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奬的指导思想
评选和奬励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体现,是繁荣和发展社会科学事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对优秀成果的评奬,鼓励湛江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觉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扬探索创新的勇气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开展市情、县情的调查,研究和探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与改革开放中的重大建设问题和实际问题,提高科研水平,加强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进一步繁荣和发展湛江市的社会科学事业,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评奬的对象、范围
凡是湛江市社科联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会员,在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期间发表或出版的科研成果,均属评奬范围。虽未公开发表,但却有较高社会价值并被党政部门采用的调查报告或对策研究成果,也可参加评选。
三、评奬标准
基本要求: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和学术理论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方针。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有创新精神,提出独创的见解,具有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同时,研究新情况,提出新问题,在探索、研究、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中特别是湛江改革开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方面效果比较显着。
不同类型的成果评奬标准:
1.应用研究:紧密围遶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个中心,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正确地说明或解决改革开放中的现实问题,并有一定的理论深度;能及时而准确地反映探索实际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建议、方案。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有比较显着效果或重要的参考价值。
2.基础理论研究:在本学科、本专业有创新或填补学科的某些空白;在某一理论问题上做了新的分析或对原结论作了补充和进一步完善;提出了有研究价值的新问题;使用了新的研究方法。
3.科普著作:观点正确、科学性强、通俗易懂,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对普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社会科学知识,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了良好作用。
4.工具书: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化建设要求和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的需要,综合有关数据、资料和科学知识,准确、系统地反映国内外最新科研成果,文字流畅,编排科学、检索方便,具有现实和长远的应用价值,出版后在学术界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四、奬励的分类
学术类著作、科普类著作、工具书、学术论文类(包括调查报告等)都分别设有一等、二等、三等奬。
五、组织领导及评审程序
1.组织领导:整个评奬工作由湛江市社会科学评奬委员会直接领导。
2.评奬程序:整个评奬工作采取作者申请(或单位推荐)、学会初评、学科小组复审、市评奬委员会审定的程序。
六、评奬的时间安排
此次评奬自1991年1月开始至1991年4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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