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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台湾的草地总理

  中评社北京6月26日电(作者汪毅夫)曾有台湾朋友告诉我,他家祖上世代业农,但族谱明载有人当过“总理”。另一台湾朋友在旁听了笑说“敢是(应该)是草地(乡村)总理吧!”

  古早朝廷任命地方官员至县级(包括副县级如县丞、巡检之类)乃止。乡士社会婚姻、田土、斗殴、相争一切“细事”概由“乡约”搞定。乡约虽同乡规民约有关但不是乡规民约。乡约是民间自我约束、互相约束的自治组织,一般有约长或约首数人主其事。约长或约首由乡土社会成员推举年长德高者任之,约长或约首不失其乡土社会成员的身份。如清代澎明通判胡建伟《澎湖纪略》所记“旧志称,澎民聚居,推年大者为长。至今澳中凡有大小事件,悉听乡长处分。以故,鼠牙雀角,旋即消息”。约长或约首不是官职却是官差,往往要得到官府认可、为官府办事。

  在台湾,乡约的主事者称“总理”。王凯泰《台湾杂咏》有诗并注曰:“宰官颁戳各乡承,约长居然总理称。执版道旁迎与送,头衔笑看两门红(乡约名总理,地方官给戳记,门口悬大灯,亦总理衔)”。唐赞衮《台阳见闻録》亦记:“乡约名总理,地方官给戳记。门口悬大灯,亦书总理衔”。

  呵呵,台湾草地总理的故事好不好听呢?

  (2018年6月23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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