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4月1日电(作者汪毅夫)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于1945年11月10日公布《对台湾人处理办法》,其第四、第五条规定:“凡良善者愿在内地居住,或愿回台,听其自由,但大部分以送台长官署安置为原则”,“返台时应集团输送,由长官署派人前来参加登记及输送工作”。1946年1月,居住大陆的台湾同胞开始出现返乡潮。各地国民党当局(包括“台长官署”即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行政效能低下,各地台湾同乡会起而担当“登记及输运工作”。当年,居住东北、华北的台胞返乡必由之路是:从上海乘船返台。于是,上海的台湾旅沪同乡会承受了巨大的工作压力。
1946年3月20日,台湾旅沪同乡会理事长李伟光致函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储运厅,请求“赐予拨发机轮,俾本会得继续办理集团遣送台胞回籍”,其文略谓:“台湾重归祖国以来,昔日被敌寇强征夫役及不堪遭受压迫离台之台胞流浪于京、沪、杭各地,为数甚众,处境困难,且沪、台间交通仍未恢复,致若辈无从回籍谋生。本会为此特商请国营招商局予以协助,业经该局指派海黄、海宇两轮部分舱位作为集团遣送台胞之用,计前后两批回籍台胞人数计1200余名,惟查目下留沪待船回乡之台胞尚有3000余名,生活极感困难,迫不得已,恳请钧署俯念下情,赐予设法指派机轮,俾本会得继续办理集团遣送台胞回籍,免致若辈流落异乡之苦,实为公便。”据当年报导,返乡台胞留沪待船期间,多“寓于靶子路台湾旅沪同乡会”,“管吃管住还管零花钱,还能逛趟上海”。从1946年1月起,李伟光及其台湾旅沪同乡会为数十批、数千名返乡台胞提供食宿、联系船只,殊不易也。据我所见资料,1946年9月、10月尚有台胞“赴沪转台”的记録:1946年8月31日,有台胞张芳燮等56人从天津乘北铭轮赴沪转台;1946年9月1日,有台胞朱林荣等29人从天津乘海厦轮赴沪转台;1946年9月2日,有台胞吴石山等250人从天津乘来兴轮赴沪转台;1946年9月7月,有台胞191人从天津乘万善轮赴沪转台;1946年10月22日,有长春台胞59人从山海关乘23次列车赴天津,然后赴沪转台。
李伟光(1897—1954),原名李应章,台湾彰化人。台湾著名医生和革命家,中共党员。1935年到上海后改名李伟光,开设伟光医院、组织台湾旅沪同乡会,为革命事业、为两岸同胞鞠躬尽瘁。李伟光在1946年台胞返乡潮中急公好义、无私奉献,是他作为台湾共产党人在上海的事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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