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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台湾地方邮政开办133年

  中评社北京3月24日电(作者汪毅夫)133年前,清光绪十四年(1888)正月三十日(3.12),台湾邮政总局发布《告示》(图一);二月初十日(3.22),台湾邮政总局“择于二月初十日在台北府城设局开办邮政业务”。 

  作为1974年入伍的厦门邮局邮递员和纸质藏品(包括邮票)的爱好者,我注意到:133年前台北邮政总局发布的《告示》对于邮票有明细规定,如,“刊刻空白邮票分给署、局、营所及沿途邮站”,“信重在一两以内者,粘票一张,票价取钱二十文”,“粘票多寡,应宜核定”,“其信件送至何处,须要在接收信件之站全收票价,不能挨站零收”,“腰站专为接递起见,不给空白邮票”。1891年,台湾的第一条铁路台北至基隆段(全长28.6公里)竣工后,台湾邮政总局刊刻发行的邮票,曾经加盖“锡口”、“台北至水转脚洋壹角”之类印记后,兼做火车票用。 

  陈孔立教授《台湾历史纲要》(九洲图书出版社1996年版)指出:从1874年后至1895年前,从沈葆桢、丁日昌到刘铭传,“经过近二十年的经营,台湾出现了全国最早自办的电报业和新式邮政,全国最早投产的新式大煤矿,全省出现了第一条铁路、第一台电话、第一枚邮票、第一盏电灯、第一所新式学校,出现了自己经营并敢于与外人竞争的轮船,出现了有数以千计现代工人的矿区,也出现了最初的民族资本。许多新式事业集中于一省,成效蔚然可观,使边疆海岛新建的行省,后来居上,成为全国洋务运动中的先进省份”。开办地方邮政,是台湾近代化的一项标志性成就。 

  附带言之,多年前有一个“老台胞”在一次公开发言时说:“台湾经济起飞是因为日本人在台湾打好了基础”。我记得,此类言论曾引起厦门大学历史系林其泉教授义正辞严的愤怒批判。读点台湾史,把握台湾史的话语权,全面扺制和消除“台独”分离言论的流毒,是一项多么重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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