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9月8日电(作者汪毅夫)2019年5月,我在《王哲甫谈文言与白话》(收汪毅夫:《顾盼两岸》,2020)一文里说:“近读茅家琦等主编的《中国国民党史》(鹭江出版社2005年1月版),见书中所引《吴国桢口述回忆》提及‘王哲甫案’。该案政治受难人王哲甫是否即早年写《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的王哲甫呢?心中系念,知者幸告”。
当时,我已从《现代中文学刊》2016年第1期读了李朝平《王哲甫的中国现代文学研究》,获知“早年写《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的王哲甫”之如下情况:王哲甫,原名王明道,字哲甫,山西孝义人,1925年从山西太谷铭贤学校大学预科毕业后进入燕京大学国文系。在铭贤学校、燕京大学就学期间,有学术论文《我对于新文学的意见》《词学略论》等多种、文学创作《人生》《忏悔》等多种发表。1928年,从燕京大学毕业后回母校铭贤中学当国文教员。1932年,赴山西教育学院任教。在山西教育学院任教期间,写成学术论著《中国新文学运动史》。1937年9月,在“开封印花烟酒税局”职员任上。抗战期间到重庆,曾于1943年春“视察四川什邡、金堂、郫县等地的糖税情形。此后去向不明”;并获知李朝平是著名文学史家陈子善教授的学生,其文征引详备,考证精审,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有乃师之风也。
其后,有台湾学界友人多人从台湾扶轮社资讯里找到“王哲甫案”当事人王哲甫1950年至1951年任台湾扶轮社社长的记録(其名记为“王则甫”,社友“咸信为笔误”),另有短文记其政治受难经历,文中提及王哲甫是胡适的亲戚(写《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的王哲甫同胡适也有关联,胡适为该书题写书名)。
近日,又有台湾学界友人找到幷发来王哲甫(王则甫)政治案件档案的资讯,从中可知,此王哲甫(王则甫)不是“早年写《中国新文学运动史》的王哲甫”,他是浙江上虞人,毕业于上海沪江大学化学系并有留学美国的经历。
附带言之,多年前友人赠我写有“还我河山遇春县长惠存”的瓷盘(已转送博物馆收藏)。一般说来,男性名遇春者应该不多,县长名遇春者应该也不多,“遇春县长”同名的概率应该不大。但我查了民国时期福建地方官员名録,发现同一时期在福建当县长的有沈遇春、季遇春二人,我还找到了这两位“遇春县长”的公务员履历表哩。在学术问题上,可以有推测,但切勿过度推论,切勿凭推测而下结论。有一分材料说一分话,这是学界的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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