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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一国良制”非良策

  中评社北京3月31日电(作者汪毅夫)在全国台湾研究会主办的“第十届两岸青年学者论坛”上,有青年朋友问我:近年,宋楚瑜、陈长文等台湾名人谈过“一国良制”,这是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和平统一的良策吗?

  当然不是,“一国良制”非良策也!

  首先,什么才是适用于两岸的“一国良制”是一个可以说不休,而倡言者、申论者自已也道不清的话题。1930年,鲁迅翁在批评胡适、梁实秋等名士的“好政府主义”时说:“他在药方上所开的却不是药名,而是‘好药料’三个大字,以及一些唠唠叨叨的名医架子的主张。不错,谁也不能说医病应该用坏药料,但这张药方是不必医生才配摇头,谁也会‘将他褒贬得一文不值’(‘褒’是‘称赞’之意,用在这里,不但‘不通’,也证明了不识‘褒’字,但这是梁先生的原文,所以姑仍其旧)的”。同“好政府主义”一样,看了“一国良制”这张药方,谁也会摇头,谁也会把它贬得一文不值。

  其次,“一国良制”是为杯葛“一国两制”而提出的。据我记忆,比宋楚瑜、陈长文的申论更早,1990年10月4日,郝柏村已倡言“一国良制”。他在“行政院院会”上说:德国统一的事实证明,只有好的制度统一坏的制度,而坏的制度必须接受好的制度。台湾要的是“一国良制”,即是以民主、自由、均富的方式及制度来统一中国,而不是中共的“一国两制”。在今天,这番言论除了自欺不会有欺人的效用。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贫穷的东德实施了多年的是东德的制度,它不能“证明”社会主义、更不能“证明”大陆实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坏的制度”。“德国统一的事实”也根本不能“证明”,“一国良制”是“统一中国”的良策,恰恰相反,由于它的出发点是扺制“一国两制”的积极意义,因而它是完全消极、完全不可取的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理解台湾同胞因特殊的历史遭遇和不同的社会环境而形成的心态,尊重台湾同胞自己选择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愿意用真诚、善意、亲情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理距离。同时,台湾同胞也需要更多瞭解和理解大陆13亿同胞的感受和心态,尊重大陆同胞的选择和追求”。让我们共同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共同协商“‘一国两制’在台湾的实现方式”,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贡献“意见和建议”,贡献中国人的“智慧”!

  (2018年3月30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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