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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广西的宗教文化

  宗教是文化的一部份。明清时期广西的宗教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新教等。

  一、佛教

  明清时期,广西的佛教进入发展期,新建寺院很多,重修寺院也不少。较大的寺院庵堂,明代新建的有106座,其中万历年间(1573-1620)后建的占70%;清代道光年间(1821-1850)前新建的有76座,其中康熙年间(1662-1722)建的占50%,寺院遍及广西所有府州县。但广西佛教逐步走向民俗化、民间化,这是广西佛教的特点。以后进一步禅净合一和“三教”(儒释道)合一,佛经简化为通俗的劝善书,佛像多塑近民众的观音、弥勒,修持简化为行善积德、普渡众生。这样,佛教转入民间,使佛教在广西得以发展。今昭平县黄姚镇,原是壮族土著居住的村寨,万历年间(1573-1620)陆续从各地迁来一些汉人,成了个小圩场。土人先集资建宝珠观,敬佛祖如来和观音大士,说是观,实为寺。客人也集资建兴宁庙,祀道教的真武大帝,说是庙,实似观。一佛一道,各拜各的,互不往来。后来随着圩市的繁荣,彼此交往日多,隔阂日渐消除。至干隆年间(1736-1795)合议将两庙扩修,定每年三月初三为庙会,两庙联合祭祀,土人客人都参加,不分彼此。当天也是当地的特大圩期,热闹非凡。从明代将寺院分为禅、讲、教三类,前两类重宗派修持,或参禅或念经;后者重从法事仪式。广西的寺院,宋以后佛学研究少,高僧大德少,多属教一类寺院,办法事化缘,奔走村市,或为死者追善供养,或为生者祈祷求福。修法事一般按佛门仪式,诵经咒,念佛偈,用木鱼、引磬等法器。但有的地方做道场,和尚、道公、巫师混在一起,佛教日益民俗化,原先的宗派理论得不到新的发展,禅宗下的临济宗和曹洞宗,各地法系谱牒多有不同,堂口不少。到明末崇祯年间(1628-1644),徐霞客游历广西时,虽遇不少寺院,但穷僧破寺居多。南明于桂抗清失败后,遁入禅林的文士不少,如浑融、性因、方以智、石涛,都是饱学之士,曾一度给广西佛教带来生机,佛像同道教神、民俗神一起被膜拜。史称:

  “粤西民力俭薄,二氏之庐无宏规杰构,为一方之名胜者。然自明以来乡里之间,茅庵村院,亦不可胜计。”〔1〕

  这些庵院很少按伽蓝七堂的布局,多属观音堂、观音庙,文昌庙、真武庙、关公庙并例,或者同处一座神坛。观音菩萨也如关帝一样成为万能的保护神,每逢诞日都一起“游神”。有的地方观音庙里还加上巫教的花婆等俗神。清初建立的桂平县洗石庵,既有佛像,也有老子骑牛像、儒家三帝象及文昌、魁星等。柳州的变迁就更有代表性,宋代柳州以仙奕山为中心,山下为佛教,山上为道教。明以后转到对面的鲁峰山为中心,山上洞穴既有观音大士阁、十八罗汉岩,也有三清、三星神仙像,还有盘古、花婆像,甚至保存着原始巫教的石祖生殖崇拜。佛教巫教化,宗教信仰与鬼神迷信纠缠在一起,必然更快走向衰落。清初,入桂的清将孔有德等于桂林修建规模巨大的定粤寺,并鼓动各府州县建新寺修旧寺,但也挽救不了佛教衰落的命运,最后定粤寺只剩下5000斤重的大铁钟,以及能煮千人饭的大铁锅,摆在伏波山下供人摩挲思忆而已。

  二、道教

  道教是中国本土的宗教,因此,道教历来都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朱元璋出身平民,对道教有很好的感情,在他打天下的时候,其贴身的周颠和张中就是道士。他们往往要以道教的占卜术来宣传自己是有天命之人,把自己神化,以便于统治人民。所以朱元璋建国后,亦把道教和佛教一样列为官方宗教。正因为如此,明代广西的道教仍然存在。但由于朝廷对道教利用的同时,加强了管束和限制,加上道教自身理论停滞、组织涣散,于是走向衰微,出现了向世俗渗透的倾向,内容明显地粗俗化,诵经拜忏、祈祷斋醮之事遍及城乡。这种世俗化的道教进一步传到了今平南、昭平、灌阳、荔浦、武宣、岑溪、苍梧、武鸣、平果、天等、德保、凌云等县,相当于今广西约一半县市。桂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的道教亦有所发展,明朝修建了4座宫观,分别位于镇安府城东(今德保县)、田州府城东(今田东县)、泗城府城(今凌云县)、旧城土司(今平果县)。桂西南的少数民族地区思恩府城东南(今武鸣县)也修建了道观。

  清朝统治者倾向黄教(即喇嘛教)而轻视道教,对道教采取了更加严厉的抑制政策,于是道教进一步向世俗化发展,它的内容大量充入民间迷信、民间神祀,道教渐渐融化在民间信仰之中,严格意义上的道教更加衰落。从收集到的资料看,只有平南县建17座道观,宣化县城内(今南宁市)仓西门外建3个道观,桂西奉议州(今田阳县)建4个道观而已。

  三、伊斯兰教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伊朗商人从陆、海上丝绸之路传入中国北方和南方的广州、泉州,然后再传入中国各地的。

  广西的伊斯兰教大量是在明清时期从波斯、顺天(今北京)、四川、陕西、广东等地迁徙而来,并分布在广西各地聚居。明洪武十三年(1380),波斯人伯笃鲁西的次孙白永龄携兄弟永清、永秀游宦粤西,后在桂林落籍,形成桂林白姓穆斯林的一支。后镇江府丹阳县人章宏道游学桂林到临桂县厄底村,任尹玛目,后移居永福县,形成永福县穆斯林一支。永乐九年(1411),顺天(今北京)人张洪猷任广西中卫(侍官),落籍桂林,后形成桂林张姓穆斯林的一支。万历七年(1579),四川成都人氏马福肇,曾是朝廷命官,因家道中落,携眷经广东入广西,定居桂林,从而形成桂林马姓穆斯林的一支。明朝阿拉伯人以布拉欣的后裔(陕西渭南人)以振宸(字简堂)为都指挥同知,征广西浔州、庆远“蛮民”有功,被封为义宁协成,定居桂林,形成桂林以姓穆斯林的一支。明末,有穆斯林自陕西入百色和柳州定居。清朝初年,陕西渭南李姓穆斯林到桂林讲经学并定居,形成桂林李姓穆斯林的一支。顺治九年(1652),河北人马昆岗遍游名山大川,后定居广西临桂县旧村,形成临桂县马姓穆斯林的一支。康熙十三年(1674),被流放苍梧县的傅宏烈,因平定吴三桂有功,任广西提督,定居临桂旧村,成为临桂傅姓穆斯林的一支。康熙五十八年(1719),广东商人何德隆(号云溪),因经商入桂林至南宁定居,形成南宁杨姓穆斯林一支。道光年间(1821-1850),山西田姓穆斯林从桂林迁入南宁定居,形成南宁田姓穆斯林一支。此后,许多穆斯林从桂林或柳州迁入南宁。

  四、天主教

  基督教三大教派转入中国的时间各不相同。但在其尚未分派之前曾两次传入中国。第一次是唐贞观九年(635),由基督教聂斯里派(Nestorianism)主教、叙利亚人阿罗本(Olopen)传入新疆,唐朝人称景教,至会昌五年(845)便销声匿迹了。第二次,是在元朝至元三十年(1294),由罗马教廷方济各会修士约翰·孟特·高维诺(John Mont Govino)传入中国,并在北京、泉州等地建立教堂。当时蒙古人称之为“也里可温教”(Arcoum),到至正二十八年(1368)元亡而再次消失。第三次是16-19世纪,分裂后的基督教三大教派中的天主教(Sacerdotes)于朝嘉靖三十一年(1552)、东正教于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和基督教新教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传入中国,并延续至近代。

  天主教第一次传入广西是明万历十三年(1585),意大利耶稣会会士罗明坚(Michel Ruggieri)带着翻译和两名中国随从由广东肇庆来到广西桂林,开展传教活动。由于得不到广西当局的信任,不久就被驱逐出广西,史称:

  “赴广西桂林,起初获善待,已而受诬谤而被驱逐”。〔2〕

  第二次是清顺治四年(1647),奥地利耶稣会士瞿安德(Andrew Wolfgang Koffler),又名瞿沙微,随葡萄牙军队从澳门到桂林,援助南明永历帝朱由榔扺抗清军,之后留在宫中传教。不久,为永历帝嫡母王太后、生母马太后、永历皇后教名亚纳(Anne)、永历嫡母之母教名朱丽(Julia)、永历之女教名阿加斯(Agathe)、新生太子等宫中50人施洗入教,并在广西巡抚瞿式耜和总兵焦连的帮助下在桂林建立一个教堂。七年(1650),葡萄牙耶稣会卜弥格(Michel Boym)来桂林协助瞿沙微传教。八年(1651),永历帝派卜弥格前往罗马向教皇递交国书。同年,清军大举南下进攻桂林,永历帝西逃,瞿纱微也西进贵州,计划与永历帝会合。但当于1651年12月在贵州与广西交界处被清军追到,在途中被清军俘杀。顺治十三年(1656),卜弥格携带罗马教皇的复信回广西,十六年(1659)8月22日在安南北圻和广西交界处病殁。十八年(1661)南明亡。此次天主教在广西的传教活动主要限于南明王宫,未及传入民间就因南明王朝灭亡而告终。天主教在广西的两次传入活动,都是短暂、零散和个别的,没有统一的组织领导,因而未能在社会上留下痕迹。雍正二年(1724),天主教在广西传播停止了。直到鸦片战争后才活跃起来。

  天主教第三次传入广西是道光二十八年(1848),罗马教廷传信部把广西的天主教事务交给巴黎外方传教会直接管理,由巴黎外方传教会驻香港办事处的法国籍神甫李莫瓦(Libois)领导,使广西成为法国耶稣会士传教的主要场所。李莫瓦受命后,连续派出传教士前往广西传教。然而,由于广西当局的不容,传教士们一一失败而归。咸丰二年(1852),李莫瓦又派出法国籍神甫马赖(Malay)前往广西传教。马赖改变了前几位传教士的路线,他不直接只身潜入广西,而是取道贵州省。在贵阳,他得到法国籍神甫李万美(Lions)的帮助,于咸丰四年(1854)装扮成当地人,随几位贵州天主教徒往广西探亲,从而顺利地进入广西西北部的西林县。在那里,马赖利用这几名贵州教徒,带领他四处传教。他宣讲天主教教义,让山民从思想上相信天主可以使他们脱离苦海。他又针对山区缺医少药的现象,用随身带来的廉价西药免费赠与患者,治愈了一些小疾病。当时广西山区的民众信鬼神,家里有人病了,便求仙问卜,请巫公仙婆,要送钱送物,负担很重。而信奉天主教,有病吃药却不用花钱。因此,一些民众被马赖说服,接受了他的洗礼,成为广西最早的一批天主教徒。这次马赖成功地把西林县的刘家屯、常井村等地变成传教的基地。

  1856年12月14日(咸丰六年十一月十七日),马赖又来到西林县板坡村传教,被知县张鸣凤抓起来,经审讯后将他及信徒25人处死,并枭首示众。由此引起震动中外的“西林教案”,幷且成为法国与英国联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向中国开战的导火线。〔3〕

  注释:

  〔1〕谢启昆等:《嘉庆广西通志·僧侣志》。

  〔2〕费赖之着、冯承钧译:《在华耶稣会士列传及书目(上)》第28页,中华书局1995年版。

  〔3〕广西通志馆藏:《马赖给两广教区主教李播的信函》。

  (原载《广西文史》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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