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1987年打开交往大门,但至今34年两岸政治谈判尚未能走上谈判桌。原因当然是错综复杂,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两岸政治谈判涉及面之广、之深,且受到外部势力的极大影响。不过无论怎样,在推进祖国统一的历史进程中,如果要实现“和平统一”,必然回避不了两岸的政治谈判。
一、“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不是一个国家,政治谈判中的中国“主权”没有讨论、协商的余地,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和“政治底线”
1、“主权”是一个国际法的概念,根本不适用两岸之间。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两岸之间不是“主权”之争,不是“主权”再造。这里的“主权”是指,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祖国统一是“天经地义”的事情。2019年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告台湾同胞书》发表40周年纪念大会讲话中强调,“尽管海峡两岸尚未完全统一,但中国主权和领土从未分割,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之前2008年12月31日,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携手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讲话(即“胡六点”)中也指出,“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以来遗留幷延续的政治对立,这幷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中共两位领导人所强调的就是,中国的“主权”不是“再造”问题,而是必须坚持不可分割的问题。同理,两岸关系不是国家“主权”的分裂,而是“治权”的暂时分离。也就是说两岸中国人包括大陆14亿人和台湾2300万人共同享有一个“主权”。
2、依国际法毋庸置疑中国的“主权代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上180个国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与所谓“中华民国”建交的只有15个。国际社会主流不可能承认台湾当局坚持的所谓“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的国家”,更不可能接受民进党坚持的所谓“台湾是主权独立的国家”。2021年10月10日蔡英文声称“‘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这显然是赤裸裸的“两国论”。1971年第26届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从政治上、法理上终结了“中华民国”代表中国主权,正式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至今这个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历史性、合法性的“决议”,在国际上幷没有改变。邓小平曾经讲到,“两岸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0页)。国民党、民进党坚持不同的“主权代表”立场。国民党至今坚持“中华民国是主权独立国家”,强调“互不承认主权,互不否认治权”。民进党坚持“台湾是主权独立国家”,死守“台独党纲”,将两岸政治关系定位为“国与国的两国关系”。但联合国2758号决议“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的唯一合法代表,同时驱逐了蒋介石的代表”,确认了“中国主权代表”,这是无法改变的铁的事实。
二、两岸政治谈判中的台湾“治权”可以讨论、协商,大陆充分尊重台湾民意,从台湾问题的历史和现实出发,统一后的台湾是高度自治
1、台湾的“治权”可从“非主权实体”高度自治来探索定位。这里的“治权”是指,在一个中国原则下,统一后的台湾可以高度自治,决不可让外国势力插手。对“中华民国”在“台澎金马”地区的“治权”问题,可以先往两岸是“一中框架”里面的一个“主权实体”和一个“非主权实体”,分别治理大陆地区和地湾地区的方向来思考。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理论的设计,已经在“一中框架”内允许回归后的港、澳以“非主权实体”高度自治。宋楚瑜曾提出“一中屋顶”概念,赞成两岸在“宪法”里订定“一中原则和架构”,幷表态“追求一个统一的中国,是两岸所有中国人共同的责任”。原台湾外事部门负责人欧鸿炼提到,“两岸比较可行的是在大中国架构下完成统一”。宋、欧俩人的提法可以探讨。2001年台湾经大陆同意,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的名义加入WTO,其实就是“非主权实体”。之后双方互称“大陆当局、台湾当局”,国台办、陆委会负责人也曾见面和建立沟通管道,乃至“习马会”以“两岸领导人”身份在第三地新加坡举行,都未造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
2、“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可以作为两岸谈判中的共同政治基础。毫无疑问,1992年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达成“九二共识”,其核心聚焦“三个”基本点:即“一个中国”“求同存异(暂搁分歧)”“追求统一”。在“九二共识”,反对“台独”的基础上,两岸关系得以和平发展。但如今,民进党当局拒绝“九二共识”,顽固坚持“台独党纲”,制造两岸对立,勾结美国势力,挟洋自重,“倚美谋独”。而国民党坚持“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认为 “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预设这种“先入为主”的政治前提,横在两岸之间,两岸如何展开谈判?更令人怀疑的是,国民党坚持所谓“中华民国主权独立”的存在,表面看是坚持“一个中国”,实质是否想搞什么“两个中国”“一中一台”?这与民进党拒绝“九二共识”,推行渐进“台独”路线,有没有“同工异曲”之意呢?
三、两岸政治谈判中的台湾定位,理当附合“一个中国”框架或架构。当然“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包括台湾定位。两岸“和平统一,平等协商,共议统一”
1、“两岸同属一中”的“政治框架”与法理事实,不容否定。台湾自古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两岸同属一个中国”,这是历史的客观事实,有根可寻,有据可查。国共两党对“一中框架”和“一中架构”的解读也曾有过交手。2013年前后“习连会”“习吴会”,习总书记强调:“增进互信,核心就是要在巩固和维护一个中国框架这一原则问题上,形成更为清晰的共同认知和一致立场”。连战、吴伯雄当时回应表示,“两岸各自法律、体制都实施一个中国原则,台湾固然是中国的一部分,大陆也是中国的一部分,从而形成一中框架下的两岸关系,而不是国与国的关系”。可见,双方以“一中框架”或“一中架构”定位两岸关系有初步交集。目前,蓝、绿都不敢轻举妄动“修法”改变“一中”,或明目张胆“制宪台独”,大陆也决不允许所谓“修宪”改变“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如果两岸展开谈判具“中国特色”的“一中框架”与“一中架构”议题,形成“共谋一中(共同谋求一个中国)”的基本共识,从而可以签订协定确认“两岸同属一个中国”,共同担当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政治责任,共谋国家统一,共谋民族复兴。
2、两岸政治谈判中敏感、复杂的“中华民国”政治定位,岛内朝野先要“搞定”。“中华民国”四个字涉及到110年前的中国“国号”,涉及到现在“台澎金马”的“治权”,是两岸政治“深水区”中涉及到的“结构性、深层次”的政治分歧,是两岸政治谈判中难以回避又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质上完成了对“中华民国主权”的“事实继承”;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完成了“法理”确认。然而客观上,中国国民党败退台湾延用“中华民国”对“台澎金马”地区拥有实际的“治权”已长达72年。国民党坚持“中华民国”旧法统,强调“一中各表”,但岛内政党轮替民进党执政,其骨子里幷不认同。民进党现在是借“中华民国”之壳作掩护,“切香肠”似的推动“去中国化”,渐进式的推动“台独”路线。幷且深绿“立委”已经在“立院”提案“改号、改旗、改歌”“变更领土”,未来“中华民国”四个字的出路在哪里都不知道?台湾“绿色恐怖”如此发展,这四个字恐怕“生死未卜”。无论怎样解读,我们必须坚持两岸关系不是国家“主权”的分裂,而是“治权”的暂时分离,也就是两岸只有一个中国“主权”,各自“依法”实施“治权”。大陆一直强调“什么问题都可以谈”,但对民进党借壳上市企图搞“法理台独”,绝不会允许。
综上所述,(1)“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两岸政治谈判应共同维护 “一个中国”主权。反对“台独”,追求统一。(2)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应可作为两岸政治谈判的共同政治基础。(3)两岸政治谈判是“平等协商,共议统一”。“两岸同胞是一家人,两岸的事是两岸同胞的家里事,当然也应该由家里人商量着办”。(4)两岸政治谈判“不宜久拖”,早谈比晚谈好。“久拖不谈”对台湾越来越不利,大陆也不会允许。2021年10月9日习总书记辛亥革命110周年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台湾问题因民族弱乱而产生,必将随着民族复兴而解决。两岸必须统一,也必然统一。
(2021年10月,湖北宜昌:华中师大研讨会论文,原载香港《中评网》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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