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8月24日电(作者汪毅夫)退休后学会在微信上同师友联系,多了一条接受教益的渠道。近日,卢咸池教授慷慨发来一条资料:当年《申报》公布的《光绪六年庚辰科会试题名全録》,并指出我早年的一个错误。据《光绪六年庚辰科会试题名全録》,台湾进士张觐光的会试名次是127名。我在写作《台湾近代文学丛稿》(1990,海峡文艺出版社)时,从《嘉义县志》(1983,台北成文出版社)找到张觐光“赴殿试(汪按,应为会试)中第十七名进士(汪按,应为贡士)”的记録,又从《云林县志稿》(1983,台北成文出版社)得到一条佐证:张觐光“会试中式第十七名”,故称张觐光为“会魁”(会试第1名称会元,前18名合称会魁)。《嘉义县志》《云林县志稿》所记“十七名”显系从“一百二十七名”误抄而来,张觐光显然不是会魁。
卢咸池教授还指出我近年的一条错误。我从徐珂《清稗类钞》之《各省乡试之中额》引述“顺天一百六十八名,内贝字号一百十五名”,却将贝字理解为“贡”的部首,将贝字号误解为“用于録取贡生为举人”。实际上,“顺天乡试分编字号名目,以辨省分,曰贝,直隶生员也”,贝是员的部首,贝字号乃用于録取“直隶生员”为举人。我对卢咸池教授的批评心存感恩,也为自己的错误深感愧疚。
多年前,我在《〈台湾诗史〉辨误举隅》(收汪毅夫:《台湾社会与文化》,1994,海峡文艺出版社)一文里说:“作为大陆学者,我对廖雪兰博士辛勤的工作心存同情,并愿在指摘《台湾诗史》某些错误之时,纠正自己也曾不免的过失”。于今观之,当年对《台湾诗史》的批评不尽正确,“纠正自己的过失”也不完全。当年自我纠错,纠正了关于刘家谋生年、官职的误记,但忽略了关于其享年的误算(享年40误为享年50)。我批评《台湾诗史》,是因为书中“若干明显的错误,从该书油印本到铅印本、从1983年迄于1989年,作者本人乃至其指导教授、答辩导师竟然未加纠正”,“书中出现失误也在所难免,应该受到批评的是,有更正错误的机会时不加更正”。
学术乃天下之公器。学术上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于学者的成长、学术的进步大有助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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