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19日电(作者汪毅夫)《台湾新报》1897年8月6日第一版“开列”了“台南各区举人、贡生、廪生、训导、秀才”名单。这份名单包括台南1—4区(日人做的区划)的举人2名,贡生4名,廪生22名,秀才107名,总数135名(这份名单也许在该报第一版未开列完全)。
在我看来,这份名单应该同日据台湾初期,日据当局在台湾实行的文化笼络政策有关。日人据台之初,就对台湾文化人士有警犬般的警惕,他们意识到:“持有旧政府(汪按,指清朝政府)时代学位(举人、贡生、秀才)者,全省尚存不少。渠辈费多年努力获得之学位,在新生台湾(汪按,指日据时期的台湾)等于一片废纸而成无何价值,故其不平不满,实有难于掩蔽者。彼辈概为地方指导者,具有相当势力,漠然置之不理,洵为不可忽视之一大问题也”。出于对这个“大问题”的考量,日据台湾当局曾采取笼络政策,如实行“颁发绅章制度”、召开“扬文会”、吸收台湾诗人参加诗社等,“创设优遇具有学识资望者之途,俾能均沾皇化”,“收罗文人学士共会一堂,施优待之典,以同赞文明之花”,实现“彼我相忘望,新旧不间”的同化、奴化的目标。然而,日据台湾当局的文化笼络很快就缩紧为文化管制、限制和扼制。台湾诗人、彰化秀才洪弃生曾记当时情形说:“今则时迁地易,九儒仅居十丐之上。彼族之官吏,每以读书为无职业之人,载之户籍,明用稽查,今且悬之禁令。此境此情,何堪回想!”曾受到笼络的少数台湾文化人士,后来无一不在屈辱和打压中度过余生。例如,王蓝石、蔡国琳是清光绪八年(1882)福建乡试壬午科的同榜举人,王蓝石曾参加“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举办的“扬文会”,后来也受到日据当局迫害;蔡国琳在1897年5月8日(《马关条约》规定的“台民去留”的最后期限)后,“不舍家产,首先回台,请入日籍”,所以也得列入“学位”名单。但据其老友台湾进士许南英说:蔡国琳“半路清人又日人”的晚年生活过得很是不爽,“乡人鄙之,日人亦有贬词焉”。当然,絶大多数台湾文化人士并不接受日人的“优遇”,拒不同日人合作。台湾诗人、彰化秀才洪弃生就是其中一个代表。
《台湾新报》开列的台南“学位”名单之分类是有问题的。秀才是府、州、县学生员的俗称,它包括廪生(廪膳生,享受伙食补贴,属于计划内招收的生员)、增生(相当于扩招生)和附生(相当于寄读主);增生、附生入学后学业优秀者可升等享受伙食补贴;廪生、增生和附生合称“诸生”。贡生是从在学生员中选拔的,分岁贡、优贡、拔贡、恩贡和副贡,五贡都属“正途出身”;另有例贡,是捐纳而来的“学位”。训导则是府学教授、州学学正、县学教谕的副职,是职务而不是“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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