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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带来多重伤害

  近期,美国国会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并提交总统特朗普签署。如果该法案成为美国的法律,将是对《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的重大修订,也是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美国国会再次针对香港“制定”国内法律。
  
  如果说1992年美国总统签署香港政策法时,香港尚处在港英政府管治时期,中国政府不便发表看法,那在1997年香港回归后,中国政府已多次表明态度,不希望外部势力与香港的反对派互相唱和,对香港事务评头论足,这会被视为对中国内政的干涉。然而,美国的部分国会议员不以为然,自2014年以来不断以修订《1992年美国-香港政策法》的名义在参众两院提出“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2014年正值香港发生“占领中环”事件,虽然“占中”不为大多数香港市民接受,但提出议案的美国国会议员显然不关心这些。此后,每届国会都有同名议案提出,但均未获得通过,遑论提交总统签署。
  
  然而,2019年的这一次不同。此次法案6月中旬在参众两院同时提出,10月中旬在众议院通过,11月19日在参议院通过,隔日众议院表决同意参议院的版本,随后提交总统。可以说是“一路緑灯”,在中国政府的强烈反对之下快速通过。国会议员们在着急什么?
  
  是关心香港的事态吗?法案声称是为了保护香港的人权和高度自治状况,会制裁“侵害香港人权”的人,而实际情况是香港回归二十二年来,依据基本法享有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得到了充分落实。香港有完备的法律来保障人权和自由,除基本法外,还有《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同样适用于香港。“修例风波”持续6个多月以来,香港有700多起示威、游行和公众集会,其中很多演变为暴力违法活动,然而,香港没有出现人道主义危机,负责执法的警察一直保持着克制,甚至被认为有些“软弱”。如果美国的国会议员真如他们所讲的一般“与香港一起”,那就该致力于维护香港的法治秩序,致力于维护香港的城市活力,而不是美化示威者激进暴力的行为,罔顾港人的整体利益,执意通过这样的法案。
  
  退一步来讲,美国有2016年生效的《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如果真要制裁“侵犯香港人权”的人,也根本不需要再通过一个专门针对香港的法律。
  
  所以,整个法案的快速进程,让人看到的更多是美国国内围遶特朗普竞选连任的种种较量,是中美贸易谈判的一波三折,是香港在美国政客的政治算计中变成了向中国施加压力的一张牌,一颗棋子。树欲静而风不止,无怪乎特区政府对国会通过法案表示“极度遗憾”和“强烈反对”,也无怪乎中国政府的“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制”。
  
  如果法案成为美国的法律,无论是对香港、对美国,还是对中美关系、国际社会的利益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伤害。
  
  对香港而言,“修例风波”正处于止暴制乱的关键时期,美国国会在这个节点通过法案,明显是向香港的反对派势力传递“支持”,部分示威者还可能从中得到错误信息,以为美国支持他们的暴力违法行为,从而采取更加激进的行动,不利香港结束动荡、恢复社会秩序。
  
  对美国而言,香港是重要贸易伙伴,是其第九大商品出口市场、第三大葡萄酒出口市场和第六大农产品出口市场。目前,有1344家美国公司在港经营,其中278家是地区总部,约有8.5万名美国人在港居住。2019年,香港的初创企业中有34%的创办人来自香港以外的地方,其中美国人高居首位。在这样一个利益交融的国际城市,如果该法案成为美国的国内法,那将是悬在香港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即便“备而不用”也会影响投资者的信心,而那些一直以来通过香港市场分享中国内地发展红利的美国公司和企业也必然受到影响。
  
   对在香港有经济利益的其他国家而言,香港的简单税制及低税率、信息的自由流动、优越地理位置和独立关税区地位都是公认的优势。这样一个做生意的好地方,如果失去其独特性,对国际社会是一种损失。
  
   让我们还是把香港的人权与民主交给香港的法律,保障人权、发展民主首先是特区政府的责任,而维护一个独特的香港、保持香港的繁荣稳定符合所有投资者的利益。
  
  2019年11月
  
  NDI在香港的“使命”与企图
  
   近期,美国国际事务民主协会(NDI)发表其“香港民主化承诺”第17份报告,关注2019年香港发生的“修例风波”。这是去年中央政府宣布对其进行制裁后,NDI发布的最新一份报告。作为一个自称“非政府组织”的组织,NDI如何介入香港事务?目的何在?背后的利益如何?尤其是在当前中美博弈日趋复杂的大背景下,NDI以堪比美、英政府部门的资金与“热情”,“坚持不懈”就中国香港事务发表报告,其背后的“使命”值得一探究竟。
  
   香港回归后,由一座人们熟悉的“经济性”城市变得“政治化”,甚至出现“港独”分子及一些极端暴力行为。这固然与香港周期性选举中的政治争拗有关,但外部势力的煽风点火,甚至深度介入也难脱关系。
  
   NDI于2002年在香港设立办事处,近二十年来通过资助项目、开办工作坊、举行培训、发布报告等方式深度介入香港事务,尤其是香港政制发展进程。其在香港的所作所为不是随心所欲,而是有着专业谋划的“步步为营”。
  
   1997年6月,NDI发表“香港民主化承诺”第一份调查报告。此后每逢香港选举,无论是行政长官选举,还是立法会选举,甚至是专注于民生事务的区议会选举,NDI几乎都有跟进报告,迄今共发布17份(见附表)。 
  
  时间报告名称
  
  1997年6月《调查报告》
  
  1997年10月《新的选举架构》
  
  1998年5月《法治与自治》
  
  1998年5月《1998年5月24日香港立法会选前报告》
  
  1998年7月《1998年5月24日立法会选后报告》
  
  2002年3月《2002年行政长官选举及回归五周年》
  
  2002年10月《没有民主的问责?——香港的高官问责制》
  
  2003年11月《7月抗议示威对11月23日区议会选举的影响——选前报告》
  
  2004年8月《2004年9月12日立法会选举——选前报告》
  
  2005年6月《2005年行政长官选举》
  
  2007年4月《2007年行政长官选举》
  
  2007年12月《2007年区议会选举、立法会补选及政制改革前景》
  
  2008年10月《2008年立法会选举》
  
  2010年11月《对政改方案的评估》
  
  2012年7月《分裂的竞选季:香港2011年区议会选举、2012年行政长官选举及未来挑战》
  
  2016年9月《“一国两制”不确定的未来》
  
  2020年4月《香港民主化承诺:不满与法治挑战》
  
  NDI之所以对香港政治,尤其是民主发展怀有如此大的“兴趣”,除了其宣称的“关注”全世界的“民主”外,更重要的是借渗透香港测试中国对外国势力介入本国政治实践的容忍度。
  
   回顾NDI涉港的系列报告及其在香港开展的工作,可以看出其主要通过4个方面在香港搞渗透。
  
  一是联络香港各界获取“有用”信息。NDI善用社会网络,与香港特区政府的官员、各政党的领袖、选举机构、社团代表、商业代表、司法人士,以及外交团体等均保持联系。而来自他们的信息经过“取舍加工”,便成为NDI对外发布的“产品”。如2004年立法会选举前夕,NDI评估团访港,先后与时任政务司司长、政制事务局局长、选举事务委员会主席、政党领袖及立法会议员、学者、非政府组织的代表会面。随着香港政治争拗的加深,建制、“泛民”两个阵营出现明显分野,NDI接触的对象便更多来自香港的反对派阵营。如2016年的第16份报告主要感谢了香港的“泛民”政党及其他亲“泛民”组织,包括“真普选联盟”、公民党、民主党、“香港2020”、“香港人权监察”、香港记者协会、工党、“公共专业联盟”、“学民思潮”等,明眼人看这一长串的名单即可知其立场。
  
   最新的这期报告,延续其一贯“言必谈民主”的风格,而其标榜的实地调研,由于没有附上相关机构、人名,无从得知受访者身份,但合理推测其接近50场的采访恐怕一如之前的报告,主要与反对派政团人士“倾偈”。
  
  二是资助并与香港研究机构、大学及非政府组织合作。NDI重视与香港研究机构、大学的合作,先后资助“新力量网络”、香港浸会大学“香港过渡期研究计划”、“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和“香港大学比较法与公法研究中心”、香港妇女中心协会等。2002年10月的报告《没有民主的问责?──香港的高官问责制》与思汇政策研究所合作撰写;2003年,NDI资助“新力量网络”进行政府治理情况的研究,还支持其在2003年区议会选举和2004年立法会选举中做投票调查;自2006年起,资助“香港过渡期研究计划”至今。
  
  三是培训政党参加选举。2004年,香港媒体曾曝出NDI资助香港的政党参加工作坊和研讨会。在NDI看来,政党在民主选举中的角色极为重要,其通过向各政党领导层提供个人谘询,为其党员及工作人员提供讲座等形式传授与选举有关的技巧,包括建立公共关系办公室、公开演讲、与选民接触、选区联系、筹措资金等。
  
  四是推动年轻人及女性参政议政。NDI在这一领域的工作可以说“卓有成效”。香港年轻人的参政议政热情,在短短十年间变得炙热,与香港的社会环境被有意识地塑造、政治性议题不断被翻炒有很大关系。2004年前后,香港社会出现要求“普选”的声音,“双普选”逐渐成为“泛民”与国际势力共同关注的话题。2005年,香港第一次政改尝试在立法会被否决。面对香港快速变化的形势,号称致力于推进香港“民主”的NDI也调整策略,开始更精准地“影响”香港社会。2007年,NDI确定其香港活动分为4个项目:“香港民主化承诺”系列报告、民意调查、青年公共参与、妇女政治参与。当年底,资助香港浸会大学推出青年公共参与计划培养新型政团,并训练参与者的政治交流技巧;2008年,组织学生高峰会;2009年,组织气候变化学生高峰会议;2010年,与合作伙伴举办学生论坛;2012年,资助香港大学开设“港人讲普选”网站,并在香港招募大学实习生,资助青年高峰会等。NDI在第16份报告中,专门列出香港正出现的几个趋势,其中就有“青年参政的扩大”。细数香港近年出现的青年政治性团体,基本都属“黄营”,与反对派有所区别,与建制阵营针锋相对。在2019年“修例风波”中,不少年轻人更是“身体力行”冲在暴力破坏第一线。NDI多年“促进民主”的经营,没有给香港带来繁荣稳定,反而开出“暴力之花”。
  
   至此,对于香港的民主进程,NDI有着“三段论”式的看法,即香港的民主进程受到中央的有意阻挠;港人等得太久,和平手段无效,行为才变得越来越激进;国际社会要扮演重要角色,支持港人对民主的渴求,并向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施加压力。这一想法与香港反对派的想法如出一辙。尤其是在最新一期报告中,NDI并未对“修例风波”中“示威者”的激进言行进行客观描述,对“示威者”的暴力行为给整个社会及经济造成的重大损害更似“闻所未闻”,反在多处提到警方的“强硬策略”及“示威者”受到的“伤害”与“不公待遇”。由此可见,NDI以第三者的角度发布的报告与香港反对派的观点“意气相投”,甚至“同声同气”。
  
   事实上,香港回归以来,中央政府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根据香港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一直在推进香港的政制改革。从2004年4月6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确定政改“五步曲”后,香港特区政府先后于2005年、2010年、2015年三次向立法会提交政改草案,但遗憾的是除2010年政改方案获通过外,其余两次均被否决。也就是说,若非反对派议员坚持在立法会反对,香港的政制发展可能早已迈向普选。因2007年12月29日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2012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表示:“2017年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的选举可以实行由普选产生的办法;在行政长官由普选产生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选举可以实行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办法。”
  
   随着相关普选的政改方案在2015年被否决,香港的政制发展进入“停滞”阶段。经历2014年非法“占中”及2019年“修例风波”后,香港的政治、社会氛围已经令“重启政改”变得异常艰难。中央政府不能接受外国势力对本国内部事务的指手画脚。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央政府听不得批评,对于有建设性的意见中央政府一直持开放态度,有容乃大是“一国两制”体现出的中国智慧,也是中国政府不断改善和提升治理能力与水平的自我要求。但NDI报告所涉批评是有针对性地故意误导甚至发布虚假消息推波助澜。更不能接受的是,反对派主动“引狼入室”,与外部别有用心的势力进行捆绑,一起搞“政治揽炒”。从最近戴耀廷的“真揽炒”已见端倪。反对派可以对香港市民不负责任,但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必须得对港人负责。如果“政治揽炒”发生,那香港的前途与“一国两制”的未来都将被推向深渊,这是中央政府不想看到的,也是香港广大市民不允许的。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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