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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廷理及家族墓葬与清朝中后期刘氏家族墓葬形制调查及研究



  程州,柳州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中文摘要】本文详细论述了杨廷理及家族墓葬的保存现状,并与柳州同时期的刘氏族墓进行对比,阐述柳州青砖包筑墓形成的时间和墓葬形制特点,分析杨氏家族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等诸方面的变化及背景。

  【关键词】杨廷理 家族墓葬 形制 社会背景

  Abstract:This article describes entirely the present situations of YangTinglis and his familys graves in Liuzhou, comparing with the Liu familys graves which are the same time. These graves were built with black bricks, forming some fix characters. Basing on these characters, the author analyses the changes and background of Yang familys social status and economic earnings.

  Key words: Yang Tingli Family grave Design Social background

  

  2000年11月,清代台湾知府杨廷理家族墓葬首次在柳州发现,其后不久,杨廷理本人墓葬也在柳州另一处地方找到,2001年清明节前后,杨廷理父亲、清朝干隆年间广西右江镇总兵官杨刚之墓亦在柳州市东郊找到,接二连三的发现,震动了柳州学术界,也极大地鼓舞了国内外史学研究者,因为这些墓葬的发现,在各方面产生了重大意义,不仅填补了学术研究上的难解之迷,更为研究海峡两岸的关系、历史、社会经济等各方面提供了难得的实物资料。

  一、杨廷理及家族墓的发现解开了久悬未决的学术迷底

  杨廷理及家族墓,就目前所知未见诸文字记载,杨廷理逝于何时(具体时间),史料记载不详,安葬于何地也一直不可考证。清道光年间编修的《噶玛兰志略》,传述杨廷理时,仅提及“兰人思之,为立禄位以奉”,同时期的《噶玛兰厅志》也只提及“设主于文昌坛右,生为祀之”,连横偏着的《台湾通史》、民国期间修撰的《柳江县志》以及台湾《宜兰县志》在为杨廷理立传的表述中,对杨廷理困顿的人生,坎坷跌宕的仕途,转战东西南北的经历,筹划开发台湾噶玛兰的事迹以及诗文成就诸方面记録较为详尽,而对杨廷理生卒年月及家族情况记録极为有限。清人孙衣言为杨廷理撰写了墓志铭,铭文中记録杨廷理及家族后人可谓详实,但对杨廷理为开发台湾积劳谢世后的记録仅一笔带过,“至嘉庆十八年,噶玛兰定设矣,而君以积劳遂卒。”“卒,请于朝,建祠祀君。”从墓志铭考证,杨廷理卒于嘉庆十八年(1813),因开发噶玛兰操劳过度而亡,享年66岁,卒地应在台湾府署。而墓志铭中没有提及杨廷理谢世的详细地点、时间,以及族墓地望,这使得我们无法从文字的记载中考证杨廷理及家族墓的大致位置及其墓葬形制。值得一提的是,就一般情况而言,在墓志铭中记録墓主详细的生卒年月,墓地的大致情况是必不可少的,虽然孙衣言所撰的墓志铭是在杨廷理谢世后四十年,由杨立旭托请完成的,杨廷理榭世时立旭八岁,立亮24岁,立元31岁,其父的归葬情况,他们是清楚的,奇怪的是,在杨廷理墓志铭及其他的史料中却缺少了这些。正因为史料记録的欠缺,杨廷理的丧卒年月、安葬地点、族墓地望和墓葬形制,在近200年的记録和历史研究中成了一个难以解开的迷团。同时,在柳州有文字记载的两次文物点普查中,亦因史料记载的疏漏,文物工作者没能将杨廷理及家族墓的有关情况列入普查计划中,因而,杨廷理及家族墓均未被发现。

  鉴于刘汉中先生编校的《杨廷理诗文集》于2000年底刊发,影响甚众,有识之士广为研究,知情者报其线索,2000年11月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继母王氏墓、儿媳陈氏墓、孙杨庆安墓、孙媳朱氏墓、堂弟媳张氏墓、远房伯父杨礼墓、杨廷理墓、杨廷理父亲杨刚墓在柳州相继被发现,笔者亦前往调查。所发现的杨氏族墓,因年代久远,自然损坏、剥落严重,一些墓葬在历史上曾被盗掘,封土被挖掉,并残留盗洞与盗痕,从自然损坏外与人为破坏处可明显辨别墓葬形制。因所发现的墓葬未经考古发掘,无法记録、考证随葬器物、葬式与可能存于墓中的墓志铭,笔者就所观察到的情况从考古学角度做详细记録,并将所发现的杨氏诸墓与柳州同时代的刘氏族墓葬对比,简单论述柳州青砖包筑墓从杨氏家族开始形成的时间和墓葬形制特点。

  二、墓葬分布位置与地理环境

  柳州地处广西盆地中部,地势西北高,东北次高,中部低平,市区三面丘陵山地环绕,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柳州最早建置于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为兵家必争之地,自唐宋以来就形成了商业重镇,柳江绕城而过,并抱城如壶状,水陆交通十分便利。杨廷理及家族墓就分布于此区域内,并以市郊东南和东北面为祖茔葬地。

  1.杨廷理墓(M1)

  墓葬位于柳州市南郊大桥园艺场底村(清代谓此地为三江塘),西距柳石路约450米,东距柳江河约2公里,离柳州市中心约9公里。原地势为平缓土领,视野开阔。

  杨廷理墓地所在应为清干嘉年间欧阳家族墓区。杨廷理墓东侧现存欧阳母叶太君墓碑,主要碑文为“皇清例赠安人显妣欧阳母叶太君之墓”“卒于干隆丙戌年四月初九日亥时”“大清干隆三十三年岁次戊子仲夏月吉日立”等,从维修时所出露的地层判断,现在欧阳氏墓碑所在位置应不是原墓所在地,从欧阳氏碑文中记録的墓向位置“卜葬于大桥左岭土名中花地之原作申山壬向兼坤艮三分”判断,欧阳氏墓与杨廷理墓尚有一定距离,杨廷理墓应在欧阳氏叶太君墓东北侧。

  2.杨刚墓(M2)

  位于柳州市东郊蓝家村西北,席帽山南畔山腰处,距市区55公里,墓葬座北朝南,背山,墓前100米处有一水塘,墓地视野开阔,南望远山,峰恋起伏。

  3.杨廷理家族墓(M3-M10)

  杨廷理家族墓葬共发现八座(其中一座不见封土,仅存砖砌围栏,墓主身份待察考)。墓葬群位于柳州市东郊5公里处,马鹿山以东500米的二级坡地上,背靠马仔山,从墓葬调查情况及碑文记録看,此处属杨氏家族鹿山祖坟茔地。八座墓葬分别为M4“皇清浩封恭人继妣杨氏王老太恭人之墓”(杨廷理继母王氏);M3“故显妣杨母张氏之墓”(杨廷理生母张氏);M5“清故显考杨公号静庭府君之墓”(杨廷理孙杨庆安墓);M6“清故元配朱孺人之墓”(杨庆安妻朱氏墓);M7墓主情况不明,待查考;M8“皇清侍赠显考杨公讳礼号辅臣府君之墓”(杨廷理唐伯父);M9“皇清侍赠孺人显妣杨母张老太君墓”(杨廷理堂弟媳张氏墓);M10杨廷理儿媳陈氏墓。八座墓葬分布于马仔山杨家岭二级坡地平坦处。杨廷理生母张氏墓(M3)居中,继母王氏墓(M4)位于张氏墓以北70米,杨庆安墓(M5)位于张氏墓西南40米,杨庆安妻朱氏墓(M6)位于张氏墓西北20米,杨氏族墓(M7)位于张氏墓东北侧50米,杨礼墓(M8)位于张氏墓西南70米,杨廷理堂弟媳张氏墓(M9)位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以北50米,杨廷理儿媳陈氏墓(M10)位于张氏墓西北75米处。

  三、墓葬形制

  杨廷理墓(M1):墓体由青砖包筑三合土而成的圆形封土,墓向262°,封土高196、直径398厘米。具体形制为:以双层青砖平砌筑成十字形支架,支架与外筑砖体连结,砖体顶层内收16厘米,最后履以三合土作顶,现可见暴露于地表的青砖29层,高度为1796厘米,顶层单砖外伸6厘米,并在此基础上复砌打制成45°角的青砖,再外伸6厘米,形成飘檐。砌筑规整、严密,砖体经磨制呈弧形,青砖的规格为:长253、宽13、厚5厘米,采用“三平一竖”砌法砌筑,砖浆为石灰、草木灰合浆。三合土顶为分层叠压,层理清晰可见,至损坏处共21层,据测应为36层,每层厚度为4-8厘米,墓顶形为穹窿。三合土封顶筑法为稀浆浇注,压实收浆后复浇。墓体东面立碑,碑体紧贴青砖(由于年久失修,碑体往外倾斜13°),无碑顶,碑高138、宽78、厚15厘米,碑座长935、宽39厘米。碑座护石长935、宽14厘米,饰水波纹。祭台为青石质,长106、宽58厘米,外侧5厘米处作45°倒角。阴刻碑文,楷书体,文字为:“公讳廷理字清和,丁酉科选拔,历任福建、台湾、建宁各府,荐升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加按察使司,衔赏戴花翎。生于干隆丁卯年三月初九日午时,殁于喜庆癸酉年九月二十九日申时,今卜葬于三江塘之左,庚山甲向兼酉卯”,“皇清诰授朝议大夫显考双梧府君杨公之墓”,“孝男立元、先、允、亮、冠、旭率孙庆宇、宗、安、寅、富、寀、宁、宽、定、宗、宓、宏等仝勒石”,“嘉庆二十一年岁次丙子五月念三日已时立”等。墓体四周,以三合土夯实为护墓平台,三合土厚25~20厘米,护墓平台四周以高20、宽20厘米长度不等凿制成弧形青石围砌,平台呈椭圆状,西面弧半径218厘米,东面弧半径408厘米。

  墓葬封土因多年无人整修,已残损严重,封土之上草木丛生,因树根张力导致封土从中分裂,包筑三合土的部分青砖也剥落,原为紧贴砖壁的墓碑向外倾斜,封土脚部为泥土掩埋,墓碑前拜台为一土堆掩埋,墓葬曾经被盗,于墓碑右侧发现一80×80厘米的盗洞,在敲落青砖之后,由斜下方打入墓穴,墓碑因盗墓掘土导致碑基右侧下沉,碑体向右倾斜3°,残存“几”字型护墓墙基础。

  杨刚墓(M2):该墓在历史上曾多次被盗掘,封土三分之二被挖走,墓芯土质为回填黄土,残存封土高85厘米,中部残留盗洞深80、宽125厘米,中部可见石块推砌,砌法较为整齐,应为封棺之用,从盗洞观察,墓室应为竖穴。墓顶封土杂草丛生,墓葬直径590厘米,以单层青石包筑,青石经凿磨呈弧形,长102、宽27、高28厘米,现残存底层青石基,石基与地表高度相同,墓四周散落部分青砖,数量不多,砖体长26、宽125、厚48厘米,砖上粘结灰浆,配浆以石灰为主,参入草灰,草灰灰质较粗,该墓为大型青石包筑墓,砖仅用于护顶。墓南向有祭台,青石磨制,呈弧形,弧经100厘米,墓碑移位,倒卧于墓南侧,碑帽则覆于东侧,从祭台处测量,墓向330°,墓南面5米处有条石,长250、宽28厘米,条石所在应为拜台边沿,该墓砌筑用料,石材居多,凿磨均匀,规格较高。碑座不见,碑体保存较为完整,碑帽为双层重檐结构,顶檐饰有鸱尾、云纹,中间阴刻楷书体四字“气作山河”。二层碑帽檐雕刻瓦楞。碑帽顶宽68、中檐宽94、下檐宽106、厚36厘米。墓碑宽53、高96、厚13厘米,阴刻碑文,楷书体,文字为:“皇清诰授武显大夫显考杨公体干府君之墓”;“公讳刚字体干历官广西右江镇总兵官督佥事”,“生于康熙庚辰年正月十八日寅时”,“卒于干隆壬午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亥时以癸未年七月二十一日辰时葬于席帽山之原壬山丙向”,“孝男廷、美、华、理,孝侄廷瑞□、□、□、□、瑄、珍、璧、琦、琰,孙立荣、□、齐仝敬立”,“干隆二十八年七月□日”等。

  杨廷理生母张氏墓(M3):墓葬形制为青砖平砌包筑,筑法为“三平一竖”,青砖规格为:砖长255~26、宽125~13、厚为5厘米,外侧砖体磨为弧面,竖砖采用单面剥削法制成楔形砖,用于围砌园形墓体,墓顶砖体亦经单面切削呈楔形,采用双层叠压法履于回填土上形成圆弧形墓顶。墓顶部中央用青砖磊砌成园形冠首,回填土为三合土、石灰含量较少。封土高192、直径380厘米,墓向215°。该墓曾被盗掘,墓左侧盗洞已被回填,墓体张裂,裂隙宽2、长140厘米,东侧墓砖体倾斜6°,墓东向用青砖成护碑墙体,并与墓体连结,护碑墙高103、宽200、厚305厘米,护碑墙左侧损坏严重,砖体被挖开。现墓碑为水泥制成,属外人将原碑取下后偷换安上,原墓碑高103、宽62厘米,倒卧于墓左侧,碑纹被人雕琢,模糊不清,仅见“皇清诰封夫人显妣杨母张太君之墓”、“廷、美、培、理”“重立”等文,“墓”字清晰、楷书体、字体清秀。碑栏纹饰雕琢精美,碑栏高103、宽125厘米,饰有云纹、葫芦、如意、宝剑、卷书等纹饰。碑座完好,高18、宽100厘米,饰水波纹。碑帽被取下,斜靠于墓左侧,保存完好,单层屋檐顶,碑帽宽95、高38、厚38厘米,顶饰鸱尾,碑帽檐雕刻纹饰。墓前左侧距墓体200厘米处残存一园形护墓台,青砖磨弧较大,单层围砌,内填黄土,护墓台残高35厘米,最高处露于地表青砖6层,最低处仅见一层青砖与地表平行。墓体四周曾用4厘米厚三合土打制护墓地坪,现残痕与部分地坪仍清晰可辨。

  杨廷理继母王氏墓(M4):墓葬保存较好,墓葬封土周围护墓围栏保存较为完整。墓葬形制仍为青砖三层采用“三平一竖”砌法包筑。因墓体保存较好,看不到青砖砌筑的十字形拉结支架,墓顶为园弧形,采用打制楔形青砖多层铺护,墓顶封砖用灰浆嵌入加固,墓顶边沿用三层青砖筑成双层飘檐,双层青砖均匀外伸6厘米形成平行环状,顶层青砖采用打击法剥削成45 °角,履于平行环状飘檐之上,形成45°斜面飘檐,墓体封土直径370厘米,现留存青砖24层,高190厘米,墓向264°,墓东侧以青砖砌成护碑墙,高98、厚42厘米。墓碑原立于封土外的护碑墙中,由于被盗时毁坏,后重立墓碑嵌于青砖护碑墙之中,碑脚为原样,饰有水波纹,墓碑高82、宽58厘米,碑质为青石,墓碑左右留边框5厘米,碑面负于边框4厘米,碑脚高28、宽70厘米。阴刻楷书体碑文:“母生于雍正甲寅年四月二十日亥时,殁于嘉庆戊午年八月二十日寅时,今卜葬于马鹿山之阳,甲山庚向兼卯酉分金”,“皇清诰封恭人继妣杨母王老太恭人之墓”,“孝男廷理、培、美,孙立先、功、森、本、昌、三、旭、冠、元、贵、允、亮,曾孙庆宇、富、定、宝、宏、宗、安、成、恺、宽、宁、寅、怡、生勒石”,“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午时立”等。墓体周围设护墓墙,规模较大,做工精细,护墓墙以墓体为中心,距墓边156厘米环墓砌筑,东向厂开,护墓墙厚42、残高76厘米,沿墓碑方向平行向外砌筑250厘米,并于护墓墙东侧正面,用3厘米厚磨制青砖拼成几何形图案,留有20×20厘米龛洞,在东西两侧的护墓墙上亦用同样磨制青砖拼砌成“回”形装饰图案。

  杨庆安墓(M5):杨庆安为杨廷理孙,墓葬形制近似于杨廷理墓,但不见三合土浇注而成的封顶,墓向280°,封土为青砖平砌包筑而成,内填黄土,渗少量石灰。青砖长26、宽13、厚5厘米,外侧青砖经磨制呈弧形,竖砖经单面打击切削1~25厘米不等,砌法为“三平一竖”,从墓顶可见双层青砖平砌筑成十字形支架,支架与包筑青砖相连,形成拉力,现存封土高138厘米,可见暴露于地表青砖21层,灰缝1厘米,墓无石基,墓径313厘米。墓碑嵌于包筑青砖之中,碑座宽70、高20厘米。碑顶尚余青砖二层。碑高82、宽51厘米,为青石质,碑顶与上层砖体嵌3厘米灰浆,阴刻楷书体碑文:“公讳庆安号静庭,葆庵公之次子也,生于嘉庆癸亥年十二月二十日午时,殁于道光庚寅年八月初一申时,今附厝于鹿山祖茔之侧,乙山辛向兼卯酉分金”,“清故显考杨公号静庭府君之墓”,“道光拾年九月初五立”,“同怀弟庆宇,孝男嗣昌”等。未见祭台、拜台,亦未见护墓台。

  杨庆安妻朱氏墓(M6):墓葬位于杨庆安墓以北60米处,形制同于杨庆安墓,但规模较小,封土为平顶,仍为青砖包筑,内置双层青砖平砌筑十字形墓体支架,墓周三层青砖亦采用“三平一竖”砌法,包筑砖体宽42厘米,该墓靠近地面砖体的两层青砖在筑砌时,均匀外伸6厘米,形成稳定基础,此墓为杨氏诸墓中最小的一座青砖包筑墓,也是杨家唯一一座墓基外伸的青砖墓。墓高148厘米,可见20层青砖,墓径270厘米,墓向265°。祭台由两层青砖立砌围筑面成,内置青石,祭台青石为后人安放,祭台长93、宽47厘米。墓碑高82、宽43厘米,墓碑嵌于围墓青砖之中,阴刻楷书体碑文:“元配朱氏生于嘉庆丁卯年五月初一日酉时,殁于道光甲申年八月二十日辰时,今附厝于鹿山祖茔之侧,甲山庚向兼卯酉”,“清故元配朱孺人之墓”,“道光四年九月十三日”,“杖期生杨庆安,孝男嗣昌”。

  杨氏族墓(M7):位于杨氏鹿山祖茔马仔山脚下,距杨母张氏墓50米,不见封土亦未找到墓碑,仅存部分砖砌护墓围墙,青砖散落于地,从砖体尺寸、灰浆比例,磨制方法、砌法和构筑风格判断,应为嘉庆年间杨氏族墓,而且筑造时间稍早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从墓葬规模分析墓主应是杨刚元配孟氏(待考),因封土不存,墓葬形制无从查考。

  杨刚堂兄弟杨礼墓(M8):位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西南90米处,封土难辨,未见砖砌墓体,墓葬形制无法查考,仅存墓碑,墓向290°,墓碑高100、宽52、厚17厘米,阴刻楷书体碑文:“干隆二十五年岁次庚辰仲春月”,“皇清待赠显考杨公讳礼号辅臣府君之墓”,“孝男坤琰,孝侄坤璜、璨、瑞、璋、瑄、璧、□、□、□仝立”等。

  杨廷理堂弟媳张氏墓(M9):墓葬位于马仔山杨家岭,距杨廷理继母王氏墓14米。封土已被荡平,仅存墓碑,因未进行试掘与发掘,无法辨别墓葬形制,在墓碑四周未见墓边痕迹,也未发现与该墓葬相关的青砖标本,对墓前杂物简单清理后,墓碑完整出露,从所保留的墓碑原土判断,墓碑未曾移动过,该墓规模较小,墓碑为青石质,碑高67、宽41、厚9厘米,阴刻楷书体碑文,“皇清待赠孺人显妣杨母张老太君墓”,“干隆王午季春”,“孝男:立、基,孝侄:立品、东、本、高仝立”等。墓向218°,该墓墓向比杨廷理继母王氏墓偏北46°。

  杨廷理儿媳陈氏墓(M10):墓葬距杨廷理生母张氏墓40米,墓葬形制为青砖包筑,顶呈园弧形,墓向320°,封土高190、墓径360厘米,包筑青砖采用“三平一竖”错叠砌法,墓葬保存较好,未能观察到墓中连结支架砖体,从包筑青砖体连结部分判断,该墓心支架应为“十”字形。露于地表青砖共计26层。园弧形顶做法为双层青砖结合构筑分层叠压于墓顶,青砖叠压层间填沙土,土质为黄土压碎,伴以少量石灰。墓顶及竖形筑墓砖均切割打制为单面梯形,打制边沿粗糙,采用梯形砖从墓顶至墓边作扇状排列,墓檐伸出墓体12厘米,墓顶砖体中缝灌浆,以加强拉结能力,并保护墓顶,被免雨水浸入。

  墓碑嵌于墓体碑墙内7厘米,碑墙用青砖筑成长方形,与墓体相连,高149、宽122、厚29厘米,护碑墙檐做内收弧形装饰,碑体至墙檐间用灰浆抹成弧形。碑座高7、宽70厘米,祭台长107、宽48厘米,青石质。墓碑高101、宽69厘米,阴刻楷书体碑文:“妣系出山东滋阳县尉陈公讳圣增四女,邑庠生葆庵公元配,生于干隆甲辰年八月二十五日酉时,殁于嘉庆壬申年九月廿九日子时,卜葬于马鹿山之阳作乙山亥向兼癸干分金”,“皇清待赠孺人显妣杨母陈太君墓”,“嘉庆十八年岁次癸酉仲春月毂旦立”,“孝男庆宇、宗、安”等。距墓体148厘米处,用青砖砌筑护墓围墙,墙残高98、宽41厘米,护墓围墙在墓碑方向作弧形打开,延伸距离不明。

  四、杨廷理及家族墓与清朝中后期柳州墓葬形制

  根据实地调查发现,杨廷理及其家族墓葬尽管大小略有不同,墓心填土稍有差异,外围构筑物规格、数量不统一,但均有共同特点。其一,除杨刚墓为青砖包筑外,其余七座均为青砖包筑圆形墓,所用青砖规格相统一,青砖制作工艺、烧制手法相同,面砖全部磨制,顶部竖砖经打制呈楔形。其二是墓葬包筑砖全部采用“三平一竖”砌法完成,灰浆均为石灰、草木灰合浆。其三是墓顶为圆弧形,墓檐尽寸相同,飘檐角度相同,墓心填土经碾碎后拌入少量石灰,所用三合土配灰比例相近。其四是墓体支架均采用青砖平砌筑成“十”字型,墓碑形制随时代发展产生渐变后形成统一风格。

  杨廷理及其家族的这种墓葬形制与同时期柳州清代墓葬相比,既有相似之处,但也存在很大差异。

  关于清朝中后期柳州墓葬形制见于资料记载者甚少,1990年在调查及抢救清理柳州河东大型墓葬区时,所发现的干隆、嘉庆时期中型墓葬,青砖用量很少,仅见砌筑于墓碑之后或用于墓体之外砌筑护墓装饰体,没有发现青砖包筑墓,干、嘉时期柳州大富人家建墓用料多为造价极高的石材。这一时期的墓葬形制,外型类似于杨刚之墓,但内层结构用料与杨刚墓完全不同,从调查情况看,杨刚墓的最大特点是封土内层设有筑造大型三合土护层。当时的中型墓葬是以青石雕凿成弧形石条后,包筑合围,内层用三合土拌糯米浆和草本灰一次性填充夯实,三合土夯层厚度均在80厘米以上,整个墓的造价非常高昂,这种筑法,多见于干嘉时期柳州富豪家族。

  在柳州区域,完整的青砖合筑墓亦为数不多,在目前可考的墓葬中,与杨氏家族墓葬风格、形制十分接近的,为位于柳州河东以西的刘氏家族祖茔,筑墓时间稍晚于杨氏族墓(晚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与杨庆安墓同时期),墓葬形制与杨氏族墓有明显相承关系。

  刘氏族墓位于柳州以东6公里的柳东乡七队,现存墓葬五座,为刘尚普太祖母罗氏墓,刘尚普墓、刘尚普长子清嘉庆儒林郎(从六品文官)刘世清墓,其余2座待考。刘氏社茔地势平坦,面水不背山,墓葬被破坏不大,未见盗掘痕迹,但自然损坏严重,碑文尚清晰可考。刘母罗氏始葬于明代,墓残高80厘米,封土为土石结合,墓径200厘米,墓向250°,四周为石块堆筑,为不规则石块堆筑墓,阴刻楷书体碑文:“师出酉向”,“故母显妣刘母罗氏儒人之墓”,“天启柒年八月初三日立”。

  刘尚普墓墓葬形制为青砖包筑,残存底层基础,墓体拉结砖体不明,青砖长255、 宽125、厚45厘米,砖体烧制平整,砖面较平滑。封土高110厘米,墓心为黄土回填,含少量石灰粒。墓径280厘米,墓周青砖散落,墓向265°,阴刻楷书体碑文“皇清待赠刘公讳尚普府君之墓”,“生于干隆甲子年七月初九日已时”,“殁于道光乙丑年九月十三日午时立郊山酉向”,“男世清,孙中烈、炳、灼,道光十年二月立”。

  嘉庆儒林郎刘世清墓,外观形制与杨氏家族墓完全一致,其结构细部有所变化,现存封土高186厘米,墓向265°,亦采用“三平一竖”交错青砖叠砌包筑,现可见露于地表青砖14层,砌筑规整、严密,砖体经磨制成弧形,磨制手法细腻,灰浆成份为石灰、草灰,并掺入白胶泥,制作工艺十分精细,灰浆与砖体粘结严密,灰浆硬度超过70号砖体,青砖平整,规格极为相近,长255、宽125、厚48厘米。封土内用双层青砖平砌构筑成五条支架,将墓体均匀分为五个部分,支架与包筑青砖相连,以增加拉力,用于扺抗墓体张力,支架间填以黄土,并拌以少量石灰,墓顶覆以三合土,墓边残留经打制成45°角的青砖,用于墓顶飘檐。墓碑嵌于包筑墓体青砖中,碑高90、宽54、厚17厘米,阴刻楷书体碑文“生于干隆乙丑年九月廿十日殁于道光戊戍年”,“卜葬于都湖山之阳”,“皇清例赠儒林郎刘公讳世清字承亚府君之墓”,“道光壬寅年十一月立”等。墓体四周未见护墓墙、祭台、拜台。

  根据现场勘察,刘氏家族青砖包筑墓形制与杨氏族墓是一致的,均全部采用青砖包筑合围,内置拉结砖梁。包筑青砖砌法均为“三平一竖”,拉结砖梁也采用相同的平砌手法,墓外观亦为园形穹顶。就两家墓葬对比分析,刘氏族墓与杨氏墓族所用青砖规格相同,磨制手法相同,嵌碑手法类同,墓顶、飘檐,筑砌手法完全一致,内部形制有所变化,连结砖梁由四条增至五条,砌灰比例相同,但刘氏墓砌灰中加入少量白胶泥。就造价而言,青砖包筑墓的造价远低于青石包筑墓,而且这种墓葬形制仅在当时柳州官士阶层流行。在柳州区域目前未发现早于干隆四十年(1775),风格类似的青砖包筑墓,刘氏族墓(刘世清墓)筑墓时间是在清道光壬寅年,与杨廷理孙杨庆安为同一时代。从墓葬形制分析,刘氏家族曾系统地总结过杨廷理家族筑墓的经验,刘世家族青砖墓的构筑完全采用了杨氏族墓围砌手法,并在杨氏族墓形制的特点上,增加了拉结梁体以扺抗墓体张力,在砌灰中加入白胶泥以提高沾结度。在柳州区域内未发现相同时期其他形制的青砖墓葬,由此可见,清代干隆、嘉庆、道光年间柳州青砖包筑墓风格是一致的,杨廷理家族于干隆年间开创了青砖包筑墓之先河,并形成沉稳凝重、古檏典雅、雄浑大气的墓葬风格。而且这种青砖包筑墓的造价远远低于青石包筑墓,应该说这种独具特色墓葬风格的形成是与杨廷理家族经济收入的不稳定有关,同时这种墓葬形制对清嘉庆以后柳州官士阶层墓葬的构筑产生较大影响。

  五、杨氏家族墓葬形制总体特点与其社会背景的联系

  在柳州发现的杨廷理及家族墓葬形制较为独特。其一是除了杨刚之墓外,其余七座墓葬均为青砖包筑的圆形穹顶墓,杨刚墓为青石包筑,最大特点是封土内层没有筑造大型厚实的三合土护层。其二是青砖包筑墓的外部形制,筑砌手法,砖体规格,制作工艺完全相同,但墓葬大小、外围构筑物均有差异。其三是墓碑形制略有不同,从青砖包筑墓的出现到形成统一风格,墓碑形制曾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其四是杨廷理墓墓芯和护墓地坪的修筑方法十分特殊。纵观杨廷理及其家族墓葬,在总体形制上,均有许多共同特点,但也表现出一定的差异性,而这些特点和差异正是杨廷理家族兴衰历史和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真实反映。

  杨廷理(1747-1813),字清和,号双梧,又号半缘、苏斋、更生,清代广西柳州府马平县(今柳州市)人。生于清干隆十二年三月初九(1747年4月18日),拨贡出身。从干隆四十三年(1778)“入京朝考一等一名,奉旨以知县用”,至嘉庆17年(1812)的三十四年间,开始其浮沉的宦海仕途,三任台湾知府,政绩突出。在中国历史上,杨廷理首次提出开发台湾噶玛兰(今宜兰),并用毕生的精力付诸实施,拓展疆土,五度入兰,开文教之先河,业绩辉煌,深得民心,其诗文颇丰。在杨廷理从政的一生中,时值“康干盛世”末期,吏制日趋腐败,因其刚直不阿、“喜善而不能隐恶”〔1〕的性格,“办事认真则招忌,不遗余力则招怨”〔2〕,导致了他坎坷曲折的宦途,并被人多次诬陷,其间,最为严重的给杨廷理打击最大的是朝廷清查福建库款亏空案,因福州府邓廷辑以杨廷理原在侯官知县任内“交代未清”之款,摊上了首先亏空之名,又因杨廷理“叙刊年谱”语侵邓廷辑,复被劾参问,朝廷问罪戍伊犁八年。在台湾噶玛兰(今宜兰)期间,因其卓著的政绩及开发疆土的政治主张,各种诬陷亦接踵而至,宦途几起几落,这些事情对杨廷理打击很大。杨廷理在《东游草》中有“幽幽莫漫攻吾短,早作三休作退谋”,之语,透露了他隐退的打算。在如此复杂的境遇中,杨廷理无论是经济还是感情上,能顾及家中的自然就少得多了,加之杨廷理刊修《台阳试牍》、《柳河东集》及诗文九集,并借款与其师,各方面的开支很大,其官俸自然就没有多少剩余寄回家中,而且为补交别人所欠银两,几次嘱妻回柳变卖田产,就连东园老家也“因官逋出典”〔3〕,当时族中亲戚亦不照顾,这使得杨廷理家庭经济收入极不稳定,而且曾十分艰难。故杨廷理在嘉庆九年(1804)回柳州,祭扫祖墓时,亦无能力修墓建祠。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已注定杨廷理及家族墓葬现有的格局与形制(在《杨廷理及家族墓葬与清朝中后期刘氏家族墓葬调查》一文中述及),杨氏家族不可能全部采用造价昂贵的条石筑墓,而是退而求其次,选用青砖包筑围砌,但必竟是官宦家族,所以其墓葬檏素而不失典雅,幷力求体现一种沉稳凝重、雄浑大气。这种特有的墓葬形制,既体现了杨廷理家族高规格的仕宦门弟,又不附庸风雅做超越自己经济能力的浪费。

  杨刚墓是柳州发现的杨廷理家族中唯一一座采用青石包筑的大型墓葬。杨刚墓是用青石打凿围砌的,规格甚高,墓葬外观形制与干隆年间柳州仕宦门弟墓葬风格一致,但极为特别的是,墓葬的内部形制不同,其特点在于杨刚青石包筑墓的内层没有夯筑高密度厚实的三合土层,而是直接回填碾碎的沙土。就当时的社会背景而言,当杨刚辞世时,杨家必须为杨刚修筑青石包筑墓,这是柳州仕宦门弟和名门望族的惯例,也是杨刚曾任广西右江镇总兵官职(正二品)的世俗要求。从考古调查中发现,杨刚青石包筑墓内层没有夯筑厚实而且造价很高的大型三合土护层,这种情况在同时期柳州仕宦门弟及名门望族的墓葬中是极少见的。这一墓葬形制特点反映了当时杨家经济的拮据和复杂社会背景下杨氏家族的衰没。这一墓葬形制特点也印证了史书对历史的记载,杨刚于干隆八年(1743)七月以义宁副将升任广西右江镇总兵官,至干隆十四年(1749)十月谢任,干隆十六年(1751)杨刚降职为四川威茂协副将,干隆二十一年(1756)罢职归柳。此时的杨家尚无人位居高官,杨刚所开创的基业仅留下了一些田产,尚可荫及后人。同时,杨刚墓碑文的记载,纠正了干隆《马平县志》本传载杨刚“二十八年以寿终”失误,杨刚殁于干隆二十七年,与杨廷理《劳生节略》叙述相符。

  以笔者实地调查情况来看,杨廷理生母张氏墓是杨家砌筑的比较早的保存较为完整的早期青砖墓,也是柳州所发现的最早的一座青砖包筑墓,墓葬形制尚保留青石墓的部分风格,墓碑整体依然完整保留青石墓墓碑形制(注:就笔者调查,于杨氏祖茔东北侧,尚有一座青砖墓,墓碑已失,仅残存护墓墙,从墓位及砌筑手法分析,应为杨氏族墓,从护墓墙砖体形制、磨制手法和砌筑工艺分析,此墓砌筑的时间稍稍早于杨廷理生母张氏墓,从墓葬规模分析,墓主应是杨刚元配孟氏\[待考\],因封土不存,墓葬形制无从查考)。据碑文及《劳生节略》记载杨廷理生母张氏卒于干隆十五年(1750)六月,葬于十一月。这一年杨刚“缘事”已降职,张氏于十一月下葬,丧事从简。到了干隆乙未年(1775),杨廷理、杨廷培、杨廷美为张氏重修坟墓,树碑立传,并筑造青砖包筑墓。杨廷理生母张氏墓是杨家修筑的早期青砖包筑墓,墓葬外观承袭了青石包筑墓形制。为增加墓葬的雄浑气势,杨家建墓时,在墓碑后修筑厚实的护碑墙,沿用了青石包筑墓墓碑形制,把墓碑建于墓体之外的护碑墙前,设碑帽和雕刻精美的碑栏,并在墓前用青砖砌筑园形护墓台以取代造价高昂的护墓石台。张氏墓的砌筑是在杨刚谢任广西左江镇总兵后,此时,杨家的经济并未宽裕,杨刚已辞世十三年,28岁的杨廷理正在柳州寒窗苦读,“虽历试优等,而九蹶秋闱”〔8〕。杨家首座青砖包筑墓的砌筑,正是从经济不宽裕的角度考虑,并借鉴了宋明时期砖石墓的经验,独辟奚径,放弃造价高昂的青石,采用造价较低的青砖,构筑起雄浑大气又不失体面的青砖包筑墓 ,首开柳州砌筑青砖包筑墓之先河。

  杨廷理继母王氏墓距生母李氏墓不远,但王氏墓比李氏墓规模大,形制较为复杂。嘉庆戊午年八月二十日(1798年9月29日),杨廷理继母王氏在广州病故,这一年杨廷理正在伊犁戌所,戌边时间仅壹年零柒个月,杨立元、杨立允、杨立冠刚刚考中秀才,杨家长子杨立元刚满十六岁,对于他们来说是无力担负家庭重任的,此时的杨家正处在极度艰难之中,柳州田产已经卖掉,就连老家东园也已典当,在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杨家只好将继母王氏暂时安葬于广州。嘉庆十七年(1812),杨廷理三任台湾知府,并奉朱批:“着施赏加一级”〔4〕,杨立冠也于三年前考中进士,“授庶常”〔5〕,此时,对于杨廷理来说宦途尚如人意,对于杨家来说经济有了好转,于是在嘉庆十七年六月二十六日(1812年8月3日)杨家将继母王氏迁回柳州祖茔安葬。从杨廷理继母王氏墓葬形制看,其墓葬格局在以往基础上增加了大型的护墓围墙,并于墙体拜台正面用青砖拼砌装饰花纹,墓碑完全改变青石墓墓碑的传统风格,简洁地嵌入碑墙之中,墓葬风格更统一协调,使整个墓葬显得雄浑大气,墓体在护墓围墙的衬托下,更为凝重大方,典雅沉稳,墓体的装饰手法有所增加,墓顶的构筑严密厚实。从王氏墓葬碑文考释,证实了杨廷理《劳生节略》中记録王氏生卒年月的撰误。王氏墓葬形制的特点,从一个侧面说明瞭嘉庆十七年前后杨家社会地位的上升和经济的宽裕。这一事实亦在史料记载中得到印证。而在这一时期(嘉庆十八年),在此墓区安葬的杨廷理儿媳陈氏,其墓葬规格与形制特点亦与杨廷理继母王氏墓完全一致,同样显示了杨家此时家庭状况好转和柳州名门望族的格局。

  杨廷理本人的墓葬是杨氏家族中最具有特色,也是最为特殊的一座。首先是他的墓葬构筑最为坚实,墓芯采用青砖砌筑“十”型支架,并用三合土浆分层浇注(此种筑墓方法在柳州极为罕见)。其次是椭圆形的护墓地坪,三合土层厚达25厘米,并用青石围砌。从筑墓材料及筑造手法看,该墓的建造可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破坏。

  从墓葬的形制与用料和筑法分析,杨廷理墓葬的构筑,需要2个月左右时间,从杨廷理墓葬形制特点看,该墓的外观与其他青砖包筑墓的外形完全一致,特别之处在于墓基平台和墓芯三合土。墓基平台是用青石围砌,浇注25厘米厚三合土,收浆后夯实,表面收光,强度非常大,完全可抗击中度人为破坏,更为特殊的是,墓芯从墓基至墓顶,全部采用三合土分层筑造,这在柳州的墓葬中是没有的,现可见墓体上部分筑14层,墓体下部10层,按实际测量应为36层,每层的构筑均用高强度三合土浆浇注,收浆后压实,每层的浇注到收浆需一天左右才能完成,用此方法构筑的墓葬完全可扺抗最大强度的人为破坏。在调查中发现,杨廷理墓在历史上曾被盗掘,盗墓贼挖开青砖包筑体后,根本无法打开分层筑造的三合土,在残留的盗洞仅见一些凿痕,据此可知墓葬的结实程度。

  杨廷理墓葬外观形制,完全体现了杨氏青砖包筑墓的特点,雄浑大气,典雅古檏,凝重大方,也体现了杨家仕宦名门的社会背景。从墓葬形制分析,该墓完全由杨廷理儿孙监工打造,筑墓技术、制作工艺、完全相同。墓心和墓基的打造方式,说明瞭杨家在筑墓时,试图扺御某种人为的破坏,应该说墓葬形制的这一特点,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杨廷理在宦海的险恶处境,也体现了杨家的一种担忧——尽管当家立业的儿孙中有人考中秀才,但仕途是否顺利,在杨廷理身后那种较高的社会地位能否世代传续,他们要筑造一座坚实、体面的墓葬来见证杨家曾有过的荣耀。

  道光四年和十年,杨廷理孙杨庆安配偶朱氏及杨庆安本人相继被安葬在柳州鹿山杨家祖坟茔地,其墓葬形制与杨氏先人墓完全一致,只是规格小了一些,墓周不再构筑陪衬物和装饰体。这些变化反映了道光年间社会经济的萧条,也反映了杨氏家族的实力与经济基础已不及从前,但因其祖先的影响,杨氏家族在柳州依然保持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声望。

  六、与杨廷理墓葬有关的两件事

  在介绍杨廷理墓葬特点的同时,有两件事不能不提,杨廷理的墓位和下葬时间的选择,对这两件事的探讨可进一步说明杨廷理及家族墓形制特点形成的由来。

  1.从杨廷理辞世到安葬,其间的两年多史料中未有记载,亦无从查考,笔者推测,杨廷理的灵柩曾停于台湾一段时间。从杨廷理碑文记载中可知其谢世于嘉庆癸酉年九月二十九日(1813年10月22日),在柳州安葬的时间是嘉庆二十一年五月念三日(1816年6月18日),从杨廷理谢世至安葬,其间的两年零七个月史料未有记録,碑文亦无交待。从《癸西生日寓鸿指园述怀》中,可知嘉庆十八年三月初九(1813年4月18日)后杨廷理在台湾府署养病,居住于鸿指园,其诗作《东游草钞成付梓寄慨》记事止于癸酉年闰四月(1813年5月)。杨廷理是用诗文记事的,而在此之后一直未有诗作,据此分析,杨廷理在谢世前五个月的时间里,病情是很严重的。当他病故于台湾府署鸿指园后,从时间上推断并未在台湾下葬,可能停柩于台湾。笔者推测其停柩台湾的原因,当从他的特殊经历去考虑。杨廷理于干隆五十一年(1786)任台湾府南路理番同知(正五品,杨廷理以同知分驻);因守城有功,擢任台湾知府(从四品);干隆五十五年(1790年)升台彭兵备道(正四品),兼提督学政(钦差待遇);干隆五十八年(1793),又特加按察使衔(正三品)。这时的杨廷理正值仕途的巅峰时期,在杨廷理准备全面治理开发台湾时,被人陷害而发配伊犁八年,这个打击是极为沉重的。当他从伊犁回来时再度赴台,于嘉庆十六年(1811)三月,委任淡水厅通判(正六品官,知县上司);十二月,三任台湾知府;十七年暂代噶玛兰通判,这些职位均为当地最高行政长官,其权力是相当大的,也给了他施展抱负的舞台与空间,而在同年奉旨调补建宁知府时“奉朱批赏加一级”,此时也是杨廷理仕途的另一个峰巅时期,但又有人妒其官位和政绩,杨廷理经常被诬陷与非议,社会背景是复杂的,宦途依然险恶,当他在赴建宁知府任前,病情已经加重,此时对于刚直的杨廷理来说他不得不考虑身后事。笔者推测杨廷理的灵柩没有运回柳州,而是停放在台湾一段时间的一个原因是,他曾被人诬陷亏空库银,有贪污之嫌,但事实上他两袖清风,死后停柩于台湾,是为了向世人表明他甚至没有财力将自己的灵柩运回家乡,事实上他确实也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将灵柩运回祖借柳州,当时他的官俸微薄,岁俸仅为纹银120两,除去生活方面的各种开支,为倡导文教,杨廷理还用自己的俸银为学生编印《台阳试读》。更为重要的原因是柳宗元对他的影响,他在《重刊<柳河东集>序》中说:“古所云生为明君,殁为明神,其先生之谓钦。”“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心向往之。”“吾人生古人之后,不获亲炙其芳型,每续其遗文,虽越在千里之遥,犹将泽然高望。”杨廷理崇拜柳宗元,他的为人与为官深受柳宗元影响,他也知道柳宗元病逝于柳州后,自己也没有能力将灵柩运回陕西万年,而是停放在柳州罗池畔,杨廷理的坎坷经历与柳宗元极为相似,柳宗元所具备的那种逆境中奋进的精神是杨廷理所追求的,在他的内心深处对柳宗元充满仰慕,鉴于此,他在临终前可能交待了他死后将他继续留在台湾一段时间的希望。更何况杨廷理是舍不得离开台湾,更是舍不得离开噶玛兰的,因为在台湾的业绩足以让他感叹一生,清道光《噶玛兰厅志》有“厅人思其创建之功,且有捍御之力,设主于文昌坛右,生为祀之”。他也希望在台湾停留的时间更长一些,他要再看看那里的山川草木,看看那里的建设与变化,当他预感生命即将走到尽头时,他也希望停柩于台湾一段时间,让那些非议自然消失再回祖籍,后来人也会瞭解他光明磊落的一生。杨廷理亦有诗云:“盖棺论定他年事,青史还凭舆论真。”

  2.杨廷理墓不按当时的社会传统习俗葬于杨家祖茔,而是选择葬在妻子欧阳氏家族墓地。杨廷理在选择归葬地时,按理应该首选杨家祖茔,但却葬于妻子欧阳氏家族墓地,据推测也有多方面原因。其一是他不愿与族戚为伍,因为在他最艰难的时候“族戚中有起贪谋,设计揉搓者”〔6〕,更何况嘉庆九年(1804)杨廷理回柳祭扫祖墓时感叹“四十年香火宁销歇”〔7〕。亲戚们的丑陋表现让杨廷理非常寒心,以致死后不愿和他们葬在一起。其二是对于欧阳氏,杨廷理内心深存感激,在与欧阳氏相伴的二十三年中,欧阳氏持家有方,她为杨家所生的两儿立元、立冠均有出息,加之舅父欧阳兰对杨廷理的影响很大,内弟欧阳学坡亦与他交情深厚。其三,杨廷理在他五十八岁回柳扫墓时,按照柳州习俗,他是来过欧阳家族墓地的,而且很瞭解这个地方。对欧阳家人的好感使得他情愿身后也与他们在一起,择墓于此应该是他自己的想法。停柩与择墓两件事应该是杨廷理临终前“嘱办”的(以上观点仅为笔者个人推测,待考),而这种“嘱办”或愿望当然不便记録于史书或传记中,家人亦不会提及,自然就无从查考了。根据杨廷理的意愿,灵柩的启运自然就放在嘉庆二十年后,就清代葬俗而言,灵柩的启运是秘而不宣的,灵柩运扺柳州的时间应在嘉庆二十一年初春三月初九(杨廷理诞辰七十年)前,从碑文看,杨廷理的安葬是由其儿立元、立亮、立旭率孙完成的,在安葬时自然也会得到欧阳学坡等的鼎力支持。从上述情况看,杨家在修建杨廷理墓时,时间是比较宽裕的,杨家也做了充分的考虑与准备,这也是杨廷理墓形制特形成的原因之一。

  七、杨氏家族墓葬形制对清朝中后期柳州仕宦家族的影响

  在清干隆至嘉庆年间,柳州区域内的青砖包筑墓,仅见于杨氏家族,未见流行或被其他仕宦门弟所接受,到了清道光十年前后,杨氏家族的墓葬形制开始被柳州部分仕宦门弟和名门望族所采用,刘氏家族成功地借鉴了这种墓葬形制和构筑方法(在《杨廷理及家族墓葬与清朝中后期刘氏家族墓葬调查》中述及)。清嘉庆儒林郎(从六品文官)刘世清及其父于道光初年被安葬在柳州东郊的刘氏祖茔,刘氏诸墓的构筑完全采用了杨氏族墓的形制,并在杨氏族墓形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刘氏家族曾系统地总结了杨氏诸墓构筑经验,墓体拉结砖梁由四条增至五条,但其他形制与构筑方法与杨氏族墓一脉相承。杨氏家族这一墓葬形制的推广和被仕宦门弟所接受有两方面原因,其一是杨氏家族有着显赫一时的历史,并一直保持着较高的社会地位。其二是道光年间柳州水患较严重,社会经济萧条,盗匪猖撅,部分靠田产获益的仕宦家族收入极不稳定。在当时,柳州的仕宦阶层和名门望族为其先人筑墓时既要考虑墓葬坚固结实、美观大方,又要考虑与其身份、地位相衬,附庸风雅,但墓葬的造价更是他们不得不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就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一般仕宦门弟经济基础而言,杨氏家族所开创的青砖包筑墓墓葬形制是其首选。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柳州部分仕宦门弟在为其先人筑造墓葬时,采用了杨氏家族的墓葬形制,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杨廷理及其家族对社会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续了杨氏家族檏实而不张扬的优良传统。

  综观杨廷理及家族墓葬,其形制基本保持不变,作为清朝中后期中型墓葬,具有典型意义,从考古学上看,墓葬封土中三层青砖包筑,并采用“三平一竖”法砌筑,墓体中央用青砖构筑十字形支架以及三合土顶的分层筑造在柳州同时期的墓葬中是不多见的,杨氏家族从清朝干隆至道光年间的一百多年历史进程中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墓葬形制。从历史学的研究上看,墓葬形制所保留的信息不仅证实了史料记载的准确性,也从一个侧面让我们瞭解有关那一时期整个社会背景、政治及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当时杨氏家族在一段历史时期社会地位和生活条件的变化。

  

  
注释:

  〔1〕〔2〕〔4〕〔5〕〔6〕〔8〕柳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印:《杨廷理诗文集》,香港:香港新世纪国际金融文化出版社,2000年,页234-242。

  〔3〕柳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印:《杨廷理诗文集》,香港:香港新世纪国际金融文化出版社,2000年,页169-170。

  〔7〕柳州地方志编撰委员会编印:《杨廷理诗文集》,香港:香港新世纪国际金融文化出版社,2000年,页171。


  

  参考文献:

  1.刘汉忠编校:《杨廷理诗文集》,香港:香港新世纪国际金融文化出版社,2000年。

  2.柯愈春:《杨廷理生平》,《柳州古今》1993年1-4期。

  3.《二十四史 附清史稿》,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

  4.陈茂同:《历代职官沿革史》,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7年。

  5.(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

  6.柏杨:《中国历史年表》,海口:海南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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