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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干隆帝说“国家统御”

  中评社北京12月3日电(作者汪毅夫)据《清实録》,清干隆四十六年(1781),闽浙总督陈辉祖奏称,台湾“凤山县山猪毛社生番直里产等四十一户,因该社头人率腊,招婿里吉老,掌管社务,于该番收获米石,十分中抽分二斗外,又欲多抽二斗,致直里产等,不堪虐索,携带男妇老幼,一百九名来投。现酌定凤山县离城六十里之塔楼、武洛二社埔地,分给该番等耕种,并各捐置舍藔。给予栖止”。同年六月八日,干隆帝有谕,曰:“着传陈辉祖,严饬地方文武员弁,晓谕该番等,令其各安耕牧外,收留自属无妨,如有似此率众投入内地者,系归化之番所属,则与国家统御体制大有关系,切不可率行收留安插,当即奏明请旨办理”。干隆帝所谓“国家统御”及其“体制”,是学界应该留意的问题。

  (2018年12月1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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