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7月1日,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在香港设立特别行政区,并开始“一国两制”的实践。背靠中国,又身为一个高度开放、发达的资本主义城市,香港的“战略价值”在回归后有增无减。各种外部势力的聚集也显得十分正常、自然,他们有的为正当生意而来,谋求合法经济利益,有的为丰富信息而来,获取政治、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资讯,还有的则“别具用心”,利用香港独特的政治经济地位、地理位置等“大做文章”。
一、外部势力对香港的基本考虑
香港回归后,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除外交、国防事务外,特区内部事务及其他对外事务经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后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其“国内境外”的特殊状况,不仅成为中国“走出去”的一个通道,而且成为(外部势力)观察、试探中国的一个“据点”。
日前,驻港外国机构共有128家,它们在保障本国/地区与香港维持正常经贸、文化等交往的同时,也有部分国家和地区时有“越界”,对香港内部事务表现出较为“浓厚”的兴趣。尤其是在一些国际不友好势力及别有用心人士眼中,香港俨然是促进中国民主化进程的突破口和培育反华势力,“西化”、分化内地的前沿阵地。总之,无论是出于那种想法,外部势力在处理对港关系时至少会考虑以下三点:
一是把对港关系视为对华关系中独特的一部分。香港回归中国后,作为中国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可以以“中国香港”的名义在经贸、金融、航运、旅游、文化等领域单独与世界上其他国家、地区及有关国际组织保持、发展关系,并签订和履行有关协议,但许多国家在处理与香港的关系时,还是会放在对华关系的大框架内考虑。不过,也有一些例外,他们把对港关系单列出来,与对华关系“区别”对待。如英国与香港由于特殊的历史关系,一些人在情感上仍然把香港与中国进行区分;美国早在香港回归前,即通过《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United States-Hong Kong Policy Act of 1992 (Enrolled as Agreed to or Passed by Both House and Senate)。根据此法案,美国将继续在经贸、运输、文化和教育交流等方面与香港保持原有关系,对香港适用不同于中国(内地)的政策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ushk_pa_1992.html. ,专门就美国与香港的关系进行政策论述;欧盟也曾通过《九七后的欧盟与香港》、《欧盟、香港与澳门:2007至2013年的合作契机》两个通讯(Communication)The European Union and Hong Kong Beyond 1997, The European Union, Hong Kong and Macao: possibilities for cooperation 2007-2013 (2006年). http://eeas.europa.eu/delegations/hong_kong/eu_hong_kong/political_relations/index_en.htm。,用于指导欧盟与香港的关系。英、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出台的这些文件,一方面显示其重视与香港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为其日后在香港问题上“说三道四”埋下伏笔。
二是声称尊重“一国两制”和香港基本法,强调按基本法办事。这是一种“官式表态”。不仅我们自己这样说,美、英等国家在谈论香港事务时也会这样表述。如英国自1997年开始的每6个月一次的《香港问题联合声明执行情况半年报告》向来认为,“一国两制”方针总体实践良好,在记録香港政制发展情况时不忘引述基本法的相关规定。美国在发布香港年度报告时也会提到基本法的规定。但“魔鬼在细节”,美英表面上强调基本法的权威,实际上却又不露声色地通过支持自由、民主、人权等来“弱化”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如在香港普选问题上,美英一直强调“希望香港尽快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达至普选”,尊重“港人的意愿”等,听上去诚恳又公正,但却经常“忽略”相关条款中的“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原则”,“港人的意愿”也常常被“缩小”至反对派人士的意见,而不是多数市民的意愿。2014年11月20日,美中经济安全委员会推出年度报告,其涉港部分认为中国中央政府就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的选举设限,排除“民主派”候选人,此举与香港基本法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标准相扺触,且违背了1984年中英联合声明中给予香港的“高度自治”。2014 Annual Report to Congress,http://www.uscc.gov/Annual_Reports/2014-annual-report-congress,2014年11月21日。
三是谋求在港利益及对华利益最大化。英、美等国在港拥有庞大利益。日前,香港是英国第13大出口市场,是亚太地区继中国大陆之后的第二大出口地,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14. https://www.gov.uk/government/world-location-news/six-monthly-report-to-parliament-on-hong-kong--3.除传统经贸关系外,英国与香港还在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密切。香港是美国第10大商品出口市场和第6大农产品市场,有6万多美国公民在香港工作和生活,主要是商业人士。Impressions on the U.S.-Hong Kong Partnership: Strong Ties Bring Shared Benefits, U.S. Consul General Clifford A. Hart Jr.'s Luncheon Speech to 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 September 24, 2013.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cg_ch_2013092401.html.美国在香港设有7个执法机构,双方长期在打击恐怖主义、偷渡、洗钱、有组织犯罪等方面保持合作。此外,美国每年还有数十艘舰艇在香港停留、访问。无论是对熟谙“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的英国来说,还是对正“不断深入介入亚洲”的美国来说,在处理对港关系及对华关系时,最大限度的维护其国家利益乃至全球战略利益才是第一位的。
二、外部势力介入香港重大事件的方式
香港独特的政治、经济地位,特殊的地缘因素,决定了外部势力对香港事务的关注甚至干预在所难免。回看香港回归17年来经历的重大政治、社会事件,如基本法23条立法风波,围遶政制发展问题的争议涉及五区公投、“占领中环”行动等,以及近年的反对国民教育科行动,均受到美、英、欧等国家和地区的“高度关注”,他们以促进香港民主进程和保卫人权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介入,利用香港问题单独或联合向中国施加压力。
通过不同层级的会面密切往来。香港作为一座国际性城市,又曾与英国有传统历史关系,与英美等国的往来实属正常。但如果本来正常的交往突然加上“政治因素”,成为“政治施压”或“政治炫耀”的工具,那交流就变了味道。在通过高层会见给予精神支持这方面,美国人做得很是周到。2003年6月,美国副国务卿阿米蒂奇会见香港前民主党主席李柱铭,后者在香港讨论23条立法期间,率团访美,呼吁“国际声援”,认为依照1992年的美国—香港政策法,美国“有法律上的责任提出关注”;2004年3月,香港讨论政改期间,国务卿鲍威尔会见受邀来访的李柱铭,李此行还在美国国会发表演讲;2005年11月,时任国务卿赖斯倾听李柱铭等人讲述香港的情况;2011年7月,时任国务卿希拉里访港,期间专门抽出时间与公民党主席余若薇会面,并赠言其“在民主的道路上继续战斗下去”;2014年2月,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爱德华·罗伊斯率团访港,闭门会见李柱铭与“香港2020”发起人、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2014年4月,副总统拜登在美国白宫“偶遇”前来访问的陈方安生和李柱铭。至于美国驻港总领事馆的官员,更是与香港反对派人士交道频繁,沟通顺畅。倒是建制派一边,基于这样那样的顾虑,主动的交往在减少。2014年5月,香港媒体曝出壹传媒集团主席黎智英与美国前国防部长沃尔福威茨在游艇密会,后者还介绍黎去缅甸投资“圈钱”等。“黎智英密会美国防部前副部长”,香港《东周刊》号外,2014年6月19日。实际上,香港的一些反对派人士不仅主动联络美国等国际势力,还与邻近的台湾“台独”势力互动密切,在此次“占中”谋划过程中,黎智英向“台独”人士“取经”,用于香港的“民主”抗争。台湾在近年也不断利用香港的议题向中国大陆“抽水”,如马英九在第一时间支持香港的“占中”,称“国民党完全支持和理解香港民众争取普选的诉求”。
通过发表声明、公布报告等方式主动评论香港事务。英、美、欧自香港回归的1997年开始,每(半)年发布有关香港的报告,不仅关注与香港的关系,也留意香港内部情况的发展。根据美国—香港政策法,美国的年度报告止于2006年。不过,美国国会与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每年发布的中国人权报告以及其他一些部门的报告中还是会专门提到香港问题。最近,美国国会议员推出新的香港人权龢民主法案,谋求在国会进行辩论和通过。“美国国会议员酝酿重启《美国-香港政策法》”,http://www.guancha.cn/local/2014_11_14_286672.shtml。新法案对1992年的香港政策法作出更新,要求总统在给予香港任何新的优惠前都要评估和核实香港是否拥有足够的自治。英国和欧盟的半年/年度报告延续至今,尤其是英国的半年报告,较为详尽地记録了香港回归以来重大政治、社会事件及相关争议,当然也包括英国的看法。向来“含蓄”的英国人似乎更愿意用文字来表达观点,这点与热衷于“面授机宜” 美国人不同。
23条立法争议是香港回归后的一个转折性事件。2002到2003年,香港围遶基本法23条的立法出现较大争议。外部势力给予“高度关注”,英、美、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及英美两国在港商会等都先后就23条立法的谘询文件发表声明,并持续跟进相关立法情况。尤其是英国,它不仅第一个针对23条立法提案进行详细评论,“我们已仔细研究了谘询文件,这是自香港回归以来最敏感的立法……”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uly to 31 December 2002.而且在立法草案一读后,率先发表详细声明,指出“忧虑依然存在……这件事的处理方式及立法草案本身,都将被视为‘一国两制’的试金石”。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3.在整个23条立法期间,英国各层级官员均不断就此事发表评论,或直接向特区政府或通过外交途径向北京的中央政府表达忧虑,单其时任外交国务大臣韦明浩(Bill Rammell)就先后五次(2002年11月18日,2003年3月27日、6月30日、7月16日和9月17日)发表(书面)声明,韦明浩分别于2002年11月18日,2003年3月27日、6月30日、7月16日和9月17日就香港23条立法发表声明。在2003年6月30日的声明中,韦明浩直言“香港和内地拥有不同的法律制度……将内地法律引入香港的立法,混淆两种法律制度的界线……我们和许多港人一样,认为这违法联合声明中规定的‘一国两制’原则”,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3.如此强硬的表态,足见英国对此次立法的“关注”程度。在23条立法被迫无限期搁置后,英国的注意力就迅速转移到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上来了。
积极寻找、培养代理人,促进香港公民社会发展。美国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推进民主”失败后,也在反思民主与当地公民社会的关系,认为只有在一个公民社会比较成熟的地区,民主才能深深地扎下根来。在培育香港的公民社会方面,美国可以说一直是“放长线钓大鱼”。它不仅通过香港的政治、社会事件发现、培养新鲜力量,而且通过课题研究、讲座、培训等尽可能掌握、引导香港公民社会的发展(方向)。2012年,香港爆发反国民教育科大游行、静坐等活动,还是中学生的“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表现“突出”,很快被美国势力发现,并延揽“麾下”,着力培养,细心至不仅招待黄的父母,而且探讨黄的学业前途。2013年“占领中环”提出后,黄之锋带领的“学民思潮”的表现“可圈可点”,而“占领运动”最终在香港爆发和延续,黄亦“功不可没”。美国正是看中了香港的特殊土壤,所以种下的种子才能那么快开花、结果。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包括被媒体披露较多的美国民主基金会(NED)和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长年资助香港的某些政团、机构等,进行有关保护人权、扩大劳工权益的研究,还通过政党、大学等机构举办公关技巧与选举培训,鼓励青年人参与公共事务等,其中NDI专门设有香港项目参见https://www.ndi.org/hong-kong。,它积极与香港的各类团体合作,进行有关香港情况的基础性研究,从多个方面挖掘、培育港人的公民社会意识。这些工作看似琐屑,长年做下来就会拥有一个庞大的有关香港社情民意的资料库。
重视“潜移默化”的舆论战。媒体(传统纸质媒体和电子媒体)可以成功地协助塑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社会文化土壤。香港长期以来中右翼媒体的影响力较大,是其与社会土壤迎合—塑造的结果。目前,香港有近百家外国媒体机构和记者站,如《亚洲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美国之音(VOA)、有线电视新闻网(CNN),英国广播公司(BBC)、《金融时报》、路透社等,他们除在日常新闻报导中宣扬西方价值理念外,还在香港发生重大事件时充当官方声音的放大器,或提供版面供“知名人士”撰写文章,或派出记者进行偏重反对派人士一边的报导。如英国前港督彭定康多次在《金融时报》撰文,强调英国对香港的道义责任;《纽约时报》曾以“保障香港自治”为题发表社评;此次“占领行动”被冠以“雨伞革命”的标题登上《时代》杂志的封面,紧随其后的一期封面标题是“示威的面孔”,配以封面人物黄之锋;香港“占中行动”启动后,YOUTUBE、FACEBOOK等网络平台上几乎一面倒地出现各种声援“占中”的图文、声像,也有人迅速通过维基百科等记録香港正在发生的这一事件。由于美英等宣扬的自由理念、普世价值等恰恰也是部分港人所认可的,所以他们在影响香港的舆论上可谓“事半功倍”。
香港回归17年,在制造话题、影响舆论方面,美英等西方势力和香港的反对派人士“携手共进”,“配合默契”。香港社会快速“政治化”的背后固然有香港自身发展的规律,更是他们不遗余力(通过媒体)渲染、鼓噪、推动的结果。以香港政制发展为例,基本法关于政制发展的规定存在一定模糊空间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没有就2007年之后的选举办法作出明确规定。附件一第七款规定:二〇〇七年以后各任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附件二第三款关于二〇〇七年以后利发回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二〇〇七年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法案、议案的表决程序,如需对本附件的规定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主要基于“循序渐进”的考虑,希望届时香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商讨。实践中,反对派人士抓住这一点先是要求2007、2008年双普选,后又要求2012年双普选,现在是如何实现2017年的行政长官普选,并在发起这些要求的同时进行了一系列的游行、示威等抗议活动,如2010年发动“五区公投”,2013年号召“占领中环”等。在每一轮的讨论中,美英等都不断表态“支持香港尽快实现普选”。2004年3月,美国参议院外事委员会邀请李柱铭等人赴美出席有关香港民主问题的听证会,同年,美国在发布香港年度报告时,国务院代理发言人亚当·埃雷利发表声明,“严重关切”香港围遶政制发展的讨论,并表示“坚决支持港人要求在香港实行民主、选举改革和普选的愿望”。Release of 2004 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 U.S. Department of State, Press Statement, Adam Ereli, Deputy Spokesman, April 2, 2004.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ushk_pa_2004040201.html.2005年9月,美国刚履新不久的驻港总领事郭明瀚在谈到香港的民主问题时表示,“民主和稳定﹑繁荣是相辅相成的。民主和香港目前享有的自由和繁荣不能长期分离﹐不然的话﹐假以时日﹐自由和繁荣也会被削弱”,并表示“我们相信到2007年是可以做到普选的。”Remarks by U.S. Consul General James B. Cunningham-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Hong Kong-Ritz Carlton Hotel Ballroom, September 20, 2005, http://hongkong.usconsulate.gov/cg_jc2005092001.html.2007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决定香港2017年可以实施行政长官普选,之后的2020年可以普选立法会。美、英、欧均发表声明,在对人大常委会排除2012年双普选表示失望的同时,欢迎人大常委会确定的2017年和2020年进行普选的时间表。2010年3月,曾任吉尔吉斯斯坦大使的杨苏棣接任驻港总领事,三年多的任期内多次就香港政制发展问题发表评论,也屡次受到外交部特派员公署的“批评”。2010年4月,在“五区公投”前夕,美国亚洲及太平洋事务助理国务卿坎贝尔访港,重申美国支持香港普选。2013年1月,戴耀廷提出“占领中环”的概念,企图以瘫痪香港金融中心的方式“胁逼”中央给予香港所谓的“符合国际标准的真普选”。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香港围遶政改和“占中”的讨论异常激烈,从英国的外交国务大臣施维尔到英国首相卡梅伦,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到美国总统奥巴马,他们均对香港的普选问题、“占领行动”发表看法。在刚刚过去的G20会议上,奥巴马还专门提到“占中”,称港人正在“为自己的普世权利发声”。Remarks by President Obama at 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November 15, 2014, http://www.whitehouse.gov/the-press-office/2014/11/15/remarks-president-obama-university-queensland.
三、影响香港长远发展
外部势力对香港内部事务的介入不仅令很多香港的内部事务变得复杂,加大社会对立氛围,而且令香港逐渐走到大国博弈的前沿,在国家利益面前,很有可能受到本来不必要的“损伤”。
中央政府与香港的互信受到影响。中国本来就对西方式的民主颇为警觉,近年来,更集中发展、优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香港作为中国实施“一国两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虽说不适用社会主义制度,但出于国家利益、国家安全的考虑,中央政府对香港发展民主也颇为慎重,希望香港能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决)定,在实践中集合中西方民主的优点,走出一条独特的道路。然而,在美英等西方势力一次次“干涉香港内部事务”的过程中,中央开始重新审视香港的地位,“一国两制”的实践情况,乃至香港未来的民主模式。中央担心香港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用来对付中国的“桥头堡”。早在2010年美国调任杨苏棣担任驻港总领事时,中国国内就出现要警惕“港版颜色革命”的声音。此次“占中行动”在某种程度上坐实中央的担心。可以预计,今后香港“一国两制”的实践还将面临更多的考验。
影响香港内部共识的达成。由于外部势力的“密切关注”,尤其是在香港政制发展问题上的过多评论,首先是放大了香港的政制发展争议。如在23条立法开始之前,英国曾于第11期半年报告(2002年1月至6月)中提到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表示希望“按照港人的愿望,早日实现基本法规定的最终普选的目标。这些问题比较复杂,在香港社会达成共识仍需要时间”。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anuary to 30 June 2002. 然而,经过23条立法争议,从第14期半年报告(2003年7月至12月)The Six-Monthly Report on Hong Kong, 1 July to 31 December 2003.开始,英国的态度突然转变,开始不断强调“尽快实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普选”之于香港的意义。美国自2004年开始,也“高度关注”香港的政制发展问题,并逐渐“接替”英国走到了介入香港事务的前沿。美英对香港民主进程的支持也令香港的反对派人士好似找到了“靠山”,更加坚持自己的观点。在中央政府频频释放沟通善意的情况下,却一而再再而三地错失与中央沟通、交流的机会。其次,令整个香港社会日益撕裂。在立法会中,建制派议员与反对派议员“分庭抗礼”。在反对派议员的不断“拉布”之下,立法会难以有效行使权力。社会上,近年来围遶政制发展的一系列争拗,强化了支持与反对声音的对立。整个社会出现支持中央政府的建制派阵营和与美、英等西方势力“同声同气”的反对派阵营,而中间市民(“沉默的大多数”)不愿意发声。此次“占领行动”进一步加剧了双方的对立,社会撕裂更为明显。最后,由于特区政府忙于与政治发展相关的问题,对长远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等议题反而“力不从心”,坐失发展机遇的同时,心态也变得焦虑。
香港应立足自身,寻求突破。有道是“打铁还需自身硬”,内因始终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决定性因素,香港未来发展的主动权仍掌握在港人自己手中。特区政府一方面要直面香港是个复杂利益聚集地的现实,以开放、自信、包容的态度与各种势力打交道,有合作,有斗争,核心是维护香港的利益,而在涉及外交、国防等事务上,与中央政府紧密沟通,确保中国国家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应专注做好内部发展,促进经济,改善民生,在政制发展问题上,不盲目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也与内地的民主方式不同,逐步建立、加强自身的体系论述,找到一条符合香港特殊地位、适合香港城市发展特点的民主方式,并以理性的方式协商、达成共识。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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