Shenzhen city. These monuments are under a not so good protective condition but they are important both in history meanings and values. 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wo province-level protective cites which are Yuanxuan site and Longtian dwellings. According to the two examples, the author points out corresponding ideas and advices to make better work.

  Key words: Shenzhen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monuments under province protection Protection

  

  深圳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新兴城市,早在七千多年前深圳地区已经有了人类活动的踪迹,但深圳真正的开发历史是比较有限的,主要集中在明清以后的六百多年间。随着深圳被确立为特区,它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经历了三十年的大发展,这三十年间大量历史遗留下来的古建筑被拆除,而被保留下来的历史遗迹则更显得弥足珍贵。深圳现有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不足百处,其中省级以上的数量更少,如何更好的保护龢利用这些文物保护单位是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问题。本文以深圳市的两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例来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

  元勋旧址又称笋岗老围,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村。元勋旧址始建于明代早期,是笋岗何氏为纪念其祖先——岭南名贤何真在此发迹而建造的。元勋旧址是深圳市区保存较完整的一座古代寨堡式村围,也是深圳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广府围屋。整个围屋呈方形,东西宽约70,南北长60多米,村围的四角各建有一个碉楼,碉楼间以围墙连接,村围内有左、中、右三条纵巷,前后六条横巷,共建有近150间房,在村围内还有三口水井。村围后排正中建有小型的何氏宗祠。整座围屋建筑雄伟壮观,南面的大门外墙是用红粉石砌成,墙上还有枪眼,正门门额的石匾上刻有“元勋旧址”四个大字。深圳地区的广府民居少有以围屋形式保存下来的,而元勋旧址则是现在的保存最为完好的广府式围屋。1988年元勋旧址被深圳市人民政府定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又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龙田世居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坑梓街道田段心村,是一座古堡式的客家围龙屋建筑。龙田世居始建于清道光十七年(1837),是由梅县(今梅州市)迁来的黄氏族人所创建的,其自创建至今有170多年的历史。整个龙田世居规模宏大,占地五千多平方米。整个龙田世居东、南、西三面环水,水面宽十多米,北面则是一个半圆形的围墙与护围河相连。在龙田世居正前方的水面上有一座小桥,桥上建有一个小房子,以与外面连接,这种形式极好的保护了整个围龙屋的安全。围屋后围建有一个小花园,环境十分优美,两侧傍河处建有一排房子,围屋前有宽敞的禾坪和与围河相通的池塘。围屋的大门上有一门额,上刻有“龙田世居”四个字。围屋的四角设有四个炮楼,炮楼以跑马廊相连,使整个围屋显得气势恢宏。整个围屋不仅大,而且其内部装饰十分精美。龙田世居是现深圳地区发现的规模较大,保存最为完好的客家围屋,是深圳客家围的代表。200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在深圳都有数百年的历史,它们是深圳地区广府围屋与客家围屋的典型代表之一。

  二、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的现状

  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作为深圳最具代表性的广府与客家围屋,都已被公布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围屋一直都有人居住,由于整体居住环境不是太理想,因而大量是被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在被公布为省级文保单位后,为对两处围屋进行更好的保护,原住于此的居民陆续被迁出,至2008年笔者前去调研时,围屋内已不再有人居住了。

  两处建筑群从整体上看保护得比较完好,但细处仍存在有一定的问题。

  其一,围屋内的环境不够整洁。两处围屋都是有着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屋,以前一直都有人居住,老屋自身所存在的条件限制,使得围屋内的环境本身就不是太理想,房屋破旧,历史遗留的垃圾残迹,因而整体环境本身就不太好。为保护建筑群,对内部的居民进行了大规模的搬迁,于是原来住户在搬迁过程中和搬迁后产生的一些废弃物都留在围屋的街巷或房间内,其中除了少量损毁的家具外,大量都是各式各样的垃圾,这些都使得围屋内的环境变得更加糟糕。大量的垃圾留在围屋,不仅对围屋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而且对围屋本身的保护也极为不利。

  其二,部分地方破损严重。两处围屋都有较长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屋的自然损坏是不可避免的,加上人员长期居住于此,人为的破坏也在所难免。如元勋旧址四周的碉楼有部分坍塌,内部房屋的墙壁有脱落、裂痕。龙田世居内的坍塌情况较元勋旧址更甚,不仅其碉楼有,内部房屋也有一些坍塌,有的尚未坍塌的部分也是岌岌可危。笔者在调研过程中,不时有陪同的工作人员提醒房屋内有危险,最好不要进入。

  其三,部分建筑改建,破坏原有建筑格局和风格。围屋从建成之日起就随着人们的使用而被不断的改建,这是顺应居住者的需要而进行的,其改建对围屋的整体是不会有很大影响的,主要涉及的地方是一些房屋内的结构和围屋内面巷的门面的改建,这其中有一部分时间较长,但有一些是随着城市的发展,为了充分利用房屋,并将之出租之用而改动房屋结构的,例如在龙田世居内有部分房屋内加建了洗浴室或厕所,在元勋旧址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将一个房间隔作两个使用等。但这些对房间内部的改建影响毕竟有限。而影响较大的是对房屋门面的改建。元勋旧址中有极少数的房屋为了美观将原有的门楼拆除后新建门楼,其风格与原来的风格有着极大的差距,虽然数量极少,但与元勋旧址的建筑显得格格不入。

  三、对元勋旧址及龙田世居现状的思考

  一个建筑被认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说明这一建筑本身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元勋旧址和龙田世居被定为省级文保单位,说明这两处建筑群是深圳地区极具代表性的广府和客家围屋,同时也是保存得比较好的两处围屋。这两处建筑能充分反映出深圳地区广府及客家围屋的建筑特点及建筑风格,因而更好地保存两处建筑群对于后来人瞭解和认识深圳地区广府及客家围屋的建筑风格与特点有着重要意义。

  任何文物保护单位随着时间的发展都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损坏,因而对于文物保护单位必然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缓和弥补这些损坏,以便使这类文物保护单位能尽可能长时间的存在下去。元勋旧址与龙田世居作为省级文保单位,受损坏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是自然性的破坏,即由于存在的时间较长,各种自然现象对房屋本身造成的破坏,对于这一类的破坏,所能做的工作主要是事前的防范和事后的弥补;其二是人为的无意识破坏,两处文物保护单位一直都处于被利用状态,居民在其中居住的时间相对较长,出于对自身居住的舒适和自身的经济利益的考量,必然会对房屋进行适当的改造,同时各种居民生活行为也会对房屋造成一定的破坏。

  从深圳的两处省级文保单位的情况来看,笔者有如下想法:

  其一,文物保护的观念尚不深入人心。元勋旧址和龙田世居于200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这之前早已经被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虽然出于保护的需要对其中的居民及租户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严禁出租或严禁损毁等,但建筑本身的户主对于文物保护的意识仍相对较差,这类建筑由于历史较长,本身的居住条件就不是太理想,如果不能对建筑本身进行重建,那么居住的舒适度必然受到影响,因而户主们或者对房屋内部进行了改建,或者将其出租给外来人员,这些人员本身对于保护相关建筑是没有什么概念的,其所能考虑的必然是自身居住的便利性。两处建筑被定为省级文保单位后,为更好地保存两个建筑,原有地居住者都被迁走,但房屋内外遗留的垃圾却没有进行清理。任由其遗留在建筑内,说明相关部门对其关注不够,文物保护意识尚不到位。

  其二,文物保护的经费仍有限。对一处文物进行保护,其所需的费用毕竟不是少数。建筑文物有部分损坏后,对其的维修必须遵循着整旧如旧的原则,这一原则就对建筑的维修提出的很高的要求,其在材料的选用上和维修的手法上都与一般的建筑是不一样的,因而其所需要的维修经费也要高得多。虽然政府对于保护各级文物都较重视,但由于经济原因,不可能对所有建筑都进行彻底的维修。因而,虽然每年政府对文保单位都有相应的拨款,但大都只能用于一些日常性的维护上,而无法对两处建筑进行大规模的整修。对于一些文物保护单位,经费问题往往是困绕其发展的主要问题。仅靠政府每年下拨的经费,是否能保护好这些文保单位,如果不能,如何能获得更多的经费以维护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笔者认为,对于这部分经费除了依靠政府的投入外,是否能考虑两种途径,一个是商业途径,即将两个旧址开辟为旅游景点,供游人参观获取的收入用于文物保护;一个是慈善途径,即依靠一些集体单位、企业或个人的赞助。

  其三,缺乏专门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如何对文物进行更好的保护,这是一门专业的学科,但由于参与文物保护的人员缺乏,许多文物保护单位本身是没有专业人士参与其中来进行专门的工作的,两处旧址都仅能依靠社区或街道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这部分人员自身的工作较多,许多不一定有专业的背景,也没有大量的时间来关注这些文物保护单位,这从一定程度上也使得对文保单位现状的瞭解不能做到及时、有效。因而,需要有专门的人员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定期进行检查。

  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是为了更好的保存对一个地区有着特殊历史意义和历史价值的文物,文物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因而,文物被确立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不是对其保护工作的终止,而是新的保护阶段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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